宁波的孙女士在去年的2月份,花了20万元购买了两份理财产品。不过,理财产品早就到期了,孙女士却连本金都没拿回来。这是为什么呢?
据了解,孙女士当时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约定,回收方式是月息通、按月收利息,一年出借期满后可以收回本金。孙女士说,这利息她倒是收到了,每个月都有。但到期一个月了,这本金,她还没拿到手。
既然到期了,为什么就不能还本金呢?而即便是到六月份还,也得给一个说法呀?于是,孙女士又去问了公司总部。
姓周的经理通过电话,跟公司领导再次沟通后表示,希望我们等上几天,领导出差回来后会给出说法。下午,信和财富的领导董经理终于出面并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帮忙找到了债权人。下午就可以给孙女士办理好债权转让手续。
对于此类事件,律师表示,“你一定要明白这个理财产品真正的债务人是谁,然后是这个平台公司在这个债务里面究竟是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第二个就是说你了解了真正的债务人以后, 你要对他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包括当时的一些项目是否真实存在,同时包括对平台公司的一些资信,也要进行充分的了解。” 同时,需仔细查看合同,小心甲方合同文字设置圈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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