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北京整改通知下发,让浑浊不堪的网贷行业,回归纯洁,为投资人着想。
昨天,某知情人提供了一份《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里面对在上海市注册的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公司法人从“备案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保护”、“法律责任”等几方面对平台做了要求,该《办法》共36条。
上海的《办法》,虽没有北京那么细致,但还是有几点值得提一下:
1、监管部门审查相关事项向社会进行为期1个月的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通过多方数据比对、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有关事项。
2、新设立网贷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需提供相关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规定持股5%以上个人股东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风控、法律合规、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不得为他人代持股份;
4、接入上海网络金融征信系统;接入的时间不得迟于取得备案登记后3个月,此外,还需要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信用信息。
5、整改期限不超过6月30日;这点与去年8月24日出台的《监管办法》不太一致,监管办法给出的整改期限是12个月,也就是今年8月24日;(可能性不大)
6、新设立网贷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需提供与存证平台签订委托合同的复印件;上海要求新开设平台提交的备案资料包括与第三方电子数据签证平台签订的委托合同存证的协议复印件。
除了上述六点,上海的《办法》与北京的《通知》对比,归纳如下:
相同点
1、都是在《监管办法》的基础上展开的,都要求遵循十三项禁令;
2、都要求将平台自身资金与客户资金相分离,完成银行存管;
3、都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披制度;
4、都要求进行风险提示,明示出借人风险自担,并由出借人确认;
5、告知出借人禁止性行为;
6、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不同点
1、北京《通知》规定不得设立风险准备金,或者以此进行宣传;上海《办法》对风险准备金未做特殊说明,但明文规定不得提供增信服务;
2、北京整改通知将“平台未明确投标截止日或募集期限超过20天”列入整改范围;上海未做要求;
3、如果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北京整改通知要求变更注册地;上海只要求如果有变更事项,比如名称、注册、注册资本等的时候,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地所在区监管部门,向市金融办申请备案信息变更登记;
4、北京平台经营范围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需要整改,上海未做规定;
5、北京《通知》规定按照金融局、银监会和有关统计部门要求等报送常规性信息;上海《办法》规定每月、每季度想注册所在区监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经营情况统计表;
6、上海《办法》说明法律责任,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监管规定,有处罚规定的,依照规定给予处罚;未做处罚规定的,通过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计入诚信档案、人民币3万以下罚款等处罚措施;北京《通知》未作说明;
7、上海《办法》要求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比如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北京《整改》未作相关规定。
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全文: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还没有用户评论, 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