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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发最严网贷整改:风险准备金被封杀
发布时间:2017-03-22 17:19 来源:网贷财经 作者:财经视角

近日,网传北京监管部门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下简称“整改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整改要求全文共计8大项148条,其中不仅否认了各种承诺保本保息的风险准备金、备用金,还明令禁止P2P对接金交所、小贷公司、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等的资产。

记者从北京多家平台求证获悉,平台均表示确已收到与网传版一致的整改要求文件。

另据北京一位平台高管透露,北京监管部门要求平台每15个工作日邮件汇报最新整改进度,且需在7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整改。

相较于2月份广东出台的监管细则,按照网传文件,北京此次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可以称为“史上最严”。

整改要求要点解读:

其中,第41条禁止:设立风险保证金、准备金、备付金等提供担保,或者以此进行宣传。


解读:此条从字面理解来看,基本算是禁设风险准备金。但若平台设立了类似风险准备金的专款账户,但并非作为担保使用且不以此作宣传,如质保服务专款,是否可行仍有待界定。

第63条禁止:网页和平台上有理财字样、预期收益率等理财产品特征的信息。

解读:当前不少北京地区平台网页存在理财字样,需要清除,但换成“投资”等其他字样也存在操作空间;另外,预期收益率变换成往期收益率、历史收益率应当也可行。

第70-75条禁止:资产端对接金融交易所产品、对接融资租赁公司产品、对接典当行、对接保理公司、对接小额贷款公司、对接担保公司等其他形式。

解读:这几项基本可以宣告北京平台P2N模式被封杀。

第88条禁止:校园网络借贷业务。

另外,业内曾热议的自融和担保界定上,北京整改要求留有了一定余地。

其中第33条禁止:关联方在平台上融资但未予充分信息披露;第44条禁止:平台与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合作,但没有如实充分披露信息。

解读:若信披充分,关联方融资、关联方担保或与有关联关系的保险公司合作皆被允许。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底,北京市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共有443家,较上月减少8家;北京本月网贷成交量为426.32亿元,环比下降9.11%;另外,北京网贷平台贷款余额为3163.63亿元,位居全国第一,较上月上升2.21%;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2月,全国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9.51%,北京市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9.8%,较上月下降27个基点,高于全国网贷综合收益率29个基点。

附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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