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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信披标准竟由他们起草?
发布时间:2016-11-02 07:07 来源:和讯 作者:布谷TIME

 
  近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下称“信披标准”)终于发布,其中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31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等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包括: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点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邦信金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玖富互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俊特团贷网络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易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的平台分别是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点融网、东方汇、宜人贷、玖富钱包、团贷网和广州e贷,不知道协会的甄选标准是什么,不过前面几家都是协会的理事单位,后面两个是会员单位,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升级成理事单位。

  而在8月1日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定义并规范了8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65项、鼓励性披露指标21项。因此,正式版与8月1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披露指标增加了10项,笔者经对比后发现,变化如下(附解读):

  一、强制性披露指标中:

  1、ICP证号改为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

  (之前业内疯传的“平台要办ICP证”的消息应该就是起源于此,此番更改应该也是由于后来相关部门的辟谣)

  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改为经审计的年度报表,并且要求披露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从业机构的年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这个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像上市公司一样,以后平台的各种数据就能一览无遗了,不过执行起来的难度应该也很大)

  3、起息日改为预期起息日、资金流向信息和资金使用信息合并为资金用途(指资金流向信息、使用信息及计划等资金运用情况);

  (更改只是文字上的优化,意义不是特别大,不过资金用途的披露还是很重要的)

  4、增加了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信息(包括认证机构与认证结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脱敏处理)与限额管理(指借款人该笔借款是否超过监管要求的借款余额上限)

  (不知道这个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是什么,还要包括认证机构,难道是要平台自己找?不过关于限额的规定看来是板上钉钉了)

  5、取消了收款账户所属银行(这个确实没有太大的披露意义)

  二、鼓励性披露指标中:

  1、重要融资信息从应披露改成了可披露;

  (这个就算不做强制性要求,平台应该也会主动披露的,但在附录中要求要如实披露投资机构及投资金额与股份占比,通过后面这个数字就可以算出平台的估值了,还是比较关键的)

  2、增加了最大单户投资余额占比和最大十户投资余额占比;

  (如果最大单户的投资金额占比较大,那么他撤出的时候平台的资金压力就会比较大)

  3、增加了项目分级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分别按照逾期 90 天(含)、90 天以上至 180天(含)、181 天以上,披露项目逾期率)、金额分级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分别按照逾期 90 天(含)、90 天以上至 180天(含)、181 天以上,披露金额逾期率、历史项目逾期金额、历史项目逾期率、累计逾期代偿金额和累计逾期代偿笔数。

  (通过这些指标,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平台的资产端状况)

  另外还有一些其它比较关键的指标,比如实缴资本、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的名单、待偿金额、逾期金额、还款保障措施(指为单笔借款项目提供的还款保障措施,需明确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等其它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保险等措施)、项目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当前所有处于逾期状态的项目数与尚未偿还的交易总笔数之比)和金额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逾期金额与待偿金额之比)等等,尤其是给出了较为明确的逾期率的计算方式,这对于行业来说是一个利好,如果这样计算,可能各平台的逾期率的数字都会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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