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良性退出指引》)称,网贷机构应于退出通知送达当日关闭平台出借人开户、充值、投标等功能,仅保留登录、查询、还款及提现等功能持续运行。 南都记者获悉,该指引目前还只是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将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9年3月15日前反馈至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 PART1 WHAT? 新指引做出哪些新规定? 根据南都记者查阅,《良性退出指引》共分为十一章、八十二条。其中指出,拟退出网贷机构原则上应于报备当日停止发布新标。 同时,网贷机构应于签订退出承诺书三日内,同时开立或指定两个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其中一个专用账户(简称“回款专户”)专门用于接收清收回款资金和兑付符合优先本金支付条件的对应债权;另一个专用账户(简称“兑付准备金专户”)专门用于提取兑付准备金。如监管部门要求对专用账户实行共管的,应从其规定。 《良性退出指引》还明确,网贷机构应全面、准确、详尽。除了告知股东的退出决定外,还应向出借人说明退出工作时间表、出借人维护权益的具体渠道、方法和途径,尤其应对出借人后续参与重大事项表决的表决系统相关链接、账号、密码以及建议的表决规则等进行详细说明。 网贷机构应采取合适的通知方式,做到及时全面送达相关出借人,保障出借人的知情权,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APP、客服电话或电子邮件等适当方式和渠道向全体出借人通知。 网贷机构应于退出通知送达当日关闭平台出借人开户、充值、投标等功能,仅保留登录、查询、还款及提现等功能持续运行。如平台存在补贴、奖励、红包或虚拟币商城功能的,应停止一切发放、提取和商城功能。 此外,网贷机构的资金存管业务因退出等原因被存管银行终止服务而下线,网贷机构应事先准备接入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通道服务,确保为平台提现、还款功能始终保持正常状态。网贷机构有义务向出借人说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通道业务完全是接受网贷机构指令而进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承担与支付通道业务无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PART2 WHY? 新指引八大亮点 由于该《良性退出指引》还是意见征集稿,深圳市互金协会还贴心地附上了《良性退出指引》解读,向社会公众详细解释了该指引制定的逻辑。 亮点一:如何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深圳市互金协会表示,P2P网贷专项整治有打击不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两大目标,由此,《良性退出指引》明确提高专项整治中的良性退出比例、提高退出效率、减少资产贬损和逃废债、提高清偿比率。 亮点二:首提出借人权益维护三大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良性退出指引》第5条、第五章、第77条创新性地提出了出借人维护权益的三大机制,即出借人大会、监委会和知情人举报制度,深互金协会认为,此举将有助于出借人合法、有序维权。根据深互金协会透露,其中知情人举报制度提出对于借款人、监委会、网贷机构员工及专业中介机构代表等知情人士对网贷机构及利益相关方存在的销毁、隐匿、伪造数据资料,隐匿、转移财产、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侵占或损害出借人和网贷机构利益的事实向主管机关举报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深互金协会表示,这一制度有助于尽早发现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早从内部攻破堡垒,大幅降低出借人的监督成本。 亮点三:以公平投票原则消解猜忌 网贷机构退出过程中,广泛存在出借人过于分散,出借人之间、出借人和平台之间的信任度较低,重大事项共识难以形成,退出过程波折反复等难点问题,不少退出机构最终走向司法打击一途。为了解决这一难点问题,《良性退出指引》创新性地借鉴了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有益经验,从制度规则设计层面明确了出借人重大利益事项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制度,以投票表决系统作为基础设施,明确了“三分之二+双过半”的表决规则,即参与表决的出借人本金总额战友表决权的出借人本金总额不得低于三分之二,且表决同意的出借人占参与表决的出借人无论人数还是其代表的本金总额都应过半。不仅解决了出借人重大事项表决的问题,也有助于网贷机构以合法合规的方式退出,提高平台以良性方式退出的意愿,同时维护其合法权益。 亮点四:不当得利、重大过失方责任被压实 《良性退出指引》中压实了不当得利方或重大过失方的责任,鼓励不当得利或严重过失的机构、个人,出于维护自身声誉或社会责任的原因,应主动承担责任,返还不当得利和弥补过失,对于提高清偿率具有积极作用。 亮点五:针对“奇葩”回款兑付方案有妙招 针对平台退出过程中网贷机构和出借人债权资产底数不清、难以制定可执行的回款兑付方案问题,《良性退出指引》明确引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清产核资机构,对退出方案的内容和制定原则均提供了详尽的指导,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点对点与兑付准备金相结合的创新方案,既符合国家对网贷机构信息中介的定位,又兼顾了公平共合法的原则及对特殊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 亮点六:退出期间运营费责任归属有法可循 针对平台退出过程中维护资产的运营费用这一难点问题,《良性退出指引》对运营费的来源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根据指引,“这部分运营费用应当由网贷机构承担,但当自有资产和合法合规收入不足以维持时,可经监委会或出借人大会同意适当新增或提高出借人资产管理服务费。” 深互金协会认为,这有助于提高与清偿率,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亮点七:保护伞不再!违法违规威慑力增强 《良性退出指引》提出对违法违规保护伞进行举报打击,对于借款人、网贷机构高管等相关方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深互金协会表示,这些措施都有利于违法违规行为增加威慑力和惩戒措施,有助于推动推出工作有序进行。 亮点八:以市场化平等协商高效达成和解 据深互金协会解释,《良性退出指引》本质上是以市场化平等协商的方式,让利益相关方以高效的方式达成和解,以柔性方式达到了化解市场风险、促进市场出清的作用,同时避免了以其它退出方式带来的处理周期过长、出借人本金挽损率过低、出借人满意度低、维稳事件频繁发生等诸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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