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然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它确实解决或缓解了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会上,央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伍旭川表示,相比欧美国家,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总体而言很火爆,这得益于创新。
但他同时表示,目前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出现的问题,原因又恰恰在于:创新不足。
其解释称,创新不足的体现大体有三类:一是大量P2P平台仅停留在简单的复制,“产品单调,没有多少创新,一哄而上”,对风险重视不够;二是不少平台以前本来就干着非法集资的勾当,打着互联网的幌子就搬到线上”;第三类为“一些平台喜欢改头换面逃避监管,这也是短视行为。”
针对今年8月24日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伍旭川认为,有三个关键点值得特别关注,并需行业共同努力创新探索加以解决。
一是《暂行办法》中的小额分散及金额限定等问题。伍旭川表示,P2P行业发展,“小额和分散是必要的”,符合国际惯例,也是和我国《刑法》有关条款相衔接。其二,市场应深入研究银行存管问题。伍旭川称,目前真正达到存管要求的平台比例只有2.8%,如果没有创新,行业“会走向死胡同”;行业需要思考究竟何种存管模式符合中国国情,既能防范风险,又能够使P2P行业更快的发展。
最后,行业需要花大力气解决互联网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问题。“需不需要成立新的互联网金融资产的交易所,还是在以前的交易所基础上加上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板块?都应该提上日程来考虑。一年的缓冲期,平台应该怎样提高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这些都大家需要深入研究。”伍旭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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