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年开年,一只颇有背景的私募基金发生了延期兑付! 近日,券商中国记者接到投资者爆料称,这家私募投资的北大博雅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基金在延长6个月运营期后,应于1月18日到期兑付,却再次遭遇延期兑付。 当日,基金管理人北京国开银信基金发布了延期兑付事宜处理进展公告,称基金投资对象、即债务人——中大博雅国际贸易公司的现金流极度缺乏,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无法如期兑付基金申购三期、申购四期及申购五期。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的债务人中大博雅为北大科技实业发展中心管理的下属企业,因此北大科实也作为基金的担保人。而北大科实则是由北京大学全资持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即中大博雅为北京大学旗下全资的三级子公司。 作为担保人——北大科实,能否在债务人无法正常兑付的情况下先行出资兑付呢? 不巧的是,北大科实却因涉及与成都地奥的法律诉讼,主要账户及资产全部被法院冻结和查封,北大科实暂时也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于是,北大科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北京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专门就此事向各家金融机构发函,请求各家金融机构继续对北大科实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支持。 截至目前,申购三期已经兑付了40%的投资本金、到期收益及部分延期收益,申购四期及申购五期各兑付了10%的投资本金。但是由于后期债务人中大博雅资金问题,无法再次提前兑付申购三期至申购五期各期的投资本金及延期收益。 券商中国记者拿到的基金合同显示,募集资金用途为平行进口车业务。项目推介材料更是显示,该业务资质稀缺,项目利润丰厚,经营风险较低,那么为何却出现了延期兑付呢?后续如何处置? 投向平行进口车项目,顺利兑付一期二期 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信息显示,北大博雅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基金成立于2016年11月16日,于2016年11月23日完成备案。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的一份基金募集说明书显示: 北大博雅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基金计划募集的总额度为5.02亿,采取分期募集。其中,管理人采取每期申购当期优先级份额的1/4作为劣后级,即1.004亿。 基金的存续期为3年,每期投资的期限为18个月,半年付息,业绩比较基准为100万年化9%或300万年化9.5%。 基金的管理人为北京国开银信基金基金,投资对象为中大博雅,担保方为北京北大科技实业发展中心,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 官网显示,管理人北京国开银信基金基金是由中国开发区协会、北京大学联合发起并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担保方北大科实是由北京大学全资持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而中大博雅正是北大科技实业发展中心管理的下属企业。 即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对象、基金担保方均有着北京大学的背景,债务方中大博雅为北京大学旗下全资的三级子公司。 基金合同显示,基金的投向主要用于受让中大博雅应收账款,中大博雅将根据约定到期对于应收账款进行回购,资金最终投资于中大博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平行进口车供应链项目。 资料显示,中大博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正式启动平行进口车业务,准备了大量启动资金,且已取得多家银行授信,在市场上拥有上下游多家长久合作关系,在天津保税区内还拥有自己的展厅、库房对车辆进行展览、监管,以及向银行提供监管服务等。 记者拿到的推介材料上也表示,中大博雅平行进口车业务资质稀缺,此类业务利润丰厚并且经营风险较低。 基金成立后,顺利兑付了申购一期及申购二期。然而,到了申购三期,却出了问题。 债务人陷入资金困局,担保人涉讼资产被冻结 2018年7月24日,北京国开银信基金的一纸延期兑付公告让不少投资人忧心忡忡。 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申购三期于2017年1月18日成立。期限为2017年1月18日至2018年7月17日。然而,到期的申购三期却无法按期兑付,是何原因呢? 管理人公告称,基金投资对象中大博雅因担心目前国际汇率和国际贸易商业环境的急剧变化,为规避汇率损失和增加收益,根据业务短期需求而增大订货,订单和货物增多而暂时无法变现,申请基金申购三期延期兑付。 延长6个月运营期后,本应于1月18日到期兑付,却再次遭遇延期兑付。 北京国开银信基金发布再次发布延期兑付公告称,基金投资对象中大博雅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剧烈变动,以及汇率、进口车关税变动的影响,致使的运营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公司的现金流极度缺乏,中大博雅的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无法如期兑付本基金申购三期、申购四期及申购五期。 公告中的“现金流极度缺乏”一词,令不少投资者心忧。 截至目前,申购三期已经兑付40%的投资本金、到期收益及部分延期收益,申购四期及申购五期各兑付了10%的投资本金。但是由于后期债务人中大博雅资金问题,无法再次提前兑付申购三期至申购五期各期的投资本金及延期收益。 北大科实作为担保人,能否在债务人无法正常兑付的情况下先行出资兑付呢? 不巧的是,北大科实却因涉及与成都地奥的法律诉讼,北大科实及其下属公司的主要账户及资产全部被法院冻结和查封,北大科实暂时也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于是,北大科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北京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专门就此事向各家金融机构发函,请求各家金融机构继续对北大科实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支持。 那么后续将如何处置呢? 北大科实于2019年1月16日向管理人发送了关于继续承担保证义务的公司函,称将在诉讼解决后第一时间筹措资金,兑付债务人中大博雅尚未兑付的全部剩余投资本金及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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