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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经侦“三举措”加强对P2P网贷防控力度
发布时间:2016-09-20 13:22 来源:德州新闻网 作者:德州新闻网
   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人对个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的商业模式。该模式下,借款人和贷款人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对接,建立借贷关系,一方获得资金支持,另一方获得利息收入。随着网络借贷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与突破,网络借贷平台引发的经济犯罪也日渐突出,且呈现出的智能化、高科技化与网络化等特点。针对上述情况,为进一步抑制防控网络借贷平台可能引发的经济犯罪形式,齐河经侦大队加强对 P2P网络借贷的防控力度。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把握侦查工作的主动权。齐河经侦大队民警要广泛收集有关 P2P网络借贷引发各类经济犯罪的情报信息,全面掌握此类犯罪的总体情况,围绕网络经济犯罪发展的新动向,加强多层次和多方面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分析和研判工作,揭示犯罪的特点、手法、规律和趋势,制定行之有效的打击整治方案。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P2P 网络借贷引发的网络经济犯罪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跨时空性,决定了我们的侦查工作必须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合力控制、打压犯罪分子作案、藏身的生存活动空间。公安经侦部门不断完善与银监、工商、网监、技侦、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各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交及开展调研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公安经侦部门“主动侦查”与行政执法机关“阵地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由于网络经济犯罪具有隐秘性和欺骗性和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群众不能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公安机关针对近期突出的 P2P网络借贷引发的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研究防范对策,预测犯罪趋势,定期通过报纸、电视、公安微博等媒体向民众发布警情通报,告知公众应该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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