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作为做市商,我们前期的基本工作已经完成,年内推出应该没有问题。在市场准入方面,QFII和RQFII参与政策会很快推出,还有公募基金入市问题。”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兼新闻发言人隋强,在昨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研究中心”召开的“新三板发展战略高层研讨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5月27日就曾表示,证监会准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由全国股转系统具体办理私募机构参与试点的备案管理工作,选取机构进行试点。全国股转公司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将在网站公告有关备案条件、材料、程序要求。
对于市场广泛关注的投资门槛问题,隋强谈到,“投资者门槛从500万元降到300万元,甚至100万元,我们也可以探讨。但是坚持机构投资者市场的方向不变。QFII和RQFII参与政策很快推出,还有公募基金入市问题。”不过,他说,“讲一个政策诉求很容易,但是如何落地,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公募资金如此大的体量,配置什么样的资产,市场的流动性水平和整个投资标的规模能不能支撑公募资金来参与,这是实践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他还透露,“围绕市场分层差异化制度安排,我们正在研究,这个方向性我们还是要做的。”
当天论坛上还发布了《中国新三板发展报告(2016)》。报告认为,新三板市场自2012年9月份启动以来,无论是在挂牌公司家数、总市值、总股本增长,还是在股票发行和交易等方面,都实现了超高速增长,充分展示出高成长的特征,为长期低迷的中国资本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作为一个成长中的新型市场,新三板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基于此,报告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市场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一是重新定义新三板,尽快明确新三板市场相对独立,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之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的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三是在巩固并完善注册制的基础上,深化股票发行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市场流动性。四是在完善新三板市场分层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其他层次市场的发展相配合,尽快推出规范化的“转板”制度与退市制度等,以消除市场分割状态,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五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体系,明确违规披露的处罚措施和相应主体的法律责任,增加违规信息披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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