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信披问题一直是行业之痛。某些平台或项目方刻意隐瞒真实信息、捏造虚假数据、淡化投资风险等情况,时有发生,影响行业健康发展,也从客观上造成投资人“只看收益、不谈风险”的局面。然而,股权众筹信披的背后,到底哪些是真心实意,哪些又是套路满满呢? 雾里看花的信披模式 脱胎于天使投资的股权众筹,继承了股权投资所必需的冒险精神,却在信披模式方面,屡屡被外界质疑。目前,股权众筹信披主要表现在项目信息披露方面,分为投前和投后。
一、在投前,股权众筹信披集中表现在尽调方面。 项目由领投方做尽调,平台对尽调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信息披露,平台注册的合格投资人可以在项目详情页查看。一般来说,领投方也会对投资人说明领投项目的理由。 但由于涉及多方利益,投资人获得的尽调信息往往经过了多次辗转,项目方为了领投方能够进场,或存在美化数据,领投方在确定进场后,为了能更快更好地获得投资人的认可,或选择性披露信息,同样,平台也有自身需求,淡化风险有利于更快地完成融资目标。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看到项目信息或许已经不是真实的了,部分美化宣传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投资人做出正确判断。 2、如果是没有领投参与的股权回报项目: 项目由平台负责做尽调,平台根据项目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对其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然后对尽调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信息披露。 相对而言,因为没有领投方的参与,所以项目信息的传递少了一层关系,使项目方和平台直接对接,再由平台提供给投资人。 不过,如此一来,项目方和平台很容易产生利益关联。一方面,由于缺乏股权众筹监管细则,项目方违约成本极低,一旦项目方出现赖账、不认账等情况,投资人只能授权委托第三方追债公司,但成本高,效果不明显,而如果采取法律手段,时间成本将会成为投资人最头疼的问题。 另一方面,缺乏领投机构,将会极大考验平台的风控能力。但平台风控水平如何,投资人是无法第一时间准确知道的,同时,平台风控水平也会受到离职等因素影响。 二:在投后,主要表现在项目的进展情况。 一般来说,无论项目有无领投,平台和投资人都会要求项目在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半年等节点进行投后信息披露。 因为项目进展情况将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人的最终收益,所以投资人会格外注重。但在注重的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不和谐的声音。 其一,项目方披露的信息是否及时,是否充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项目方考虑到自身利益——所谓商业秘密,使得披露不充分的情况经常有发生。 其二,项目在投后出现收入、利润等数据的波动,很容易引发大多数股东的质疑,使得项目方分身乏术,除了要推动项目往正确的道路前进,还要照顾投资人的情绪。当然,这主要反映在一些情绪化的投资人身上。 综上,股权众筹在投前投后的信息披露模式,更多的依靠项目方的品性和行业自律,相关惩罚机制的欠缺,也使得投资人对项目信息披露有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 但实际上,从近段时间来看,监管部分对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披露要求将会更加严格。对股权众筹来说,监管细则要求项目方披露真实数据将会是大势所趋。 三:信披之痛折射人们对股权众筹的不信任 行内看门道,行外看热闹,信披之痛折射了人们对股权众筹的不信任。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创业死亡率高达90%,投资失败是常态,让很多投资人对创业众筹项目的投资决策,依赖于项目的信息披露。 对投资人而言,投前项目披露的信息是投资决策中最直观有效的内容,关系到自己投资与否,左右决策,影响重大。而投后披露的信息,则是关系到最终收益,同样重要。 一旦平台或项目方刻意隐瞒真实信息、捏造虚假数据、淡化投资风险等情况,那将会直接打击投资人参与股权众筹的积极性。正如曾经有一位投资人说过,“如果项目不好真的不行,栽了,那我认了,但如果虚报假数据,诱导投资,那我怎么也不甘心。” 从目前来看,玩文字游戏成为部分平台和项目方的惯用伎俩,因为股权众筹项目的收益回报只能预估,部分用词的选择可以有效诱导投资人参与投资。 比如,一个股权众筹项目的收益回报预计在12个月后,那么,在平台宣传的时候,标注12个月安全退出,其效果自然是比较好。但实际上,但凡预估数值,必然会收到多方因素影响,很容易出现数据上偏差。 另外,滥用、错用数据对比,也是目前平台和项目方用的比较多的手法,因为从人的心理来说,通过对比手法,是最容易突出另一方的优势,也客观上给投资人造成该项目几近完美的错觉,淡化风险,诱导投资。 其主要方法大多是拿融资项目的优势对比其他同类型项目的劣势,从而突出、夸大自己的优势。或者是用融资项目对比成功项目,从而突出自己未来的预期收益有多丰厚,但它们往往会自动忽视融资项目和成功项目的不对等关系。 比如,一个小成本网络大电影众筹项目在预期收益方面直接对比成功项目,却忽视两者之间存在的制作人员、演员、导演的巨大差距,同样是淡化风险,诱导投资。 当然,纵使股权众筹信披存在种种问题,但还不至于无可救药的时候。 一方面,良好的信披制度能重新找回投资人对股权众筹的信任。对投资人来说,规则固然有明里暗里之分,但如果全部都依靠行业自律来保证规则的执行,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毕竟人心难测。 所以,建立良好的信披制度是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从监管细则上规定平台和项目方必须披露哪些信息,以及披露充分与否的监督。 另外,关于信息披露的惩罚机制也需要同时确立,才能有效保证信息披露能够有效执行。
另一方面,股权众筹信息披露需要更多的创新模式。在过去,信息披露通过多方辗转才到达投资人的手上,中间或存在关联利益的情况。那么,解决潜规则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它能透明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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