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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设限存管限额 大额标的P2P不转型就出局
发布时间:2016-08-24 11:25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唐逸如

连续两个周末,网贷行业都爆出了重磅的监管政策消息。

上周末,有消息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发布,并设置了借款上限——在同一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借款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借款500万元。

这则消息令业内哗然。业内人士认为,若这项规定真的实施,则一些大额标的平台或面临业务转型或主动退出的选择。

而近期银监会出台的一项关于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规定,更是堪称行业洗牌的“杀手锏”。

一周前,媒体报道称,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叫停了“联合存管”模式。

在资金存管成为平台标配的大趋势下,越来越严格的标准将一些平台拒之门外。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平台如果估量自己达不到要求,可能会主动退出或者寻求合并,或将加剧行业洗牌的预期。

借款额度有上限?大额标的平台傻眼了

“这个额度太低了,根本满足不了一个稍微有一点规模的实体企业的需要。”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如果真的按照这一规定执行,目前大多数平台的产品都超过了额度。

比如老牌P2P平台红岭创投就以亿元大标闻名业内。记者发现,8月22日红岭创投官网发布的关于湖南3号特标项目的融资公告显示,该项目融资额为1.5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平台的出路不外乎两种:一是业务转型,二是主动退出。

先来说业务转型。若以“小额”为网贷平台的发展方向,那意味着大部分房贷抵押以及部分车辆抵押业务都要“出局”,企业贷款业务也基本无望。小额且多频次的消费金融业务,或许是一个方向。

事实上,一些原来做大额标的平台也在慢慢转型。比如红岭创投,今年上线了消费金融产品“分期乐购”。

但业内人士指出,消费金融业务与抵押贷款业务的风控逻辑不同。如何控制贷款风险,是一门全新的学问。此外,从去年开始众多互联网金融企业进入消费金融领域,这一市场早已变成蓝海。

而另一个选择是主动退出。事实上,自从去年网贷监管政策趋严以来,已有不少平台选择主动退出。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已有243家平台主动停业,良性退出的平台数量占比明显上升。

“这个规定执行起来有难度,不少平台都对此半信半疑,还在观望和等待。”上述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资金存管升级,小平台求合规难上难

不过,相比上述借款额度规定,银监会出台的一项关于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规定,具有更大的杀伤力。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规定,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第三方系统及运营服务商都被排除在外了。“银监会作出此项规定,是为了减少资金存管的参与环节,更简洁地看到资金的流向。”张叶霞说。

这项规定出台后,采用“联合存管”模式的银行、第三方机构以及网贷平台,都懵圈了。

目前,网贷资金存管模式有三种——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7月10日,已成功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有48家,其中共18家平台是联合存管的模式。

表1已完成资金存管的平台情况

备注:部分平台操作没变化以银行口径为准,如恒丰银行

数据显示,在上述18家联合存管平台中,有14家与恒丰银行合作。记者多次联系恒丰银行方面,试图了解新政对今后存管业务的影响,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也有第三方机构表示“不服”。银行资金存管系统服务商懒猫联银CEO许现良回应称,银行监督责任不能转由外包或合作机构承担,并非系统服务不能外包。银行资金存管系统服务商没有违背征求意见稿指引规则。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平台未来可能的选择包括跨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直接与银行谈判。对于已经签订合作协议的平台,银行方面可能会暂停推进,并依据业务指引重新审核相关协议。

不过,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或很难满足征求意见稿的资质标准。比如,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但一些地方政府并未开展相关业务。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银监会应与各部门做好沟通工作,否则业务指引的执行性会打折。

尽管征求意见稿对网贷平台资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也降低了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风险。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存管银行没有担保的效果,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投资人须自行承担投资责任和风险。

这无疑是给银行吃了“定心丸”。业内人士认为,之前一些大型银行出于风险方面的考虑,不会尝试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但是有了相关规范之后,大型银行的合作意愿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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