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向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P2P平台的资质以及银行存管业务的资质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关于资金存管的话题,再度引发热议。
联合存管模式被枪毙?第三方支付蒙圈儿了 《指引》指出,“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这一规定被视为是对“第三方支付+银行”联合存管模式的“枪毙”。 此前,在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积极推动下,“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联合存管模式,被不少平台采用。不过,现在银监会一纸文件,画风突变,这多少让第三方支付机构“蒙圈儿”了。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早在2014年年中时,就判断P2P资金存管一定会由银行来监管。“这也是我们一直没有与第三方支付合作,而是与银行进行直接存管的原因。”做出这一判断,主要是基于一点:跨部门监管难度大。因为第三方支付归央行监管,其并不具备资金账户开立和存管的资格,同时“第三方支付+银行”的模式还会导致跨部门监管的出现,与穿透式监管的理念不符。 他进一步解释称,虽然一行三会的合并已经传了很久,但毕竟还只停留在传闻阶段。要做好存管,就需要掌握完整的资金流。从借贷双方身份的识别鉴权开始,到资金的流入(充值),流出、留存(站岗)、逾期、垫付等关键信息都掌握在银行手里,才能更好地做到监管。资金流才能真正反映借贷的真实性和逾期坏账的真实状况。 业内人士表示,存管业务指引意见稿对于存管人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被排除在外,体现了监管层对资金安全的谨慎性考虑,“存管的参与方越少,环节越清晰,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此外,有了银监会明确的存管业务指引规范,银行进行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意愿,预计将明显提升。 一位支付行业的人士表示,联合存管模式最主要的问题或在于其存管系统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的,银行只是一个名头,这是不合规的,“存管账户应由银行自主开发才是。等主要条文下来后,不合规的部分,估计要被喊停了。” 他同时指出,事实上很多支付公司都是提供通道服务,银行负责存管。 那么《指引》会否限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通道角色呢? 业内人士认为不会。“我们在与银行对接存管系统时发现,银行的支付通道也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补充,甚至是主要由第三方支付来提供的。这让第三方支付变成了纯通道,隐藏得更深,更无法触碰到C端客户。这一点可能会限制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 P2P资金存管业务,银行待开采的“小金矿”?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指出,此前,网贷平台的银行资金存管推进确实挺艰难,P2P行业“鱼龙混杂”,银行也要规避声誉性风险。 他认为,从此次的文件看,满足条件的网贷平台,业务规模普遍比较大、在行业趋势的把握上也很有前瞻性。这类稳健优质的网贷龙头平台数量不太多,但绝对代表着互金发展的未来方向。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快速反应、积极参与存管业务,那么,银行既能发挥支付渠道、第三方存管等优势,又能积累互金交易的海量数据,通过与这些龙头平台深入合作、抓住新风口,这将是一座不小的“金矿”。 他进一步指出,目前,银行整体发展速度已不如前些年,收入增长急剧收窄,其发展也需要新的业务空间。当年,余额宝与基金公司合作,给双方都带来了“辉煌业绩”,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的拥抱,或迸发出意想不到的“火花”。 周歆明也表示,银行为P2P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服务,是可以获益的。 “银行能以近乎0成本,获取互金平台客户的站岗资金存款。一线平台日均站岗资金,轻轻松松就可以过亿。同时,还能以近乎0成本,批量获取互金业务客户资源。资金存管业务最终会落地到一个支行,任何一家一二线的互金平台,其个人客户数量都远超一个支行的客户数量。”据介绍,有一家存管业务落地支行,每个月的信用卡开卡任务指标不到100个,与互金平台合作后,互金平台向部分客户推荐这家银行的信用卡业务,1天就完成了该支行一年的任务。 另外,还可以通过收取资金流通的通道费用以及存管费用直接形成收入。周歆明称,“业内绝大多数银行都会向平台收取存管管理费。费用的计算方式都是以一个时段内的日均存管余额(即待还余额)为基准收费。收费各家标准不同,大部分都会实行阶梯费率。高的超过1%,低的也有低于1‰的。” 但周治翰也强调,“多年来,网贷平台在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银行存管统一落地后,需要继续保持互联网金融服务便捷、降低交易成本的特点,这样才有未来的合作共赢。” 超130家P2P平台签约银行,直接存管更受青睐 目前,银行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有三种模式,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8月15日,直接存管方面,有超过130家P2P平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不含前期谈判、协议签订中),其中,正式上线银行存管系统的P2P平台约39家。而“银行+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方面,已签约的平台有46家,完成系统上线的约24家。 从数据上看,大部分P2P平台还是青睐银行直接存管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指引》对P2P平台的影响并不大,受影响的主要是银行。他分析称,目前部分银行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支付管控、资金流转与支付结算上,银行没有完善体系,经验没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强,人才配套跟不上。考虑到成本、效率、体制等诸多因素,银行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可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更好地服务P2P平台。 不过,担心的是,若《指引》落地实施,现有联合存管模式必须改造,银行需配备自己的线上支付系统,这就需要较大的投入,涉及人才的补充、软件系统开发等。一些银行可能会权衡利弊,降低存管业务展开的积极性,甚至放弃介入P2P存管业务。“如果此政策导致众多银行不愿意展开P2P存管业务,与监管层的监管初心不相符,届时,监管层也可能会根据情况重新调整政策。” 此外,张叶霞指出,《指引》还存在可执行性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对于存管委托人即P2P平台的资质要求,如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方面,实际执行较为困难,需要银监会提前进行跨部门沟通。 在肯定《指引》开了一个好头的同时,经营性ICP证将成为实现资金存管的命门,因为很多领先发展的平台,都无法获得通信管理部门的授予。“我们希望金融办及银监会的主管部门能与通信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相关的标准,作为所有P2P平台入门的第一道基础门槛,并尽快予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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