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融消费金融”)因违反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相关规定,处罚款5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罚款1万元。 华融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地在安徽合肥,注册资本6亿元。公司由中国华融(2799.HK)作为主要出资人,与合肥百货(000417.SZ)、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不过,成立3年来,华融消费金融遇到的“糟心事”可不少。 华融消费金融“水逆” 2018年来,华融消费金融有点“水逆”。除了中国华融的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因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和逮捕之外,华融消费金融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人选也已更换多次。 据天眼查显示,华融消费金融董事长一开始为张宏亮,后变为贾传宝。银监会官网也发布公告称,核准贾传宝为华融消费金融董事长。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目前贾传宝已被罢免。但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未更新这一职位变动。 而总经理职位也是多次变换。据银监会官网消息,2017年6月,核准胡小波任华融消费金融总经理职位,但根据企查查显示,邹新亮后来接棒总经理职位。目前,总经理职位又变更为徐锴。 据业内人士透露,“受赖小民事件影响,华融消费金融应该会进行一轮大换血”,如今业务上也让人“操心”,真让人捏了一把汗。征信是金融业务中重要的一环,无论是对于底层的用户还是金融机构而言,征信都起着重要作用。 独角金融查阅第三方投诉平台“聚投诉”发现,有用户“钟先生”投诉华融消费金融未将征信记录更新上报。 钟先生表示,他2017年在华融消费金融申请了11000元的贷款,并已在年底还清。但是一年多以后,他在华融的这一笔借款仍显示“未结清”,而且借款额度从11000元变成了22000元。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敬表示,“合同贷款金额和系统记录不一致肯定是金融机构操作出了问题,这个行为违反了《征信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没有对这个有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正。”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4月,华融消费金融被爆出因系统故障错放贷,且征信不能撤销的“乌龙”。此外,华融消费金融还被指与租房中介合作房租分期业务,多名租户在未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华融消费金融的贷款。后来,华融停止了该项业务,有一些租客也反应其不良征信记录已被撤销。 这次华融消费金融因违反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被罚,具体是什么原因?独角金融多次联系华融消费金融的相关负责人,但截止发稿前未有回应。不过华融曾对媒体指出,不是因为系统故障放贷的原因,就是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消金机构陷入征信漩涡? 事实上,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罚的并不只有华融消费金融一家。近年来,因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下称:《征信条例》)被罚的金融机构不在少数,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均无法幸免。征信问题越来越受到监管重视,消费金融机构们也应该引起重视了。 2018年10月,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征信条例》,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罚10万元。在这之前,也有多家消金机构违反《征信条例》被罚。 独角金融总结发现,违反《征信条例》的消费金融机构大多数都是踩雷第四十、四十一条。 其中最容易踩雷的是,《征信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因过失泄露信息;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第四十一条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也要受到相应处罚。 基本上,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都会对接央行征信中心系统查询用户的个人征信,但是这要建立在用户充分授权的基础上。独角金融了解到,目前有多家消费金融机构在与用户签订电子借款协议之前,都会先签订电子授权征信查询的协议。 借款人小宇向独角金融反应,消费金融机构在获取用户授权征信查询上的体验还是不好。“借款合同非常隐蔽,而且字很多、字号又很小,很多人特别容易忽视这些重要信息。” 银行业资深从业人士陈括(化名)向独角金融透露,“未经授权就查别人征信,如果客户到中国人民银行投诉,处罚会很严重,甚至一笔投诉就能让一个市级的分管行长下岗。” “现在央行的一些分行正在查征信违规的问题。前几年信贷扩张,很多线条部门都有些不合规的地方,今年各监管机构都在严查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进驻就是一两个月。银监、央行都不甘示弱,尽职尽责。”陈括补充道。 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很难得到有效保护。一位在企业征信公司工作的员工向独角金融诉苦,“我前一阵办了个卡,人家送了个带流量的手机号,我就拿来用了,我从来没打过电话,就是路上看会儿小说,号码我自己都还没记住,结果就有人打这个电话,问我要不要给孩子报兴趣班。我都不知道我这信息是怎么泄露的。” 个人征信,作为个人信息的重要一部分,将会影响到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比如车贷、房贷、商品贷等均与个人征信紧密挂钩,个人征信的重要性甚至可以与身份证划上等号。而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来说,个人征信报告则是其贷前风控审核的关键一环,关系到借贷业务质量的好坏。 2018年1月31日,央行向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下称:百行征信)发放首张个人征信牌照,我国初步形成了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以百行征信为主的市场化征信机构共同发展的征信体系。 “前些年没有百行征信,市场野蛮发展,乱象丛生,现在个人征信业务实行牌照制后,虽然很多前期冲在前面的企业比较难做,但是也规整了市场,对中国个人征信行业的发展是好的。”一家征信公司的高管人员如是评论道。据了解,目前已有消费金融机构与百行征信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其他机构则还在观望和对接当中。 像华融消费金融这样的持牌机构是正规军出身,央行自然“从严管教”,征信管理越来越严格,未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消金机构要更加重视征信问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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