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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P2P网络借贷平台 不得发放贷款
发布时间:2016-07-05 08:16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西安晚报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我市将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将对P2P网络借贷业务、股权众筹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等六大领域展开重点整治。

根据我市近日下发的《西安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重点整治的六大领域包括,P2P网络借贷业务、股权众筹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其中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等。

《方案》明确,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基金管理”、“投资管理”、“支付”等字样,各级公安机关将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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