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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信仰”又碎了:赤水国投曝2.8亿应收款回购违约
发布时间:2019-01-29 09:0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姜诗蔷

1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某私募基金受让的赤水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水国投”)对赤水市财政局2.8亿元的应收账款已经逾期,赤水国投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履行应收账款回购义务。

融资协议显示,赤水国投为提高资产流动性,向该私募机构寻求融资,私募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项下资金用于受让赤水国投对赤水市财政局的应收账款。

工商资料显示,赤水国投由赤水市财政局100%控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赤水市财政局与赤水国投于2013年11月签署《赤水市大同大道项目委托代建及回购协议》,赤水市财政局委托赤水国投进行“赤水市大同大道项目”的建设。

根据协议,该项目总投资预算约3.5亿元,截至2016年11月14日,赤水国投对赤水财政局的应收账款为3.4亿元。标的应收账款即来源于此。

根据赤水市财政局与赤水国投于2016年11月14日签署的协议,赤水国投对赤水市财政局享有请求其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4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而无论标的项目是否完成竣工结算及审计,赤水市财政局均应于2019年1月20日前向赤水国投偿付完毕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一共3.4亿,出于降低风险考虑,金融机构放款一般会在资产金额上打折,所以基金管理人最终放款规模为2.8亿元。应收账款回购的到期日为1月20日,但目前赤水国投、赤水财政局双方均拿不出资金,未能按时还款。”,1月28日,投资方一位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据该人士介绍,2018年12月得知赤水国投资金周转困难后,该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人以及赤水国投方面协商签署延期还款协议,给予赤水国投一定宽限期。

三方制定的应收账款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期限至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自1月23日起,赤水国投在延长期内向基金管理人分期支付回购价款固定价款。

不过,据本报记者了解,赤水国投应于1月23日第一期分期支付的款项共计5205.33万元,但截至1月28日仍未支付。

事实上,根据保证合同,赤水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水城建”)为本次赤水国投对基金管理人方的所有义务及责任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资料显示,赤水城建由赤水国投100%控股。

“母公司都已违约,子公司的担保也没什么用了。”前述机构人士直言。

“随着违约越来越多,信仰也逐渐被打破。城投信仰其实是金融机构相信城投背靠地方政府的信用不可能违约,违约也能靠政府能力还款,但在当前环境下,这俨然成为一种盲目而不专业的幻想。”1月28日,沪上某私募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双方仍在针对后续偿还进行商讨。后续,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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