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华业资本发行的“17华业资本CP001”短期融资券未能如期偿付,构成实质性违约。 1月28日晚间,华业资本(600240.SH)公告称,收到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资管”)、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人寿”)诉华业资本关于债权交易纠纷的法律文书。 此次起诉,起因于2017年10月12日,华业资本发行的“17华业资本CP001”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短融券”)。公告显示,短融券发行期限为365天,起息日2017年10月13日,兑付日为2018年10月13日,年利率为7.2%。 据了解,华业资本在2017年10月,曾发布《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 资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其中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短融券应于2018年10月13日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2017年10月20日,百年人寿、百年资管分别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短融券,券面总额分别为4500万、500万人民币。然而,2018年10月15日,华业资本发布公告,称截至兑付日营业终了,华业资本未能按照约定将‘17华业资本CP001’兑付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且截至目前,华业资本仍未能向百年人寿、百年资管兑付短融券的本金及利息。 基于此,百年人寿、百年资管向华业资本提起诉讼,诉讼要求包括:1、判令华业资本向百年人寿、百年资管兑付“17华业资本CP001”短期融资券的本金人民币合计5000万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360万元;2、判令华业资本向百年人寿、百年资管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人民币10.13万元、1.13万元;3、判令华业资本支付百年人寿承担的律师费18万元;4、判令华业资本支付百年人寿、百年资管为本案承担的财产保全担保费合计约5.54万元;5、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华业资本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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