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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money回应虚假披露、拆标错配
发布时间:2016-06-23 15:23 来源:网贷财经 作者:综合

       6月16日,微信公众号“新财富PLUS”(新财富杂志旗下微信公众号)发布《新三板P2P第一股PPmoney惊人幕后!虚假披露、关联融资、关联担保、拆标与错配...》一文,文中质疑PPmoney存在披露的交易数据前后不一、众多项目存在关联交易、涉嫌自融、涉嫌拆标等问题。

  6月20日晚间,PPmoney的运营新三板公司广州万惠金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月20日发布澄清公告,就该媒体的报道质疑做出回应。

  针对报道中质疑公司2015年度报告与PPmoney平台运营数据、相关比率披露存在不一致这一问题,公告回应称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PPmoney新增注册人数及全年撮合融资金额与官网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是由于统计口径不一致所致。新增用户数同比增长率存在不合理的大幅波动的原因在于万惠投资在各种节日举办各类推广活动,造成增长率波动,属于正常现象。

  关于项目真实性的质疑,公告表示交易项目中关键信息被打上马赛克,是根据《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规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针对“分期宝”实际融资方的质疑,公告解释了该项目的两种业务模式,称“分期宝”项目的融资方均为经审核合格的消费分期借款人,前期对合作机构达飞金融进行了前期考察,担保方融泰担保正在办理担保经营许可证续期手续。

  此外,新财富报道中还质疑票据宝、加多保等项目中通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皆参与其中,PPmoney董事长陈宝国曾出任其法人代表,该公司股东也为陈宝国控制企业,存在自融嫌疑,公告回应通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万惠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针对“质押宝”项目中借款公司并未将股权质押给PPmoney,报道中所涉及的质押对象包括PPmoney平台投资人的相关授权代理人。

  而报道中所质疑的涉嫌拆标以及期限错配,公告回应称《征求意见稿》并未命令禁止接待中介平台对项目的融资金额进行拆分发标。针对报道中引用的项目,其表示,由于双方的《借款合同》月底在借款满6个月之时有提前还款权利,因此按6个月进行发标,不存在期限拆分。

  关于风险准备金覆盖率和资本充足率不足质疑,其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无提取风险备付金的要求,也无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针对报道中质疑PPmoney存在关联担保这一问题,公告回应,《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禁止平台运营主体的管理房对平台发布的项目进行关联担保。

  最后,关于股价异动的质疑,公告认为该质疑缺乏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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