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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首起P2P平台催款案落槌 P2P胜诉
发布时间:2016-06-21 08:47 来源:法制网 作者:法制网
法制网乌鲁木齐最近消息,乌市第一起P2P网贷平台催收借款案件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P2P网贷平台具备原告主体资格被认定,并当庭判决被告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
 
据审理此案法官了解到,P2P金融又叫P2P信贷,小额信贷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一般需要专用网络,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建立借贷关系,并完成交易程序是网上银行服务的新形式。
 
近期,乌鲁木齐市沙区法院从乌鲁木齐P2P网贷的借款人网上收集的情况下先举行公开审理。 2016年1月30日,原告刘某等四人通过网络金融平台向方某借款10000元,约定还款期限经营的网贷平台贷款后的10天,15%的年利率计算的利息,该被告借款后,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未偿还借款和利息,P2P网络平台,以原告的身份起诉了沙区法院的一面。
 
经过庭审中,法院,原、被告签订的协议,贷款人同意寻求追索权贷款可以由原告统一负责,当事人三方协议是,真正的意义,它认为,P2P网贷与原告资格的平台,被告未偿还借款事实清楚,最后,沙区法院判决法院在被告支付本金和利息10 000187元的欠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记者通过审理此案的法官了解到,P2P投资虽然迅猛发展,但如果出现借款人违约情形,出借人分布于全国各地,且从未实际见过借款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一个难题。因此,P2P投资者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留存打款相关证据,如出现借款人违约情形,投资者可选择自行提起诉讼,或像本案一样要求P2P网贷平台代为提起诉讼,主张自己权利。而在P2P平台借款人也要切实履行自身还款义务,心存侥幸,借款不还的,法院将依法判决。P2P管理公司要注意保存、核实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一旦出现诉讼,公司提供的双方信息将是法院判决的基础。
 
相关介绍:近期,记者了解到,聚投融平台在事发后按照“前三个月还5%,按到期的先后顺序还”的第一期还款计划进行了还款,但是只执行了一个月,仅在部分投资人拿回了少量本金后,便在一个月前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全面停止了还款计划。付祥吉自该报道发出后也一直未在平台官方QQ群中露面,本周却突然将3个官方QQ群全部解散。投资者卷卷(化名)告诉记者,“付祥吉虽然没再出现,但是从他发的朋友圈可以看到,他目前正在国外。”据悉,目前朝阳经侦已经对此案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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