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家P2P公司诞生于英国,P2P发展至今,已初具规模,发挥的市场作用越来越大。那么,P2P的发展经历了怎样的发展过程,未来将会是什么样的,各位P2P投资人或准投资人可能不是很了解。了解P2P的前世今生,从历史的角度正确认识和看待P2P,对各位投资人是有帮助的。今天把它写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P2P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最早的萌芽期。在P2P开始互联网化之前,它其实是一个小额的信贷模式,这个信贷模式的创始人叫尤努斯,尤努斯教授06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08年获得了奥巴马总统颁发的总统勋章。尤努斯做的事情是这样的,他在孟加拉国发现很多贫困的农户,当地人有个手艺,就是用当地的植物编织花篮和工艺品,靠此赚钱。但是这些妇女没有最初的原材料采购费,她们以往的做法就是向高利贷借钱,她们借了钱编成花篮卖出去的时候,几乎是没有积累的,所以,她们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生活。她们赚的利润大部分被高利贷剥夺了,所以,她们根本没有什么收入。尤努斯出来,找到一些靠谱的、有信用的妇女,直接借钱给她们,利息相当合理,尤努斯一共借了42美元给27个妇女,一个人不足两美元。就是这样的贷款,开始了小额信用贷款。后来,尤努斯教授和他成立的格莱珉银行一起分享了06年诺贝尔和平奖。这就是P2P的萌芽期,作为一种可持续运转的商业模式,人到人的借贷,不仅解决了贫困问题,还解决了商业的可持续问题。 紧接着就是探索期。Lending club不是世界上第一家P2P公司,全球第一家P2P公司2005年成立于英国,叫ZOPA。美国第一家P2P公司也不是Lending club,而是Prosper。但是Lending club成立以后发展的非常的快,其中有一个最重要的能力,它不仅仅是一个在网上卖债权的,或着说是卖P2P理财的,Lending club是有定价能力的。一个人到Lending club上去借钱,Lending club会调取他的信用数据和他的一些行为,分析完了以后,给这个人的借款分成N个级别,从A到G,信用好的人在Lending club上的定价是6%左右利息,稍微有点风险的人的定价是20%左右的利息,Lending club作为一家平台,它有一家金融公司最核心的能力,就是风险定价,这一点让它超越了其他许多只做交易的P2P公司,成为全世界第一家上市的P2P公司。 再往后就是成长期,我国的P2P行业自2013年起进入高速发展期,截止到2015年年底,我国的P2P平台的数量就达到了3858家。平台交易额突破了万亿元大关。随着P2P在践行普惠金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政策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家在鼓励发展网络借贷的同时,也对P2P进行了规范,出台了相应的监管意见,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P2P的发展方向。所以这个阶段叫做成长期。 目前我们看到的这个时期是P2P行业的规范整合期。现在P2P行业已经明确由银监会和央行来共同出台相关的监管意见,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重申了“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管理办法》虽然没有明确界定P2P什么事情可以做,但明确界定了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划出了P2P不可触碰的12条红线。随着对门槛的不断提高,对风控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40%左右的、穿着马甲的非P2P公司就会被规范掉,合理规范的P2P公司将持续不断的获得更大的市场作用。所以,我们目前正在进入的是整合期。 那么,未来的P2P是什么?看看Lending club我们就知道,Lending club翻译成中文叫“借贷俱乐部”,这家公司并不归美国的银监系统或美联储管,归谁管?归美国的证监会管。在Lending club上市的时候,把公司界定为定价和销售个人债公司,换句话说,有一个人到P2P上来借钱,他实际上是以自己的资质对外发行了一个债券,它是一个个人债,所以,美国的证监会就把P2P定义为一种可投资的资产,资产的名称叫个人债。在我国,目前没有这样的界定,但未来大家的方向是一致的,未来P2P能够变成各位在资产配置,甚至机构在资产配置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资产类型,它就叫个人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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