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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局主席徐琪辞职
发布时间:2016-06-15 17:42 来源:网易 作者:代路

导读:上海快鹿投资集团陷入兑付危机已超过80天。于今年4月6日就任集团董事局主席的徐琪,在6月15日公布了一份“离开目前的岗位和公司”的声明。徐琪的这份声明除了介绍其在快鹿的一些工作细节,也透露出快鹿目前存在的三大乱象:徐琪的董事局主席有名无实,重大决策均由已“辞去集团所有职务”的原董事局主席施建祥主导;快鹿集团目前仍“没有内部规范机制”,掣肘现象严重,影响到了资产的处理;收购神开股份(002278.SZ)股权,因违约纠纷,快鹿方面将面临近4.5亿元的违约损失,所持股权在扣除各种损失和质押欠款后,残值或仅余1.79亿元,而快鹿系此前实际投入已达7.88亿元。随着徐琪的离职,快鹿系的兑付危机更加充满了不确定性。

6月15日午间,网易财经独家获得一份由上海快鹿投资集团董事长徐琪发布的声明材料。徐琪在宣布“请求大家允许我离开目前的岗位和公司”的同时,也曝出了快鹿投资兑付事件及涉及神开股份(002278.SZ)交易的多重内幕。

徐琪的声明显示,快鹿系现在不仅身陷神开股份的违约纠纷,将遭受近4.5亿元的违约损失,集团内部亦内讧严重,导致徐琪的工作处处受阻。而已经因“身体原因”辞去所有职务的快鹿原董事局主席施建祥,仍然在主导着集团的关键决策。

这或许徐琪离职的导火索。一如其在声明中所言,“施建祥先生对我不信任”。

施建祥或仍在幕后操控快鹿

网易财经了解到,施建祥作为快鹿集团原董事局主席,在集团兑付危机发生后,先是长期滞留香港,后又因“身体原因”辞去了集团所有职务。

从股权关系来看,施建祥并未直接控制快鹿集团。但徐琪的声明,从多个角度透露出,施建祥目前或仍是快鹿集团重大决策的实际主导者。

“在谈判中,对方提出了需要拿到相关的文件才能真实签约的合理要求。在我和施建祥老板多次沟通要求下,他才同意我采取强制措施从相关负责人那儿获取文件。”徐琪在声明中如是介绍。

徐琪声明中的另一些细节,也说明他仅是快鹿集团的“外围人士”,即使是“临危受命”当上董事长,但对这家处在风口浪尖的公司相当缺乏了解。

“我上任后才得知(快鹿集团子公司)业祥(投资)实际只拥有(神开股份)13%左右的股份,而另外15%只是一个投票权和收购权,被告知需要在5月中旬左右支付另外的6.8亿元(收购价格是8.8亿元左右,已经支付2亿元定金。编者注)来完成收购,否则违约。”徐琪说。

但事实上,据网易财经此前了解,快鹿系分别获得神开股份股权和投票权的交易,在2015年下半年即已公告。徐琪却称,其是在2016年快鹿兑付危机发生后“才得知”。

而施建祥的态度,仍直接影响到快鹿集团的交易结果,并成为徐琪宣布离岗的导火索。

徐琪表示:“集团公司一些人在交割过程中,多次在施建祥处颠倒黑白、挑拨离间,最后导致昨天在法律规定的最后公告期限内没有完全披露,并且彻底导致施建祥先生对我的不信任。”

最终,徐琪彻底揭露了快鹿集团的混乱状况,并宣布离职:“对于这样一家没有内部规范机制,而又处于目前这样的债务危机的民营企业,我一个新来初到者,没有绝对的信任和控制权,是无法正常履行管理工作的。我想帮助投资人来最大程度的拿回投资款,但是我在目前的集团状态下是无法安全和正常工作的。所以请求大家允许我离开目前的岗位和公司。”

收购神开违约损失将逾4亿

此前,徐琪多次表示,对于神开股份股权的处置,将是解决快鹿系公司兑付危机的一大重要举措。而徐琪本次的声明,则还原了这笔交易的真相,更揭示出快鹿系除了要面对众多投资人的兑付危机,还陷入了神开股份的交易泥沼。

神开股份公告显示,2015年9月,快鹿集团通过子公司业祥投资,以13.50元/股的价格,收购了李芳英、顾正等7名神开股份股东总计2937.7万股股份,总计花费3.97亿元。加上二级市场增持部分,业祥投资直接持有神开股份4757.7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07%。

除此以外,神开股份原股东将所持合计5460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业祥投资行使,占到神开股份总股本的15.004%。公告同时披露:业祥投资“将在合适的时机继续受让上述15.004%表决权对应的5460万股”。

而徐琪的声明则披露了更多细节:“而另外15%只是一个投票权和收购权,被告知需要在5月中旬左右支付另外的6.8亿元来完成收购,否则违约”。此外,“业祥投资必须在未来的第29个月到第32个月无条件承诺以每股28元的价格收购对方的6.8%股份(与实际停牌前价格相差15元左右每股,总帐面浮亏3.6亿元左右)”。

在已经出现兑付危机的情况下,快鹿集团与业祥投资目前自身已无实力完成上述交易。而违约的结果十分严重:“如果业祥无能力履约,在6月11日到期日违约,业祥的2亿元押金被没收,第一次收购中的5%股份必须无条件零对价归还对方”徐琪在声明中介绍。

如果在6月11日违约,快鹿方面将损失2亿元押金和5%的神开股份股票。按照神开股份3月31日停牌前的最后收盘价13.25元/股计算,市值达2.41亿元,合计损失将达到4.41亿元。

除此以外,快鹿系因为将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尚欠2.1亿元质押款。在无法筹得该笔质押款的情况下,相关股权将有可能被质押方没收。

根据网易财经的测算结果,快鹿系直接持有神开股份4757.74万股的成本,合计达5.88亿元,加上作为押金的2亿元,实际投入已达7.88亿元。

但若违约发生,2亿元押金和5%股份没收,快鹿系的持股市值将仅剩3.89亿元。在扣除海通证券2.1亿元质押款后,残值仅余1.79亿元。这还是以神开股份复牌后股价不暴跌为前提。

徐琪离职折射快鹿内讧严重

对于目前快鹿所处的窘境,徐琪多次提及一个合作方“东和昌集团”。

“经过施建祥老板的老合作方的推荐,我开始了和东和昌集团的合作谈判”徐琪介绍,“快鹿投资集团也在5月8日成功和东和昌签署了合作协议,对方支付9.2亿元控股业祥投资集团,并给予快鹿投资集团收购28%神开股份的‘中古瓦娜基金’30%的份额”。

工商资料显示,东和昌集团的核心公司“东和昌控股有限公司”,仅成立于8个月前的2015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6亿元,股东为3名自然人,其真实实力不得而知。

快鹿与东和昌集团的合作,也是不了了之。徐琪说:“最后三次在工商登记办手续时候都因为集团相关人员的不配合而夭折,导致对方放弃了此次交易”。

而在谈及自己的离岗原因时,徐琪多次提到快鹿系内讧严重:“我多次要求查阅相关的收购文件,被告知不能看,相关的负责人也完全不配合提供”,“这样一份对于快鹿投资集团完美至极的合同却遭到了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强力刁难质疑”,“集团公司一些人在交割过程中,多次在施建祥处颠倒黑白,挑拨离间”。

最终,徐琪提出了自己的离岗诉求:“我在目前的集团状态下是无法安全和正常工作的。所以请求大家允许我离开目前的岗位和公司”。

而另一方面,快鹿集团的部分投资人在6月14日发布了《致快鹿集团的公开信(三)》,剑指快鹿旗下公司东虹桥担保董事长黄家骝及各位股东。

投资人在对当前的兑付现状不满的同时,对东虹桥担保提出了三大质疑:“1、东虹桥担保到底有没有对我们投资人的担保资质?2、东虹桥担保的担保规模是否严重超标,公司账上应该存有的责任保证金是否按照规定计提,是否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3、东虹桥担保是否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行业整顿,是否还具备相应的资质?”

投资人在公开信末表示,近期将正式发通知请东虹桥担保董事长黄家骝及各位股东出面对话,回答广大投资人的质疑并听取意见和要求,同时也希望对方说出自己的打算。

附徐琪离职声明:《关于我决定离开快鹿投资集团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投资人,快鹿投资集团的同事:

从3月31日我在金鹿财行以一个外聘顾问的身份站出来安抚投资人,到4月6日上任快鹿投资集团董事会主席处理集团过百亿的债务危机,至今整整77天。我所经历的过程先不在这里多墨了,留给以后告知。我想把我今天决定离开快鹿投资集团的前因后果和大家阐述一次。

众所周知,快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的业祥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神开股份曾一度被大家认为是救快鹿投资集团的“神器”,包括集团的许许多多人都在这样理解和鼓吹,我自己也在缺乏真相下曾一度这样理解的。

我上任后才得知业祥实际只有拥有13%左右的股份,而另外15%只是一个投票权和收购权,被告知需要在5月中旬左右支付另外的6.8亿元(收购价格是8.8亿元左右,已经支付2亿元定金)来完成收购,否则违约。我多次要求查阅相关的收购文件,被告知不能看,相关的负责人也完全不配合提供。直到四月底,眼看违约期临近,我开始了在没有任何相关收购文件情况下配合寻找合作方,后经过施建祥老板的老合作方的推荐,我开始了和东和昌集团的合作谈判。在谈判中,对方提出了需要拿到相关的文件才能真实签约的合理要求。在我和施建祥老板多次沟通要求下,他才同意我采取强制措施从相关负责人那儿获取文件。后来通过集团几位员工对项目负责人的多方施压,才终于在5月5日拿到了相关文件。快鹿投资集团也在5月8日成功和东和昌签署了合作协议,对方支付9.2亿元控股业祥投资集团,并给予快鹿投资集团收购28%神开股份的“中古瓦娜基金”30%的份额。这样一份对于快鹿投资集团完美至极的合同缺遭到了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强力刁难质疑,最后三次在工商登记办手续时候都因为集团相关人员的不配合下而夭折,导致对方放弃了此次交易。

现在我来介绍一下原先收购合同的真实内容,以让各位了解其寻找合作方的难上难。

1、合约正式最后有效日是2016年6月11日,因为端午节关系,实际上是6月8日;

2、合约履行主体必须是业祥投资,没有对方同意不能转让收购权;

3、15%左右收购价是8.8亿左右,扣去2亿元押金,还需要支付6.8亿元;

4、业祥投资必须在未来的第29个月到第32个月无条件承诺以每股28元的价格收购对方的6.8%股份(与现在实际停牌前价格相差15元左右每股,总帐面浮亏3.6亿元左右);

5、如果业祥无能力履约,在6月11日到期日违约,业祥的2亿元押金被没收,第一次收购中的5%股份必须无条件零对价归还对方;

6、还有一些对业祥关于海外支付收购款,以及滞纳金的要求;

7、外加一条交易所规定,业祥投资已经持有的13%股份,以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2016年10月14日以前不准转让。

以上的7条真相加上近期证监会对于壳公司运作的新规章制度,使得寻找合作人比登天还难,而和老股东多次请求延长合同期的谈判未果。随着时间的流逝,在走投无路下,为了避免违约而会发生的4.5亿元损失,我再次回到东和昌请求他们的帮助。东和昌最后寻找了他们的老合作伙伴,两方一起重新和我们,以及老股东四方一起商谈,最后赶在合同实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达成并签署如下协议:

1、老股东同意让新收购方履行原先的收购合同,但是必须扣除1000万滞纳金,3000万因为不能再在境外支付而导致的税款,外加变相违约的3000万补偿金,共计7000万;最后在我方律师和我的再三劝说下,在东和昌的调解下,老股东同意降到6000万元,退还1.4亿元押金部分,并把细节写入合同中;

2、新收购方同意支付业祥投资的13%股份8.2亿元,在10月14日可以合法转让以前以贷款形式支付快鹿投资集团4亿元,和代归还海通证券2.1亿元左右的质押款,等合法转让后再支付余款;

3、东和昌承诺和快鹿投资集团进行合法合规票据交易业务,并在有合理抵押物的前提下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

在以上所有的事实情况下,集团公司一些人在交割过程中,多次在施建祥处颠倒黑白,挑拨离间,最后导致昨天在法律规定的最后公告期限内没有完全披露,并且彻底导致施建祥先生对我的不信任。同时,在前一周的时间内,网络上已经围绕着这笔交易黑我的东西比比皆是。对于这样一家没有内部规范机制,而又处于目前这样的债务危机的民营企业,我一个新来初到者,没有绝对的信任和控制权,是无法正常履行管理工作的。我想帮助投资人来最大程度的拿回投资款,但是我在目前的集团状态下是无法安全和正常工作的。所以请求大家允许我离开目前的岗位和公司,我已经尽力了,但是我毕竟是一个凡人,请大家原谅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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