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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或再扩容 监管关注风控
发布时间:2016-06-08 07:43 来源:财新网 作者:杨巧伶

    消费金融公司或将再度扩容。6月4日,通程控股发布公告称,拟发起设立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其中,长沙银行持股51%,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9900万持股33%,通程控股出资4800万元持股16%。

  若后续获得监管批复同意筹建,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将成为第16家获得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

  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推进,后续如何监管备受业界关注。近日,银监会非银部主任毛宛苑在《中国金融》杂志撰文指出,未来消费金融公司监管重点之一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督促消费金融公司在消费金融产品设计、合理定价、信息透明等方面深入研究,兼顾金融机构的盈利性和消费者合理消费的信贷支出问题,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和过度负债的情况出现。”

  目前,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业务分两类,一是依托零售商布局消费分期市场;二是自建渠道经营现金贷款。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消费金融公司顺应“互联网+趋势”,一方面,同电商网站合作,为网上消费人群提供线上分期业务;另一方面,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建贷款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线上贷款申请渠道。

  “互联网降低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门槛,惠及更多民众,但金融交易内在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仍然存在,包括信贷欺诈、支付安全、信息泄露等风险日益暴露,金融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更需得到保障。”因此,毛宛苑强调,在开展通过自建贷款平台或依靠合作电商入口完成贷款申请业务时,消费金融公司要完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隔离、客户信息保密、产品风险揭示等一系列管理工具及手段。

  在消费金融公司设立方面,毛宛苑指出,监管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中求进,增加行业供给,鼓励具有消费金融资源且符合准入标准的多种所有制主体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消费金融公司行业。

  毛宛苑认为,消费金融公司若要规模化发展,需建立集业务处理、客户服务、催收等功能于一体的集约化、综合化业务处理平台。“从成熟的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业务受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还是客户服务,都需要强大的后台运营服务支持。”

  除此,毛宛苑表示,银监会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创造有利于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推动相关方面加快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探讨财税政策支持的可能性等,共同破解行业发展难题,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已有15家消费金融公司正式开业。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消费金融公司行业资产总额637.95亿元,贷款余额573.74亿元,累计发放5万元以下贷款989万笔,占比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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