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证报从《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一期)》中获悉,《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若干措施》提到,深圳将通过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并购投资基金发展等方式将进一步拓宽和完善创投退出渠道和机制。上述措施于2019年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若干措施》提出,深圳将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创业投资机构的被投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同时探索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区域股权交易中心、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依法依规打造创投项目转让交易平台。《若干措施》特别提到,支持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鼓励企业在科技创新板挂牌并接受培训咨询、登记托管、债券融资、场外投行等资本市场培育服务。 《若干措施》还指出,鼓励创业投资以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退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并购母基金,重点投向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项目,吸引更多并购基金在深圳聚集。 此外,在创投机构募资方面,《若干措施》提到,深圳将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创新募资手段,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券(特别是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以及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并且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创业投资的出资,以及鼓励各区(新区)对发行上述各类债券产品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等相关政策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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