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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虚假材料、拒绝督查 永安财险被罚59万元
发布时间:2019-01-05 08:53 来源:中国证券网

  因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两项违规行为,银保监会1月4日向永安财险开出共计59万元的罚单。

  罚单显示,永安财险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2017年1-9月,永安财险总公司、省公司及所有开展车险业务的地市级分支机构的车损险、车损险附加险、商业三责险和商业三责险附加险相关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等14个财务类指标的148个明细科目未按照监管要求据实统计,设定取数规则不当,导致公司向银保监会报送的明细数据不真实,形成编制虚假报告的事实。

  此外,永安财险还存在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等行为。

  银保监会表示,在已知检查组进场情况下,永安财险决定于2017年12月6日上午9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拟审议《关于解聘蒋明同志公司总裁(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2017年12月4日下午,检查组在对董事会临时会议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检查流程将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会(下称“确认会”)时间定为12月6日上午9时并通知永安财险,要求总裁蒋明和统计负责人顾勇参加会议。此后,检查组得知永安财险将于同一时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拟解除总裁蒋明的职务。12月4日晚,检查组临时变更检查计划,约谈董事会秘书。检查组表示会议时间的冲突和解除蒋明总裁职务的议题将影响检查工作的开展,建议适当调整会议时间。董事会秘书表示无权决定,并将相关建议转告董事长。12月5日下午,检查组约谈董事长陶光强,要求适当延后董事会临时会议。陶光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接受检查组的合理建议。12月6日上午,确认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时召开,永安财险董事长和总裁均缺席确认会,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为此,银保监会对永安财险合计罚款5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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