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斗殴的“罗生门”、一场股东会的取消闹剧正在*ST中捷上演,而这背后,是上市公司长期的股东内斗与“保壳生死战”。 斗殴“罗生门”:各执一词 10月30日,原本是*ST中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日子。但它被取消了。 取消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一场斗殴。 *ST中捷10月28日公告称,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部分参会人员对见证律师的专业性、公正性提出质疑,并对见证律师进行无端指责和谩骂引发争执。公司中小股东薛青锋、董事倪建军无端攻击见证律师助理,致其被殴打致伤,警方介入调查。 有意思的是,10月30日,“被公告打人”的薛青锋、倪建军向上证报发来声明称:上述公告描述内容严重失实、搬弄是非,当日不存在殴打“律师助理”情形;督促*ST中捷按照中小股东的希望,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同时,倪建军声明,其已在10月28日向上市公司监管机构浙江证监局、深圳交易所发送说明材料,并与浙江证监局监管人员当面汇报当日过程。 股东会沦为 “内斗儿戏” 回头来看,传言中的斗殴事件只是*ST中捷股东之间斗争的一个缩影,公司的第一大、第二大股东早已在股东会召开问题上“明争暗斗”。 *ST中捷10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从一开始就充满戏剧性。此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补选王堃为独立董事,补选冯卫为非独立董事,其中冯卫为*ST中捷第一大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捷环洲”)所提名的候选人。 根据公告表述,该次股东大会由中捷环洲提议召开。中捷环洲受托人先是被允许进入会场,但在现场,部分股东质疑中捷环洲受托人的参会资格,他们认为:法院已明确通知由管理人接管中捷环洲的全部财产,中捷环洲的受托人无权参加会议,应当由管理人出席会议。在主持人协调无果的情况下,监事会主席提议中捷环洲受托人离开会议现场。 另一面,会议召开前,*ST中捷相关人员及见证律师在对股东资格进行审核时,发现第一大股东中捷环洲管理人的参会资料不齐全,因此不符合进场条件。 受托人被质疑参会资格最后被驱逐,可本应该参会的管理人却资质不全,不符合进场条件。 于是,戏剧的一幕出现: 对于此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是否最终获得通过,*ST中捷以“第一大股东中捷环洲与前第三大股东蔡开坚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纠纷,以及中捷环洲所持股份网络投票结果与中捷环洲管理人现场投票结果相悖”这一理由,给出了4种表决结果。 就相关投票结果,中捷环洲管理人10月29日发布声明称,“未经管理人授权,不发生法律效力。” *ST中捷表示,基于对公司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考虑,决定取消原定于10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前,*ST中捷第二大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沅熙”)提议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余雄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提交大会进行审议。 监管严厉问询 这场“闹剧”迅速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并于10月28日、29日连发两份监管文件。 在10月28日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ST中捷详细说明公司终止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依据及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决定取消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原因是否充分、合理,披露的原因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原因,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针对“斗殴事件”,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该事项的调查结果,说明有关机关对相关当事人是否采取了进一步措施。 10月29日,浙江证监局下发监管问询函,除了要求说明冲突细节之外,还要求上市公司说明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议案是否通过;并说明取消原定于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对于被取消的股东大会,倪建军认为,如果上市公司取消临时股东大会的理由不成立,如何监管,其他股东是否有权恢复会议召开,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保壳生死战”下的股东纷争 眼下,*ST中捷正面临“保壳生死战”。 据公告显示,其2017年、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320.80万元、-2.38亿元。而今年前三季度,公司亏损额超过4736万元,若今年仍旧无法扭亏,将面临暂停上市危机。 在“保壳”危机下,*ST中捷股东之间的“内斗”却愈演愈烈。 今年5月12日,*ST中捷发布的一份《表决权及投票权委托协议》显示,时任第三大股东蔡开坚将所持股份全部表决权和投票权委托给中捷环洲。但公告称,蔡开坚于5月15日反悔,表示未参与上述协议签署,上述《协议》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由此,第二大股东宁波沅熙和时任第三大股东蔡开坚联手将*ST中捷告上法院,中捷环洲作为该诉讼第三人。诉讼提出,请求撤销2019年5月17日*ST中捷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全部决议。 但是,前不久,在该诉讼尚未最终判决情形下,蔡开坚却因抵偿部分债务,退出第三大股东的位置。 “二股东此前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并不多,但在保壳形势严峻之下,希望加强自身在公司中的话语权。”熟悉*ST中捷的相关人士向上证报记者透露。 另一面,身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中捷环洲也“自身难保”,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据公告显示,10月22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等担任中捷环洲的管理人。但中捷环洲并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复。 提议罢免由第一大股东中捷环洲提名的*ST中捷新任董事长张炫尧,是二股东宁波沅熙争抢话语权的举动之一。10月16日,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最终以同意4票,反对1票,弃权1票的结果获通过。但该事项尚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面对罢免,表示反对的张炫尧认为:“对此提议公司已驳回过一次,并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二股东一再坚持提出,请二股东尊重事实,补充完善罢免理由,避免给被罢免人造成不必要的名誉损失,供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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