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金融观察
买劣后级信托亏损出局,投资者两告知名私募索赔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9-10-09 09:0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0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金秀妍的信托纠纷二审的民事判决书。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此次的被告是知名私募深圳华银精治资产(以下简称深圳华银精治)和国民信托,被要求赔偿本金损失800万元以及预期利益损失109.056万元。不过这一要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据判决书显示,“国民信托·龙头9号”在跌破平仓线之后遭遇市场低迷以及股票停牌等原因而无法及时平仓止损,至信托计划清算,信托单位净值一直下跌,导致金秀妍认购的信托出现大幅亏损。

两家知名私募成被告

10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信托纠纷二审的民事判决书,该诉讼的被告是知名私募深圳华银精治资产和国民信托。

在本案一审时,原告金秀妍认为,根据投顾站点的IP地址、MAC码以及HD显示发出投顾建议的IP地址,分布在福建省厦门市35个不同地方,发出投顾建议的终端硬件设备为3个且频繁存在不同终端的情形。可以推定:深圳华银精治违规将投顾账户提供给第三人使用,所有的投顾建议均为第三方发出,该信托实际由第三人进行操控,深圳华银精治并未实际履行投顾义务。

同时金秀妍认为,国民信托公司明知该信托账户的投顾IP地址不是深圳华银精治的办公场地,明知该账户由第三人操控而未及时制止,未尽到受托管理人职责。金秀妍认为,《信托合同》第8.3.2及《投资顾问协议》3.3中明确约定“投资顾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PB系统账号转让、出借、出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根据IP地址及Mac地址显示内容,深圳华银精治显然将PB系统账户给第三方使用,违反了相关的约定,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17年8月,金秀妍与国民信托公司签署合同,国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9600万元,A类与B类对应信托资金比例不高于2:1。其中,光大银行认购A类份额6400万元,金秀妍认购B1类份额800万元,郑福清认购B2类份额2400万元,资金运用方向为证券投资,期限1年。受托人经全体委托人指定聘请深圳华银精治作为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2017年8月8日,金秀妍、郑福清分别向国民信托公司信托专户缴付信托本金800万元、2400万元。2017年8月9日,光大银行向国民信托缴付信托本金6400万元。

无法及时平仓致亏损

深圳华银精治辩称,金秀妍一审起诉既主张国民信托公司为深圳华银精治提供通道,又主张国民信托公司伙同深圳华银精治为第三方操控账号提供便利,自相矛盾,理由与事实陈述逻辑混乱,对众多事实皆为主观臆测,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其次,金秀妍在二审中未提交新证据,仅通过其主观猜测的理由来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第三是深圳华银精治与金秀妍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又不成立信托法律关系,金秀妍针对深圳华银精治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第四是金秀妍的投资亏损结果是市场风险导致,与深圳华银精治没有因果关系,投资建议不等同于投资指令。涉案信托单位净值跌破合同约定的止损平仓线0.88元时,国民信托公司已经进行了减仓操作。产品净值在0.88元时,金秀妍作为B1类投资人的投资本金完全没有受损。但因2018年证券市场整体低迷及数只股票停牌造成国民信托公司无法及时平仓止损,至信托计划清算,信托单位净值一直下跌,此皆为市场风险。而金秀妍在《风险申明书》中已明确其对市场风险的认知及承担。

2018年11月9日,国民信托公司出具清算报告,确认信托计划于2018年11月6日终止,国民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信托运行期间,预估信托单位净值等于或低于0.8800元,且国民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约定选择进行平仓操作且平仓变现完毕。截至清算分配日,信托净收益为-51605434.63元,年化收益率-49.2%。

金秀妍上诉请求首先是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国民信托公司、深圳华银精治共同赔偿金秀妍认购的“国民信托·龙头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金损失800万元;其次是判令国民信托公司、深圳华银精治共同支付预期利益损失109.056万元,按照年利率9.6%的业绩基准计算。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显示,各方当事人均没有提交新证据,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金秀妍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维持原判。

对此,私募排排网研究员刘有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市场低迷和股票停牌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平仓出现亏损,这是比较常见的。

【返回首页】
财经钻-财经观察
财经钻-互联网金融观察
财经钻-众筹/创投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