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公布]
当事人: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馆路200号3层A区
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开
经查,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为。
上述事实,有云南财经大学学历信息复函、调查笔录、情况说明、任职决议、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我局决定对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云南保监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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