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宜家是瑞典人英格瓦·坎普拉德(Ingvar Kamprad)及其家族的产业,但并没有很多人知道,其实坎普拉德家族通过一家公司,掌握着从零售到生产制造、保险、房地产等多家公司,这家公司就是伊卡诺集团(Ikano Group)。其实,伊卡诺集团(Ikano Group)最早也只是宜家的一部分,一直到后来随着坎普拉德家族业务的不断扩大,才脱离宜家成为独立的公司,并管理着坎普拉德家族的业务。伊卡诺集团是英格瓦·坎普拉德传承给三个儿子的事业,该公司由他们自主管理,也是继承者们大展拳脚和抱负的天地。伊卡诺不是给第二代练手的玩具,而是一家迅速发展、拥有亿万财富的大型企业,是未来保障宜家安全的准备金,与宜家血脉紧紧相连。1全球第八大富豪1926年,宜家创始人英格瓦·坎普拉德出生在瑞典一个农场主家庭,外祖父在当地经营着房地产和农庄。也许是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坎普拉德从孩童时期开始,便是小伙伴中的“商人”,靠着倒卖火柴等小玩意儿,他从商业贸易中体会到了赚钱的乐趣。但直到17岁那年,坎普拉德创建宜家,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活动。宜家的名字“IKEA”分别来自他自己的名字Ingvar Kamprad、农场的名称Elmtaryd和农场所处的村庄Agunnaryd。一开始,宜家只销售一些价格低廉的商品,比如铅笔、尼龙袜、钱包、小家具等。父亲帮他管理订单、账单,母亲则负责帮忙接电话、包装商品,俨然一个小作坊。直到1947年,坎普拉德才开出了他的第一家家具店,并在随后几十年里,将这家家具店打造成了全球最成功的家居企业之一。*宜家创始人英格瓦·坎普拉德截至2018年,宜家在全球拥有434家门店,全球雇员达到20800人。1986年,坎普拉德辞去了公司CEO一职。当时,宜家被分成三家公司:Inter Ikea、Ingka Group和伊卡诺集团。其中,Inter Ikea掌管着宜家品牌的知识产权,也是宜家特许授权人;Ingka Group是宜家12个特许经营者之一,同时拥有宜家零售,运营着宜家367家门店。伊卡诺集团的前身是宜家的一部分, 由坎普拉德于1950年代成立,扮演着家具公司和生产商之间的中间商角色。后来,其他负责支持宜家运营的公司都开始采用Ikano这个名字。Ikano在1970年代在房地产、生产制造等领域十分活跃。1988年9月1日,Ikano从宜家独立出来,命名为伊卡诺集团。坎普拉德的三个儿子皮特(Peter)、乔纳斯(Jonas)和马蒂耶斯共同拥有坎普拉德家族所有的伊卡诺集团,他们都是伊卡诺集团旗下公司的董事会成员。2013年,坎普拉德辞去宜家董事会职务。他最小的儿子马蒂耶斯·坎普拉德(Mathias Kamprad)接替Per Ludvigsson,成为宜家控股公司董事长。2018年去世时,根据彭博新闻,坎普拉德位列2018年全球富豪榜第八位,拥有财富高达587亿美元。根据福布斯的报道,三个儿子各自的净资产在10亿美元左右。2六大公司伊卡诺集团是一家年销售额910亿美元的公司,运营着两个品牌:伊卡诺和宜家。集团在亚洲、欧洲、拉美等地区17个国家有超过7000名员工,涉及的业务包括银行业、房地产、生产制造、保险、数据分析以及零售业务。目前,伊卡诺集团总部位于卢森堡,CEO为拉尔斯·托尔森,他于2015年接替Arja taavenik。集团共有伊卡诺银行(Ikano Bank)、房地产公司Ikano Bostad、生产制造公司Ikano Industry、保险咨询公司Ikano Re& Ikano Insurance Advisory、数据洞察&商业情报机构Ikano Insight和伊卡诺零售(Ikano Retail)。其中,数据分析公司Ikano Insights位于英国,主营业务是把日常数据转化成有价值、可行动的洞察。房地产公司Ikano Bostad成立于2005年,公司有300多名员工,公司的业务线包括设计、建造各种类型的房子,包括出租公寓、住户所有的房子、城镇住宅、养老院等。目前伊卡诺地产公司在瑞典和丹麦开展业务。伊卡诺银行(Ikano Bank)成立于1995年,总部在英国诺丁汉的车站街,在这之前,公司的总部在雷德福大街(Radford Boulevard)。有一次,俭朴的坎普拉德搭乘公交车就过去了,员工都习以为常。如今,伊卡诺银行有240名员工,业务包括为顾客提供包括信用卡、贷款、储蓄等业务;同时,也为像Vision Express等零售机构提供消费金融服务,并负责向零售伙伴提供财务和消费者洞察服务,也为公司提供租赁等业务。伊卡诺银行在澳大利亚、丹麦、芬兰、德国、挪威、波兰、俄罗斯、瑞典、英国等国家有业务。生产制造公司Ikano Industry位于波兰,是宜家床垫和其他相关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在波兰的Rogozno和Krajenka有两间工厂,打造了欧洲最大、最现代的床垫生产线。2020年,ikano Industry还在墨西哥建一个新的工厂,把市场拓展到美国。毫无疑问,伊卡诺工业是伊卡诺集团增长最快的业务。伊卡诺零售是坎普拉德家族唯一拥有的宜家特许经营公司,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墨西哥经营物廉价美的产品。保险咨询公司Ikano Re& Ikano Insurance Advisory为全球IKEA特许经营系统里的全球运营提供保险解决方案与咨询服务,业务覆盖交通运输、房产、债务等。虽然这六大公司之间都是独立运营的,但是作为伊卡诺集团的一分子,它们有共同的价值理念与文化,即共识与简单化(common sense and simplicity)、共事(working together)以及敢于与众不同(daring to be different),也共同致力于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比如,宜家东南亚厨房团队减少了该地区50%的厨余垃圾;自2013年起,Ikano Industry的研发团队就利用它们的技术,将废旧床垫中的泡沫加工,用于制造新的泡沫产品。3宜家生态尽管伊卡诺集团的公司都是独立运营的,但是其前身和其业务都在支持宜家的发展。因此,公司之间的业务彼此交叉,更像是以宜家为中心的一个生态,目的在于提升宜家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而伊卡诺集团,就像是坎普拉德家族的“大管家”,在支持各公司独立经营的同时,更倾向于通过文化和价值观把它们联系在一起。例如,伊卡诺银行是宜家在8个国家的财务服务提供商,例如宜家英国与伊卡诺银行达成长期合作,为英国顾客提供数字化的申请服务。自2021年5月推出该业务以来,得到了新老顾客的认可。2021年6月,Ingka Group获得伊卡诺银行49%的股权,通过这次收购,宜家顾客可以获得消费得起的金融服务,作为未来消费者生态的一部分。而伊卡诺集团,是这个以宜家为中心生态的大管家,它负责给这些企业制定共同的目标——集团可持续策略,帮助这些企业在未来走得更远。2021年9月,伊卡诺集团推出集团最新的“集团可持续策略2022-2025”,每家公司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目标和KPI。例如,伊卡诺银行的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100%客户数字签约;25%的流动资金可被定义为绿色的;在所在市场,跻身可持续银行Top3;伊卡诺房地产的目标是,到2025年,所在地区消费者满意度TOP3的房地产公司;建造生态环保型房产,采用更好的材料,以为顾客提供更健康的生活;新房子的设计,都要基于新的绿色设计理念,即保持简单、简约。对于坎普拉德家族来说,伊卡诺集团就像是家族的一个大管家,确保家族各个成员的独立、协同发展,但同时为他们制定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观目标,确保家族成员劲儿往一处使,共同发展。...
据公安部网安局发布,有人在使用手机的时候,他的实时定位、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居然被同步发送到另一部手机上!这不是在拍电影!有人不小心轻轻点了一下所谓的“红包”,轻而易举就掉进了不法分子的陷阱里。近期,江苏南京警方在“净网 2021”专项行动中连续侦破 2 起手机监控软件窃取个人隐私信息案,一举打掉了两个贩卖定位软件的犯罪团伙。2021 年,南京网警工作发现,有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售卖公民实时位置等敏感隐私信息,影响十分恶劣。南京网警立即立案侦查,循线深挖出了 20 余个可疑网站,最终锁定了 2 名嫌疑人,并成功实施了抓捕。经查,犯罪嫌疑人谢某等人申请了 20 余个域名搭建网站,同时通过公众号向买家提供受害人定位。至案发,谢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位置等信息达 15 万余条,涉案总金额超过 150 万元。作案手法怀着不良企图的“买家”,在这些非法网站和公众号上注册并付款。随后,他们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将带有定位功能的链接伪装成热点新闻或微信红包,通过微信、QQ、短信等形式发送给“被定位人”。“被定位人”点击新闻链接或红包链接后,会收到提示“需要获取你的位置”。一旦点击同意,服务器就将自动收集其经纬度、IP 地址。随后,“买家”在网站中登录自己的账号,即可看到“被定位人”的位置。只要同意一次后,后期再打开新闻或红包链接时不会弹出确认框,“买家”可直接获取被定位人的位置。(图片系侦查实验,模拟“买家”与受害人手机传输信息情况)经进一步深挖扩线,2021 年 7 月,南京网安再次抓获 2 名利用非法 App 软件窃取受害人手机位置、通话记录、短信的嫌疑人。该软件自 2020 年 6 月上线以来,至案发不到一年的时间已有注册会员 1 万余人,影响极为恶劣。目前,4 名涉案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在等待移送起诉。警方提醒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他人行踪轨迹信息 50 条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切勿以身试法。同时也请广大网民擦亮眼睛,谨慎点击来路不明的红包、链接,对于授权获取手机位置、内容的请求,一定要仔细甄别,避免掉入陷阱。...
(原标题:三部门发文:3月1日起,#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三部门发文:3月1日起,#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办法》第十条提到,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此外,《办法》第九条提出,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第十二条中指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第十七条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10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和银保监会、证监会审签,现予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 行长易纲银保监会 主席郭树清证 监 会 主席易会满2022年1月19日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一)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理财公司;(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资金清算中心以及从事汇兑业务、基金销售业务、保险专业代理和保险经纪业务的机构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适用本办法关于金融机构的规定。第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金融机构在与客户业务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尽职调查措施。针对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金融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业务,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第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确保足以重现每笔交易,以提供客户尽职调查、监测分析交易、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以及查处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所需的信息。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以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金融机构应当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有效执行。第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总部层面对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或者安排,制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信息共享制度和程序,以保证客户尽职调查、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驻在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驻在国家或地区有更严格要求的,遵守其规定。如果本办法的要求比驻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但驻在国家或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实施本办法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应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第二章 客户尽职调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办理规定金额以上一次性交易和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的,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存疑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采取以下尽职调查措施:(一)识别客户身份,并通过来源可靠、独立的证明材料、数据或者信息核实客户身份;(二)了解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和交易的目的和性质,并根据风险状况获取相关信息;(三)对于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并根据风险状况采取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四)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对客户采取持续的尽职调查措施,审查客户状况及其交易情况,以确认为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和交易符合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背景、业务需求、风险状况以及对其资金来源和用途等方面的认识;(五)对于客户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的受益所有人。金融机构应当根据风险状况差异化确定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程度和具体方式,不应采取与风险状况明显不符的尽职调查措施,把握好防范风险与优化服务的平衡。第八条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第九条 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一)以开立账户或者通过其他协议约定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第十条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提供保管箱服务时,应当了解保管箱的实际使用人,登记实际使用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并留存实际使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为客户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一)经纪业务;(二)资产管理业务;(三)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等信用交易类业务;(五)场外衍生品交易等柜台业务;(六)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七)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其他证券业务。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在与客户订立人寿保险合同和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合同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确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登记投保人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识别并核实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身份,登记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并留存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当上述保险合同未明确指定受益人,而是通过特征描述、法定继承或者其他方式指定受益人时,保险公司应当在明确受益人身份或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识别并核实受益人身份。对于保险费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财产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与客户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识别并核实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并留存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十四条 在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减保或者办理保单贷款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提供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要求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或者保险凭证,核实申请人身份,登记退保、减保或者办理保单贷款原因,将保险费退还或者发放至投保人本人账户,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将保险费退还或者发放至投保人本人账户的,需登记原因并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第十五条 对于人寿保险合同和其他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核实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并留存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对于财产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识别并核实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身份,登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并留存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金支付给保单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指定收款人的账户。对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受益人、指定收款人以外第三人的,保险公司应当确认被保险人和实际收款人之间的关系,或者受益人和实际收款人之间的关系,识别并核实实际收款人身份,登记实际收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并留存实际收款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在与客户订立养老保障管理合同时,应当识别并核实委托人身份,登记委托人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在办理资金领取时,如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识别并核实受益人身份。第十七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一)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二)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应当对特约商户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基本信息,留存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十九条 信托公司在设立信托或者为客户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时,应当识别并核实委托人身份,了解信托财产的来源,登记委托人、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二十条 对于客户的资金是信托资金或者财产属于信托财产的,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提供规定金额以上一次性交易时,应当识别信托关系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最终有效控制信托财产的自然人身份,登记其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第二十一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理财公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机构开展上述业务时,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时,对于客户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业务性质、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的受益所有人,即通过以下方式最终拥有或者实际控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一个或者多个自然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25%(含)以上股权或合伙权益的自然人;(二)单独或者联合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进行实际控制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协议约定、亲属关系等方式实施控制,如决定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决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定或者执行,决定财务收支,长期实际支配使用重要资产或者主要资金等;(三)直接或者间接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25%(含)以上收益权的自然人。金融机构应当综合使用上述三种方式识别并核实客户的受益所有人,当使用上述方式均无法识别受益所有人时,识别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十三条 对于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受益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且具有较高风险情形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保单受益人的受益所有人。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通过来源可靠、独立的证明材料、数据或者信息核实客户身份,包括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一)通过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税务、移民管理等部门或者其他政府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核实客户身份;(二)通过外国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官方认证的信息核实客户身份;(三)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证明材料;(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信息来源。银行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需核实相关自然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当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一次性交易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在有效管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情况下,对于难以中断的正常交易,金融机构可以在建立业务关系后尽快完成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核实工作。金融机构在未完成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核实工作前为客户办理业务的,应当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存在,在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时,应当识别并核实代理人身份,登记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并留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及时评估客户风险,划分风险等级,并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确定业务存续期间对客户身份状况的定期审核频次和方式。对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当至少每年进行1次审核。金融机构应当持续关注客户的风险状况、交易情况和身份信息变化,及时调整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第二十八条 金融机构与客户业务存续期间,应当持续关注并审查客户身份状况及交易情况,发生以下情形时,金融机构应当审核本机构保存的客户身份信息,及时更新或者补充客户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身份信息或者其他资料,以确认为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和交易符合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背景、业务需求、风险状况以及对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等方面的认识:(一)客户有关行为或者交易出现异常,或者客户风险状况发生变化的;(二)金融机构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三)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受益所有人的;(四)客户申请变更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五)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六)其他需要关注并审查客户身份状况及交易情况的。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金融机构在履行必要的告知程序后,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当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第二十九条 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或者业务存续期间,综合考虑客户特征、业务关系、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等因素,对于存在较高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情形的,或者客户为国家司法、执法和监察机关调查、发布的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及相关犯罪人员的,应当根据风险状况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第三十条 对于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以及高风险客户,金融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情形采取相匹配的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强化尽职调查措施:(一)获取业务关系、交易目的和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信息,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证明材料并予以核实;(二)通过实地查访等方式了解客户的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三)加强对客户及其交易的监测分析;(四)提高对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信息审查和更新的频率;(五)与客户建立、维持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办理业务,需要获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金融机构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后,认为需要对客户的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的,应当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实施合理限制,认为客户的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超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的,应当拒绝交易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参考以下信息,结合客户特征、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目的和性质,经过风险评估且具有充足理由判断某类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较低时,可以采取相匹配的简化尽职调查措施:(一)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以及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及指引、风险提示、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相关规定的。金融机构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时,应当至少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登记客户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留存客户尽职调查过程中必要的身份资料。对已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审查其风险状况,根据风险高低调整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业务功能;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存在洗钱和恐怖融资嫌疑或者高风险的情形时,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无法完成本办法规定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应当拒绝建立业务关系,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或者拒绝交易,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并根据风险情形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第三十三条 如果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并且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会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金融机构可以不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但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第二节 其他规定第三十四条 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或者接受委托为境外经纪机构或其客户提供境内证券期货交易时,应当了解境外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充分收集境外机构代理业务性质、声誉、内部控制、接受监管和调查等方面的信息,评估境外机构接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和调查的情况,以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明确本机构与境外机构在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职责。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或者接受委托为境外经纪机构或其客户提供境内证券期货交易时,应当获得董事会或者向董事会负责的高级管理层的批准。金融机构不得与空壳银行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同时应当确保代理行不提供账户供空壳银行使用。金融机构应当持续关注并审查境外机构接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情况,以及境外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状况,评定境外机构风险等级,并实施动态管理。第三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确定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是否为外国政要、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外国政要或者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如客户或者其受益所有人为上述人员,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风险管理措施了解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资金或者财产的来源和用途,与客户建立、维持业务关系还应当获得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对客户及业务关系采取强化的持续监测措施。如人寿保险保单受益人或者其受益所有人为外国政要、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外国政要或者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关系人,保险公司应当在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获得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对投保人及业务关系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第三十六条 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时,应当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等信息,在汇兑凭证或者相关信息系统中留存上述信息,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汇款人未在本机构开户,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以登记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可跟踪稽核。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实汇款人身份,确保汇款人信息的准确性。发现客户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的,无论汇出资金金额大小,金融机构都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核实汇款人身份。金融机构作为跨境汇款业务的中间机构时,应当完整传递汇款业务所附的汇款人和收款人信息,采取合理措施识别是否缺少汇款人和收款人必要信息,并根据风险状况,明确执行、拒绝或暂停上述汇款业务的适用情形及相应的后续处理措施。接收境外汇入款的金融机构,发现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缺失的,应当要求境外机构补充。如汇款人未在办理汇出业务的境外机构开立账户,接收汇款的境内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以登记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可跟踪稽核。第三十七条 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办理境内汇款的,应当参照执行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要求。若汇款机构无法及时将汇款人信息提供给接收汇款的机构,应当至少提供汇款人账号或者其他能够确保该笔交易可跟踪稽核的信息,并在接收汇款的机构或者相关主管部门需要时向其提供汇款人信息。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不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汇款业务要求的,不得为客户办理汇款业务。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通过其境内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或者代理机构开展汇款业务的,应当确保其境内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或者代理机构遵守汇款业务相关规定。第三十八条 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依法以非面对面形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建立有效的客户身份认证机制,通过有效措施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以确认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交易的合理性。第三十九条 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开展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尽职调查措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承担未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的责任:(一)第三方接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或者监测;(二)评估第三方的风险状况及其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能力,并确保第三方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采取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措施;第三方具有较高风险情形或者不具备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能力的,金融机构不得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三)金融机构能够立即从第三方获取客户尽职调查的必要信息;(四)金融机构在需要时能够立即获得第三方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获取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资料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第三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并向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或者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的,第三方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第三方未按照规定配合金融机构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要求。第四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中相互配合。第四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获取涉嫌恐怖活动的组织和人员名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涉嫌洗钱及相关犯罪人员名单。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其交易对手,以及客户或其交易对手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与名单相关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管理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获取国际反洗钱组织和我国有关部门发布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以及强化监控国家或地区名单。对于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或交易,金融机构应当结合业务关系和交易的风险状况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和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对于来自强化监控国家或地区的客户,金融机构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及划分客户风险等级时,应当关注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风险状况。金融机构通过境外第三方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应当充分考虑第三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风险状况,不得通过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第三方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第四十三条 金融机构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时,应当根据风险情形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可疑行为:(一)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二)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目的和性质与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三)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账号和住所的;(四)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五)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时发现其他可疑行为的。金融机构报告上述可疑行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第四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以及反映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第四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逐步实现以电子化方式完整、准确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及交易信息。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的保存方式和管理机制,应当确保足以重现和追溯每笔交易,便于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以及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一)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后或者一次性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5年;(二)交易记录自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5年。如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限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金融机构应当将相关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同一介质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当按最长保存期限保存。同一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应当按照上述期限要求至少保存一种介质的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法律、行政法规对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破产或者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以及包含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的介质移交给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区别不同情形,采取或者建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二)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从事有关金融行业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报告上一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由上一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者提出建议。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办理再保险业务时,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不适用本办法。第五十条 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指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客户的经常居住地为准。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解释。金融机构对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进行交易的存量客户,未满足本办法有关客户尽职调查要求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完成较高风险以上存量客户的尽职调查,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完成全部存量客户的尽职调查。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发布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融创已有不少商票逾期超过10天。接近融创高层的知情人称,已有约一半与票主谈好了展期。融创也在研究小额票据的兑付办法。蔓延房地产全行业的资金链危机仍在加剧,这次波及的是2021年首次跻身房企销售前三名的季军融创中国(1918.HK)。自2021年12月下旬起,融创下属项目公司开始出现无法兑付到期商票的现象。商票是金融机构或企业开出的短期信用票据,是一种灵活便捷的融资工具,因为无担保,其保障来自于开票方的信用。《财经》记者从持票人处得到多张票面信息,这些商票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1日陆续到期,票据状态显示为“提示付款已拒付”,拒付理由为“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这些票面金额从10万元到80万元不等,出票公司来自三亚、成都、天津、大连等多个城市。据天眼查显示,开票公司均为融创多层控股的项目公司。融创的地产业务在全国分为北京、华北、上海、东南、华南、华中、西南七大区域。据悉,目前上海和东南两个销售状况最好的区域商票兑付正常,其余区域均有到期不兑现象。一位持有大量融创商票的保理公司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融创目前的逾期规模尚可控,预计大多数机构投资者会同意展期,为融创宽限些时间。融创的真正考验在春节之后,2021年融创大量商票在2月开出,今年这些商票也将在2月集中到期。一位接近融创高层的知情人估算,2022年春节结束时,融创会有20亿元左右的到期票据。2021年夏秋以来,房企全行业资金链紧绷,民营房企商票逾期时有发生,持票人对此已见怪不怪。但是,这些企业大多不会让逾期时间超过10天。据一位机构投资者说,商票的开户银行一般会以10天为门槛。只要到期后10天内兑付,银行就不会判定开票人“拒付”。“拒付”判定,意味着持票人有权用法律手段追索。此次融创商票风波中,已有不少商票逾期超过10天。因此,交易者还是异常紧张。来自成都和山东的持票供应商认为,融创商票已经失去了流动性。如今它们想把未到期商票折价出手,但买家难寻。前述接近融创高层的知情人称,目前到期的十几亿元商票里,已有约一半与票主谈好了展期,剩下的一半还在谈判。本文发稿前夕,《财经》记者获悉,融创已在研究小额票据的兑付办法,优先保付小票主,各区域均已为此预留资金,并安排对接人。一半商票尚未谈妥展期融创在2021年11月首次现出商票逾期的苗头。当时在西南区域,个别经营欠佳的项目商票逾期了三四天。融创西南有大量项目是最近两三年通过并购获得的。前述保理人士说,当时出现逾期的项目大多是融创2019年末收购的环球世纪会展集团的文旅项目,“还没开始大规模预售,加之是收购来的项目,所以前期一直是区域公司垫资开发,资金消耗严重。它的商票短时逾期,市场也能理解。”到了2021年12月23日左右,海南一些项目公司开始逾期。一周时间内,逾期迅速扩大至全国多地。一位大额持票人讲述,他在2022年1月初来到深圳融创华南区域总部兑付,发现区域公司资金困难。当天,融创总部账户为区域公司账户拨了一笔款,才完成了这笔不足1000万元的兑付。当持票人们意识到这次不是小打小闹时,融创商票已经几乎失去了流动性。前述保理公司人士向《财经》记者展示了一张融创西南区域公司谈判方案截图。图片显示,对应3个、6个、12个月的展期,持票人分别能在展期到期前先陆续拿到20%-40%票款,同意展期越长,年化利息也越高。图片中,以上条件被称为“刚性条件”。除此外还有“可谈条件”:若持票人同意现金支付比例不高于20%,其余票款融创会以房相抵。据悉,实际谈判中,融创总部给各区域赋予较大方案决策权。各区域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灵活决断。《财经》记者从多位持票人处获悉了更多兑付方案,如展期时长在两个月到一年之间,首次兑付比例也从0到50%不等。前述保理公司人士称,目前华南区域方案相对宽松,谈判比较顺畅;而北京和华北不太好谈。地产企业商票持有人大致分三类:一是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它们持有央行批准的票据贴现买卖资质;二是民间市场上无证参与贴息买卖的交易商;三是地产企业上下游的供应商、工程商。一位金融机构持票人预估,房企开出的商票七成在机构手中,三成在无证交易商和房企供应商手中。他认为展期谈判中,金融机构和民间交易商、供应商的话语权完全不同,融创不会一视同仁。该持票人说,不少银行、信托机构给房企的授信额度都是通过商票放款的,因为如果做成贷款,一个特定项目想让房企总部来连带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很困难。做成商票后,收票方是作为施工总包的大型建筑公司,它们再把商票通过“背书转让”方式转给银行。一旦出现违约兑付,建筑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被银行讨债。目前,这种模式房企和金融机构都能接受。该持票人认为,为了保持在金融市场上的信用和口碑,维护后续融资,也为了不提前触发其他债务,融创会给金融机构更好的展期方案。供应商面对房企则没有太多谈判筹码。除了商票,供应商还有其他货款等待支付,它们不会和融创翻脸。前述接近融创高管的知情人透露,目前已谈妥展期的一半商票里,票主确实以金融机构为主,金融机构拿商票的目的是投资,如果开出的回报条件合适,它们就愿意谈判。但需要拿这笔钱过日子的供应商,或者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小散户,谈判意愿就比较弱。安抚个人票主是难题目前,持票人的抱怨主要包括,与融创沟通渠道不顺,以及融创拒付商票不区分金额大小。一般而言,开票人是不知道商票最终流入谁手的,因此到期时,只能等票主主动联系,但现在一些持票人联系不上开票公司。融创大连某项目公司的民间持票人告诉《财经》记者,她持有的商票自2021年12月底到期后,她多次拨打开票公司电话,至今未能联系上。这与融创之前的作风反差鲜明。在2021年12月以前,融创在商票圈子的口碑一直不错,服务也很周到。商票到期后,持票人要先在网银系统里提交兑付申请,才会开启兑付流程,融创以前会主动提醒持票人提交申请。有机构持票人反应,进入2022年1月后,未按期兑付的融创商票不分票面大小,就连低至5万元的票也被拒付。他认为,在供应链末端小型供应商手中的商票,总额不大但持票人数众多。不分票面大小全员展期,对公司品牌和市场信心危害很大。他希望融创可以优先兑付小额商票,稳定市场信心。不论哪家房企,春节前夕是结付过去一年货款、工程款的高峰,也是开商票最多的时节。2022年1月,融创面临很大现金支付压力,这和商票逾期互为因果。因为已有商票逾期,供应商们不愿再接受新开出的商票,融创只能拨更多现金来支付货款、工程款。这就导致融创没有多少余钱兑付旧商票,从而出现更多违约。融创的大考还在后面。商票期限一般是一年。2021年融创大量商票在2月开出,2022年,这些商票也将在2月集中到期。融创中国年报披露,2018年-2020年,集团应付票据分别为56.5亿元,112.5亿元,227.7亿元。即三年期间,融创商票规模每年翻一番。中达证券的一份研报统计,这227.7亿元商票占融创当年全部有息负债的9.5%。前述接近融创高层的知情人士估计,截至2021年末,融创商票规模在300亿元左右。前述持票保理人士认为,如果机构能同意展期,让融创先安然度过眼下的工程款支付高峰,进入3月之后,融创就有能力逐步兑付逾期商票。融创近日偿还两笔合计42.5亿元的债务后,一季度将不再有公开市场债务。但也有融创员工表现得比外界更没有信心。融创成都某项目供应商告诉《财经》记者,他手中的商票在2022年7月才到期,但融创员工通过背书人中建一局要到其联系方式,提前六个月就与他谈展期,希望再展半年。该供应商拒绝了此方案:“展期半年就到了2023年春节前的偿债高峰期了,估计又兑不出来。”中建一局是该项目总包施工方,这位供应商分包参与其中已有多年。过去每年货款都以现金结付,2021年是该供应商第一次收商票。“中建财务跟我说公司强制要求,不能全给现金,要配比一定的商票。”他认为是中建一局从融创收到大量商票,然后将其散发给各下游供应商。融创提前谈展期让他吃惊,他预计,融创总部可能在摸排各区域的商票规模。多数房企在经营稳健时,商票发出和承兑都是区域或城市公司的权限,总部不多过问。半年不到,商票丧失流动性融创陷入商票危机,有自身杠杆过高的内因,也有受大环境所累的外因。2021年融创商票的贴现率波动,与恒大财务危机的恶化节奏高度一致。恒大债务危机打击了市场对其他高杠杆民企的信心。贴现率即持票人拿着没有到期的票据寻找下家兑换现金时,接手人将利息先行扣除所使用的利率。对于持票人来说,贴现率越低,发票机构越有吸引力。多年以来,融创商票在民间市场的贴现率并不高,在15%左右,即如果票主急于套取现金,一张100万元的商票可以换85万元现金。直到2021年5月,融创的贴现率仍保持在15%的健康水平。7月,随着广发银行宜兴支行冻结恒大项目公司账户,恒大危机曝光于大众视野,并迅速打击到行业信心。在西南等经营不佳的区域,融创商票贴现率涨到20%。但在上海、东南等经营良好区域不受影响。2021年9月,随着恒大理财产品爆雷,融创商票贴现率短时间翻了一番,涨到30%左右。但当时流动性正常,如果持票人能忍痛割肉,在市场上不缺买家。但到了2021年12月,当融创海南区域公司发生逾期后,融创商票在市场上无人敢收。前述成都项目供应商接到融创展期电话后,试图快速将未到期商票贴息换现,但打听了一圈无人收。中介告诉他11月是可以收的,但他来晚了。保理人士称在目前市场上,除非有中建等少数几家普遍信任的大型建筑企业背书,贴现率比30%更高,才有一丝机会找到收票人。这位人士回顾,恒大商票是在2020年11月首次出现逾期,发展成全国性问题是在半年后,彻底失去流动性是一年后。而融创在短短两个月内就走完了全过程,“恒大出事后,金融市场对高杠杆民营房企极度没有信心,觉得谁都会倒,规模再大也不可信。”2020年8月起,监管层用三条红线给房企的杠杆水平把脉,即:剔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净负债率不超过100%、现金短债比大于1。融创中国2021半年报披露,集团净负债率86.6%,非受限制现金短债比升为1.11,已达标。剔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76%,尚未达标,因此仍为“黄档”。对于眼下的展期,这位持票人能接受的最长期限是三个月。如果三个月后没有明显利好融资的政策出台,也无有实力的国家队来收购融创的项目资产,他们就不敢再延期。融资停摆,抽贷加剧除了恒大事件,融资渠道封闭、资金监管趋严也给房地产行业带来重创。这时,低杠杆企业尚能谨慎前行,高杠杆企业就无一幸免。2021年下半年,民营房企的融资渠道几乎完全关闭,无论银行贷款、境内外公开市场发债,还是商票等供应链融资,同时还要应对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大量抽贷。融创中国20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融资现金净流入235.7亿元。但前述接近融创高管的知情人预计,融创全年净现金流应该是净流出,因为下半年几乎无法融到新钱,每月还要支付上百亿元的提前还贷。该知情人士透露, 2021年7月-9月,融创每月还金融机构的钱大约在100亿元规模;9月之后规模翻番,增长到200亿元左右。“其中大部分是未到期贷款,但金融机构要求提前还。没有谈判空间,金融机构会用更改征信记录施压。”2021年6月,央行将商票作为“三道红线”试点房企的额外监测项。融创随即禁止区域公司新开商票。到了11月,因为银行抽贷带来的资金压力太大,融创又解除了禁令。2021年下半年,融创每月的新融资只有十多亿元,大多数旧账只能用销售收入和储备现金还,资金净流出严重。这样的局面一直持续到2021年12月,央行等部门的指导政策逐渐落地,银行才暂停抽贷,企业有了和银行谈贷款展期的机会。早在2021年10月,几家国有大行就收到窗口指导,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放贷规模。但多家房企高管告诉《财经》记者,政策落地效果不明显,银行有自己的顾虑。一位机构持票人举例说,在济南,一家国有大行原本已签字批复了融创某项目开发贷,但在放款当天,银行领导临时叫停,暂缓放贷。前述知情人透露,类似情况在各地普遍发生。曾有银行人士表示,的确收到了上级指示,要新增开发贷款,但是执行困难。地方分行宁愿完不成指标,也不敢承担坏账风险。融资渠道封闭加上大量提前还贷,房企资金链陡然绷紧,此时销售回款就成了唯一的资金来源,但雪上加霜的是,各地政府均加大了对开发商使用预售款的限制。恒大危机爆发后,一些地方出现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楼的情况。随后,多地政府出于保交楼目的,收紧了对预售资金的监管。2021年下半年,北京、天津、重庆等地修订预售金管理办法,广东省、杭州市发布了预售款风险提醒。2021年下半年,融创在部分城市的销售回款,能动用的比例只有10%左右。在某城市,2021年上半年,融创被监管的资金总额约30亿元,到了下半年,飙升至90亿元。11月起,融创频繁与当地政府沟通,希望适当放松预售款监管,12月底,被监管的资金规模终于降至80亿元,释放出10亿元救急资金。一位房企高管表示 ,2021年11月即有消息说监管层会放宽开发商动用预售款的比例,但至今没见到实质进展。抓销售、卖资产、盼融资为了避免债务违约,筹资是融创当下的头等大事。2021年,融创合同销售金额5973.6亿元,仅次于碧桂园和万科,排名行业第三。虽没能完成6400亿元的年度目标,但同比还是有4%的增长。2021年四季度,融创已在部分不限跌区域降价售楼。但楼市回暖需要时间,融创一些楼盘的带看数据亮眼,成交量却不高。融创内部认为,大多数购房人还在观望,销量爆发大概率在3月。这意味着,可能要到4月融创才会有数量可观的回款。眼下,出售资产是融创更有效率的筹资办法。2021年12月19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产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服务,重点支持优质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并购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高并购服务效率。财报显示,融创的楼盘主要布局在一二线城市,产品线主打改善型而非刚需,又大多分布在市区好位置,优质资产占比高。此外,融创这些年拿的地,大多和其他企业共同开发,这让它们在出售资产时,可以直接同合作方谈出售股份,节省找买家的时间。近日,融创已将武汉一综合体项目卖给北京国企首创置业,将部分武汉文旅城项目股权卖给武汉国企武汉城建。2021年底,融创退出和减持了昆明和西安的两个项目,将股权转让给华发股份。近两个月,通过配售股票、出售项目等方式,融创已回血200多亿元。融创的难题是:目前房地产项目收并购市场上,买方多为国企、央企。这些企业大多决策流程复杂繁琐,敲定一笔交易耗时良久。前述接近融创高层的人士认为,2021年下半年是房地产行业的谷底,2022年上半年会有所回升,2022年下半年形势会更好。但具体到融创,上半年的资金链仍然会紧张,监管层能否及时打开融资闸门,对企业至关重要。...
据财联社,继澳门赌厅大鳄、赌场集团太阳城实控人周焯华(又称洗米华)被捕后,澳门另一博彩中介龙头德晋集团(下称“德晋”)实控人、艺人安以轩丈夫陈荣炼亦于1月28日被澳门特区警方逮捕。1月30日上午10点,澳门特区司法警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当局于2021年11月侦破一宗不法经营赌博、犯罪集团及清洗黑钱的案件,后续侦查期间发现一名49岁的陈姓嫌犯和一名34岁的蔡姓嫌犯“依然”涉嫌从事相关犯罪活动,尤其是不法经营网上赌博和“赌底面”(指赌客在台面上赌博的时候,在台面下以杠杆方式加大赌博金额)。图片来源:视频截图据悉,陈荣炼的妻子正是因饰演《仙剑奇侠传》中林月如一角色被大众熟知的中国台湾演员安以轩。2014年,安以轩和陈荣炼相恋。2017年安以轩在社交平台官宣和陈荣炼结婚,同年6月两人举行婚礼。据传,陈荣炼身家超百亿。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截至目前,安以轩没有进行任何的回应,她的社交平台也已经停更了半个月。据中国基金报,结束新闻发布会后不久,安以轩经纪人对此事表示,“艺人私事,不予回应。”澳门警方:陈姓嫌犯及蔡姓嫌犯被捕涉嫌非法经营赌博罪、洗黑钱罪据环球网,香港“东网”消息,澳门太阳城集团董事周焯华(绰号“洗米华”)等多人,去年11月涉嫌在内地实施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赌博、犯罪集团及清洗黑钱,被澳门警方拘捕,澳门特区政府司法警察局(简称司警局)再拘捕2人,并于今天(30日)上午10时举行特别新闻发布会交代案情。香港“东网”报道截图澳门司警局今天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警方表示,经分析调查后, 28日在澳门新口岸区酒店截查一名陈姓嫌犯及蔡姓嫌犯,随后以涉嫌非法经营赌博罪、洗黑钱罪将他们拘捕,两人在查问期间拒绝合作。司警局经搜查他们的路氹城住所和皇朝区办公地点,发现大量犯罪证据,包括410万港元(约合334万元人民币)现金、计算机、服务器等。2人稍后将被移送当地检察院。图片来源:视频截图司警局称,调查显示,当中陈姓嫌犯主要操控集团非法经营网上赌博,而蔡姓嫌犯则协助陈姓嫌犯进行有关行为。而此次案件与去年11月的案件(周焯华案),虽然拘捕行动针对不同犯罪团伙,但调查显示,他们均涉及共同从事不法犯罪行为,至于具体细节案件仍在调查不便公开。据环球网,香港“星岛网”消息,澳门司警局29日表示,涉嫌参与周焯华在内地实施开设赌场等罪,日前再拘捕两名涉案的澳门男子,有消息称,被拘捕两人包括德晋集团主席陈荣炼,他是台湾艺人安以轩的丈夫。陈荣炼:澳门赌厅大鳄曾豪掷13.4亿港元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公开资料显示,陈荣炼,原籍福建省晋江永和镇茂亭村人。澳门福建体育会理事长、德晋慈善会会长、德晋贵宾会董事长、德晋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利互集团董事长、珠海德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如意国际集团董事长、上海佰迦乐影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陈荣炼赶上了澳门赌场最火爆的时光。2002年,澳门赌场牌照一分为三,随后港澳自由行开放,赌客、赌场瞬间汇聚在这个弹丸之地。2004年5月开业的金沙赌场,仅用7个月就收回了2.65亿美元的投资。2007年,已有一定积累的陈荣炼创立了德晋集团。同一年,洗米华也创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太阳城。2020年9月,香港联交所披露,陈荣炼夫妇以接近10%的溢价,收购了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超过20%的股份,一跃成为该公司最大的股东。Wind显示,澳门励骏是澳门娱乐及娱乐场博彩设施的领先拥有者之一。公司拥有两项主要物业,一项是澳门置地广场酒店,其为集合酒店、娱乐场及豪华购物中心的得奖综合设施,特设五星级酒店及澳门首个主题娱乐场,位于澳门半岛中心地带,另一项是澳门渔人码头,其为位于澳门半岛外港并集合博彩、酒店、会议及娱乐的海滨综合设施。除经营酒店及非博彩娱乐物业外,公司亦为澳博于公司物业内由其经营的两个主要娱乐场(即澳门置地广场酒店内的法老王宫殿娱乐场及澳门渔人码头内的巴比伦娱乐场)提供博彩服务。2020年10月5日,澳门励骏(1680.HK)公告披露称,根据购股协议,要约人(陈荣炼)合共购买了12.8亿股股份,占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0.65%,代价为13.44亿港元,相当于每股待售股份1.05港元。购股完成前,陈荣炼(作为要约人的实益拥有人)拥有666.1万股股份的权益,占公司于联合公告日期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0.11%。购股完成落实后,要约人一致行动集团拥有41.82亿股股份,占于联合公告日期公司的已发行股本约67.44%,且要约人一致行动集团的领袖及组成已出现变动,要约人已成为要约人一致行动集团的领袖。2020年11月24日,陈荣炼成为澳门励骏联席主席,当年12月29日,陈荣炼成为行政总裁。截至2021年6月,陈荣炼仍是澳门励骏执行董事、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截图自澳门励骏公告据澳门励骏2020年11月24日的公告显示,陈荣炼,48岁,为德晋集团之创办人兼主席。德晋集团为澳门一间博彩中介公司,雇佣逾1,000名员工,主要从事于澳门为相应娱乐场贵宾厅引介贵宾客户,并于澳门自相应娱乐场贵宾厅之博彩中介业务获取盈利来源。陈先生于博彩行业具有十年以上经验。彼曾于二零一二年担任澳门娱乐博彩业中介人协会副会长,并曾于二零一三年担任澳门负责任博彩协会及澳门东盟国际商会荣誉会长。彼曾于二零一九年担任澳门博彩业管理暨中介人总会副会长。陈先生连续多年荣登澳门杂志《Inside Asian Gaming》的亚洲博奕权势榜50大,并于二零一九年排名第24位。公司连年亏损,千万港元卖掉飞机不过,据财务数据显示,澳门励骏近年来处于亏损状态。Wind显示,2019、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澳门励骏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约为21.48亿元、6.03亿元、4.55亿元;对应实现净利润分别约为-1.7亿元、-16.46亿元、-5.73亿元。图片来源:Wind业绩亏损之下,澳门励骏也在出售资产图谋自救。例如,2021年10月,澳门励骏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澳门渔人码头投资拟向汇宝环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一架飞机,代价1000万港元。之后,当年12月31日,澳门励骏公布就有关出售飞机事项,称已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载于买卖协议内的条款及条件落实。截至1月28日收盘,澳门励骏股价报收0.57港元,跌1.72%,总市值35.35亿港元。而2021年2月时,该公司股价还曾达到过1.28港元,如今已跌去超过一半。澳门赌厅大亨“洗米华”此前被捕2021年11月26日,@平安温州 发布通报称,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周焯华(外号:洗米华)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于2021年11月26日对周焯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周焯华,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太阳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经查明:2007年以来,周焯华在澳门等地赌场承包赌厅,又于2016年在菲律宾等地开设网络赌博平台。为牟取非法利益,周焯华发展境内人员为股东级代理和赌博代理,通过高额授信、推广赌博业务、提供车辆接送服务和技术支持等方式、手段,组织中国公民赴其承包的境外赌厅赌博、参与跨境网络赌博活动;在中国境内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为赌客用资产换取赌博筹码提供服务、帮助追讨赌债、协助客户进行跨境资金兑付;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为赌客提供资金结算服务,逐步形成以周焯华为首,张宁宁等人为骨干,人员固定、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截至2020年7月,以周焯华为首的跨境赌博犯罪集团共发展股东级代理199人,发展赌博代理12000余人,发展中国境内赌客会员8万余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严重妨害了我国社会管理秩序。据央视新闻报道,澳门特区政府司法警察局2021年11月28日下午举行特别新闻发布会,公布侦破一宗涉及犯罪集团、不法经营赌博及清洗黑钱罪的案件。该案拘留了包括47岁周姓商人在内的11名犯罪嫌疑人。经初步盘问,上述人士均承认在海外架设有关赌博平台和进行电投犯罪活动,但对其他调查拒绝合作。案情显示,2019年8月,澳门司警局通过情报搜集,获悉澳门以一名周姓犯案集团主脑为首,利用在澳门经营娱乐场贵宾厅业务在海外架设赌博平台,并招揽内地居民进行不法网络赌博,该集团把获得的不法财产通过娱乐场贵宾会账户,并经地下钱庄等不法途径进行转移和掩饰。因此,澳门司警局在2020年4月将该案转为专案继续深入调查,经综合调查且基于时机成熟,于2021年11月27日凌晨采取行动,在皇朝一商业大厦多个单位和路环一住宅单位成功缉获本案11名犯罪嫌疑人。除主犯外,其余人士均报称高级行政人员。在2021年11月28日的发布会现场还展示了警方搜获的大量涉案犯罪装置,包括电脑、服务器,以及电子储存装置等,以及扣押的超过300万澳门元现金。澳门司警局表示,将以犯罪集团、不法经营赌博及清洗黑钱罪,把上述人士移送澳门检察院,并继续就本案深入调查,追缉其他在逃人士。澳门司警局2021年12月27日晚间发布消息称侦破一宗涉及犯罪集团、不法经营赌博及洗黑钱罪的案件,拘捕11名嫌犯。澳门特区政府当天发表声明表示,收到内地有关部门的通报,特区警方根据之前刑事侦查所获的证据,当天早上依法将周姓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带回警局调查。特区政府在声明中重申,所有在澳门从事博彩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澳门有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涉嫌违反澳门法律规定的行为,必将依法追究,绝不姑息。...
年夜饭将近,张成订的预制菜下午3点多终于送到了。担心节前快递小哥忙碌,单送不过来,张成5天前就在松鹤楼、广州酒家线上店铺下了订单,以备年夜饭和过节期间招待客人时用。这会儿,两家门店的招牌菜——松鼠鳜鱼、清炒河虾仁、田螺面筋镶肉、叉烧包、奶黄包等都已进了冰箱,就等着上餐桌了。2022年的1月,A股市场上,最火的概念莫过于预制菜,板块内多只股票接连涨停。截至1月20日收盘,得利斯连收7个涨停板,国联水产10个交易日获4个20%涨停板。不过,1月20日后,预制菜概念怎么涨起来的,又怎么跌了回去。但这并影响春节前预制菜订单逐日增多。打开任一电商平台,输入“年夜饭”,全聚德的烤鸭、松鹤楼的松鼠鳜鱼、眉州东坡的梅菜扣肉、小厨娘的醉虾、西贝的手抓羊肉等一字排开,各大老牌餐饮企业争先恐后地将自家招牌菜制成预制菜,放在电商平台上售卖。无论是疫情影响下不能回家过年、平时又不做饭的年轻人,还是担心疫情选择不再到饭店聚餐的一家老小,或者是追逐风口的投资者,春节前夕都把目光投向了预制菜。据统计,仅2020年以来,预制菜行业的融资金额就高达数十亿元。这种势头能持续多久?一、新老品牌大战预制菜春节前夕,北上广深的生鲜超市里,预制菜、半成品菜在货架上占的分量越来越重。盒马鲜生北京西直门店,十余个冷藏和冷冻柜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预制菜品。半成品菜既包括自制的糖醋里脊、宫保鸡丁、豌豆牛肉粒、孜然羊肉,也包括由合作商供应的腌笃鲜、清炒河虾仁等。距离西直门店大约3公里,位于西城三里河的“中华老字号”同和居饭庄,大众点评给出的人均消费大约为133元,相比之下,盒马鲜生出售的宫保鸡丁16.8元、糖醋里脊为35.8元、清炒河虾仁56.8元,对于消费者来说,性价比并不算差。相对于餐厅里的现制菜,预制菜这个概念并不陌生,早年的速冻水饺、火腿肠、罐头,甚至方便面都可以算作预制菜的范畴。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预制菜在口味、食材新鲜度方面都与现制菜越来越接近,也越来越贴近普通人的餐桌。张成已经是连续第三年在网上订预制菜了。生活在北方的他,对江南和华南的美食一直十分“馋”。“虽然北方并不缺少南方的餐馆和菜肴,但南北方食材、制作工艺、手法的不同,特别是水质的差异,决定了南北方菜品的味道、口感截然不同。很多南方的菜,在自己家无论是食材,还是技术,都不具备制作的条件。”2020年疫情期间,“宅”在家的张成,先后从网上订购过苏州小面、杭州小笼包、广式叉烧包、奶黄包、南京的鸭血粉丝等多种当地预制食品。“基本都是半成品,来了一加热,即可食用。”这一年,也是预制菜刚刚被消费者感知的时期。当时,大多数居民足不出户,餐厅的堂食和外卖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海底捞、西贝等餐饮企业,以及每日优鲜、盒马等新零售企业纷纷入局,推出形形色色的预制菜肴。企查查显示,2012年我国涉及预制菜肴加工的企业仅有1400家,而到2021年4月,预制菜企业达到7.19万家。仅2020年一年,新注册预制菜相关企业就达到1.25万家。2022年前后,这个市场的争夺更加激烈,新老餐饮品牌纷纷“下海”,开启了预制菜市场大战。传统餐饮品牌以全聚德为代表。2021年12月,全聚德就上线了3款年夜饭礼盒,分别为适合8人大家庭、4人小家庭的礼盒,以及全家福佛跳墙礼盒。此外,全聚德还与元气森林、盒马等合作,又推出了多款联名年夜饭礼盒。新雅粤菜馆、杏花楼、眉州东坡、海底捞等一众餐饮老品牌也不例外,纷纷开售年菜礼盒装,其中包括以5-10个菜为主,包含鱼、鸡、鸭、猪等肉制品及淀粉类产品。据了解,这些礼盒主要面向小型家庭,售价从两三百元至千余元不等。老诚一锅的研发总监接受央视采访时透露,餐厅2021年预制菜的销售额已达到了堂食的两倍以上。陈雁就是在今年才加入预制菜消费大军的。“过年过节期间,我不想爸妈那么累,我自己也不太会做菜,有预制菜其实挺方便的。” 艾媒咨询预测,2021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预估为3459亿元,随着消费升级以及冷链物流布局,预制菜市场将向B端、C端同时加速发展,之后将以20%的增长率逐年上升,2023年中国预制菜规模将为5165亿元。二、几片肥肉倒胃口,股票两天赚一万“一盒就几片肉,还都是肥的,但是买同庆楼股票两天挣了一万多,所以给好评。”这是1月15日,同庆楼旗舰店一位买家的留言。交易记录显示,当天这位买家买下了一盒400克的笋衣烧肉。这则留言,恐怕是最直白反映预制菜目前市场境遇的一句话了,不一定好吃,但能吸金。 2020年至2021年,预制菜赛道上共发生20多起融资,融资金额高达几十亿元,其中不乏一些知名投资机构“下注”预制菜行业。2020年2月,IDG资本将目光投向了锅圈食汇;6月,红杉资本“下注”牛排品牌大希地;11月,经纬中国投了活海鲜公司“味库海鲜”。预制菜在资本市场上的繁荣,让众多入局者吃到了资本带来的红利。2021年3月,火锅烧烤食材供应商“锅圈食汇”在完成D轮融资后,拿到了3亿美元的融资,折合人民币将近19亿元,创历史新高。一个月后,半成品行业龙头味知香乘着市场的东风成功登陆上交所,IPO募资规模高达7.13亿元人民币,成为了赫赫有名的“预制菜第一股”。就在2022年1月18日左右,百度风投盯上了新中式预制菜品牌“珍味小梅园”,在此之前,珍味小梅园已经完成数千万元B轮融资,两轮融资累计金额过亿元。今年以来,预制菜在二级市场同样表现火热。A股预制菜概念一骑绝尘,得利斯、国联水产、同庆楼等均或多或少地出现一波涨幅。其中,最受关注的是连续斩获7个涨停板的得利斯。据了解,得利斯主营产品为肉制品、速冻食品、预包装食品,近年其通过速冻米面产品切入预制菜领域。暴涨之后,得利斯曾经在公告中透露过预制菜业务的相关情况,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预制菜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约为9.79%。得利斯表示,公司与杭州汇裕、江苏雅玛吉、锅圈食汇、正新鸡排、盒马鲜生、便利蜂等 B 端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2021 年1-9月份前五大预制菜客户销售额为 8725.30 万元,占其全部客户销售收入的 32.29%。“目前公司的预制菜产能并未充分释放,预计2022年随着风口扩大、B端客户资源壮大,预制菜营收翻倍可能性较大。”得利斯表示。但伴随着股票市场整体走低,和前几日预制菜股价涨势“凶猛”的劲头相比,近几天预制菜在二级市场上开始“降温”。1月25日、26日、27日,得利斯连续收获三个跌停。“预制菜第一股”味知香也从1月20日起,股价从每股94.21元跌至70.99元。众口难调,这是自古以来的共识。更何况,在预制菜这个行业中,能满足大多数食客味蕾的毕竟还是少数。打开得利斯股吧页面,里面几乎都是“吐槽帖”。“准备吃一年韭菜素饺子吧!预制的”,“鸡肉丸、鱼肉丸、虾肉丸已经卖了20年了,如今突然整个新名词‘预制菜’”,“一个消息刺激涨了,过后就是一地鸡毛,没什么持续性”。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上,部分投资者也表达了一些不满。“刚看了一下得利斯的旗舰店,感觉贵公司产品主要是各种火腿,预制菜品种偏少,且主要是牛排、鸡排。”得利斯的问答界面上,一位投资者如是说。“最差的一次体验,不叫肉末叫肉丁,还尽是肥肉。这么粗糙的狮子头我是第一次见,不会再买了。”这是中华老字号同庆楼电商旗舰店下一位用户给出的评价。陈雁也表示,他从舌尖工坊线下店购买了三款预制菜品,只有一款口味比较好。“现在主要是店里有折扣,所以三款速烹菜下来,花了不到一百元。但如果后期没有折扣,可能不会再去。”而且,据他观察,店铺里来光顾的消费者寥寥无几。毕竟,再好的预制菜,终究还是预制菜,口感和质量上,始终无法和现制菜相媲美。三、潜力很大,困境不小预制菜的玩家逐年增多,商业潜力也值得期待。 据光大证券数据显示,从2019年开始,预制菜行业以年复合26%的增长率增长,至2025年预制菜行业规模将超过万亿。但入局者们也面临不小的困境。第一,预制菜本身不是一门很赚钱的生意。得利斯曾在公告中披露过公司预制菜相关的毛利率情况。2021年1-9月,得利斯预制菜产品的总体毛利率为16.74%,其中,速冻米面和即食休闲类的产品毛利率略高,分别可以达到22%和28%,而营收中占比最大的两项,速冻调理类和牛肉系列的毛利率则分别只有15%。得利斯预制菜产品收入及毛利率情况,来源:得利斯公告味知香也在招股书中披露,2020年,公司的总体毛利率为29.38%,其中猪肉、牛肉类产品略高于平均水平,水产类产品则相对偏低。从味知香披露的情况来看,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营业成本,但是公司的价格调整具有滞后性,毛利率并不稳定。第二,预制菜的入局门槛低,但出爆款的难度高。东亚前海证券研报指出,在餐饮不成体系的背景之下,我国预制菜市场竞争格局也较为分散,目前我国一共有2万家以上的预制菜工厂。由于中餐本身制作程序比较复杂,受厨师影响较大,还有菜品种类多样的影响,发展中餐预制菜本身就具备较大的难度。国海证券曾经详细解读过预制菜行业的主要经营难点,其中谈到,区域性预制菜企业带有比较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当某一特定区域的爆品跨区域售卖时,就不一定能再获得相同的收益。简单来说,中国幅员辽阔,饮食习惯和标准各不相同。当大盘鸡进入广深,佛跳墙来到东北,毛血旺迁入江浙,锅包肉搬到云贵,就很难再像在这些菜品的原生地区一样,有那么强大的吸引力。而且,不是所有的菜品都适合做预制菜,业内人士介绍称,相对而言,肉类、鱼类进行冷链包装后,做成预制菜比较容易,而青菜类和部分需要个性化雕琢的菜品,就无法生成预制菜。近年预制菜行业规模变化情况。来源:国海证券研报第三,预制菜的玩家复杂,供应链、渠道等问题尚未解决。最近几年,预制菜的玩家从餐饮企业,到速冻食品生产企业、新零售商超,直到出现如味知香一样的专业预制菜企业。玩家自身条件不同,面临的优劣势也各不相同。对餐饮企业来说,优势是配方和产品研发,劣势是生产线和产能。对速冻食品生产企业来说,优势是渠道,劣势是个性化定制能力。对零售企业来说,优势是与消费者贴得近,容易渗透,劣势是近乎没有独立生产能力,品质把控能力差。对专业预制菜企业来说,优势是生产线成熟,劣势是很难打破区域限制。不同的玩家还面临不同的下游渠道。国海证券研报显示,在B端,连锁餐饮、酒店的开发门槛比较高,考验定制化产品研发能力、渠道快速响应能力、成本以及产品品质。C端则需要研发创新能力紧跟市场迭代打造爆品,不断营销投入,增强品牌影响力。不同的需求,对规模化生产能力的要求也不同,同时,受预制菜自身保质期的影响,对物流和冷链运输也是一个考验。这也使得老牌餐饮企业对预制菜持谨慎态度。金陵饭店曾在预制菜爆火,公司股价大涨后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陵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金陵食品研发、经营与销售的企业。该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收入不足 5%。广州酒家的业绩报告中也未曾提及预制菜相关业务的情况,《经济观察报》曾援引其相关负责人的表态称,预制菜业务疫情之前已经有了,只是占比较小还没有单独列出。有餐饮从业者在接受采访时曾谈到,现阶段的预制菜品还处于在价格、保险、损耗、配送等各个方面的平衡协调阶段,同时消费者端仍保留着买菜、做饭的习惯,因此预制菜行业还有待观望。“尽管有投资人高涨的热情,但发展瓶颈不小,仍旧需要耐得住市场的检验。”业内人士谈道。...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收到爆料称,一名用户在携程APP购买由上海至南京的车票时,使用了应用内提供的“余票监控通道”和“候补购票通道”的双通道抢票服务,并支付了“余票监控渠道”价值20元、30元的“高速”、“光速”抢票加速包。但在通过中国铁路12306官方提供的免费“候补购票通道”购得车票后,平台内的“余票监控通道”仍收取了该用户使用加速包的50元费用。该用户认为,其在携程上购得的车票,实际上是通过12306的候补机制获取的,在这一情况下,APP的“余票监控渠道”并没有发挥应有功效,因此不应收取50元加速包费用。在联系平台退款无果后,该乘客已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递交了对携程的起诉状,要求携程退还“加速包”抢票费用50元,并支付赔偿金500元。据12306官网及中国铁路相关负责人对候补购票系统的说明,官方候补为余票发放优先供应的买票渠道,发票顺序按订单时间先后排列,在满足候补订单需求后,剩余车票才会向其他自行或通过第三方软件购票的乘客开放,消费者使用“加速包”并不能拥有优先购票权。对此,携程方回应21记者称,APP内“加速包”抢票服务是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喜好设计,在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利的前提下提供的收费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方式和价格定位的选择,同时,平台也提供不收费的12306候补通道,根据用户不同的需求,提供其选购的产品或服务相对应速度的抢票服务,由于投入技术、人力成本以及用户需求的不同,其选购的产品或服务对应的价格有所区别。用户是否应为“无效抢票”付费?正值春运,大多数用户都会选择线上购票的方式购买返乡火车票。而目前有两种主流的线上购票平台可供消费者选择,一是铁路部门的官方手机购票APP——“铁路12306”,二是飞猪旅行、去哪儿旅行、携程旅行、同程旅行、智行火车票等综合在线旅行平台(OTA)提供第三方购票服务。而大部分第三方APP会在余票不足的情况下为用户提供抢票加速服务。如携程中提供的抢票“助力包”、同程中提供的“云通道抢票”、智行提供的“VIP专属通道”等,若要在购票过程中开通以上服务,用户需向平台支付一定的“提速”费用。近日,坐标江苏的黎女士选择便选择在携程APP上购买抢票“助力包”服务。黎女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购买上海站至南京南站区间车票的过程中,由于余票不足,她便选择了APP内提供的“双通道抢票”服务。随后,黎女士先后花费了50元购买APP内提供的抢票服务,将抢票速度升级至“光速抢票”。携程APP内关于“光速抢票”的说明中指出,开启“光速抢票”服务后,将赠送25个抢票“助力包”,同时享受500M光速网络通道;此外,若有任何原因导致抢票失败,携程都将全额退款抢票费用。在等待出票的过程中,黎女士先收到了一则短信,提示“铁路12306订单兑现成功”,随后她查看12306APP,发现APP内已经生成了相应的订单。但与此同时,携程APP内仍显示抢票进行中。过了约5分钟后,携程APP内显示“抢票成功”。基于以上现象,黎女士认为,在携程上进行的抢票操作,实际上是通过12306的候补机制实现的,而在12306APP内,向用户提供的候补通道不需收取额外费用。在这一情况下,携程内的“双通道抢票”机制仅是让她成功获取了12306所提供的候补名额,并没有发挥携程“光速抢票”的加速功效,因此不应收取她50元的抢票费用。黎女士随即在APP内询问在线客服,是否可以退还50元抢票费,也得到了客服“无法退订助力包”的答复。图说:携程内无法退订抢票助力包就这一事件,黎女士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递交了对携程的起诉状,主要诉求为两点:一是判令认定携程APP火车票“加速包”抢票功能,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二是判令携程退一赔三,退还“加速包”抢票费用50元,并支付赔偿金500元,共计550元。该案代理律师朱骏超向21记者表示,携程APP在黎女士下单时默认采用“余票监控通道”和“候补购票通道”双通道抢票方式,同时在下单界面采用“高速抢票预估成功率较高”“尊享500M光速网络通道”“78%用户选择”等词汇,导致黎女士认为只有购买加速服务才能提高抢票成功率。截至发稿前,携程方对此回应21记者称,平台通过向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协助用户关注余票信息,对有余票的车次,为用户提供代购服务;对无余票的车次,也为方便用户出行提供了多种出行解决方案,抢票服务只是其中之一。而抢票是基于用户需求产生的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利用信息服务协助的正常购票,平台亦对该信息服务亦投入了大量的技术、人力和物力成本。携程方进一步指出,该服务本质上和升级电脑软硬件、提高网络带宽、用户个人增加对票务的关注度等投入是同样的属性,效果主要是帮助用户在其需要的时候,委托平台帮助其以选购的产品或服务相对应的速度来检索车次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候补机制下抢票“加速”是否有效?围绕着第三方购票APP提供的抢票加速服务是否有效的争议始终不断,但12306官方也针对自身的候补机制和第三方APP的运营机制做出了说明。21记者查阅12306官网后发现,为了确保用户的真实性,防止出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用户进行囤票的行为,12306在申请候补购票前,加入了用户人证一致性核验的过程,已通过人证一致性核验的用户可自动获得候补购票的服务。春节期间,购票需求旺盛,乘客未在第一时间购得所需车票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候补购票?据12306APP候补购票页面显示,候补功能开车前2小时都可以办理,每个订单可以添加10个需求,每个用户可以添加2个待兑订单,成功率则取决于所购车票日期、车次、席别。当乘客希望购买的指定日期或席别的车票没有余票时,用户订单会进入候补排队队列,有余票放出时,系统根据用户提交的订票需求兑现候补车票,原则上按照订单生效的时间顺序进行。换言之,当有新的余票出现时,系统会优先提供给在候补队列中的乘客,发票顺序按候补订单时间先后排列,在满足候补购票需求后,剩余车票才会开放给其他乘客购买,而大部分第三方购票APP提供的不断刷新12306官网余票信息实现的抢票功能,所能够“抢”到的也是这部分车票。因此在实际购票过程中,采用12306的官方候补渠道的订单都是余票供给最先保证的需求,各类第三方APP都需待系统满足候补需求后才可抢票。早在2019年1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就曾表示,第三方软件的相关机器特征已经被识别并被实施限制措施,即使用户花钱购买了加速服务,购票的成功率也绝不会像各个抢票软件显示的一样。为出行安全,最好不要通过第三方代购网站和手机客户端购票。今年1月,广铁集团客运部票管所副所长黄锦波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三方网站设计和提供的“加速包”并非铁路12306的官方功能,并不能保证给用户提供车票,消费者使用“加速包”并不能拥有优先的购票权,无论是哪个购票软件,最终都要到12306的售票系统进行“排队”购票。...
伴随着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将至,以及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近期不断扩围,上线还不到一个月的数字人民币APP在多家主流手机品牌应用市场的下载量持续攀升。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统计,截至1月28日发稿时,华为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1305万次;vivo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1068万次;小米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507万次;OPPO应用市场178万次,4家商店合计下载量已经超3000万次。这组数据的背后可以视为数字人民币在消费试点场景下的快速落地。从产业维度看,安信证券研报更是直言,仅从商业银行侧基础设施和系统改造测算,整个数字人民币改造有望带动合计1165亿的投资规模。数字货币概念上市公司也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据记者统计,近三个月以来,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投资者涉及数字人民币的提问多达861条,而上交所e互动涉及数字人民币的问题也超过百条,数字人民币热度可见一斑。● 在二级市场方面,WIND数据显示,近三个月以来,数字货币指数最高涨幅超过36%,虽然经历了大盘近几日的调整,但该指数累计涨幅也高达21%。个股方面,新开普(300248)累计涨幅超过91%,恒宝股份(002104)涨幅为51%,新国都(300130)、海联金汇(002539)赢时胜(300377)等累计涨幅也都超过30%。不过,也有业内人士也对数字货币概念股提示了风险。“数字货币板块的上涨主要受益于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即将进入全面落地阶段,预期冬奥会将是最后一轮新场景试点,而全面落地也有望改变当前支付行业业态,对于相关板块提升了业绩想象空间,从而推动股票上涨。对于前期涨幅较大的个股,投资者应该注意风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记者表示。试点场景持续扩围伴随着北京冬奥会开幕式进入倒计时以及虎年春节将至,数字人民币在试点应用场景快速落地的消息频出。● 1月18日,国新办举行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一组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过808.51万个,累计开立个人钱包2.61亿个,交易金额875.65亿元,试点有效验证了数字人民币业务技术设计及系统稳定性、产品易用性和场景适用性,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数字人民币设计理念的理解。这意味着,2021年以来,数字人民币场景建设加速推进,线上线下不断扩围。据了解,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等地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场景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基本涵盖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部、西部、东北、西北等不同地区。值得一提的是,冬奥会将是数字人民币全面推广的新契机。国泰君安研报认为,冬奥会临近,数字货币或受进一步催化。数字人民币冬奥场景试点将重点聚焦冬奥安保红线内区域,以保障和便利境内外消费者支付选择为主要目标。除了手机APP钱包,外国消费者还可以使用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这次大规模试点有望成为全面推广数字人民币的契机。而目前数字人民币在北京冬奥会场景的落地可谓亮点纷呈。1月26日,记者从北京市金融监管局获悉,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已开立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超1200万个,对公钱包超130万个,覆盖食、住、行、游、购、娱、医等冬奥全场景40余万个,交易金额达96亿元。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不断扩围,主要是数字人民币技术不断成熟,相关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为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推广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加快数字人民币推广,客观上要求数字人民币不断丰富应用场景,让人们使用起来,切实感受数字人民币使用体验。这种试点场景的使用体验,也体现在本地生活以及电商消费平台上。1月26日,美团宣布将为平台的线下消费全场景开放数字人民币支付通道,包括了餐饮、外卖、生鲜零售在内的美团平台200多个线下消费场景。近日,京东App又增加了新的线上消费场景,用户可以在京东体验使用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贴一贴支付,此前,京东已经实现了第三方商家接入数字人民币系统。另一方面,伴随着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的不断扩围,数字人民币APP下载量也在持续攀升。今年1月4日数字人民币APP在各大应用商店上线,目前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多家主流手机品牌应用市场里的数字人民币APP下载量已收获重要突破。据记者统计,截至1月28日,华为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1305万次;vivo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1068万次;小米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507万次;OPPO应用市场178万次,4家商店合计下载量已经超3000万次。盘和林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数字人民币全面落地的时间节点正在临近,尤其是之前数字人民币APP上架各大应用商城,虽然依然在试点当中,但很显然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已经接近尾声,数字人民币加快和应用场景结合,一方面为未来数字人民币全面落地提供更多实践经验,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应用场景结合的方式,在试点地区先行实现普及。应用前景广阔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我国发展数字货币的意义不言而喻。在周茂华看来,根据央行的表态,数字人民币在今后一段时期主要是替代M0,也就是流通中的纸币电子化;并且预计数字人民币与纸币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共存。“发展数字人民币主要是顺应国内数字化经济发展内在需求;避免货币发行权旁落,同时,提升经济效率,充分发挥数字货币的普惠特性等。数字人民币具备绿色环保、安全可靠、便利快捷、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等特性,以及有助于防范洗钱等优点。”“数字人民币的目的主要是恢复一部分现金交易。”盘和林认为,“客观上,未来也会有人民币国际化的考虑,也会有和新场景结合,拓展支付功能在新场景中使用的考量。但现阶段主要还是恢复一部分现金交易功能,因为数字时代,现金便利性下降导致使用量不足。”尽管数字人民币在试点范围内发展快速,但有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传统电子支付方式,数字人民币支付整体占比较小,传统支付方式形成的依赖或将制约数字人民币的推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公开表示,从交易规模看,数字人民币盘子还较小,目前的应用范围还十分有限,也说明数字人民币未来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数字人民币要充分体现它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必须实现规模化。规模化的前提有两个方面:一是底层技术达标,二是应用场景普及。”“决定数字人民币成败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安全性通过技术积累实现,便利性通过场景融合和开放接口实现。“盘和林表示,“安全性既包括匿名性,也包括可控性,比如场景交易,匿名性保护个人信息。另一点是便利性,包括用户的使用便利,尤其是诸多场景融合所带来的的便利性,同时还包括场景接入的便利性,数字人民币支付功能应该具有开放性,不应该局限于已有场景。”在技术方面,盘和林还认为,数字人民币的相关技术布局应立足长远。“由于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之后,很难对交易规则反过来做调整,所以技术方面务必一劳永逸,技术布局立足长远。试点地区,随着数字人民币APP的上线,尽快扩大试点区域范围,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试点当中,同时也是对技术层面的一些考验,看看数字人民币应对支付的承载力。”周茂华指出,未来数字人民币技术应该不断完善,人们对数字人民币使用的安全、高效、便捷方面体验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深度和广度将随之增强。“考虑到数字人民币场景方面创新,数字人民币覆盖的应用场景将涵盖纸币的应用场景范围。加大数字人民币知识普及,不断完善技术,鼓励商家创新应用场景,提升使用体验;同时,加强数字人民币防伪监管。”实际上,官方也为数字人民币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在近期公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进一步深化在零售交易、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场景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把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试点落脚到服务实体经济和百姓生活上去,让更多的企业、个人能感受到数字人民币的价值,充分激发产业各方的积极性。投资者关注焦点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以及场景的持续深化,相关领域将迎来一场产业革命,在二级市场的投资机会也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据记者统计,近3个月以来,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投资者涉及数字人民币的提问多达861条,而上证e互动涉及数字人民币的问题也超过百条,数字人民币热度可见一斑。从二级市场看,近段时间,数字货币板块涨幅居前。 Wind数据显示,近3个月以来,数字货币指数最高涨幅超过36%,虽然经历了大盘近几日的调整,但该指数累计涨幅也高达21%。 个股方面,新开普累计涨幅超过90%,恒宝股份涨幅51%,新国都、海联金汇、赢时胜等累计涨幅也都超过30%。在周茂华看来,数字货币板块的上涨主要是市场对数字人民币推广加快有预期。“目前国内数字人民币也都是试点应用,预计冬奥场景应用后,数字人民币有望进入全面推广期。而市场看好数字人民币推广将对其上下游产业链上企业等构成利好。”值得注意的是,数字货币产业链较长,业内普遍认为,推广建设过程中涉及系统建设、软硬件钱包、支付收单、安全加密等产业,有券商更是预测,将带动相关领域投资超过千亿元。安信证券研报显示,数字人民币产业包括银行侧的系统改造厂商、金融机具企业、聚合支付厂商、加密算法提供商以及应用场景相关企业。“我们仅从商业银行侧基础设施和系统改造测算,整个数字人民币改造有望带动合计1165亿元的投资规模,包括ATM改造市场507亿元、智能柜台机市场114亿元、POS改造市场192亿元、硬钱包市场339亿元、银行IT系统改造市场13亿元。”“数字人民币改变最大的就是涉及到支付的各个环节,同时数字人民币涉及银行系统各方面的改造升级,以支撑相关支付业务的开展。”宇信科技(300674)助理总裁、研发中心总经理沈波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沈波看来,数字人民币涉及四大环节:一、央行负责发行环节;二、九家银行机构负责数字人民币运营环节;三、合作运营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非银支付机构;四、消费环节。相关产业的改造也给相关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的发展机遇。以宇信科技为例,公司近日在互动平台披露,宇信科技定位在应用软件开发商的角色,过去两三年在数字人民币的第二、第三、第四环节都有参与,尤其在第二和第三环节参与程度更加深入。沈波还对记者透露,宇信科技在数字人民币发展上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包括公司深度参与到某几家大行数字人民币运营建设,以及已开始帮助数家中小银行在接入端和支付端提供解决方案。公司在2022年将会进一步整合资源,在各业务条线将加大数字人民币的方案研究和产品研发。除了银行IT系统改造外,硬件设备领域以及数字加密等行业也备受投资者关注。在金融机具方面,广电运通(002152)1月27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数字人民币智慧柜员机支持个人数字钱包开立、硬钱包发放和充值提现等多种功能。其中,数字人民币硬钱包主要为实体卡片式,支持双离线支付,使用方法与公交卡类似,方便无法携带手机的老人儿童使用。在数据加密方面,信安世纪(688201)近期在互动平台表示,数字货币是银行诸多应用场景之一,公司产品均适用于保护数字货币安全,目前从公开招标网站能查到,公司中标北京银行数字货币项目签名服务器等信息。“数字人民币定位为替代M0,目前试点场景也在不断扩围,未来对整个商业生态影响仍有待观察,但从产业链角度看,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及稳步铺开,将对数字人民币上下游产业链构成利好,例如数字认证、加密技术、系统改造、支付交易终端设备等。”周茂华对记者表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日前披露,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撰文称,在金融监管机构层面,派驻“一行两会”纪检监察组,不仅加大力度查处金融风险“大鳄”,也坚决惩处监管“内鬼”,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 金融反腐步履不停、力度不减,一批贪腐“大鳄”“内鬼”被严查。日前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明确要求,“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持续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督促做好中央金融单位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各式手法“变现”职权 多名金融高官“落马” 有监管者甘于被“围猎”,与监管对象“勾肩搭背”,对监管职权待价而沽。有银行人“靠银行吃银行”,身为分支机构或总行的管理者、“一把手”,急于“变现”信贷审批、人事任命等重要职权。 随着金融反腐纵深推进,去年以来,金融系统内有多名高官“落马”。 其中,有监管者甘于被“围猎”,与监管对象“勾肩搭背”,对监管职权待价而沽。 在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层面,多名司局级乃至副部级干部被查。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原主任郭鸿、辽宁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刘文义等被“双开”;蔡鄂生、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原行长杨明基等被开除党籍;人民银行科技司原司长王永红、上海银保监局原局长韩沂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中,在强大震慑下,郭鸿、刘文义等主动投案。 有银行人“靠银行吃银行”,身为分支机构或总行的管理者、“一把手”,急于“变现”信贷审批、人事任命等重要职权。 从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管金融机构中有多名地方分支机构的行长、副行长存在腐败问题。 比如,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行长徐伟华、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条线风险巡回工作组原组长冯增兵、工商银行河南分行原副行长张有赋、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副行长吴锐、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副行长林传伟、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行长周江涛等被“双开”。 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副行长杨百路、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行长高友清、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行长崔滨洲等被开除党籍。 除此之外,地方法人银行的腐败问题,威胁当地金融稳定,恶劣影响也不容忽视。公开信息显示,湖北银行原副行长文耀清、长安银行原董事长赵永军等被“双开”。 保险机构也有一批腐败分子浮出水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原总经理徐敦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原副总裁沈东、太平财产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原总经理皮利伟、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原董事长陶光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权力与资本勾连 “塌方式”腐败触目惊心 金融领域腐败形式多、花样翻新快,但金融腐败共性有迹可循,万变不离以信贷审批、市场准入等职权置换自身利益,“权力与资本勾连”的特征突出。在诸多金融腐败案例中,一些金融风险交织、“关键少数”特别恶劣、存在窝案串案的金融腐败尤为触目惊心。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从涉及的问题来看,金融领域腐败案件既有权钱交易的老套路,比如利用信贷审批权设租寻租、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挪用金融资金获取利益、违规投资经营等,也有一些具有新特点的违法行为,比如利用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财务顾问等金融交易大肆敛财。 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在多名“落马”金融高官身上,上述多类问题兼而有之。金融领域腐败形式多、花样翻新快,但金融腐败共性有迹可循,万变不离以信贷审批、市场准入等职权置换自身利益,“权力与资本勾连”的特征突出。 杨明基收礼敛财,“亦官亦商”,违规开办多家企业,违规从事股票交易活动,利用职权为其本人及他人在金融信贷方面谋取利益;张有赋罔顾国有资产安全,通过打招呼干预贷款发放、违规审批办理理财融资弥补个人投资损失;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行长张勤以权换股、以股谋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拟上市公司提供融资帮助,从中获取股权上市溢价利益…… 在诸多金融腐败案例中,一些金融风险交织、“关键少数”特别恶劣、存在窝案串案的金融腐败尤为触目惊心。 原内蒙古银监局领导班子出现了“塌方式”腐败,5名干部集体沦陷腐败“窝案”——原内蒙古银监局局长薛纪宁、原内蒙古银监局副局长宋建基、原内蒙古银监局副局长陈志涛被开除党籍;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贾奇珍被“双开”。 这些腐败分子纵容不法金融集团持续“掏空”包商银行,让后者从一家“明星”银行“陨落”为问题机构,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在被接管后破产重组。 去年5月,薛纪宁受贿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薛纪宁开庭受审前,刘金明、宋建基、陈志涛、贾奇珍等人陆续站上被告席。他们的主要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薛纪宁任党委书记、局长期间。 相关信息显示,薛纪宁等人对机构设立、准入审批、贷款业务、人事安排等“大小通吃”,毫无忌惮收受、索要股权、房产、现金和各种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7亿余元。其中,收受包商银行财物占到八成以上。贪腐金额巨大,5人均超千万元,薛纪宁更是受贿超4亿元。 但围绕包商银行的“围猎”还未到此结束。有监管干部在参与金融风险处置工作过程中,以权谋私、“靠接管吃接管”。 去年7月,四川银保监局原副局长李国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包商银行接管组任职以来,李国荣利用风险处置权力大肆敛财,接受私营企业主请托,插手干预被接管银行机构及关联银行机构资金借贷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被监管金融机构贷款发放或展期、贷款利息减免、债务重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有逃必追 境外并非法外之地 金融贪腐大案、要案被彻查的同时,数名潜逃海外的金融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密织。 有逃必追,境外并非法外之地。央视新闻报道,去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贪污、挪用公款一案。 1993年起,许超凡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余振东、许国俊等人,采用办理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等手段贪污公款美元6.22亿余元、港元1.29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6亿余元、港元2000万元、美元1.24亿余元。 许超凡2001年外逃美国,十余年后被强制遣返回国。去年11月,其同伙、外逃20年的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方有关部门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锲而不舍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余振东、许超凡分别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国,办案机关和中国银行已从境内外追回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许国俊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畏罪外逃且负隅顽抗,影响十分恶劣,其归案标志着开平支行案追逃追赃工作历经20年取得重大成果,也充分证明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逃匿多久,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去年10月,辽宁省辽阳农村商业银行原行长姜冬梅被缉捕并遣返回国。姜冬梅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于去年3月外逃。姜冬梅归案被视作国际追逃追赃和金融领域反腐败的又一重大成果。 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 和防控金融风险 要保持反对和惩治金融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稳妥持续推进金融监管领域腐败治理、促进金融风险防控化解,提升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案件查办综合效果,把金融反腐斗争推向纵深。 当前,金融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未来,金融系统和纪检监察部门将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继续深化金融领域反腐。 银保监会党委日前召开的全系统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出,要保持反对和惩治金融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稳妥持续推进金融监管领域腐败治理、促进金融风险防控化解,提升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案件查办综合效果,把金融反腐斗争推向纵深。 2021年,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对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25家金融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要求,推动落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做好中央金融单位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全会要求,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腐败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严格财经纪律,促进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持续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前金融领域的反腐工作向纵深推进,过去认为“退休就没事了”,现在是“退休也要查”。如何约束金融监管部门的权力是一个重要问题。一方面,要让金融监管部门长牙齿、有权威,有硬性监管手段;另一方面,不能让金融监管部门把牙齿长歪了,要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权力边界。...
又是一个爆雷之夜。1月28日晚,年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结束后,A股多家上市公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巨亏预告,多家公司预亏超百亿。华夏幸福(600340)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其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亿元到-391亿元,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8亿元到-328亿元。正邦科技(002157)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82亿元–19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173亿元–188亿元。中国国航(601111)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度将出现亏损,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为145亿元到1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约为148亿元到175亿元。而对于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中国国航表示,2021年是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的第二年,国际航线投入持续受限,国内客运市场流量大幅波动,公司经营效益改善难度日益加大。油价攀升,汇率波动等因素进一步增大公司经营难度,同时主业相关投资企业亦受到严重影响。温氏股份(300498)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30亿元–13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5.06%-285.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43亿–15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4.09%-336.62%。对于业绩亏损原因,温氏股份表示,报告期内,生猪价格大幅下跌,同时因饲料原料价格连续上涨、公司外购部分猪苗育肥、持续推进种猪优化等因素推高养猪成本,公司肉猪养殖业务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出现深度亏损。苏宁易购(002024)发布公告称,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423亿元至433亿元,去年同期亏损42.75亿元,净亏损同比增长889.47%至91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为439亿元至449亿元,去年同期亏损68.07亿元,亏损同比增长544.92%至559.62%。此外,华能国际(600011)称,经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亿元到人民币-117亿元。预计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1亿元到人民币-140亿元。南方航空(600029),预计公司2021年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3亿元到人民币-1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7亿元到人民币-135亿元。中国东航(600115)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10亿元至-135亿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亿元至-147亿元。泛海控股(000046)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0亿元-110亿元。数据显示,泛海控股有股东数60409户;中国东航有股东数181305户;南方航空有股东数191535户;华能国际有股东数105214户;温氏股份有股东数158258户;中国国航有股东数155810户;正邦科技有148900户;华夏幸福有157661户;苏宁易购有297915户。上述9家公司合计股东数为1457007户。还有这些公司存退市风险:1月28日晚间,还有多家公司公告称面临退市风险,包括*ST云城、*ST天成、*ST昌鱼、*ST香梨等。*ST天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天成指出,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1条规定的情形,由上交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此外,一些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深南股份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可能低于1亿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这些公司业绩大幅预增:此前,中远海控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892.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人民币793.5亿元,同比增长约79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891.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人民币795.5亿元,同比增长约829.2%。京东方A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0,000万元–2,6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0%-416%。TCL科技归2021年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000万元-1,03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000万元-1,03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