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第一家网贷平台出现是2007年上线的拍拍贷,日新月异的互联网让网贷P2P也历经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网贷平台从国外引入到现在已经有9个年头了,到底这个行业赚不赚钱,如何赚钱成为网贷大咖们最关心的问题,也是众多资深投资者茶余饭后最爱谈起的话题。今天笔者就网贷平台的盈利模式小小地讨论一下。 网贷平台的一般盈利模式是怎样的? 最初网贷平台的显性收入主要有借款管理费、利息管理费、会员费、材料审核费、充值提现费等,其中会员费以及利息管理费是早期网贷竞争并没有如此激烈的时候,部分平台会收取用于垫付平台的坏账以及逾期账款,如图是网贷平台最初的盈利模式: 但发展至今,会员费以及利息管理费已经消失殆尽。但借款管理费依旧为P2P平台主要收入来源。而P2P平台的成本支出一直都有图示几项,常规成本以及第三方结算费是平台怎样都不能省的,而推广费用以及垫付本金损失却因平台而异,收入来源减去成本支出就是平台的利润。 当然,这是网贷P2P作为纯信息中介平台的盈利模式,随着行业发展,后来涌现出的提供担保的模式以及债权转让模式给网贷平台新增了收入来源。比如担保费用,一般为借款金额的3%,如果是第三方担保,那么这笔费用先是由平台收取,然后平台与合作的机构再商量具体的费用抽成。而债权转让模式是投融资双方不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方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通过第三方把债权转让给借款人。这种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平台可以对投资收益抽成,一般为1~3个点,规模越大平台的利润就越高,这是在传统的手续费上P2P网贷获得收入的重要来源。 除了获得利差,网贷P2P平台最终极的盈利模式还有两种,做大规模上市套现或者被某集团看重通过被收购套现。这两种才是P2P公司利润最爆发的时期,但纵观整个行业,能够做到上市的公司平台少之又少。 相较于上述比较常规的盈利模式,未来P2P可能的盈利模式还会有哪些? 第一种可能是平台在做大做强后可以吸引到许多优质资产进驻,而平台则可以收取进驻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挂牌费或者上架费。 第二种可能是在平台比较活跃的基础上,推出面向大型企事业单位、公司以及个人客户的非标资产二级市场,可以是单个的债权,也可以是多个资产打包组合。平台通过促进这些非标资产的交易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不少第三方网贷媒体平台旗下的网贷平台已经开始尝试通过这种方式来盈利。可见这种盈利模式的可操作性还是很强的。 第三种可能是产品分销,所谓的分销就是建立销售渠道的意思。平台通过收集非标资产形成非标资产批发市场,为产品提供者提供分销服务,并且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费用作为平台的营收,一般提取的比例高于二级市场债权销售,有点类似代理直销。这种模式对平台的资产资源整合能力要求较高,对平台的风控能力也提出了新要求。 第四种可能是资产承销,可以简单地从字面意思理解为承接销售的意思。承销比分销更进一层,不仅为非标资产提供销售渠道,而且还提供包装、定价等一系列服务。因为涉及的流程步骤更多,因此平台收取的服务费比例也会更高。 第五种可能是广告收入,也许你会觉得这种模式和现在的网贷第三方媒体平台以及一些资讯媒体平台不是一样的么。但笔者想说的是如果这种服务是建立在平台掌握了大量交易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精确定位客户需求,向客户推送相关金融及非金融产品信息。那么,这样模式就迎合了投资者,达到了精准营销,广告收费肯定也不会低。 ...
一名“中晋系”涉案潜逃人员藏身上海出租屋落网 近日,记者从铁路警方获悉,一名涉嫌“中晋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案的“中层”经理,近日在上海市军工路一出租房屋内被查获。 4月上旬,上海警方破获了中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的特大案件,百亿级“中晋系”瞬间坍塌。专案组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该公司某部门经理李某也有重大嫌疑,逐电话通知李某到经侦总队配合调查。 然而,李某早已从媒体和网络上知道了相关案情,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出于内心恐惧,并没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而是选择了逃避。由于在中晋的投资账户被警方冻结,李某带着身上为数不多的现金,离开了自己居住的地方。本想去外地避风头,又害怕乘坐火车、飞机被警方发现,不敢去住宾馆,他便找到杨浦区军工路的一处出租房屋,藏身于此。 近日,上海铁路公安处杨浦站派出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李某形迹可疑,经核对身份信息,确认李某系上海警方追捕的网上逃犯,当场将其抓获。 到案后李某告诉民警,没想到这么大的一家公司说倒闭就倒闭了,而自己担心的不仅仅是钱没有了,更害怕负法律责任,甚至拖累家里的人。 民警教育李某,对于公安机关的传唤,理智的选择是配合调查,逃避不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还会加重事态的严重程度。目前,铁路警方已将涉案人李某移交给上海警方处理。 ...
随着一张张炫富的照片在朋友圈刷屏,中晋系终于在今年被连根拔起,这个靠着非法集资敛财的企业,其规模已经超越了e租宝,今年4月4日中晋系实际控制人徐勤和他的高管团队被上海警方拦在了机场,一个巨大的庞氏骗局由此揭开。截至案发,中晋累计向2.5万名投资者非法吸收金额近399亿元,未兑付金额达52亿元。5月13日,包括徐勤在内的中晋系35名高管和业务经理,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员工晒豪车名表“包装”公司形象“包装”是徐勤常常提到的词。他坦言,公司租赁高档场所办公是为了撑场面,让别人觉得公司实力雄厚,以便更好地开展资金募集。而不少投资者直接从业务人员晒出的豪车名表中见识了这家公司的“身价”。 据徐勤回忆,公司按照不同产品类型,向每个客户经理支付4%—400%比例的佣金,平均佣金比例约12%—13%,逐步演变成将一个产品利率打包给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自行决定给客户固定回报,余下就是客户经理的提成佣金。为了奖励客户经理,徐勤也是“大手笔”,负责“中晋系”采购的陈亮回忆:“头一年奖过10辆MINI,第二年就是10辆法拉利。” “我研究过法律。很清楚这种募集资金的方式是非法集资。”徐勤坦言这些做法不仅是为“包装”公司形象,也是为了打法律“擦边球”。 资金运作模式就是“庞氏骗局” 警方调查发现,“中晋系”的资金几乎全部在内循环。由“合伙企业”吸纳公众资金至国太控股,国太控股再用资金包装“子公司”、股市对冲,几乎没有任何投资盈利渠道。投资者的本息来自新投资者的资金。徐勤亲口承认:“我们从资金运作模式来说就是‘庞氏骗局’。” “有人以为募集资金52.6亿元是我们账面上有这么多钱,其实是我们负债52.6亿元。”徐勤坦言,以当时资产状况肯定不可能兑付这么多钱,“中晋系”旗下经过包装的“产业公司”几乎没有可能在境内通过IPO上市融资,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到香港试图“借壳上市”:“我们在香港找了三家公司,但香港联交所审核很严格,上市后是否真能套现也不好说。” “中晋系”实控人徐勤的奢靡生活: 月开销50万出境就包机 中晋系’实际控制人徐勤非常神秘,对外从未公布其年龄、教育、从业背景……”这是网上对于徐勤的描述。短短5年时间,“中晋系”快速崛起,引起一些投资人浮想联翩。从一个无名小辈,在短短三四年间,成立了庞大的中晋系以及国太系两大公司,非法吸收金额累计高达近399亿元。这一切,是如何实现的? 起初是个“金融爱好者” 警方调查,徐勤1981年出生,上海人。父亲是上海一家运输公司的普通工人,母亲是一家托儿所的保育员,均已退休。前妻徐某和现任妻子殷某,都来自普通工薪阶层。徐勤向记者证实这些情况:“我们家和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1999年高中毕业后,徐勤入伍服役,2008年回到上海,在沪上某三甲医院基建规划科任科员。当时,徐勤自学金融知识,但没有参加任何资格考试:“我想我是一个金融爱好者。” 2011年9月1日,他带着向家人、亲友和4个合伙人凑来的500万元资金,租下金茂大厦31楼一间办公室,注册了上海中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承诺月利率2%的方式,“小打小闹”拉住第一批投资人。2011年11月,徐勤就注册了第一家带有“中晋”二字的财务咨询公司。中晋这个名字的由来,据徐勤自己说,是因为在自学中,他了解到,中国的现代金融业起源于山西的晋商:日升昌。后来,徐勤还注册了中晋1824的商标,因为1824年正是日升昌成立之年。 2012年,从医院离职后,徐勤开始了他的致富之路。中晋公司开始运作时,全部资本共计500万元,其中他自己的积累大概100万左右,问前妻家里借了200万左右,当时招了两个人,也借来200万左右。最初,他以许诺每月2%的收益率,短时间内,就从40名左右的投资者那里,募集到了5000万元人民币。 220多家公司多为空壳 第一桶金的到来,让徐勤的野心变得更大,他想要募集50亿元资金。为了完成目标,他砸下重金包装中晋公司。金茂大厦、环球金融中心、外滩5号……这是中晋的经营场所。著名台球运动员代言、电视节目冠名、市中心的显眼广告牌……这些是中晋的高强度对外宣传。通过种种包装手段,中晋系一下子被贴上了高大上的标签。与此同时,中晋用10%到25%不等的高收益来吸引投资者,在去年更是推出了收益率高达400%的产品。为了完成50亿元的目标,徐勤更是成立了220多家有限合伙企业,绝大多数几乎空壳。 按照徐勤的设想,自己想搭一个资金中介平台,通过从社会募集的资金放贷给优良的、有较好盈利能力的项目,自己赚利息差价。然而募集到资金后,始终找不到好的投资项目来覆盖资金利息。他还曾试图自己培养“种子企业”,但挑选的一批项目一年后没有一个能达到考核指标。 一个月生活开销50万元 短短5年,徐勤站在财富之巅。上海地标性住宅汤臣一品,徐勤买了3套,却租住在同一小区另一套面积1200平方米的顶楼复式楼,每月租金至少20万元,加上司机、佣人和厨师等服务人员,他和妻子一个月生活开销就是50万元。 直至案发时,这套豪宅仍在装修中:进门大厅有一处喷水池,侧面一个七八平方米的笼子装修成热带风格,曾是他养孔雀的地方。警方在徐勤家搜查时曾发现,成捆的欧元、美金和人民币塞在纸袋子里,被随手摆在窗边。 客厅有一幅占据一面墙的落地壁画,徐勤和妻子及“中晋系”高管站在葡萄园中。徐勤回忆,这是案发前不久,他们去考察这个葡萄酒庄,打算以1000万美元收购。当问及收购原因时他回答:“就是便宜啊!” “去欧洲,去南极,哪怕去香港,都是包机,都是住当地最好的宾馆的总统套房。”陈亮咂咂嘴,他曾经帮徐勤购入一辆全球限量8台的布加迪威龙,全部开销逾4700万元,而徐勤购买的豪车总价达1.48亿元:“在我们看来,真是神仙一样的日子。他本人也说,就算明天死了,也值。” 不过同样的话,徐勤却说,自己的意思是“我对不起投资者,就算明天我死了,我也没话可说。” “希望通过你们告诉像我一样的人,请他们尽快停止。金融的风险必须畏惧。”隔着铁窗,徐勤说。 ...
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今年4月,上海警方对“中晋系”立案侦查,并对该团伙17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网上追逃,截至目前已有5人落网。 近日,上海虹桥火车站警方接到指令称,“中晋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朱某将乘坐D3068次列车逃往苏州,虹桥站派出所民警立即部署警力,于开车前5分钟在站台上将朱某抓获。上月中旬,同一案的嫌疑人马某在虹桥火车站候车,民警在例行检查时通过查验身份证件发现马某为“中晋系”网上逃犯,后立即将其控制。上述两名落网嫌疑人均已移交上海市公安机关处理。 ...
上海老牌P2P平台互利网发布公告称,暂停平台新借款人的发标,待符合国家P2P网贷监管政策后继续运行。公告指出,有借款人向金融办、公安局进行恶意举报,让互利网的信誉及投资人的信心受到了影响。互利网已与金融办、公安局沟通,并将成立包括投资人在内的应急小组,负责监管互利网对投资款的有序、合情、合理、合法的兑付。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有网友发帖《深扒上海一家未被曝光的骗子P2P平台》称,互利网涉嫌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平台资金自融自用等问题。该帖爆料称,平台担保方“众利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互利网创始人袁建春;互利网注册马甲号作为主要借款人进行债权转让;平台多次发布的标的最后借款人是公司员工控制的企业等。 网贷财经注意到,6月11日袁建春在官网发布“致互利网全体员工、投资人的公开信”,疑对上述网友的质疑帖作出回应。其在公开信中表示,因为行业监管没有标准,资金池、平台担保、自融、债权转让在行业普遍存在,纯粹的信息中介是很难做到的。互利网也遇到这类问题。 其还特别指出,就P2P网贷行业来说,只要不是骗子P2P平台,最大的问题是借款人没有诚信,借到了钱就不想还,如果借款人都是诚信地到期还款,那么就不需要存在资金池、平台担保、自融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采访到了互利网创始人袁建春。其回应称,目前平台业务模式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为此主动暂停发标进行合规性整顿。袁建春还表示,6月8日之前到期的债权已兑付,6月8日之后债权暂缓兑付,平台将尽快出台兑付方案,由投资人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管。据其介绍,互利网平台的全部待收约达3.5亿元,平台总体风险可控,全部投资款项可有序、合法完成兑付。 此外,袁建春透露,其与金融办、公安部门进行过沟通,并称赞当地监管部门对于P2P平台的包容态度,“给予互利网积极支持,为平台提供充分的整改时间及方案。相较于此前经侦介入的esd,平台有了回旋余地来保障投资人的权益。” 袁建春还特别呼吁有关部门重视借款人恶意举报问题,严厉惩戒老赖非诚信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互利网隶属银渠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法人代表是袁建春,注册资本5000万元。目前,平台成功借款总额逾30亿,成功借款4446笔。 6月14日下午,互利网再发公告称,投资人监督委员会已成立,共计9人,其中投资人代表分别来自各门店所在区域。有关互利网的最新动态,网贷财经将持续保持关注。 ...
近日,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在公安部网站发布公告,公告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完成对身份信息的审核,现予反馈身份信息的审核结果。经审核确认系本案投资人(包括投资“e租宝”和“芝麻金融”)的,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为“不通过”。 专案组还在公告中提醒没有通过审核的投资人在6月13日至7月13日进行复审,此前没有登记的投资人也可以继续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将根据情况另行审核并反馈。 公告原文如下: 衷心感谢广大“e租宝”案件投资人对登记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经过认真审核,现就有关审核情况及申请复核阶段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审核情况 (一)身份审核情况。投资人登记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即注册信息)及投资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完成对身份信息的审核,现予反馈身份信息的审核结果。经审核确认系本案投资人(包括投资“e租宝”和“芝麻金融”)的,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为“不通过”。 (二)投资信息审核情况。正在结合多方面信息、数据等进行司法审计。待司法审计完成后,将另行反馈对投资信息的审核情况。 (三)有关问题。部分投资人登记信息存在以下问题: 1、未填写姓名或证件号码; 2、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不实或不准; 3、登记“注册信息”后,未点击“提交审核”; 4、未登记投资信息。 二、申请复核 (一)申请复核期间:2016年6月13日至7月13日。 (二)申请复核范围:对身份审核反馈为“不通过”的投资人。 (三)申请复核方式:投资人通过本案登记系统进行操作并提交复核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在申请复核期间,已登记的投资人(包括身份审核“通过”和“不通过”的)可修改登记信息,但是身份审核通过的投资人不能修改已登记的“姓名”、“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码”信息; 2、请未提交审核“注册信息”的投资人及时提交; 3、在申请复核期间,此前未登记的投资人可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将根据登记情况另行审核并反馈; 4、投资人可多次修改登记信息,系统将以申请复核期间结束前最近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5、投资人对复核工作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安部网站“警民互动”栏目或向居住地、报案地公安机关反映。 三、其他。投资人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及配合依法统一处置涉案资产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将全力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 2016年6月13日 ...
6月7日,央行召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一位参会人士向记者表示,对深圳经验印象较深。据介绍,深圳金融办主要用以下方式筛查出高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是案底筛查,即互联网金融公司高管、股东曾经有过经济或者刑事案件记录的,他们设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较高;二是通过第三方信息筛查,比如第三方平台上差评较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会着重关注。 此外,深圳监管层在检查一家规模1200亿的互金企业后感叹,从未见到过如此复杂的资金往来情况。 互联网金融摸底排查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主持召开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北京、吉林、江苏、重庆、深圳五省市介绍了当地摸底排查阶段工作的经验。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清理整治工作各地进展不一。一些省市工作起步比较早,在国务院发布专项整治方案前后,有的地区已经实质性开展了摸排工作,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有的地方摸排工作还处于筹划阶段。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还介绍,除了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等,中央层面还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以搭建各方沟通、分享经验、反映问题、互通进展的平台。 对于五省市清理整顿经验,一位参会人士向记者表示,对深圳经验印象较深。 他介绍,深圳有数万家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企业。深圳金融办主要用以下方式筛查出高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是案底筛查,即互联网金融公司高管、股东曾经有过经济或者刑事案件记录的,他们设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较高;二是通过第三方信息筛查,比如第三方平台上差评较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会着重关注。 前述与会人士介绍,筛查之后,对于其中一家五年之内做到1200亿规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深圳金融办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后,监管层感叹,从未见到过如此复杂的资金往来情况。此外,线上的互联网金融和线下的小贷、担保、私募机构有关联,股东和高管有关联,让互联网金融排查难度加大。 重庆市一区县金融办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当地只有四家注册在本地的P2P公司,其中只有两家开展了业务。目前主要对注册地、业务量、涉及人群做一个摸底,从业务量来看规模都不大。 浙江省一区县金融办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初步摸底当地居民购买P2P产品比较多。但是在没有确认P2P公司是否违规的情况下,当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提示了风险。 上述浙江区县金融办负责人还介绍,本地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很少,大部分是外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营业部。“虽然他们将总公司的材料报给我们,但是项目的真实性我们也无法确认。” 目前,互联网金融完全突破了地域限制,依托网络向周边地区甚至全国扩散。如泛亚、e租宝等涉及人员达数十万,地域涉及数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金额达数百亿元。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跨省市经营,要求总部(注册地)所在地区牵头处理。此外,敦促未开展摸底排查的省份加快进度,并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人开展工作。 根据国务院4月印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地方政府需在5月15日前报备清理整顿方案;7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并完善清理整顿方案;11月底前完成督察评估;2017年1月底前进行验收和总结。 ...
月8日上海证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就五大重点整治内容展开自查,并在7月1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上交自查报告。通知明确列出6项为非法活动,其中3项与P2P有关。通知指出,期货公司不得以自有资金投资P2P平台销售项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购买方,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放到P2P平台进行份额拆分销售,为非法活动; 期货公司子公司设立P2P网贷平台,或者期货公司以自有资金参股设立P2P网贷平台,为非法活动。 五大项重点整治内容中,细化列举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不规范和非法行为。 其中,明确期货公司子公司设立P2P网贷平台,或者期货公司以自有资金参股设立P2P网贷平台为非法。 另外,私募产品拆分销售,通过多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管业务,都属于跨界从事金融的不规范行为。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有以下五大点: 一、利用互联网开展非法活动的: 1、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便利。 2、 期货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P2P平台销售项目。 3、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购买方,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放到P2P平台进行份额拆分销售。 4、 期货公司子公司设立P2P网贷平台,或者期货公司以自有资金参股设立P2P网贷平台。 5、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侵占或者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或者基金份额。 6、 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 二、利用互联网开展业务不规范的: 1、信息技术管理存在缺陷。 2、客户信息保护不符合要求。 3、证券公司网上开户不符合现有规定的。 4、期货公司互联网相关的开户管理、适当性管理等活动不规范。 5、基金销售机构制作的宣传推介材料未经负责基金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报工商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分支机构自行自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6、基金销售机构的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误导、遗漏、或者违规预测基金的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情形。 7、基金销售机构以低于成本的销售费用销售基金,或者采取抽奖、回扣、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8、基金销售机构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办理申购、赎回或者转换业务。 9、基金销售机构未向投资人充分揭示风险,或者误导投资人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当的基金产品。 10、基金销售机构将公募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应用于非公募基金销售业务。 三、与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合作的行为: 1、与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互联网企业合作。 2、基金销售机构与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合作,并向其支付基金交易(含开户)为基础的相关佣金。 3、基金销售机构与未取得基金销售支付业务资格的机构合作开展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归集、划转。 四、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不规范的行为: 1、违规接入外部信息技术系统。 2、证券公司是否建立合作互联网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是否针对假冒合作对象建立监测预防机制。 3、合作开展网上开户的,是否存在互联网企业实际完成开户活动,搜集、保存客户信息,接收、转发、截留、更改客户指令等问题,是否按照规定公示投诉电话、传真和邮箱。 4、利用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通过投资顾问平台等形式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其业务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5、利用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通过相关网络平台或者微博等软件工具,发布(或转发)证券研究报告,证券分析师发表相关评论意见的,其业务不符合发布或者证券信息传播相关规定。 6、合作的互联网企业或者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违反规定,混同、比较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存款及其他产品的投资收益,以宣传理财账户或者服务平台名义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的宣传推介活动。 7、合作的互联网企业或者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违反规定,未向投资人揭示提供基金销售服务的主体、投资风险以及销售的货币市场基金名称,或者以理财账户或者服务平台的名义代替基金名称。 8、合作的互联网企业自行制作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9、基金销售机构泄露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未公开信息。 五、通过互联网企业开展资管业务不规范或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重点整治: 1、将线下私募发行的金融产品通过线上向非特定公众销售,或突破法定人数。重点整治资管产品的购买方,以收益权转让等名义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份额拆分销售。 2、通过多类资管产品嵌套开展资产业务,规避监管要求。 3、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向不具有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推介产品。 4、开展虚假宣传和误导式宣传,未揭示投资风险或揭示不充分。 5、未采用资金托管等方式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侵占、挪用投资者资金。 6、委托无代销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代销金融产品。 7、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证券、资管、基金销售、金融产品销售等。 8、具有多项业务资质,各业务板块之间未建立防火墙制度。 ...
今天在《好奇心日报》看到个标题:你觉得什么样的恋爱路数算是矫情?点开是满满一页的撩妹tips,以及点了几次才打住的“显示更多”。想起昨儿晚上朋友给我截图朋友圈,某B轮创业公司Pr跟朋友商量改稿的事情后,发了条朋友圈:长得美的都睡了长得丑的还在改稿哭哭,老板看到会不会给我加工资+偷笑表情。 那是北京时间11点36,严格意义上说夜生活还不算真正开始。 可能是靠码字养活自己的人散漫惯了,总觉得这种出于自愿晚上工作的矫情还是可以自控的。这种渴求认同感在互联网创业圈演绎的太过于强烈了,那怎样的创业姿态算矫情? 1.在朋友圈刷自家链接、大咖合照、活动现场、大牛动向、深夜鸡汤,刷自我红正价值观。 对于被吐槽烂掉的这点,创业者是有异议的。知乎ID吕名花聊自己创业,在朋友圈发“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的自己”之类的出发点,概括一下:激励团队、自己、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以及投资人;扩大团队影响力;记录自己屌丝翻身的伟大传奇;感动自己;这TM就是我全部生活啊不发这个我发什么! 这自嗨的,心疼。 对他人生活方式不干涉不打扰不指点,只能说因为朋友圈的这部分无营养群体,我已经将朋友圈功能在通用版块里关闭将近一年了。心疼自己,again。 2.讲故事讲梦想。 这个是很多创业者嗤之以鼻,在面对媒体时又通用的招数。尤其是前几年初创公司和初创媒体齐飞的情境下,媒体会让刚毕业的大学生来写创业创新稿,经常会发布一些明明聊过现场却软的没边的稿件。新手记者会觉得卧槽!大!帅!逼!程序员大叔都这么性感吗嘤嘤嘤嘤…… 36Kr等一众把客观报道的路子走出来了,但故事和梦想还是要有的,讲出来也会有人听。但是这些“无效群众”并不是投资人和用户,你将“可爱”的形容词套在自己身上,可能是因为你又不漂亮又不聪明。毕竟情怀这种东西就像内裤,重要但是在天天裸奔就没意思了。 14年底的时候,微博@伟大的安妮用一篇《对不起,我只过1%的生活》刷屏朋友圈,快看漫画App短时间内用户数突破30万。这是情怀营销的成功案例,这些个案会让创业者觉得宣传梦想什么的都是有用的,是啊,但是凤姐搁在今儿个也没法儿红起来了啊。 3.玩死项目之后卖惨,典型的没担当。4.矫情的高境界:小肚鸡肠,产品营销时诋毁对手。 去年6月,神州专车打了波地铁广告,掀起和Uber浩浩荡荡的撕逼。当时舆论一顺溜的倒向Uber,神州专车的品牌曝光度是有了,但是ROI还是可怜。这种诋毁式矫情是不可取的。 但是“矫情”俩字在营销上用对地方,正向收益还是很客观的啊!比如赫畅在营销黄太吉煎饼时,就严正声明:偏爱矫情中的矫情者。比如从万里之遥的美国飞过来只为一睹煎饼真容的餐饮爱好者,比如怀孕了不吃上煎饼就会胎动异常的准妈咪,你TM一键盘侠坐几站地铁来买我烧饼?! 究其原因,矫情大多数源于太过于强调自我,没什么用的情绪泛滥成灾到最后失去自我。这种品质实在很降逼格,而且是收不住的蹭蹭蹭一落到底。所以86年前生的创业者,打磨中练就情商和城府,朋友圈以清一色的链接居多。大致架势是:宝宝不需要同情不需要鼓励也不需要不需要鸡汤,有馒头和老干妈能活下去就行! 对啊,毕竟扯蛋了这么多,只有一句话是真的:项目不牛逼怎么都矫情。 我从来都不嫌弃我马爸爸没事儿跟腾讯乱撕逼,强东哥那么小公主我还是觉得他可爱呢。 ...
在6月12日-13日举行的“2016陆家嘴论坛”上,互联网金融成为与会人士讨论的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近期一些新的金融业态包括互联网金融领域,也暴露出一些风险,表明这个领域的问题已经不容忽视。尤其是需要把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所有金融业务纳入全方位的金融监管框架,不忽视监管空白,不留下监管死角。”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对互联网金融同样有话要说。 在他看来,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确实有许多需要探索的领域和内容。究其本质,互联网金融始终没有脱离风险管理的范畴,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固有的隐蔽性、突发性、传延性的特征。 至于如何把控风险,李东荣给出的建议是明确分类、精准发力、要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风险,从宏观到微观的各个层次,对各类传统风险和新生风险进行准确预测,有针对性的进行行业准入、投资者适当管理等措施。 同时要综合施策,将资金流和现金流全面纳入风险监测体系,防止资金和信息实现体外循环,要针对跨界业务实施穿透核查和全流程监管,不留空白和套利空间。 “互联网金融不是一地鸡毛,只是其中有害群之马需要清理。”李东荣说。 “任何审慎的、专业的监管都是好的。因为金融本身的特点,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都意味着金融监管是有必要的。但是监管的理念和目标非常重要,金融监管手段与工具非常重要。”春华资本集团主席胡祖六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