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以网贷平台风险为研究对象,谈一谈评估平台风险的十大参考因素。 一、平台安全保障措施。对于任何一个求发展求生存的平台而言,安全保障措施从来都是平台的重中之重,也是投资人挑选平台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虽然这些措施大多时候只是静静地存在着,但一旦启动绝对是平台的“救命药”。这里讲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个是事前风控措施,比如平台在资产端精选债权,分散投资,不把鸡蛋放进一个篮子里;第二个是事中安全保障,平台在投资过程中进行动态优化债权,及时调整;第三个是事后安全保障,平台设置风险保障金以及劣后保障金等。当然在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中还伴随着平台对投资者账户安全保障采取的措施,比如为账户投保,用户信息多重备份,数据传输加密存储加密,实名认证同卡进出等方式。 平台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平台风险评级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的,但前提是这些安全保障措施都是真实存在的。很多平台都宣称自己设置了风险保障金,能够抵抗可能出现的逾期以及坏账,但不少平台都只是一说,从来都没有将风险保障金的账户资金情况公之于众。所以在进行风险评级或者投资者在进行平台风险判定之时,除了对每一项考察因素考虑周全之外,还得注意相关措施是否真实存在。 二、平台背景以及平台与相关背景的关联度。平台背景主要是看平台是否有某个行业大佬或者机构支持、撑腰。总的来说可以分为银行背景、国资背景、上市公司背景、风投背景、互金协会背景、民营六大类。其中前4类具有一定的含金量,可以说是一个平台发展强大的重要支撑。而投资者对此类平台也比较倚重,平台可能单靠这一点就足以令投资者信赖。但比较戏谑的是,很多宣传有银行、国资、上市公司背景的平台实际上与平台关联度并不大。就好像一个普通人与某一领域权威人士认识,但私下并无过多交往,而这位普通人却打着名人的旗号招摇过市,甚是滑稽。 所以,虽然有一定背景的平台安全系数更高,但在进行风险评级考核此项因素时,一定要注意平台与所宣称背景的关联度,至少要有具体的合作资料、照片、工商局查询是否有入股作为依据。否则那都是平台单方面的傍大腿了。 三、平台的真实融资状况。上文我们也提到风投背景,但没有具体说明,将其单独列出足见对此因素的重视程度。一般来说,有过风投的平台大多较为规范,而且由于风投机构都是为了利益进行投资,对平台的盈利模式以及经营状况做过专业的研究与分析,注资后,平台可以扩大经营规模,同时也相当于给平台的相关工作人员一颗定心丸,因此平台能够走得更稳更久,平台出现恶性事件的风险也就更低。一般而言,平台的融资情况可以分为天使轮,A轮融资,B轮融资,C轮融资,D轮融资,能够达到C、D轮融资的平台一般都是有一定规模,成立时间较长的老平台,资历老,抗风险能力也较强。但也并非就是说平台自称有风投投资就真的确有其事,应进行多方考证,防止平台给投资人以及媒体人“烟雾弹”,比如假风投。 四、平台对接资产端的安全性。一般来说网贷平台对接的资产端债权有实物抵押、实物质押、担保、信用、货币基金、票据理财、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就安全性来讲实物抵押、实物质押、货币基金最为靠谱。就模式来讲,由债权打包重组的产品具有分散风险的优势,而单一债权的系统性风险较大,除非有抵押、质押物。 五、平台所在地的地域风气。网贷平台主要分布在在广东、北京、浙江、上海、等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但同时这些地区的问题平台也较多。山东、广东两地的问题平台数量一直高居不下。虽然在平台风险评估方面我们不应该有地域歧视,但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地方如果形成了某种不良风气,想要改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当媒体人在对这两个地区的平台进行风险评级时,也会不由自主地加大其风险程度。 六、平台合法合规运营的法律保障。我们都清楚国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反应在网贷平台上也是如此。原来网贷平台还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打擦边球也能得过且过。但最近一两年随着监管的不断升级与加强,平台的合法合规运营显得越来越重要。不少平台已经开始与律所合作确保平台在过渡期之后能够安然无恙。因此,对于没有一点法律咨询与法律保障的平台可能遇到的系统性风险也是存在的,因此在进行风险评估时这也是减分项。 七、平台资产流动性大小。对平台而言资金流动性越大,平台所要承担的挤兑风险也越大。因此对于有做活期产品的平台,一定看看平台有无产品限额限购,提现有无限制等措施。虽然对于投资大户而言,提现限制会造成不便,但相对于出现集中提现给平台造成的致命性风险,小小的不便也可理解了。 八、平台透明度。透明度越高的平台风险越低。如果平台对投资者无需隐藏,只想实事求是经营,那么提高平台信息透明度,有利于平台征信。反之,对于那些信息有所保留(不包括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的平台,发生恶性事件的风险肯定更高,因为债权风险高、坏账率高,怕投资者不投资,所以才会隐藏。 九、平台团队的专业程度。这个道理很简单,一个半壶水的团队可能在运营造势上不会差,但真正在对资产端进行考察审核时劣势毕露无疑。主要在于不清楚行业的审核标准与关键点并且经验不足对核心的风险防控措施不够及时、严谨。而风控出现问题对应的就是平台坏账,一旦坏账上升到一定比例,平台离倒闭就不远了。所以,一般风险低的平台都极其重视平台风控,重视团队的金融专业素养。 十、平台的发展基调。一般靠谱安全的平台都是持续而稳定的,每个月的月度成交量不会有大幅度的上升或下降,但如果一个平台上一个月的成交量还非常低迷,这个月却出现了巨幅增长,那么这个平台有可能是准备高息诱惑,大博弈一场,然后提钱走人。这不是危言耸听,很多跑路的平台在跑路前利用天标或者短期标吸金的事件在网贷界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当然,判断网贷平台风险的参考因素还有很多,可以参考此文: 财经贷眼:P2P平台太多,手把手教你识别虚实(详) http://www.wdcj.cn/html/29/2449.html ...
近些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众筹金融智库创始人杨东教授,一直在为股权众筹的发展鼓与呼。他认为,作为互联网金融新的战场,股权众筹尽管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行业风险和不规范,但是在“双创”与“四众”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股权众筹现在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股权众筹将在中国牢牢扎根,获得茁壮成长。 股权众筹迎春天 记者: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目前,很多互联网巨头都开始涉足股权众筹领域。您曾提到,互联网金融新的战场恰恰就在股权众筹,并且认为,2016年将是股权众筹发展的春天,请问,您为何这样说? 杨东:我之所以认为现在股权众筹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是因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最重要的就是创新发展。创新靠什么支撑?我认为一个是靠人才,一个是靠平台。 人才需要一个相对长的时间来培养,而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有平台。我认为,无论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也好,还是“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四众”也好,其平台建设至关重要,而发展股权众筹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这便意味着,股权众筹未来发展面临重大利好。所以,我认为,在国家大力鼓励发展“双创”和“四众”的时代背景下,2016年将是股权众筹发展的春天。 记者:从国家到地方,我国在推进股权众筹发展方面,在实践上都做了哪些有益尝试? 杨东:从国家层面而言,去年,中证众筹平台成立,这是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依托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搭建的私募股权众筹公共平台。中证众筹平台作为中介机构开展股权众筹业务,为报价系统参与人提供交易管理和后台运维等公共服务,中证众筹平台是股权众筹平台中的平台,我认为也可以说是股权众筹的国家队,是众筹行业的创新实践基地。 目前,中证众筹网站上,包括盛世全景、单元科技、中源智人、智宝科技等都完成了融资计划,很多国有企业都参与了进去。从地方层面来看,地方政府非常重视股权众筹这一块,积极推进股权众筹的发展。 最值得一提的是贵阳。贵阳市打造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我国首家众筹金融交易所——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构建有股权众筹板块、债权众筹板块、经营权众筹板块、知识产权众筹板块和产品众筹板块共五大众筹金融交易板块。并且,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联合当地政府和其他机构,还在去年10月举办了世界众筹大会,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肯定。 在北京,去年,天使汇、因果树、京东众筹等80 家股权众筹及相关机构联合倡议发起成立中关村(8.140, 0.01, 0.12%)股权众筹联盟,力图把中关村打造成全球股权众筹中心。 在乌镇,乌镇在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后,积极筹备建立浙江(乌镇)互联网众筹交易所,简称乌交所。在广东,广州金融办在积极进行股权众筹试点的探索,同时广东省的深圳市是现在股权众筹平台最多的,同时也是股权众筹创新最快的地方。 从上面这些实例来看,贵州、北京中关村、乌镇、广州、深圳等地方都很重视股权众筹的发展,在股权众筹方面,正在积极践行。 我们可以从一组数据中看出端倪。根据已有数据,目前我国股权众筹规模已经突破了100 多亿元,股权众筹平台数量差不多有三四百个,今年估计我国股权众筹规模会达到300亿元到500亿元左右,股权众筹平台的数量会达到500多家。这些数字表明,我国股权众筹的春天来了! 股权众筹行业之痛 记者:在欣喜于股权众筹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股权众筹的发展之痛。您认为股权众筹存在的行业痛点都有哪些? 杨东:第一个痛点,就是目前股权众筹发展缺乏法律突破。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关于直接监管股权众筹的法律法规,股权众筹的发展只能参照已有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证券法》《公司法》《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而根据《公司法》对于公司形式和股东人数的限制、《证券法》对于公开募资的相关规定等,股权众筹可能会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的红线。 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认为,股权众筹的本质就是“公开、小额、大众”的股权融资行为,因此在相关法律的修订过程中,应该考虑股权众筹的这种本质特征。其实,在《证券法》修订草案中已经提到,对相关要素满足一定条件的发行事项,可豁免注册或核准。也就是说,对于小额的公开发行的股权融资行为,给予豁免制度。我相信,随着小额的公开发行豁免制度的推进,比如,300万元以下的股权众筹直接发行就行了,那么这样一种法律的障碍便会得到突破,便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特点。 第二个痛点是专业人士缺失。股权众筹项目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投融资方式,一是要确保有专业人士对项目进行筛选,二是需要有专业人士进行领投,三是需要有专业人士利用大数据手段进行风控,这些方面还需要有大量的专业人士参与进来。可见,股权众筹充分体现了跨界和混搭,需要通晓金融、投资、互联网、法律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这方面的专业人才跟不上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的步伐,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股权众筹的成长。 第三个痛点是缺乏盈利模式。股权众筹项目如果没有盈利模式,很难支撑下去,目前我国股权众筹的盈利模式尚不清晰,制约了股权众筹行业的长远发展。 第四个痛点是股权在工商部门的登记问题,需要加以解决。股权众筹项目中,股权是需要登记的,这不同于购买股票,因为场内的股票交易是有托管的,是有证券市场的,不需要办理股东手续,场外的股权则需要去工商部门登记,但是股权众筹投资人人数众多,全国各地都有,很小的一笔钱都需要去工商部门登记,这很不现实,所以,在股权众筹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股权在工商部门登记的问题。 专项整治之于股权众筹 记者:现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已经开启,能否请您谈一谈,在股权众筹领域,专项整治将在哪些方面予以展开? 杨东:第一个整治重点是股权众筹项目本身的问题。专项整治要查看项目本身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在股权众筹领域,老是出现欺诈项目就不合理了,因此专项整治的一个重点便是规范股权众筹项目做好尽调、风控工作,从而防止股权众筹领域出现欺诈项目以及非法集资项目。 第二个整治重点是股权众筹项目存在的自融现象。股权众筹的自融现象是指将从网上融到的资金主要用于自己企业或者关联企业使用。现实情况是,很多股权众筹项目自己设立一个平台,进行自融、自保,对这样的行为要重点进行整治。 第三个整治重点是整治那些把客户资金集合起来,形成资金池的股权众筹项目,这样的股权众筹项目风险很大。 第四个整治重点是实股明债的股权众筹项目。也就是说,有一些股权众筹项目是把P2P 与股权众筹项目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债股结合现象,实行实股明债,好像是股,却又承诺到期偿还本金,保证收益,投资者好像是投股权,实际上投的是债权。这种实股明债的现象是必须制止的。 第五个整治重点是募集时期采取有限合伙形式的股权众筹项目。前面已经提到,股权众筹项目有很多股东,全国各地都有,每一个都去工商部门登记太不现实,所以有些股权众筹项目采取的是有限合伙形式,投资者不是成为公司股东,而是成为有限合伙人。目前的股权众筹项目,这样做的比较多。这样做,其实是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基金,目前基金是需要备案的,是需要成立资格的。这种采取有限合伙的股权众筹项目也是整治的一个重点。 在这方面,我想谈一下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在现在的“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要求股权众筹全部相关人员参加资格考试,这样管得太严格了,我个人认为不是特别有必要。我认为,尽管股权众筹风险是有的,像上海中晋系这样的情况必须严厉打击,但是不应该给股权众筹平台本身增加成本,至于风险,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加强监管。 股权众筹影响深远 记者:您一直看好股权众筹,并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高级阶段是股权众筹,那么在您看来,股权众筹茁壮成长后,将对整个金融体制和变革带来哪些巨大影响? 杨东: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股权众筹一旦得以健康茁壮地发展,对于金融体制和变革带来的影响,一是会打破我们金融市场存在的刚性兑付和过度依赖担保这两大毒瘤,从而克服金融市场的弊端;二是股权众筹的茁壮成长将会使得我国金融市场尽快实现从间接金融走向直接金融,从而顺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我认为这两方面的影响是最大的。 企业家当下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什么是股权设计?股权分配?企业如何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不合理的股权设计,分配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二)有好项目,不会设计商业模式,不会打造品牌,不会招商融资,营销推广? 不懂股权规划,找不到合伙人,不会管理,不会激励员工,不会平衡股东关系?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现在整个众筹行业内似乎有个共识:只有不够优质的创业项目才会选择股权众筹融资,并且认为股权众筹平台的运营逻辑是有问题的。甚至有人认为,一个股权众筹平台如果不能与投资人的利益相互捆绑,共同追寻未来更大的预期收益,这个平台是不可能长久的,不管以往聚集了多少用户,募资完成了多少流水,用户都会用脚投票,甚至还会大拉横幅搞维权运动。 所以面对股权投资未来巨大的机会,投资人绝对不能仅仅以项目为导向,以为只要项目好,无论在哪个平台投资都无所谓。如果事前不能综合判断一个平台是否真的站在投资人的利益角度,从事股权众筹投资也是追求镜花水月。 因此,需要热衷股权众筹投资的朋友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三点: 1、了解一个平台的盈利模式,追求的是短期利益还是预期利益。 何谓短期利益?所谓的短期利益就是平台为项目众筹融资后,收费一部分融资中介费,此后与融资方、领投方不再有利益瓜葛,投后管理由领投人代劳,与自己无关。 其实这种平台为数不少,项目特点主要是以天使轮以后项目为主,平台负责人是互联网人和传统投行人,仅仅将平台定位为项目展示和募资通道,也不对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负责。 这种平台业务模式堪比耍流氓,既不想对投资人的预期利益负责,又想收过路费,跟早期的P2P没有任何区别。不管这种平台如何对外强调自己风控严格,逻辑都是不成立的,都不可信。 所谓平台追求的是预期收益,是指平台为项目方提供融资服务,但以收取股份作为报酬,或者以自己的资金或实力领投,而且所持股份与众筹的股份共进退,彼此利益绑定,共同谋取更高收益的退出预期。只有平台以预期收益作为目标,才会倒逼平台自身用心精挑细选项目源,择优项目,从而制度上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2、看看这个平台找项目,都合作的哪些基金,以哪种方式合作。 基本分为四种合作模式: 第一种模式 其实是宣告平台自身不愿意做尽调和风控,只把自己定义为募资平台,为VC基金提供融资通道服务,收入来自融资中介费。在这个前提下,VC基金更愿意把自己眼里次优的项目送到平台做众筹,目的很简单,以较少的投资额,“引诱”出杠杆资金,从而降低边际风险。在平台看来,项目来源是VC基金,VC基金占据主动权,自己能拿到项目已满足。这种合作,双方地位并不对等,投资人最终会吃大亏。 第二种模式 差不多是孵化器的玩法,基本是服务于早期项目的融资,平台给项目做尽调和风控,然后推荐给VC基金,VC基金决定投资后,平台再帮众筹一把。这个过程中,平台会拿走创业项目2%左右的股份,而且还向创业公司收融资中介费。这种合作模式双方地位是对等的,但是对投资人而言可能有些不利,原因是平台在服务创业公司融资过程中,会主动帮助提高估值,从而私下获取创业公司的股份,而VC基金而言,估值是高了,但是拿到杠杆资金了,但是对投资人而言,是实实在在的收益率预期降低了。 第三种模式 是平台本身以投资为导向,与VC基金的关系是合作关系,而且互利共赢,以资金规模和规模抢中小VC基金的地盘。具体操作方式是,平台让知名VC基金推荐所投项目,此后平台对项目展开尽调和风控,完成后与项目方签订协议,再开展众筹募集资金,募集的资金作为借款汇入创业公司,创业公司以此为杠杆加速发展运营,快速拉抬下轮融资的估值,借款按照下一轮融资估值转换成股份,平台作为GP,辅助众筹投资人退出。这种合作模式下,投资人的预期收益不高,但是投资人的利益与平台是一致的。 第四种模式 相当于平台充当领投人的角色,负责项目筛选、尽调和投后等工作,利益与投资人是绑定一起的,当然,这种做法也有一定的争议性,因为平台就不再是平台,而是为母公司提供方便的募资通道,众筹资金只是杠杆资金。 3、了解一个股权众筹平台的BD/投资经理是什么样的利益分配,是否负责投后退出。 有的平台是BD经理找项目,有的平台则是投资经理找项目,如果一个投资人计划要投资十个八个项目,务必了解各平台项目经理的资历,薪资和利益分配。 目前绝大多数平台是由BD或者投资经理找项目,BD经理并非专业投资机构出身,薪资并不高,平台给项目融资收取5%的融资中介费,其中1%归属BD经理,还有的平台投资经理都是拿高额的固定工资,但是每个月按照项目量考核。 如果平台不承担尽调和投后管理义务,这两种制度对BD或者投资经理而言,均无须用心分析项目的可行性,也无须尽调和跟进投后管理,只须结交一些个人或机构就好,项目风控、退出以及投资人的利益是次要的。所以这种制度下,投资人的利益是很难获得保障的 还有的平台尽管是以投资为导向开展股权众筹业务,但是投资经理拿的是固定薪资,或者采取的是项目融资完成后一次性奖励制度,投资经理择优项目的动力不足,也没有投后管理的责任和潜在收益。这种平台也不可能保障投资人利益。 所以一个对投资人负责的股权众筹平台,必须是以投资为导向,而不是以投行为导向,以投资为导向就要求团队专业化,参与尽调、募资和投后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能与投资人的利益捆绑,为投资人寻找利益最大化的路径,同时满足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期许,只有这样,这个平台才有合乎投资人利益的正确运营逻辑。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银监会表示,下半年继续稳妥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金融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还将持续。 中国银监会7月15日发布消息称,下半年继续稳妥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银监会重点做好“四看”,识别判断不规范P2P中介: 一看机构性质,是否坚持了信息中介定位; 二看担保增信,有没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高收益; 三看资金流向,有没有点对点的资金进入P2P平台账户,有没有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形成资金池; 四看营销方式,有没有在平台以外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尤其是标榜高额回报的公开推介宣传。 银监会是在7月14日的2016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相较今年3月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两会”期间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P2P业务需要“三看”,这次银监会提出的“四看”,新增了P2P需要坚持信息中介定位,强调P2P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资金必须以点对点的方式进入账户。 对于P2P的监管,银监会要求各地银监局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向当地政府主动报告、与当地政府主动联系、为当地政府主动服务,与地方政府一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银监会表示,今年上半年在积极发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开展全国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
施建祥:“我在美国定制了100口棺材,99口为他们准备!” 这背后,发生着远比商战电视剧更精彩绝伦的诡计、阴谋和龌龊伎俩,还有火中取栗,吞噬着快鹿挤兑风波中众多投资者的一生的辛苦血汗…… 在美国养病的施建祥又发声了 7月15日,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前董事局主席施建祥在其内部群发了一个通知:“我決定把我专用二輛車速售,資金全部用于投資人的緊急兑現,来支持徐琪(快鹿投资集团现任董事局主席)和班子的完美兑付工作。” 除了豪车,施建祥一并通知快鹿高管,准备打理售出他在长兴岛的别墅,并要求所有现任高管的公司用车,一律上交等候处置。 7月3日,快鹿集团公布了原董事局主席施建祥的一段视频,施建祥在视频中力挺近日陷入内斗而遭罢免的徐琪,明确授权徐琪担任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此前4月初兑付危机爆发之初,施建祥因身体健康原因辞去快鹿董事局主席一职。在视频中,施建祥表示,快鹿有能力也有实力保证所有投资人的兑现,但需要时间。 7月11日,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标题为《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在外应收债权追讨名单(第一批)》的公告,此消息一出,立马引起了业内相关人士的震动,也引起了“黑名单”上的人的强烈反弹。 对此,施建祥7月15日回应:“為了快鹿,為了投資人早一秒鍾兌現,我准备了一百个棺材 ,九十九个是給他們的,有一個是給自己的,不管他們的職位有多高,关系有多好,所有借快鹿公司的、吞快鹿公司的、騙快鹿公司的、通过內外勾結詐快鹿公司的、叫他們統統吐出來,早日還給投資人,還給老百姓,这才是真正的完美兌現。” 关键时刻,在美国养病的施建祥又发声了,振聋发聩! “黑名单上的人” 7月12日,快鹿“黑名单”上公布的被追讨人汪国锋发出声明,指明快鹿恶意诽谤。 7月12日,麒麟网总裁庞洪通过公司发表声明,斥责快鹿的单方面行为。 7月13日,大中华金融执行董事、行政总裁、董事局主席刘克泉也向公众和媒体发表声明,指出快鹿集团故意歪曲事实,恶意扭曲舆论导向,肆意人身攻击,其目的就是为了转移公众和投资人视线,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而他也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自己的权益。 截至目前,快鹿系兑付危机发生近100天,快鹿内部、投资人等层面上发生一波又一波内斗事件,快鹿兑付危机事件可谓在互联网金融界激起千层浪。 与此同时,一篇名为《曝施建祥和他身边的女人们:内宫相斗不亚于甄嬛传》的文章也在自媒体广为流传。而这篇文章在熟悉快鹿高层情况的人看来,纯属捕风捉影,污名化施建祥,让施建祥“背黑锅”,根本不值得驳斥。理由是铁的事实:施建祥已经在处置他的豪车和别墅,以这种决绝的姿态,投入到快鹿集团的“完美兑付”计划中去;而文中所谓的“女三号”,也连夜找律师发布声明,指责该文造谣诬陷,准备追究该文法律责任。 一枝脆弱的箭 邵永华的新浪微博停格在2016年2月29日,来自他的iPhone6:“一枝脆弱的箭,当它成倍的增加,得到别的箭的支援,哪怕大力士也折不断它,对它束手无策。因此,只要弟兄间相互帮助,彼此支援,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战胜不了的!” 这枝箭的主人叫邵永华,又名邵雨平,他是快鹿挤兑危机中第一个跑路的高管。此前,他的靓丽身份是当天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大中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2016年5月3日,上海快鹿投资集团给关联公司发出一份“关于对邵永华在 逃案件的紧急通知”:“邵永华在职期间以对外投资发展香港资本市场、投资电影等为由,以借款为名,在投资期间直接向公司和相关公司借取资金总计共18.3亿港币,公司对此进行财务审计,与其沟通无效。邵永华在2月中期离开公司后,一直与新盛典当董事长汪国锋等人在逃香港。” 3月31日,当天财富出现了严重的兑现危机。快鹿方面认为,在此关键时刻,作为当天控股董事长的邵永华,本应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危机,采取各项紧急措施;但他却以兑付为名向快鹿借款5000多万,逃避投资者,不接电话,不回微信,不接受公司审计,携款潜逃,并暗箱操作香港公司,变更股权为己有。 所以,经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新任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做出如下处理: “ 免除邵在香港公司的一切职务;免除邵当天控股董事长、当天金融在线的一切公司职务;责令邵立即办理全部移交手续,包括股份转让,保证集团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失,同时对其在职工作期间所有行为进行司法审计。” 这份“紧急通知”还责令邵在收到此函10天内,退还在职期间以对外投资发展香港资本市场、投资电影等项目为由,向集团和相关公司借取的18.3亿港元,并归还借款协议,若逾期未还,公司将立即提交所有相关证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7月11日快鹿“在外应收债权追讨名单”上,邵永华的债务性质:“职务侵占、合谋诈骗(描述待法务确认)”,并称:“邵永华利用其职务之便,先后多次以个人无限责任担保的形式向快鹿集团及相关公司借贷18.3亿元港币,非法侵占公司资金。在担任当天金融在线董事长之际,将从线上融到的数万投资人的投资款挪用,目前有近5000万不知去向。并且以个人担保名义,为庞洪担保借款。 同时,邵永华联合陈宁迪、汪国锋、刘克泉等人合谋参与诈骗大中华股份(00431)。以借款名义,和刘克泉进行内外勾结,他们在不到三个月时间内,使快鹿投资集团失去对大中华的控股,同时也失去对董事会的发言权。控股的大中华市值从近百亿蒸发了80多亿港币,严重造成快鹿投资集团直接经济损失50亿以上。” 江南四兄弟 快鹿集团现任管理层认为,邵永华、陈宁迪、汪国峰、刘克泉等人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贯穿其中的是隐瞒、欺诈和阴谋。在5月3日上海快鹿投资集团的紧急通知中,同时也“免除新盛典当董事长汪国锋的一切职务,立即办理全部移交手续,同时对其进行在职期间的所有行为进行司法审计。” 在7月11日快鹿“在外应收债权追讨名单”上,汪国峰的债务性质:借款担保、合谋诈骗,并称:“汪国锋在其任职期间,为债务人顾建国担保借款。同时,合谋邵永华、陈宁迪、刘克泉进行内外勾结,参与诈骗大中华股份事件。 “黑名单”上对刘克泉的叙述是:“自3月份金鹿、当天等线上平台遇到了严重的群体兑现风波以来,在全国乃至香港、美国引起了巨大的震动。上海快鹿投资集团面临着重大的兑付危机之时,用资产进行兜底,并投资金鹿和当天。彼时,邵永华、汪国锋等人第一个逃至香港与陈宁迪、刘克泉等进行以借款为由实际内外勾结侵吞大中华股份的合谋行为,使快鹿在这次挤兑风波上雪上加霜。在前后不到三个月内,邵永华、陈宁迪、刘克泉以偷梁换柱,明退暗唱的手段直接造成快鹿投资控股的上市公司经济损失50亿以上。邵永华、陈宁迪以以退为进的方式让刘克泉担任大中华金融的董事局主席,致使快鹿投资集团失去了实际控制权。邵永华、陈宁迪、刘克泉、汪国锋的这种不顾投资人兑现的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他们为了一己私欲,不顾快鹿面临的兑现风波,故意设计使快鹿控股的大中华从近百亿的市值跌至仅10亿元左右。目前,快鹿集团已聘请律师在香港积极筹备此事的司法刑事诉讼事宜。” 另一位“黑名单”上的人陈宁迪,据快鹿方面透露,带着选美冠军的娇妻,花2000多万在加拿大买了豪宅。“在外应收债权追讨名单”上,陈宁迪的债务性质:“职务侵占、合谋诈骗”,相关叙述是:“陈宁迪利用其职务之便,先后多次以个人借款形式,向快鹿集团及相关公司借贷近3亿元人民币。同时,陈宁迪合谋邵永华勾结刘克泉,采用借款方式合谋骗取大中华股份,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使快鹿投资集团失去对大中华的控股,同时也失去对董事会的发言权。其手段手法极其恶劣,严重损害了快鹿投资集团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直接造成快鹿投资集团经济损失50亿港币。 给大中华的律师函 此前,快鹿集团曾给大中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并各位董事发去律师函:“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正在进行清查资产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涉及贵公司的一些问题,特发此函告知并请配合。” “据了解,贵公司的大股东,前董事长及CEO 已经将重要股份质押于刘克泉先生,对于这些股份质押的合法性归属性我们深感怀疑,以及此行是否违反了香港上市公司条列的披露性,资金流向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外汇管理办法,等等。” “我们在清查快鹿集团资产的同时,也发现:上海中源典当、上海新盛典当以及上海当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也在向投资者售卖部分与快鹿集团相关联的资产包,并且存在着严重的兑付延期的情况。” “在此前提下,我们向各位董事提出:如果贵公司确实认为贵公司对我集团所属上海中源典当有限公司、上海新盛典当有限公司、上海当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存在VIE结构的控制关系,由于三家公司是快鹿危机事件的整体组成部分,三家公司将参与整体债务清偿,因此请提供证据并准备资金合作参与快鹿危机兑付处置,据初步了解三家公司业已经存在十几亿元人民币的坏账,且资金去向与贵公司的执行董事有关。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调查事件情况,如有必要,也将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报案。” “在核查中我们还发现,贵公司CEO 陈宁迪先生在当天财富爆出兑付危机时,与本集团的关联公司有巨额借款行为,金额港币和人民币都在亿元以上。贵公司前任董事局主席邵永华更是与本集团的关联公司借款或担保借款高达十几亿元。对此,我们也怀疑可能存在巨大的利益输送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才导致贵司披露出一系列的严重虚假陈述。” “在整理交易文件时,我们发现了上述三家公司(上海中源典当有限公司、上海新盛典当有限公司、上海当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着缺少合法授权下所签署的协议的现象,这使得我们对贵公司在2015 年的年报中所披露"可换股票据"的有效性合法性产生怀疑。” 乌云滚,鸭飞顶,奸人横行 自3月底挤兑危机以来,快鹿投资集团称,面对生死劫,他们痛定思痛,坚持不回避、不放弃、兜底到底的态度,积极采取自纠自救的危机处理方式。当中晋、大大、望洲的老板纷纷选择跑路之际,快鹿投资集团却积极应对,领导班子进行换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金鹿、当天进行重组整合,制定详细兑付计划,保障弱势群体兑付,引进战略投资者规划长期发展,一系列措施将深陷舆论漩涡和挤兑危局的快鹿从生死线拉回到了新的起跑线,努力把风波处理成经典商业案例。 “乌云滚,鸭飞顶,奸人横行。” 7月3日,快鹿集团前董事局主席施建祥发布《告公司全体同事书》:“我们有这个信心,有这个能力,更有这个智慧,打好打赢打胜这一仗,世界上没有一个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弯路,没有曲折,没有风险,最关键的是如何面对这些弯路,这些曲折,这些风险。”他的信心和底气很足:“这大风险就是我们大决战,大时刻,大机遇的到来。” 告公司全体同事 他说,“社会上谣言四起,内部纷争不断,消极的人说快鹿这次倒下了没有可能再站起来了,我也一辈子回不来了,即便能回来,即使能处理好,也是五年以后的事,在这里我要告诉消极的人,他们都是在放屁,快鹿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不存在东山再起,快鹿本身就是一座山。在这里我要借用毛主席的一句话,座地日行八万里,行天遥看一千河。由于快鹿人的努力,这几年快鹿确实发展的很快,也真的很好,也真的很强。因此快鹿投资控股了二十多家公司及4家上市公司,年产值和交易量突破了一千八百亿,由于不明真相的媒体对我们进行连续三个月海陆空的负面新闻轰炸,不要说我们,就是银行也是抵不住的。” “社会上许多的竞争对手妒嫉和官商勾结,他们想通过一部《叶问3》以所谓的水票,幽灵票来全面的整倒整垮整死我们快鹿,并进行了内外勾结,使快鹿遇到了一次大的灾难,大的风险。我认为这大灾难我们只要有信心,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就会变成大发展。这大风险就是我们大决战,大时刻,大机遇的到来。请你们相信集团的努力,也要相信我的真心付出,更要相信新班子的同舟共济。” 早在4月7日,他也在内部信上说,“令人欣慰的是,现在政府给予了我们特例的机会与特殊的时间,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个员工必须抓紧这一历史性机遇,用真诚的心,拼搏的劲来创作对每一位投资者的信任,誓言绝不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不能成为政府的累赘。” 颇有情怀的施建祥说:“令此心殷殷可鉴,此情绵绵无绝。虽然此时我不在各位身边,但我永远挂念和快鹿相关的一切。我也会一如既往关心快鹿兑付责任的履约。” 另据快鹿集团公告:“7月1日起,快鹿投资集团正式启动当天财富和金鹿财行的特殊兑付工作,并在原有特兑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亿。这一开创行业先例并充满人性化的创新举措,体现了快鹿集团勇于社会责任的担当,也标志着兑付风波发生以来,投资者兑付事项获得了重大的实质性进展,为行业内树立了一个践行承诺的创新样本。” ...
近日,小编注意到有投资人在投资群和论坛中爆料称,开财宝项目逾期,公司人去楼空。有人在论坛贴出疑似开财宝办公地图片,可以看见现场一片狼藉。 关于公司现场一片狼藉的原因,开财宝在还款公告中表示并非跑路,而是“部分投资人非理性的散布消息,并且到办公室破坏打砸,抢夺办公电脑及部分员工私人财产,包括一些专业催账公司甚至是骗子都来到公司闹事”。 小编尝试拨打开财宝官网公布的400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此外小编发现开财宝官网公布的办公地点有两个,首页显示地址位于朝阳区,子页面显示是位于中关村科贸中心的创客总部。 (图片来源于官网截图) 小编立刻前往办公地附近的科贸中心一探究竟,到达9层919后发现该办公地确实署名创客总部,但是没有找到任何开财宝的相关痕迹,进门处的公司logo墙上也没有开财宝,随机询问了一位工作人员开财宝是不是在这里,该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过。 小编在梳理时发现,开财宝在2016年7月11日发布了项目逾期公告,公告称平台部分项目逾期,涉及总金额为5015889元。公告承诺将开财宝展开代偿,在未来规划方面,开财宝决定停止发布短期1个月标的,调整起投额度,转型调整投资额度,转型操作上市公司、国企、央企供应链项目。 发布500万逾期公告 调用其他项目资金代偿 (图片来源于官网公告) 公告称平台会通过调配运营资金,将逾期总额10%资金用于先偿还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0日逾期项目投资人本金的10%,期限为2016年7月15日前。关于偿还情况,小编在维权群中了解到,多位投资人表示没有获得10%的回款。截至发稿时间,小编尚未看到有投资人表示拿到这10%的兑付。而2016年月11日后的到期项目的兑付,公告尚未给出具体期限。 此外,值得投资人注意的一点是,在此次代偿中平台表示资金来源于调用其他项目资金,根据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属性,平台是不应该接触借款资金的,这种做法显然不合规,而且平台还宣传进行了第三方托管,按理来也说不应该能够调动这笔资金。 发布还款公告三个月内还清本息 2016年7月14日晚间,开财宝发布资金回款计划公告,公告称还款将采取线下网银转账方式依次操作,完成核对后财务立即进行汇款兑付,逾期应还款按照具体日期分四部分偿还,所有本息兑付将在三个月内完成。至于开财宝是否按时还款,网贷财经将持续关注。 曾发年化43.6%的一月羊毛 项目到期即出现问题 开财宝的一位投资人告诉小编,他之所会投这个平台是因为有推手(羊头)在推,“一万起投,充值金额不能算红包,投完红包在余额,一万的利息66元,返现270元,红包20,体验收益7元,总收益为363元”。投资一万元的一月标,收益为363元,也就是年化收益率高达43.6%。小编发现开财宝此次的一月羊毛标是在六月初发布的,一个月后标的到期,平台就发公告表示项目逾期。 A轮千万融资疑为假风投 高管否认参与平台工作 浏览开财宝官网可以看到,官网首页显示平台已获得A轮融资,融360小编经过搜索确实找到相关新闻报道,“6月12日,开财宝在北京金茂万丽酒店举办千万A轮融资暨上市公司战略合作新闻发布会”,“同人资本千万资金注入开财宝平台”。 开财宝隶属于开财宝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企业信息系统显示,开财宝的法人股东为中嘉盛大(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同人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为秦健刚。也就是说开财宝的风投公司为法人股东,相当于自己投自己。 (截取自全国企业信息系统) 在全国企业信息系统中,小编注意到开财宝的投资人曾在2016年6月24日发生过变更,变更前的四位自然人股东有三位在平台高管列表里,还有一位(片桦)是北京同人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不过目前平台上高管的相关信息已被删除, (截取自全国企业信息系统) (图片来源于某微信公众号) 其中,截图中显示开财宝的联合创始人兼董事刘思宇在微博中称,“从开财宝成立至今,我没有在开财宝工作过一天,也没有参与过运营或其他工作,股份为15%,由开财宝创始人赠予。”关于此次兑付相关问题,刘思宇也表示不清楚。小编发现这条微博限制了评论。 (图片来源于微博截图) 宣称从未参加过任何开财宝的工作,但小编发现有爆料扒出“2016年6月22日,开财宝与中嘉盛大签约活动的合影上,开财宝联合创始人兼董事刘思宇也处在照片中间的位置”。 ...
P2P投资理财近年来火速升温,以其高额回报率占领网络金融的大片江山。然而,无论是较早的“旺旺贷”还是最近的“中晋系”,一个个P2P平台的崩塌,都让投资人血本无归,更不断拉高P2P投资的风险系数。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海淀法院法官,法官结合实际案例,给出投资P2P的安全提示。 P2P平台主要存在三种风险 “投资之前,首先要了解P2P风险点在哪儿,这样才能避免上当。”法官介绍,P2P平台主要存在三种风险。 第一种平台本身是虚假的,或者说平台本身就是为了进行非法集资、诈骗而设立的,项目自然也完全是虚构的。典型的如2014年跑路的“旺旺贷”平台,通过百度加“V”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短短两个月1000多人被骗,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案发后,经公安部门侦查发现,该公司是一空壳公司,注册信息均是虚假信息,平台项目也都是假的。 第二种是平台真、项目假,所谓项目假并不是指那种因为平台审核不严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平台无法确认项目是虚假的情形,而是指为了融资而专门设立一个平台,然后利用平台发布虚假项目开展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这种模式下平台的设立是真实的,无论是平台本身所属的公司还是平台所属运营者也都是真实的,有正规经营场所和员工,从表面看还颇具规模和实力,在全国各地通过收购、合作等方式设立分支机构、代理公司来开展业务,但所有的项目均是虚假的。 第三种是平台真、项目真,但因项目的质量不高、盈利能力差甚至亏损或因平台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平台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经营。近两年倒闭的中小P2P平台大多基于此原因。 投资前做好三项“摸底”工作 针对风险点,投资人应该事先做好三项“摸底”工作。 首先,要核实平台主体和经营者的信息。应认真查询、核实平台的资质,尤其是平台的注册资本、运营年限、经营状况等信息。如2015年红极一时的某宝平台,其注册资本仅为一千万元,试想其如何能够防范数百亿元的系统风险?另外,不要忽略对平台经营者的审核,其经济实力对于保障投资的安全性的作用至关重要。 其次,要掌握平台的运营方式。主要看平台对其发布的项目是否进行了必要而严格的审核。谨慎的平台一般要求项目所有者提供国有企业的担保或以房产等价值较高、保证性强的财产进行担保。另外,平台的透明度越高,项目越容易查到,真实性就越大。 第三,要充分了解所要投资的项目。在P2P平台上进行融资的项目,一般是从银行或其他较为便捷的途径融不到资金或融不到足够资金的,所以才选择成本较高、程序相对繁琐的P2P平台融资。因此,要核实项目主体和项目的真实性,再看项目主体的实力、信誉,以及项目的盈利能力是否与其承诺的利息等回报相匹配,P2P平台上的利息多在12%到18%之间,这只是给投资者的,如果算上平台加收的利息和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融资成本应在20%以上,再算上项目所有者自身企业运营的成本,则应在30%以上,如果项目预期盈利达不到30%,投资者应加倍慎重。 出现风险后做“两手准备” 一旦投资平台出现风险,投资人该怎么办?法官介绍,要做好“两手准备”。 首先,在投资过程中要留好相应证据,在司法途径维权中使用。如应保留好电子合同文本以及关键性的页面,便于在起诉时能提供证据。最重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在平台上的注册协议和与平台签的服务协议,在平台上投资(出借)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也有债权转让协议等其他名目),包含有所投项目信息的页面、往平台注入资金及向所投项目转账等资金走向信息的页面。 另外,还可想办法及时缩小经济损失。在投资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所投项目的主体、担保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妥善保存,平台倒闭并不意味着平台上所有的项目全无偿还能力,投资者也可以根据投资(借款)协议迅速找到项目所有者进行维权,以便最大化挽回经济损失。 ...
11日,快鹿官网刊出首批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在外应收债权追讨名单。一共9人,涉及直接金额25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韦炎平。 根据官网所述,此次债务追讨委员会,由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徐琪担任负责人,并聘请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勇为法律顾问,债务追讨委员会的一切行动受上海快鹿投资事件管理处置委员会监督。 “首期刊登这批急需追讨的资金明细,其目的是为了部分投资人早日得到兑现”,该公告指出,在这批追讨债务人中,有的是有资产抵押的;有的是信用贷款的;有的是内外勾结骗取公司资金的;有的是利用职务权力之便想充分利用空子逃避还款、还债时间,故意拖延时间;有的避而不见,充耳不闻;有的还趁快鹿全力忙于兑付危机时,落井下石,想逃避法律的制裁的。 值得一提的是,最终官网公布的名单中,与之前在快鹿多个投资者群中流传的《快鹿债务追讨名单(第一批)》相比,减少了3个人,分别是宋宪强、兰放和王彧。 宋宪强涉及金额2400万元,现任职务是山东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债务性质是恶意欠款,该名单指出,“宋宪强承诺2016年5月底前全额退还《夏有乔木雅望天堂》发行款,至今尚恶意欠款2400万元人民币”。 兰放涉及金额730万元,现任职务是兰团队发行总经理,债务性质是恶意欠款,名单指出“兰放以个人借款形式,至今恶意欠款730万。” 王彧涉及金额730万元人民币,现任职务是光延时代(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债务性质是恶意欠款,名单指出,“王彧作为兰放个人借款无限责任担保人,至今恶意欠款730万。” 其他九人分别是邵永华(别名邵雨平)、陈宁迪(英文名Andy)、汪国锋、刘克泉、顾建国、凌云伟、庞洪、陈仕能、韦炎平。 11日,快鹿官网刊出首批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在外应收债权追讨名单。一共9人,涉及直接金额25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韦炎平。 根据官网所述,此次债务追讨委员会,由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徐琪担任负责人,并聘请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勇为法律顾问,债务追讨委员会的一切行动受上海快鹿投资事件管理处置委员会监督。 “首期刊登这批急需追讨的资金明细,其目的是为了部分投资人早日得到兑现”,该公告指出,在这批追讨债务人中,有的是有资产抵押的;有的是信用贷款的;有的是内外勾结骗取公司资金的;有的是利用职务权力之便想充分利用空子逃避还款、还债时间,故意拖延时间;有的避而不见,充耳不闻;有的还趁快鹿全力忙于兑付危机时,落井下石,想逃避法律的制裁的。 值得一提的是,最终官网公布的名单中,与之前在快鹿多个投资者群中流传的《快鹿债务追讨名单(第一批)》相比,减少了3个人,分别是宋宪强、兰放和王彧。 宋宪强涉及金额2400万元,现任职务是山东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债务性质是恶意欠款,该名单指出,“宋宪强承诺2016年5月底前全额退还《夏有乔木雅望天堂》发行款,至今尚恶意欠款2400万元人民币”。 兰放涉及金额730万元,现任职务是兰团队发行总经理,债务性质是恶意欠款,名单指出“兰放以个人借款形式,至今恶意欠款730万。” 王彧涉及金额730万元人民币,现任职务是光延时代(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债务性质是恶意欠款,名单指出,“王彧作为兰放个人借款无限责任担保人,至今恶意欠款730万。” 其他九人分别是邵永华(别名邵雨平)、陈宁迪(英文名Andy)、汪国锋、刘克泉、顾建国、凌云伟、庞洪、陈仕能、韦炎平。 名单如下: ...
快鹿集团百亿兑付危机至今悬而未解。快鹿危机是因《叶问3》票房造假而引爆的,因虚报6个亿的票房,快鹿遭到媒体的盘查,结果自个儿股价猛跌,而且被揪出了理财产品延期兑付的事。 快鹿集团百亿兑付危机至今悬而未解。 6月15日下午,众多快鹿的投资者来到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维权。投资者与该公司股东们“依法进行理性对话”,递交公开信,并提出质疑和要求。快鹿危机是因《叶问3》票房造假而引爆的,因虚报6个亿的票房,快鹿遭到媒体的盘查,结果自个儿股价猛跌,而且被揪出了理财产品延期兑付的事。这事至今未能平息,相反,愈加发酵,直至不堪收场。此前有消息称,快鹿系应兑付的资金总额在100亿元左右,涉及投资者超20万。无论涉案额还是投资者人数,均是天文数字,一旦处理不当,势必由兑付危机引发社会危机。但是,耐人寻味的是,快鹿言之凿凿地表示兑付,并未取得明显进展,这正是投资者义愤填膺的重要原因。每个投资者都在关心,100亿兑付究竟能不能实现,以及何时实现?就目前而言,围绕快鹿集团,也许需厘清三大问题。 其一,“鹿”死谁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快鹿危机也不是一下子暴发。快鹿为何一蹶不振,背后究竟隐匿着什么样的复杂原因?如果不将来龙去脉梳理清楚,不彻查危机之前的种种乱象,不查清“鹿”死谁手,这起事件恐怕就难以水落石出。 其二,谁在指鹿为马?快鹿集团正处在内外交困之中,似乎内讧不断。日前,网传一份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徐琪本人的离职报告,直指施建祥对其不信任,并称作为一个凡人,其已经尽力,准备离开目前的岗位。“委屈与无奈,你已经默默承受至今”。蹊跷的是,徐琪3月31日被金鹿邀请做特助,当时危机尚未爆发,4月5日被火速任命为董事局主席,到辞职只有两个多月,其中有何隐情?徐琪在其离职报告中大曝“猛料”,称其担任快鹿集团总裁的77天中,因为集团相关人员的不配合,导致用以兑付的交易夭折,并让施建祥对其产生了不信任。这是否属实?谁在指鹿为马?内斗不断,风波迭起,窥一斑而知全豹,从徐琪上任与离职看,快鹿内部早已风雨飘摇,冲突四起,被蒙在鼓里的投资者如何获得真相? 其三,群雄逐“鹿”,谁是赢家?投资者最无辜,他们无疑是最大的牺牲品,称他们为群雄也许并不准确,但对于每个投资者来说,他们都想拿到属于自己的钱,钱一天拿不到,他们就一天不心甘。前不久快鹿集团旗下的金鹿财行和当天财富表示,将按照老弱病残及有特殊紧急需求的标准,从5000名申请的投资者中确定600多人进行特殊兑付,这些投资者将获得5%-20%不等的兑付。人数如此之少,兑付比例如此之低,不仅当事人不满,其他投资者也愤愤不平。有多少投资者能拿到血汗钱,目前看悬念不少。 其实,目前投资人的诉求很简单,他们不希望快鹿集团作鸟兽散,也不希望他们鸡飞蛋打,主要诉求不外乎是,希望相关部门平稳解决事件;建议成立由投资人、快鹿集团、担保公司、投资人请的第三方律师、第三方审计组成事件处置委员会;并拿出具体的兑付计划。可是,连这样的要求都不容易实现,何其悲哉?有网友称,正是相关监管部门未尽快给快鹿事件定性,司法机关也未及时介入,才导致快鹿事件难以推进。相关部门如何介入,自有其逻辑。但是,面对这样一起涉案额高、涉及人多的公共危机,我们的监管部门的确不能掉以轻心。危机不真正化解,警报就不可能解除。 ...
银监会7月15日在官网发布消息称,上半在年防范化解风险,银监会积极发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开展全国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银监会表示,下半年继续稳妥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四看”,识别判断不规范P2P中介: 一看机构性质,是否坚持了信息中介定位; 二看担保增信,有没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高收益; 三看资金流向,有没有点对点的资金进入P2P平台账户,有没有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形成资金池; 四看营销方式,有没有在平台以外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尤其是标榜高额回报的公开推介宣传。 银监会要求,各银监局要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向当地政府主动报告、与当地政府主动联系、为当地政府主动服务,与地方政府一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4月27日,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14个部委在京宣布,重拳出击非法集资,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处非办主任杨玉柱当时也表示,非法集资活动呈现明显网络化趋势。一方面,传统非法集资从线下向线上发展,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幌子实施非法集资;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非法集资风险也充分显现,其中以网络借贷(P2P)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最为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