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将所有的金融服务业均纳入监管,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细则》的重点和亮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根据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的理念实现对市场监管的全覆盖,尤其是加强对一些交叉和监管真空的金融领域监管;二是以信息共享和加强协调为保障推进金融综合监管,并且两者都有具体的抓手。 上海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有利于发挥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为国家层面金融监管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有利于促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推进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有利于健全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据悉,上海自贸区去年10月30日印发金融改革40条,提出加强自贸区金融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同时明确,要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据了解,《实施细则》就金融监管全覆盖方面提出,将全面覆盖经营机构、全面覆盖金融产品、全面理顺监管分工。重点监测金融行为清单列出包括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证券投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和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活动、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非融资性担保以及其他疑似金融活动。此外,将结合上海实际,构建以“一个平台、两份清单、三类数据库、四种信息源”为框架的信息共享机制。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表示,将进一步示范引领全市改革开放各项工作,继续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加快建立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 “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因此,金融综合监管改革将为进一步加大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力度创造条件。”肖本华告诉记者,上海自贸区金融综合监管改革,尤其是针对P2P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改革,可为全国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曾大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细则》在一行三会机构监管、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更大限度地发挥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促进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
7月18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严控结构化产品杠杆风险,股票类和混合类杠杆不得超过1倍;不得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对优先级份额提供保本保收益的安排。 该规定适用于银行理财资金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股票及定增市场。兴业银行(601166,买入)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记者表示,银行参与资管计划优先级占比并不是很大。银行理财回归“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原则,不作收益承诺,打破刚性兑付。同时,资产管理计划不能够通过产品设计,在投资者之间不合理转嫁风险或过度放大杠杆风险。 鲁政委进一步指出,银行理财参与优先级不可承诺预期收益率,意味着银行参与结构化产品优先级的理财资金募集需要思考新的模式。同时,银行进行代销和委外将更加审慎。 理财优先级投向股票 杠杆不得超过一倍 对于市场关心的杠杆问题,《暂行规定》指出,严控结构化产品杠杆风险,并作出限定:股票类和混合类杠杆不得超过1倍,固定收益类和其他杠杆率限定为3倍和2倍;区分结构化和非结构化资管产品,对投资端杠杆率限定为140%和200%。 “新规降低杠杆,实质上降低了银行理财资金的风险。”多位资管人士对记者表示。银行理财可以做配资的品种主要包括债券、股票、期货等。银行私人银行客户、机构客户的理财资金可以参与权益类投资。 “只要风险可控,银行理财资金仍愿意参与优先级。”一家股份制银行资管部人士表示,因为银行理财资金大多是投优先级,因此总体是降低风险的。但是,在降杠杆的同时,也会降低收益,从而降低劣后端的需求。一方面,这个杠杆比例有其他替代品,比如券商两融;另一方面,新规对劣后端有更多限制。 一家城商行资管人士对记者表示:“觉得(规定)有些限制偏严。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市场对劣后端的需求,同时对于一些低风险的项目也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比如在市场低位、只投蓝筹股的项目,1:1的杠杆就有些太严格了。”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二级股票配资,一般杠杆不超过2:1,平仓线能够在整体下跌2、3个跌停板后,保障优先级资金的安全。除非发生系统性的大幅下跌,否则优先是很安全的。 不得为优先级提供保本保收益 《暂行规定》明确,结构化产品是指存在一种份额或者一种份额以上份额,为其他级别的份额提供一些风险补偿。所谓风险补偿,就是先亏一种份额,亏完后,再亏其他份额。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 同时,《暂行规定》要求“不得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中国国际期货副总裁张通运对此解读为,在结构化产品中,劣后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优先还从中攫取收益,按该规定是最需要打击的情况。也就是说,劣后可以为优先承担风险,但是优先不能拿劣后的本金作为填补自己收益的来源。 新规进一步指出,不得直接或间接对优先级份额提供保本保收益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资产管理合同当中,约定具体优先级收益,提前终止罚息,劣后及第三方存在差额补足优先级收益,风险保证金补足优先级收益。 鲁政委对记者表示,银行理财参与优先级不可承诺预期收益率,意味着银行对于结构化产品的优先级部分募集需要思考新的模式。同时,银行进行代销和委外将更加审慎。 另外,为做好新旧规则衔接,《暂行规定》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处理方式,而是充分尊重市场运行规律,依照“新老划断”的原则进行过渡期安排,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平稳运行不受影响。 ...
曾经为小贷、保理、私募等“供血”的P2P,如今却开始接受机构“输血”。 南都记者从业内获悉,由于P2P平台获客成本不断上升,P2P吸金能力日益困难。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险资、银行、私募、资管资金、小贷等传统金融机构在资产荒的背景下,开始寻找新投资标的,其中就包括一度入不了传统金融机构法眼的P2P。以7月20日宣布停止理财业务的美利金融为例,其相关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未来资金主要有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以及线上理财平台对接。 来自银行的理财资金则更希望平台能为项目兑付提供最终兜底。“部分银行还要求平台为投资项目提供保证金。”广州本土一家P2P平台高管透露。 美利金融:接盘资金来自外部批发资金 前网贷平台创始人、广州经天纬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洪凯彬对南都记者表示,美利金融停止线上理财平台运营或许是提前嗅到政策风险。“根据整顿思路,P2P只能做信息中介,但现在一旦是由平台进行定价的,几乎都为信用中介”,洪凯彬指出。 美利金融公关总监方芳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政策风险因素外,更主要原因在于美利金融将集中资源重点放在资产开发上。“理财端现在的获客成本较高,我们希望集中精力在资产端。” 不过,在美利金融停止理财业务的背后,南都记者采访发现,接盘资金却来自外部机构的批发资金。 方芳表示,存量的7亿-8亿元债权将直接平移给包括挖财、银多等多家。美利金融方面表示,在停止理财业务后,美利金融的资产将直接对接到包括银行、各类线上理财平台等在内的其他机构。对于来自外部的资金如何与美利金融的消费金融资产对接,方芳表示,与资金方的对接会根据资金方的不同要求进行制定。其中有资方约定自己的成本,直接为美利金融提供资金,到期要求还本付息,也有资方挑选项目。 传统金融机构向P2P提供批发资金 事实上,承接机构批发资金的不只是美利金融一家。南都记者从业内获悉,美利金融自砍业务的背景,是随着去年以来资产荒,部分机构开始将投资标的扩展到原来认为风险较高的P2P平台。 “据我所知,目前包括信托、银行、私募、大型第三方理财、甚至险资均已经在相关资产中配资P2P。”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员秘书长徐北向南都记者表示,在资产荒的背景下,P2P的高收益对于手握大量资金难以投出的机构而言,是很好的去处。但前提时,有关标的的风险必须相对较小。其提到,据其了解,一般上述机构更倾向于选择背景较强的平台合作,同时对于所投项目更倾向于选择抵押类资产。 而对于平台而言,来自机构的批发资金相较于散户的资金,具有稳定性较强,且成本更低的好处。广州一家P2P平台高管向南都记者测算,以美利金融为例,此前其活期产品收益率为8%-12%,预计综合成本超过15%。但当前通过机构的资金成本应该要比此更低。以其合作的京东金融为例,其昨天在售的378天理财产品“齐鲁稳固378天份额”收益率仅4.55%。“未来大平台的吸金方面的能力将更强,未来理财端业务将向大流量平台集中”,杭州一家互金平台相关人士也表达了类似观点。 而对于入场的资金批发商们来说,不同机构对于风险的偏好不同,资金回报要求也有所差异。徐北提到,在各类资金中,险资资金成本相对较低,6%左右,但对于项目保障有要求。而私募相对较高,普遍要达到10%左右。拍拍贷CEO张俊对南都记者表示,该平台过去两年亦有部分机构上门洽谈,目前仅接受了小贷公司的资金,资金成本10%左右,仅比散户略低,但并不要求平台对相关项目进行兜底。而此前曾与部分银行接触,银行普遍要求通过资产回购等方式实现兜底。广州一家平台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部分银行甚至要求在对接项目时,除了进行兜底,还需要平台上缴保证金。 据悉,除了对项目的要求,部分机构甚至希望在提供资金的同时,能否拉动其他业务的增长。“曾经和四大行有所接触,他们在提供资金时甚至要求对应的资产端客户办理其信用卡。”方芳也透露。 ...
已经迈入16万亿规模的信托行业在2016年又悄然走过半年的时间。从多家信托公司披露的半年报成绩单可以发现,如今信托公司的业务增长呈现分化态势,同时整体增长已经进入慢车道,2016年上半年信托行业实现净利润规模达4.25亿元,同比增速下滑了20.11%。 包括监管趋严、竞争加剧等在内的多重原因造成了增速进入下行通道,其中上半年证券市场的动荡造成固有业务收入严重下滑,进而对信托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严重拖累。与利润下滑相伴出现的还有信托回报的下行以及发行规模的“缩水”。 在54家信托公司规模绝对值中,中信信托毫无悬念依然担任了“老大哥”角色,2016年上半年实现信托业务收入25.39亿,同比增长95.7%,营业收入达30.82亿元,同比增速达27.02%,净利润实现15.74亿元,同比增长17.8%亿元。 对此,业务转型迫在眉睫,此前各家信托公司是否在创新业务上有所布局,在2016年上半年的成绩单上有较为明显的呈现。业内人士指出,由单一信托业务转向金融控股平台或将是未来发展方向之一。 增速进入下滑通道 近期,全行业68家信托公司中已经有54家信托行业半年报在银行间市场披露。从目前披露的数据来看,不难发现,信托行业整体增速正在逐步下滑,且呈现了明显分化态势。 中建投创新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上半年,在行业平均数据中,信托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净利润三项指标中,仅有信托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了大幅下滑。 数据显示,行业平均信托业务收入为5.37亿,较2015年上半年的4.987亿同比增长了7.67%;54家信托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7.42亿元,较2015年上半年的9.1亿元同比增速下滑了18.53%。同样下滑的还有净利润,截至2016年上半年信托行业实现净利润规模达4.25亿元,较2015年上半年的5.32亿元同比增速下滑了20.11%。 其中信托业务收入方面,54家信托公司共有23家信托公司呈现了负增长,增速下滑超过50%的共有三家分别是华润信托、云南信托和重庆信托,而同时上海信托和光大信托两家成为唯一两家同比增速超过100%的信托公司,分别实现了130.96%和106.46%的增速。 在营业收入方面,54家公司,共有33家公司呈现负增长,占比已然超过半数。增速下滑最快的重庆信托由2015年上半年的34.77亿元下滑至2016年的63.56亿元,同比下滑81.72%。而净利润中共有29家公司出现了负增长,下滑最为严重的是新华信托,下滑91.54%,增长最快的是华宝信托,达到147.16%,成为唯一增速超过100%的信托公司。 中建投创新研究部研究员陈梓指出,在主要指标出现大幅回落的公司中,不乏行业龙头企业的身影。 去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15家信托公司中,仅中信信托、华能信托、四川信托三家公司在今年上半年实现同比增长,其余12家公司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业绩下降,同时,去年上半年净利润前10名的信托公司中,仅中信信托一家实现了同比增长,其余9家公司均出现净利润的同比回落。可见,经营业绩的下滑并非信托公司个别案例,而是整个行业的系统性表现。 而行业出现该系统性表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来自“58号文”对信托行业监管的持续严格和规范;另一方面,金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影响。在业内人士看来,市场上已经出现大量非信托类金融结构从事信托业务的情况,加剧了这一竞争态势。 信托增长进入慢车道还体现在信托回报下滑以及信托发行规模的缩水。 与银行理财相似,信托计划的收入进入下行通道,相较2016年年初平均回报尚在7.5%附近,如今已经跌破7%。爱建集团相关人士指出,未来信托计划的回报将逐步企稳,下滑的空间不会太大,平均6.8%或将是合理的底位。 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集合信托的发行规模环比下降44%,同比下降40%,迈入16万亿的信托业前进步伐加剧沉重。“信托计划回报下降在计划之中,如今,发行规模缩水有点始料未及。”爱建集团相关人士指出,信托规模下降与融资渠道打开相关,信托利率介于6%-7.5%之间,对于融资方来说承压较重,当面临有更低成本解决资金问题时,便造成信托吸纳能力降低。 固有业务拖累整体业绩综合金融或将成下一发展路径 据中建投创新研究部统计,54家信托公司中,2015年上半年得益于固有业务收入的增长,共计27家信托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快于信托业务收入,这一数量在2016年上半年仅为10家,且营业收入增幅大幅落后于信托业务收入增幅的公司数量也由去年同期的12家上升为今年的17家,充分反映出固有业务收入下滑对信托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严重拖累。 陈梓指出,相比于2015年上半年证券市场投资的如火如荼,今年股票市场的动荡反复严重影响了固有资金的证券投资收益以及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股权投资收益,从而导致固有业务收入的快速下降。 信托行业出现明显业绩分化还与各公司是否及时转型密切相关,是否从过去的“通道业务、房地产业务以及政信业务”老三样中拓展了新的发展路径和发展空间,此外,这一转型是否早在两三年前就已经埋下伏笔,在如今的业绩单中也会拥有明显的表现。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信托业务总额为156.39亿元,同比增长22.21%,占经营收入的比例为72.74%,信托业务的主导地位逐步确立。 在大资管时代,不同机构之间的壁垒正在逐步打破,大量非信托机构正在从事信托业务,而这类机构涵盖的业务也正在走向“全品类”,不但加剧了信托行业的竞争度,也在业绩上呈现了溢出效应。一位近年业务增长呈现高速发展的信托公司高管指出,未来信托的发展方向应该是金融控股平台,设立基金公司、证券公司、PE子公司、投资公司等多类业务,以随着市场的发展打造“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效果。 日前,中建投信托副总经理谭硕在“2016中国资产管理年会”上指出,从2015年开始,信托转型过程中更多机构正在全市场参与,包括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资本市场、泛资本市场,甚至包括中概股回归的明星项目。谭硕指出,现在信托权益投资方面未来有两大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空间,一方面发挥信托的跨市场投资优势,通过设立SPV进行实业投资;另一方面则是细分市场领域中的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中建投信托从去年开始在光伏发电、IDC数据中心等方面设立了新能源产业基金、新三板投资基金以及宽带产业基金等。”谭硕说。 在业务转型方面,资产出海,布局海外已经成为部分信托公司的下一步棋,对于海外资产布局较早的平安信托曾指出,当前高净值客户有在海外资产配置的需求,未来如果能够在海外获取资产将无论对于客户还是平安信托的主营业务都将是发展方向。 日前,媒体报道称,英大信托和中粮信托先后获批境外理财资格。数据统计显示,目前68家信托公司中已经有16家获得开展境外业务的相关资格,而获得“资格”仅仅是第一步,获得外管局下批的境外投资指标才是关键,而这一门槛不仅仅成为信托行业资产出海的最大“绊脚石”也成为瞄准海外市场的多类资管公司的困境。 ...
加盟连锁经营模式在中国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加盟项目诈骗的新闻屡见报端,骗人招数繁多,令人防不胜防。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告画艺服饰公司因未尽信息披露义务、提供虚假信息,被判退赔加盟商王欣共计18万元。 独自创业,却遭遇“假大空”公司 眼看服装行业生意红火,王欣打算通过加盟的形式开一家自己的服装店。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画艺服饰公司的宣传画册。通过登录画艺服饰公司官方网站、阅读宣传画册,王欣大致了解了该公司的基本信息。通盘考虑后,王欣决定加盟画艺服饰公司,并在徐汇区承租了一间商铺。 2013年6月,王欣与画艺服饰公司签订了《画艺服饰加盟合作合同》。“画艺(国际)服饰集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注册资金280万美元”,“公司坐落在服装名镇陈桥镇,占地面积25000多平方米,厂房面积15000多平方米”,“资信等级AAA企业,并与美国、法国、西班牙等国际集团开展项目合作”……在合同内页的“公司介绍”一栏,王欣看到了这些“高大上”的描述。 合同签订后,王欣向画艺服饰公司支付了包括品牌使用费、全套物资配置费、品牌及供货保证金等在内的加盟费用共计33.6万元。 但是经营了不久,王欣就发现这家看似很牛的公司其实是一家名不副实的“假大空”公司,宣传中的大部分信息都是虚假的。被欺骗的王欣一怒之下,将画艺服饰公司告至法院。 对簿公堂,合同双方各执一词 在法庭上,王欣举证证明了画艺服饰公司真实注册资本只有20万元,但是其提供的营业执照上却表明注册资本120万元,在宣传册上更是夸大为280万元美元。根据画艺服饰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显示,“画艺(国际)服饰”这一商标注册人为画艺服饰公司。 但是经调查,事实上该注册商标由南京一家投资公司注册,授权画艺服饰公司独占使用。 庭审中,画艺服饰公司承认,名为“画艺(国际)服饰”的公司并不存在,对该公司投资方、注册资金、占地面积、资信等级的介绍也是子虚乌有。 王欣认为双方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但画艺服饰公司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注册资金信息、商标信息,并虚构公司成立信息,而且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画艺服饰公司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装修、提供货品,不能按时供货,未提供督导、人员培训等服务。 王欣请求法院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判令,解除《画艺服饰加盟合作合同》,返还保证金、货款、装修及开业配置费共计23万元,并承担违约金5万元。 画艺服饰公司辩称,与王欣订立的合同是加盟合作合同,但合作的表征更强一点,合同性质应当认定为合作合同,而不是特许经营合同,不应适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即便王欣认为公司未履行义务,也应先书面要求履行义务。现在王欣没有进行书面通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显然没有相关依据。 止诉息争,加盟商获赔18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画艺服饰加盟合作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该合同约定,画艺服饰公司将其拥有的“画艺(国际)服饰”品牌、商标标识、品牌标识包装等经营资源许可给王欣使用,画艺服饰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培训,王欣支付一定的品牌连锁加盟合作费用等,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特征。因此,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画艺服饰加盟合作合同》属于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应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基本情况、注册商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保护被特许人在决定是否投资特许经营项目之前获得特许人的必要信息,以预测投资风险,防止商业欺诈。 特许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法院查明,画艺服饰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王欣提供了虚假信息,对王欣的经营产生了实质影响,因此王欣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综合考虑王欣实际损失、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法院判令画艺服饰公司支付王欣货款、保证金、违约金、装修及开业配置费共计18万元。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特许经营欺诈是指特许人故意告被特许人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行为。 目前在实践中,特许经营欺诈主要类型是特许经营模式不完善导致的特许经营欺诈。特许人虽有发展特许经营的意图,但因特许经营模式尚未完善,不具备发展或大规模发展特许经营的条件,不能给予受许人必要的支持与服务,而导致加盟失败。 由于特许经营模式不完善,为了吸引受许人加盟,特许人往往夸大特许经营的投资收益、广告支持等情况,隐瞒特许经营系统的不足。 抵挡宣传诱惑,识破“皮包公司” 王欣在决策前,主要是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和宣传画册来了解品牌方信息,这很容易落入某些“皮包公司”设好的陷阱。打出假品牌骗取加盟费用如今已经是一种常见的套路,官网、宣传册正是引人上钩的诱饵,充满了虚假信息,豪华的办公环境、数不尽的获奖奖牌、自称的注册资本、热闹的项目推介会,凡此种种,都是为了打消客户疑虑。表面越是繁花似锦,投资者越要提高警惕。投资者在决策前务必要求加盟公司提供正规材料,全面掌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特许人应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包括: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等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昨日,智联招聘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生发布CIER(中国就业市场景气指数)显示,受新经济的推动作用、企业招聘周期等因素影响,2016年第二季度招聘需求人数出现明显增幅,CIER指数有所回升,就业形势趋于好转,新经济拉动就业信心的效果十分明显。 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微型企业就业形势最好,CIER指数为3.58.从招聘需求人数来看,小微企业依旧是吸纳就业主力军;从招聘需求人数来看,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需求人数占需求总量的72%。智联招聘CEO郭盛称,“双创”浪潮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是小微企业成为吸纳就业主力军的重要原因。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北京时间7月22日早间消息,在与eBay分拆的一年之后,PayPal的增长速度仍要超过此前的母公司。 第二季度,PayPal净利润增长至4.36亿美元,或每股36美分,高于去年同期的4.08亿美元,或每股33美分。分析师平均预计,第二季度PayPal的每股利润为36美分。 在截至6月30日的前3个月中,PayPal报告的营收为26.5亿美元,较去年第二季度的230亿美元增长15%,超过分析师平均预计的26亿美元。 在财报公布之前,PayPal宣布与Visa达成合作协议,提供更好的选择,帮用户通过PayPal和Venmo钱包去支付。 PayPal CEO丹·舒尔曼(Dan Schulman)表示:“这一合作协议为PayPal开辟了新的领域,与Visa、金融机构,以及支付生态系统中的其他公司展开合作,向共同的用户提供更大的价值、更多选择,以及新的体验,无论是对在线、应用内,还是店内支付。” 在周四美国股市盘后交易中,PayPal股价上涨2.2%,至41美元。今年以来,PayPal股价已上涨10%。 第二季度,PayPal完成的支付总额同比增长28%,至860亿美元。PayPal活跃账号数增长至1.88亿,同比增长11%。 尽管PayPal仍在继续增长,但投资者担心支付行业的竞争正日趋激烈。上月苹果宣布,在今年假日季之前,Apple Pay将支持网页端支付。投资者怀疑,此举将影响PayPal的发展。 不过,BTIG分析师马克·帕尔默(Mark Palmer)认为,这样的担心可能被过度夸大。“对PayPal而言,目前的领先以及先发优势仍然很明显。目前,Apple Pay在美国国内的增长正在放缓,在国际上也面临质疑。” Edward Jones分析师约什·奥尔森(Josh Olsen)则表示:“PayPal处理的1/4交易都是移动商务交易。我们认为,未来4年,这部分将增长36%。” “移动商务是PayPal获得的重大机遇,受到便捷性、高安全性功能,以及用户忠诚度项目的驱动。由于已经在203个市场拥有超过1.65亿活跃用户,我们认为PayPal相对于竞争对手掌握了真正的优势。” PayPal的P2P移动支付应用Venmo第二季度处理了39亿美元的支付,同比增长141%。今年第一季度,Venmo的支付总额为32亿美元,同比增幅达到154%。 PayPal预计,第三季度净营收将同比增长16%至18%,每股收益将为33至35美分。对于今年全年,PayPal预计每股收益将为1.47至1.5美元,而净营收将为107.5亿至108.5亿美元,同比增长17%。 ...
从比拼利率、比拼人气到比拼数量,沸沸扬扬的深圳互联网金融行业现在是时候到了比拼资本力量的“背书效应”和“背景效应”了。业内人士提醒,互联网金融行业增长结构改变,酝酿新的机遇。大鳄玩家及各路垂直生态圈将会成为拉动成交额增长的中坚力量,行业寡头的趋势会愈发明显,中小平台生存愈发艰难。 多家平台进农业金融“掘金” 7月20日,国内首家“结合农业生产场景”的农业金融公司农金圈在深圳宣布,获得“国字号”的国内最大创投机构深创投4000万元的A轮投资。不到半年时间,农金圈已完成A轮系列共1.3亿元的融资,估值10亿元,跻身农业金融领域第一梯队。 在资本注入后,这家以农业互联网金融为核心的深圳平台还升级理财端品牌为“理财农场”。据悉,农金圈最早获国内农化上市公司诺普信天使投资,旗下平台包括农发贷、理财农场、农金租赁、农金保理。今年3月,获得9000万元的Pre-A轮融资,由全球生命科学领域的领军人物王俊和诺普信联合投资。据悉,其线上理财平台“理财农场”已为33万位理财用户提供理财服务,线上平台累计成交额超过40亿元。 无独有偶,深圳另一互联网金融平台也依托资本力量宣布打造“中国第一农产品商业生态圈”。日前,深圳市中农网在深圳发布生态圈战略,联手多家风投和传统金融机构,以重建农产品行业价值链、打造共赢生态圈为主题,解读中农网“金融平台+贸易商+供应链”创新模式。 大鳄资本玩家成为结构增长的新推手 实际上,资本力量的介入,让互联网金融的大平台化、生态圈化趋势明朗。南都记者了解到,各路资本在2016年抓紧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布局。以网贷行业为例,截至6月历史累计获得风投的平台数量已经达到88家、国资系平台数量达到了90家、上市公司系背景的平台数量达到了82家。 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有149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其中深圳就达到了31家,而这些“背靠资本联姻银行”的网贷平台中,接近一半的背景为国资系、上市系、银行系或风投系,可谓强强联手。 分析报告也预测,互联网金融行业增长结构改变,酝酿新的机遇。分析指,网贷行业的这一拨增长,将不会是原来靠平台数量增加作为主要推动力,类似后来布局成立的恒大金服(恒大集团)、富中富(富士康集团)、苏宁金服、海融易(海尔集团)等大鳄玩家,以及各路垂直细分产业生态圈的构建,将会成为拉动成交额增长的中坚力量,行业寡头的趋势会愈发明显。换而言之,中小型平台的生存空间会进一步承压。 ...
随着资本寒冬的到来,各投资机构对标的的选择也越来越严格,业务方向能够离钱近并且不烧钱的创业公司越发得到资本的青睐,互联网金融行业就因为其直接能够获得丰厚的现金流而成为了投资机构所钟爱的赛道。 据桔子雷达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7月19日,互联网金融行业共计发生了1497起投融资事件,总数已经位列第四仅次于企业服务、电商与文创这些大风口,超过了游戏、医疗和教育等领域,互联网金融公司总数量更是达到了3159家。另据麦肯锡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互联网金融总交易规模超过了12万亿,接近GDP总量的20%,成为经济和社会体系中重要的构成部分。在移动支付等应用的率先带领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又细分出了理财、保险、借贷P2P、股票财经基金等领域,截至年初总用户已经突破5亿人,对网民渗透率超过70%。 目前应用场景最广接受程度最高的互联网金融服务要数在线支付,其中移动支付成为了各大金融及互联网公司争抢的战场。2016年一季度末第三方移动支付金额达到了6.2万亿元,仅用了一个季度就达到了去年全年总交易额的一半,而同期备受瞩目的移动电商行业总成交额才不过6320亿人民币。第三方移动支付行业中阿里的支付宝与腾讯的财付通以90.1%的市场份额几乎垄断了第三方支付,然而怎奈其极高的战略地位,京东与百度等公司的“钱包”依旧不断发力,苹果也不甘寂寞联手中国银联企图分一杯羹。如此火热的市场中,从业人员的薪资也难免水涨船高,数据显示第三方支付公司核心岗位员工2015年工资涨幅达到了28.3%,远超国内8%的平均工资涨幅。 P2P和互联网理财行业虽然近来风波不断,但无论是频繁的跑路还是对其借短贷长这一模式违反经济定律的指责都难以阻挡国民理财意识觉醒带来的资金洪流,2016年上半年P2P累计成交额达到了8423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8倍。与此同时共有2349家P2P平台正常运营,较去年底减少了246家,预计随着平台的发展平台数量将进一步减少,集中度将继续提高。 依托淘宝而迅速崛起的纯在线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的成功让互联网保险行业也成为了战略热点。2015年全年互联网保险保费共计2234亿元,同比增长了160%,渗透率也从2014年底的4.3%增长到了9.2%。面对着规模依旧超过2万亿庞大线下保险市场以及近2.7亿尚未消费在线保险的互联网金融用户,互联网保险行业的竞争将依旧火热,而其多元的业务模式也将会与互联网理财产生直接竞争。 虽然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都在高歌猛进之中,但以长远的眼光来看全部玩家依然需要警惕技术进步带来的替代效应。现在金融技术已经开始了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研究,随着技术成熟程序化的金融产品设计与金融资产定价或许会对目前大部分金融交易平台产生冲击,在做好服务用户的同时,预计只有技术底蕴深厚的公司才会在未来逐渐成熟的市场中存活。 ...
互联网金融是信息化时代金融业创新的体现,近年来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直接面向小微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以直接金融为核心竞争业态,使金融的资金融通功能和降低交易成本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并未降低金融活动的风险,相反,互联网的快捷性和大众化在一定程度上还给金融活动增加了新的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将互联网金融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依靠制度保护创新、防范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呈现出一些新特征。比如,交易成本低。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交易互动模式,使得小规模、分散化的金融交易更易处理,体现出快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然而,这种金融模式也将许多低风险承受者纳入金融体系中,这些低风险承受者在享受金融红利的同时,也放大了金融风险。再如,成长周期短。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从孵化期到成熟期的成长周期大大缩短。以P2P(个人对个人)行业为例,我国P2P行业的发展只有短短几年时间,但2015年全行业成交额就达到万亿元,P2P平台则超过2000家。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行业这种快速的大范围“野蛮生长”,导致潜在系统性风险较高。 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状况相比,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制定与完善工作相对滞后。比如,对P2P行业和股权众筹的监管还存在较大空白,长期缺乏较为明确的行业准则;相关企业的信息披露机制并不健全,如何处理信息披露不实的情况也没有统一规定;对如何保护投资者还没有推出有效举措;等等。制度建设上的滞后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当前,我们应坚持审慎态度,既鼓励金融创新,又控制系统性风险,通过完善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创新监管体系。针对分业监管难以应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监管空白问题,应考虑建立综合性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这种综合性监管体系在P2P领域可以考虑以银监会为主导,在股权众筹领域可以考虑以证监会为主导,同时以其他部门为协调机构,并实现监管信息与数据共享。应秉持开放监管原则,坚持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理念。坚持开放监管、降低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并不意味着监管不作为,而是要建立动态监管体系,监督行业整体风险,并及时发现个案风险。监管部门应善于借助行业自律组织的力量,及时发现行业里的问题并妥善依法解决。 建立强制信息披露机制。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产生的信用风险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建立强制信息披露机制是保护小微投资者、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状况,以及其他可能会影响投资者、消费者是否选择该公司的信息,均应强制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不到位甚至存在信息欺诈的,应明确相应法律责任,促使互联网金融企业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同时,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对行业风险作出有效、准确的评估和预警。 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保护投资者是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要实现的重要目的。应建立专门的投资者分类制度,对不同类别的投资者设定不同的投资限额。允许具有较高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具有较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对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较低的个人投资者,对其投资额度进行限制,避免投资风险超过自身承受能力。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领域纠纷解决机制,确立合理的纠纷解决程序,以高效、便捷地保护投资者。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