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10家以上机构申请过贷款的人,你还愿意借款给他吗?7月31日,在上海举办的第六届上海新金融年会暨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芝麻信用总经理胡滔用数据披露在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多头借贷现象非常普遍。 芝麻信用数据显示11%的P2P类消费金融用户最近6个月在互联网渠道向10家及10家以上的机构申请过贷款。持牌消费金融或银行线上信用卡有3-4%的用户在10家及10家以上的机构申请过贷款。 申请消费信贷的人群不稳定因素也很多。数据显示,18%的申请人在最近12个月曾用3个或者3个以上的手机号,30%的申请人最近12个月稳定活动县级区域个数在3个或者3个以上。 芝麻信用发现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坏账损失超过50%来源于欺诈,身份冒用类欺诈占比最高,其次是团伙欺诈,其余的还有账户盗用、恶意违约等。某互联网消费信贷公司开展业务第一周竟在申请人群中发现70%的疑似团伙欺诈申请。 风控问题,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以开放心态采用多种形式构建适合自身的风控体系,将是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的必然选择。据了解,芝麻信用已经推出包括反欺诈信息验证、行业关注名单等在内的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风控解决方案,搭建了芝麻信用商户服务平台,面向消费金融、优质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全面开放,商户可以自主、快速接入。 据悉,芝麻信用公测期间已经帮助合作伙伴识别各类互联网金融欺诈行为超过850万人次,按照每人次3900元的诈骗金额计算,已经帮助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机构减少损失不少于330亿元,很好的控制了违约逾期金额比率和逾期人数比率等,帮助商家降低了风险,提升了经营效率。 ...
7月31日,在上海举办的第六届上海新金融年会暨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芝麻信用总经理胡滔披露,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多头借贷现象非常普遍。11%的P2P类消费金融用户最近6个月在互联网渠道向10家及10家以上的机构申请过贷款。持牌消费金融或银行线上信用卡有3-4%的用户在10家及10家以上的机构申请过贷款。 申请消费信贷的人群不稳定因素也很多。芝麻信用数据显示,18%的申请人在最近12个月曾用3个或者3个以上的手机号,30%的申请人最近12个月稳定活动县级区域个数在3个或者3个以上。 另外,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坏账损失超过50%来源于欺诈,身份冒用类欺诈占比最高,其次是团伙欺诈,其余的还有账户盗用、恶意违约等。某互联网消费信贷公司开展业务第一周竟在申请人群中发现70%的疑似团伙欺诈申请。 胡滔还披露了P2P正在转向B2P等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三大趋势:首先,P2P转向B2P,风控能力成为消费金融的核心。越来越多的P2P公司开始转变为B2P公司,资金募集从向个人端募集转为向公司端或私人银行客户募集,放贷端仍是以向个人为主,而风险控制能力成为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关键能力所在。 其次,消费金融竞争主体、客户人群正在快速变化。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各类互联网金融公司新拓展客户的重合度越来越高,在重点消费金融产品千万级客户申请中发现,已经开始有接近40%的客户重合。消费金融、传统金融互相渗透,互联网渠道客群争夺开始白热化。 第三,消费金融机构正在以更开放的心态开展行业的联防联控。欺诈、反欺诈将是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永恒的话题。 ...
欣泰电气从立案到退市的过程给资本市场敲响了一记警钟,而目前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正处于何种状态,基金公司是否会因立案与否影响决策呢? 记者据同花顺(300033,股吧)数据统计发现,共22家上市公司在二季度内收到了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通知书,其立案调查理由中,有涉嫌违法违规,也有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工作需要、违法等。这22家上市公司中,有4家被立案的上市公司,二季度已不再被基金重仓。 基金急退4只立案调查股 对比一季度和二季度基金重仓数据发现,基金公司对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部分上市公司,唯恐避之不及。《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对比发现,共4家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其个股被基金“放弃”。 中水渔业(000798,股吧)、沈阳机床(000410,股吧)、哈高科(600095,股吧)、鞍重股份(002667,股吧)这4只个股,在一季度均被基金重仓,而随着二季度各企业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发布,这4家企业均被基金“抛弃”。 鞍重股份是上述4只个股中,基金重仓数量最多的。5月28日发布《鞍重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违法违规”。数据显示,一季度末共6只基金重仓该股,合计持有406.82万股,合计持股市值1.95亿元。其中长信内需成长持股数量最多,持有108.97万股,此外融通基金旗下融通新区域新经济、融通蓝筹成长(161605,基金吧)这2只基金持有该股,分别持有102.48万股和47.00万股。但二季度末,该股已无基金重仓痕迹。 此外,中水渔业6月3日发布《中水渔业: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上投摩根动态多因子一季度末重仓74.33万股中水渔业,占基金净值比0.86%,而二季度不再持有。 沈阳机床5月12日发布《沈阳机床: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长安鑫利优选A重仓0.41万股,占基金净值比0.45%,二季度该股也再无基金重仓踪迹。 哈高科4月8日发布《哈高科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立案调查原因为违法。华商双翼一季度末持有21.04万股,占基金净值比0.94%。 东方证券被调查仍有基金重仓 证监会二季度立案调查的个股中,共9只被基金连续持有。虽然二季度这9家上市公司分别公告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但基金并未因此全部离开。 9只个股分别是紫光学大、兴业证券(601377,股吧)、星美联合、西南证券(600369,股吧)、慧球科技(600556,股吧)、国泰君安、东方证券、ST华泽、*ST黑化。 其中,被基金重仓数量最多的股票是东方证券。WIND数据显示,二季度共24只基金重仓持有8381.31万股,持股总市值为14.09亿元;共计8只基金持有兴业证券总市值9254.48万元。记者注意到,东方证券2016年6月17日发布《东方证券关于期货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其次是兴业证券,兴业证券6月13日发布了《兴业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此外,上述9只股票中慧球科技、国泰君安、星美联合、西南证券、ST华泽这5只股票二季度均被2只以上基金重仓,基金持股市值均超过一千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有2只二季度内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个股,反而被基金公司新进,即此前一季度并无基金重仓,在被立案调查后反而有基金买入重仓,这2只个股是上海绿新(002565,股吧)和荃银高科(300087,股吧)。 据WIND资讯二季报数据,上海绿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宝盈优势产业独门重仓,持股79.99万股,二季度末持股总市值592.74万元荃银高科(持荃银高科股份时存在违法违规)为工银瑞信物流产业独门重仓股,该基金持有荃银高科16.18万股,持股市值184.452万元。 ...
7月25日至8月19日,深圳市经贸委将对全市所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分公司)逐家进行现场检查 各地网贷行业的排查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融资担保行业的风险排查又将被纳入监管部门视野。 近日深圳市下发《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6年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种开展“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风险专项排查行动,在全国尚属首次。自7月25日至8月19日,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将对全市所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分公司)逐家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填写排查情况表,计划于9月底之前形成总结报告。 《通知》指出,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即日起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分公司)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记者梳理这份《通知》发现,排查内容主要为3大项18小项,3大项为排查融资性担保业务金融风险、排查参与P2P网络借贷业务风险、排查参与互联网股权众筹业务风险。18小项中,在排查融资性担保业务金融风险上,主要包括理清公司股权结构;对关联交易作详细披露,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自融自保或变相自融自保行为;检查是否存在对单个被担保人担保责任余额超限、串通骗贷、截留客户贷款等违规违法问题;严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存、非法放贷、高风险投资、炒卖股权以及从事账内外受托理财等违法违规业务活动。 在排查参与P2P网络借贷业务风险上,主要包括理清合作方式;核实平台业务项目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构借款人借款标的、夸大或误导宣传、承诺保本保息等;是否设立资金池,是否存在自融或变相自融行为;是否存在发放贷款、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等产品,是否存在用客户资金投资高风险市场;是否开展线下营销活动。 在排查参与互联网股权众筹业务风险上,主要包括为股权众筹业务提供担保业务情况;平台是否存在虚构项目,进行自融或设立资金池,违规使用投资者资金等行为;是否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全国融担行业现状不容乐观。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我国融资性担保机构一共7989家,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34万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占比约60%。担保业务规模受社会融资规模影响较大,2010年-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在保余额经历快速增长,2012年后随着中国宏观经济下行,担保行业发展速度明显放缓。受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用水平下降影响,担保行业业务风险上升,代偿发生情况不断增加,部分担保机构因失去代偿能力而倒闭,融资担保机构数量连续两年负增长。 深圳市前海融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八一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大量民间资本不断进入担保行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力量,与此同时,也引发了融资担保行业不容忽视的问题。譬如一些担保公司担保杠杆放大倍数过高,风险加大;一些担保公司脱离主业乱投资;甚至有担保公司帮助企业“骗贷”;更有一些担保公司虚假出资,空转运营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这些违法业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
近日,胶东在线从有关部门获悉,《烟台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已印发各有关单位。 《方案》要求清理整顿问题机构,包括借助互联网方式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以及游走于线上和线下或单纯只做线下理财、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类金融业务的机构;内容上分为“三类机构”“三个领域”和“三种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强化资金监测、开展企业宣传和广告资讯监测检查、加强技术应用、组织线下巡查防控、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以及加强内控管理的措施办法,扎实、有效开展烟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规定治理三类机构,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平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方案》中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应满足信息中介的定性,业务须符合直接借贷标准,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贷、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除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股权众筹平台不得擅自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股权众筹”等字样,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即未获相关资质,但在企业名称或实际经营过程中,具有资产管理、投资理财、交易场所等属性的企业。 另外,房地产领域、地方金融领域以及校园贷领域被纳入专项整治工作范围。《方案》中规定,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民间融资机构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以及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品现货市场等行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未经允许不得建立互联网平台,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在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活动。另外,对开展校园贷的机构要开展审查规范,以校园贷名义变相发放高利贷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还包括: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行为、将私募金融产品向公众销售或将非上市企业股份向公众发售的行为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虚假宣传和广告等行为。并且规定,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推荐、证明。 《方案》还规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或开设网上举报平台等方式,全天候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提供线索举报人,在查实举报线索后,参照有关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社会危害程度等实施奖励;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账户须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跨行支付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和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工商部门、宣传管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提供互联网平台安全防护服务;加强有关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的内控管理,逐步建立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此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摸底排查阶段(2016年7月初一7月15日)、清理整顿阶段(2016年8月一11月)、督查和评估阶段(2016年10月一11月)、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一2017年1月)共四个阶段,工作中对产品、业务交叉嵌套,需要综合全流程业务信息以认定业务本质属性的,并且认定意见不一致的,应报上一级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组成联合小组进行整治;探索引进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工作机制;引导投资人依法有序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烟台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相关从业机构经营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增强参与主体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盈亏自担的意识氛围;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有力推动烟台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
昨天晚间,红岭创投在其论坛发布了题为“重磅|红岭创投不良资产处置获重大进展”的公告,披露了目前红岭创投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已经取得的进展。 清收处置进展: 1、重庆某项目抵押物2016年7月28日首拍成功。成交价达66000万元; 2、贵阳某项目贷款2016年7月28日现金收回本息。由当地政府某公司接手该项目,该公司代偿贷款本金16000万元,利息1478万元,共计17478万元,已全部到账; 3、近半年来,其他项目清收处置取得一定进展,已收回现金16256万元; 4、以物抵债方面,也取得一定收获。今年6月,江苏某项目在法院的主持下,其价值5300万元物权已确认,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并办理了网签过户。 并表示云南某25000万项目,近期有望重组成功。近半年来,完成诉讼确权案件10笔,金额达9.4亿元,均取得了生效判决或调解书。 战略合作进展: 公告表示,目前,红岭创投已与五洲国际、黑龙江建工、麒龙集团、广厦集团和中美能源等签订和达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红岭创投问题资产的清收处置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此前,曾有自媒体发文称“红岭创投的危急时刻,累计逾期或超25亿”,红岭创投回应25亿逾期借款并非全部逾期,大部分是由于经济下行,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平台在贷后管理中对该类企业划为不良。 红岭创投创始人周世平也曾公开表示,红岭创投目前的坏账为5亿左右,有的是借款人跑掉了,有的是抵押物不充分。并指出有1亿的坏账来源于高管的腐败。 ...
据新华社电针对日前备受关注的银行理财新规,银监会昨天表示,在对现行监管规定进行系统性梳理整合的基础上,银监会结合当前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正研究制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旨在促进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防范风险。 银监会称,办法目前处于内部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银监会将根据反馈意见对办法做进一步修订完善,待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 ...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下发至银行。一拨卷起千层浪,这一搁置半年之久的重磅监管政策如果落地,不仅将重塑银行理财业务格局,而且事关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多种市场主体,通道类业务何去何从?谁来主导,谁将退出历史舞台?一切都将充满不确定性。 根据“银行理财监管新规”《征求意见稿》,银行非标资产只能走信托通道,券商、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不能继续扮演通道类角色。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监管部门去通道、强风控的手段,有助于规范非标资产投资市场的混乱局面。其中,信托将重新迎来银信合作的机遇,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则亟需寻找新的业务布局方向。 非标资产重回信托通道 仔细查阅《征求意见稿》,其中一个牵动银行、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神经的一个变化在于,银行理财产品所投资的特定目的载体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银监会关于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相关监管规定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除外。 通俗而言,银行非标资产只能走信托通道,券商、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不能继续扮演通道类角色。 对此,招商证券金融组分析师马鲲鹏分析,针对非标资产,即通过信托贷款等通道为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提供的融资,与股市无关,理财配资等业务不需要强制赶回信托。信托通道的风控标准显著高于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等通道,理财非标资产重回信托通道,是强化风控的体现。 近年来,在市场盛行的银行非标资产投资中,借助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券商和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成为必经通道。一直以来,基金子公司牌照被业内称为“万能牌照”,目前在业务模式类似的资管机构中,信托、券商资管均受到风险资本和净资本管理限制,但基金子公司一直未受限。因此,相较于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的通道类业务费率较低,按照资产规模计算,一般在万分之二到万分之三,远低于信托市场万分之八到千分之三左右的费率水平。 自2014年银监会“99”号文(《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信托通道类业务倍受挤压,加之2015年实施的信托保障基金制度,抬升了信托通道类业务的成本,银行资管计划出表业务多被券商、基金子公司抢占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信托公司的通道类业务随之呈现低迷增长态势。 为何银行理财非标准化债券投资只能对接信托计划?华融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银行理财业务当前大多存在嵌套多层信托计划、券商及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通道,非标投资业务存在很多混乱之处,且监管难以掌控,《征求意见稿》进一步限制非标投资渠道,控制风险。 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征求意见稿)》下发之后,证监会近日祭出“资管八条”等多重政策,重拳规范之下,券商尤其是基金子公司的好日子似乎正在步入尽头。 “未来只做通道业务的券商没多少活路,眼下券商要考虑应对新规变化,调整自身业务结构。”一位上海地区券商资管部执行总经理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通道类业务被限制,不会给券商带来很大影响。在他看来,券商主业本身不应放在通道业务,而是更多在产品创设、产品流动上下功夫,从投行类业务赚取利益。 相较于券商对未来业务调整的信心,基金子公司并不那么乐观。一位国资背景基金子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现在没啥业务,就是在学习监管部门的各项新规。” 上述基金子公司人士则表示,如果净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后,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成本会随着缴纳净资本而抬升费率水平,费率成本至少提高到千分之二以上,基金子公司的通道类成本优势丧失,信托计划将再次成为通道类业务的市场主角。 他进一步分析称,从近期一系列政策来看,监管意图鼓励券商、基金子公司一级市场股权投资,规范其在二级市场证券类投资和权益类投资,鼓励基金子公司股权投资,发力ABS业务。不过现实的困境在于,一级市场定增业务,基金子公司拼不过券商,新三板市场缺乏好的标的投资。尽管监管部门鼓励ABS业务,但是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对ABS业务要求趋严,本应只负责合规性审核,但操作中交易所对风险控制非常严格,ABS产品创新亦有难度。 “随着政策收紧,未来银行系基金子公司凭借股东项目资源将有更多优势,基金子公司实力主要看股东背景。”该人士说。 对信托利好几何 如果银行理财监管新规能够落地,排除了其他资管计划等渠道,信托计划将成为银行理财资金唯一的通道选择。 在袁吉伟看来,尚属于征求意见阶段的银行理财新规,如果能够出台落地,对于信托行业确实是一大利好,信托可以分享原有其他资管计划渠道的市场份额,在资产荒背景的当下,有利于充实资产来源,尤其是对于一部分银行系信托公司更是如此。 “信托的春天又回来了。”上述上海地区券商资管部执行总经理表示,受到券商、基金子公司竞争,以往银行通道类业务中,信托处于被动地位,未来银行只能借助信托渠道,市场份额将重新在68家信托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少了券商、基金子公司的外部竞争,信托的日子会更加好过。 对于银行理财新规对信托行业的影响,袁吉伟表示,有利于充实银信规模。信托业大发展的起点正是源于银信合作的深化,2009年至2011年,监管部门加大了银信合作规范力度,目前银信合作步入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银信合作规模达到4.13万亿元,占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的24.9%。 “但也必须看清,这个利好的兑现也需要信托公司付出代价。”袁吉伟强调,银信理财融资类业务合作有限额要求,更为重要的是目前银信合作融资类业务需要按照10.5%的比例计提风险资本,资本消耗水平较高,加之还要解决信托保障金缴纳问题,更多可能会赔本赚吆喝。 ...
记者28日获悉,安徽证监局官网显示,其要求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倚天投资)法人叶飞于7月25日15时接受监管谈话。叶飞曾在去年因涉嫌操纵股票被证监会罚款1991万元。 部分产品存在夸大宣传 安徽证监局称,在对倚天投资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私募部分基金产品存在公开宣传和夸大宣传情况;对部分私募基金产品未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给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全员合规风控意识不强,部分资料、合同未按要求保存。 鉴于此,安徽证监局要求倚天投资法人代表叶飞于7月25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安徽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工商信息显示,今年4月14日,倚天投资变更法人代表、股东,叶飞获得了倚天投资99%股份,成为倚天投资控股股东,此前,其并不持有倚天投资股份;同一日,叶飞也取代夏飞翔成为倚天投资法人代表;同时,叶飞还是倚天投资的执行董事。 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叶飞于2010年4月至2014年4月担任倚天投资总经理。 今年5月3日,倚天投资变更经营范围,从投资兴办商贸实体、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和会展服务,变更为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 曾因涉嫌操纵股价被罚 叶飞算是资本市场的老面孔,去年9月,因为涉嫌操纵晋西车轴[0.57%资金研报]等五只股票股价,叶飞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991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披露,叶飞于2015年5月13日至6月30日,集中资金优势在尾盘阶段连续买入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0.17%资金研报]、奥特迅[-1.10%资金研报]和中青宝[0.00%资金研报]等5只股票,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继而反向卖出,获利663.8万元。 倚天投资官网资料显示,叶飞毕业于南京大学,1994年涉足中国证券市场,2003年进行机构私募投资,2007年获得CCTV全国炒股大赛人气总冠军。之后,叶飞担任过多只信托阳光私募基金经理。 扬子晚报曾报道,2015年5月,叶飞在浙江某大学为一批读EMBA的老板上炒股课,现场操盘表演两天收益超15%,老板们纷纷掏腰包交了近30万元“培训费”,然后20多人又投入了数亿元。不过,该培训班的老板们却最终亏损,有的被迫割肉离场。 私募保壳大限将至 1.3万家私募或被注销 距8月1日私募“保壳”大限越来越近,按照监管要求,不符合新规的私募将被注销。 今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新规规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5月1日前,仍未备案的,协会将会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产品的,在8月1日前仍未备案产品的,也会被注销登记。 基金业协会官网数据显示,截至7月28日,还有1.3万家私募管理人规模为零,占总登记数的52%。 王思聪旗下的私募基金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或因不满足新规而被注销,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登记于去年8月的普思投资,注册资本2000万元,但目前并未备案产品,按照新规,极有可能被注销。 此外,私募的高管和风控人员必须有基金从业资格证,而北京普思投资从董事长王思聪,到总经理、副总、投资部主管,4个高管全部没有基金从业资格证。 如果过了8月1日,普思投资上述问题还未解决,就只剩下被注销的命运了——虽然王思聪在投资领域玩得挺开心。 ...
校园网贷近期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关注。有媒体进一步披露,校园网贷中一个很重要的受众群体是大学生创业者,而且相比一般的校园网贷,大学生创业者贷款额度较高,手续费也更高。 这一点似乎还没有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此前,我们主要关注校园网贷中的普通受害者,但细细想来,实际上相比普通学生,大学生创业者对资金的需求更大、更紧迫。尤其近两年,中央多次出台举措鼓励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创业有蓬勃之势。但是,创业并不是简单的事,尤其需要资金支持,显然,在正规的融资渠道尚无法满足大学生创业资金所需的情况下,校园网贷就成为大学生创业者重要的融资渠道。而校园网贷经营者瞄准了这一群体,利用大学生创业者对资金的迫切需求,使他们沦为“特殊受害者”。可以说,校园网贷以高昂的“手续费”与利息,“绑架”了大学生创业者群体。 鼓励大学生创业已经上升为一项国家战略,是全民创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由于大学生思路活,有其优势,所以有其被社会寄予厚望。但就目前而言,保障大学生创业的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渠道也尚未畅通,大学生创业实际上还处于一种自力更生状态。尤其在融资方面,正规的融资渠道尚没有建立针对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机制。在这种情况下,校园网贷乘虚而入,实际上是利用政策的漏洞与正规机制的缺位谋取暴利。如果这一问题不加以解决,如果任由校园网贷“绑架”大学生创业,那么毫不夸张地说,混乱无序的校园网贷将透支大学生创业潜力。 大学生创业虽有其优势,但劣势亦不少,比如创业经验少、抗风险能力低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创业就尤其需要更宽松的创业环境,包括政策环境、融资环境等,以帮助大学生创业者提高抗风险能力,为他们减压,释放他们的创业活力与创新精神。但是校园网贷恰恰相反,高昂的手续费与利息,短线赢利的操作模式反而加重了创业压力、提升了创业风险,久而久之,必然会扼杀大学生创业活力,泯灭大学生创业冲动。而中央的政策红利也将被校园网贷的不法经营所冲抵殆尽。所以,拯救大学生创业者于校园网贷之中,尤为紧迫。 实际上,由于大学生创业者群体之特殊性,所以相比更广泛的校园网贷问题,大学生创业者网贷问题解决方式相对可能要更显明确。简言之,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构建官方主导的创业环境。一方面,在融资机制上为大学生创业者建立畅通、宽松的融资渠道,使他们可以较便利地融资,不必因融资难而投身高手续费、高利息的校园网贷。另一方面,建立大学生创业者培训指导与帮扶机制,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经验指导,并为大学生创业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提供法律援助。 大学生创业不能仅仅沦为一句口号,更不能任其沦为校园网贷不法经营者口中的“肥肉”。否则,大学生创业将如“昙花一现”,难以真正有所建树。对此,不可不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