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仍然在死扛 行情宕荡起伏,使得迷你基金的数量陡增。记者统计了解到,截至目前,公募基金中规模不足5000万元的迷你基金数量已达到812只。不过这些迷你基金活的并不好,大多数只是在“死扛”。 今年已有12只基金清盘 作为新晋基民,张小姐最近很郁闷。她告诉记者,平生第一次买基金,仅持有四个工作日后,就遭遇了清盘。 与张小姐有同样遭遇的基金投资者不在少数。记者了解到,股市行情震荡起伏,很多基金难以为继。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持续低迷的股市行情使得许多基金不得不选择清盘或者转型,其中迷你基金情况尤甚。 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8月11日,已经有12只迷你基金宣告清盘。这12只基金中,又以分级基金、ETF基金及债券型基金居多。 按照现行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近千只迷你基金“死扛” 虽然今年只有12只迷你基金宣告清盘,但市场上符合清盘条件的迷你基金数量却已经达到812只。 北京一基金研究机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财基金由于管理费低、申购赎回基本不收费,在当下的行情中,一只赚钱的理财基金规模至少要在80亿元以上, 所以大多数“迷你”基金只是在死扛。 一家旗下有多只迷你基金的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解释,迷你基金一旦清盘了,就什么机会也没有了。但只要股市行情一起来,基金的规模也会水涨船高。到时候,脱离迷你基金的桎梏也是迟早的事情。况且一只基金的诞生,从产品设计,产品报备、营销、成立、运作等,前前后后要花费的精力和时间更是惊人。因此,对于大部分基金公司来说,是不会轻易选择清盘的。 基金研究人士提醒投资者,为了避免出现买了基金没几天就遭遇清盘的命运,投资者在选购基金的时候,要慎选“迷你”基金,而是选择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基金。 ...
同志电商除了实物产品,如情趣用品或清洁用品外,还有一类属于服务型的产品,如针对同志的旅游、按摩、医美服务等。笔者认为,随着同志群体的增加与社会对该类群体更加包容,加之同志本身高消费的特点,电商在未来必然会成为最主要的变现方式。无论是实物产品还是服务都会有市场空间。 不过如果有创业项目上来就直接奔同志电商而去,恐怕也不那么好做。原因如下: 一方面,当前的市场的成熟度还不够,还没有形成滋养同志垂直电商的土壤。 目前同志用户的消费渠道与普通大众是没有很大区别的,至于有没有必要单独做一个平台去服务同志群体还不确定。同志用户在进行日常消费时的不方面显然还没有达到不能忍受的程度,这个时候去建专属电商或大众电商的差别还不明显。即便建立了专属电商,也只能是做探路者,包括品类的选择与服务产品的开发,会面临很大挑战。除了产品开发的挑战,还需要面临获客的压力。其实反观社交产品,在坐拥大量用户的情况下,电商变现一直没做起来而是靠直播盈利,也能客观反映市场的状况。 另一方面,只要市场成熟,已经获得海量用户的同志社交产品会强势切入电商。 社交产品在变现方式上,除了电商几乎看不到在利润上更有想象力的方向。这些社交产品不仅会在某个时点切入电商,而且对于自己的饭碗,他们是拼死也会去争取的。好比京东,对于可有可无的手机维修类项目,可能还愿意采取合作方式外包给专业团队来提供服务,但涉及到互联网图书或数码产品销售这样关乎生死命门的的业务,京东的原则只会是干掉对手直接拿下市场。一切在这些方面与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的企业,都是有我无你的竞争对峙关系。做同志电商也是如此,一旦垂直电商市场成熟,挟拥量用户的社交平台必然不会对其他提供同类服务的初始项目客气,这个时候比拼的是用户而不是产品。只有产品没有用户,成为供应商的希望十分渺茫。 类似同志电商这种想从巨头嘴里夺食而被干掉的例子,在其他领域也层出不穷。例如个人租车市场,对于滴滴来说,进与不进都只是想不想而非能不能的问题。所以,有时看似空白的市场,其实用户早已被锁定。吃到谁嘴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不是快慢的问题。 靠谱众投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3年来,江苏常州的公、检、法均介入调查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延陵支行储户王金凤所称的5300万元理财款失踪案,但至今无果。 卷入事件的储户、中行常州分行,及办理业务的延陵支行营业部主任张某等三方,对巨款消失的原因,及谁该对此负责等,各执一词:储户一方称,此款在银 行失踪,疑被银行员工挪用、侵吞,银行该负全责;常州分行一方称,此款未到账,故与银行无关;张某丈夫吴某称,此款由王家人委托其代做期货而赔光。 “此案并非复杂,5300万元是通过网银划走的,网银是银行柜员私开的。只要查清账户流水,案件自然告破,但办案人员都止步于此。”2016年8月7日,王金凤对接到投诉而来的法律与生活特派记者说到。 (王金凤一方制作的关于5300万元资金的进出表) 缘起5300万元理财 拄着拐棍的王金凤,今年已经80岁高龄。她与老伴儿王道灿,经过几十年的辛勤劳作,靠开办常州丰英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英公司”)等企业,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八十高龄的王金凤老人向记者反映情况) “这5300万元的巨款,是我们老两口几十年的积累,没想到到头来,让他们给坑了!”王金凤气愤地告诉记者。因年事已高,王金凤、王道灿夫妇就将“丰英公司”的业务,逐步交由儿子王英彦来打理。 “如果要动大笔资金,必须要经过我们老两口的同意!” 王道灿说:“‘丰英公司’的基本账户设在中行常州分行,公司另在常州分行延陵支行设立了公司往来账户。我们自然是常州分行的大客户、优质客户单位。” “因为想着张某不仅是银行的正式工作人员,而且是延陵支行营业部主任,加之多年来,她一直很积极地替我们代办一些事务性的相关业务,我们对她也比较 放心,甚至能把身份证交给她去代办在中国银行的理财卡。2009年,她就代办了后来涉案的尾号为4015的理财卡。”王英彦回忆道:“在2011年,新股 申购的收益已非常低,而银行各类理财产品开始逐渐升温,于是,我们在张某的强力推荐下,开始接触理财产品。年初,张某就告诉我,中行有一款年收益为 8.75%的理财产品非常好。我向两位老人请示,他们同意先购买2000万元的该款理财产品。” “在2011年2月底,原用于购买新股的6 个账户的资金,被全部打到了母亲的尾号为4015的理财卡里;在9月底和10月初,我又分两次把3300 万元资金打到了这个理财卡里,并购买了中行的理财产品。”说罢,王英彦将两张《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业务交易信息确认表》交给了记者。 这两份“确认表”显示,理财的总金额为5300万元。 (两份《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业务交易信息确认表》显示,王金凤的理财金额为5300万元) “2013 年2月底,第一笔2000万的理财到期,张某对我儿子表示,理财收益很好要继续购买。我儿子征得我们同意后,加上300万理财收益,再次 购买了2300万元的理财。”王金凤说;“在 5月初,第二笔3300万理财到期后,我和老伴儿再三向张某表示,不继续购买理财产品了,但张某竟然擅自为我们买了理财产品!” “张某取出 300万本金和445万收益转给我之后,称这种高收益的理财很难得,已替我们王家做主将剩余的3000万继续做理财了。到此,我父母共有 5300万元在延陵支行理财。”王英彦说:“虽然我们获利了,但经常有媒体曝光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我们全家人开始忐忑不安起来。” 银行柜员私开网银,巨款不知所踪;起诉、举报、报案均无果 “我坐不住了,就在2013年5月初,在儿子的陪护下,赶到了延陵支行营业部,打了尾号为4015的中行理财卡的流水账,才发现我们被骗了!”王金凤顿了顿手中的拐杖说。 “在我们王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这张卡已被私开了网银,5300万元都被通过网银盗走了!”王金凤高声说道。 “我们认为,中行延陵支行的工作人员合伙作案,挪用、盗取储户资金,我们先后到法院起诉、到检察院举报、到公安局报案,但直至目前,仍无任何结果!”王道灿称。 随后,王英彦向记者讲述了王家通过法律维权的经历。 “早 在2013年5月,我父母就将中行常州分行起诉到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5300万元以及利息。6月26日,法院立案。”王 英彦手指判决书对记者说:“12月20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称,原告(王金凤、王道灿)与被告,不存在5300万元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原 告基于金融委托理财合同关系要求被告(中国银行)返还资金或赔偿资金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我们不服判决,就上诉至江苏省高 级人民法院。” “针对一审的判决,我们向二审法院提出,要求法院调取王道灿、王金凤等 6 人在开办、领取中国银行银行卡、开通网银等全部业务的相关资料,以及视频资料,并调取在延陵支行办理两张《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业务交易信息确认表》时的 视频资料,但都被法院拒绝。”王金凤诉中行常州分行案的代理人张家成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能够调取以上证据,完全可以还原事实真相,足以纠正一审法院连 基本事实都没查清就做出的错误判决。” “我们提出的所有可能还原事实原貌的调查申请,一概被二审法院驳回。”王金凤无奈地对记者说。 “2014年6月1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王道灿手指二审《判决书》对记者说。 “我们完全有证据证明5300万元汇入了4015账户,法院怎么能置基本事实于不顾,如此裁判呢?!” 王道灿说。 “两审终审,我们王家人在中行常州分行面前全部败诉。我们有证据证明资金转到了常州分行延陵支行,你说钱没有用作理财,那么,钱去了哪里?难道银行不该给我们一个说法吗?!” 王金凤气愤地说。 查看相关资料,记者得知,在2015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王金凤、王道灿下达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这使他们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司法救济的机会。 “在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再审期间,我们将在2011年3月7日、9月27日、10月8日,3次向王金凤4015理财卡付款764.2278万元、 2000万元、1300万元的银行业务凭证,提交给了法庭。这些银行付款凭证,直接就能证明了4015理财卡共接收了4064.278万元资金的事实。” 张家成律师说着,向记者展示了这3张汇款凭据。 “此后,王英彦又从其它6个购买新股的账户中,抽出1000多万元,汇到了这张4015理财卡里。”张家成律师说:“王金凤夫妇,有铁证证明5300万元理财资金打到了中行4015理财卡里。” “2015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法院经再审审查,做出最后的裁定。”张家成律师向记者出示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民申字第292号《民事裁定书》。 记者看到,该“裁定书”以“原审法院对相关理财资金的数额、理财产品的收益、理财本息是否给付案涉当事人等事实未查清楚”为由,做出裁定,指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案件又回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家成律师说:“自2015年11月10日至今,我们代理律师先后参加了2次开庭、1次质证、2次听证、1次询问,共计6次的庭审,目前,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中。” “除 了走诉讼之路,我们还向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报案,也是无果。”王英彦称:“2014年6月16日下午,我携带有关材料,向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韩 副检察长举报。韩了解情况后,说这个案子,根本不用打官司,他立即要求我把材料送到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当晚,区检察院就对张某实施了传唤,但在6月 18日,又将其放掉,至今没有结论。” “无奈之下,我和公司的法律顾问袁君携带材料,在7月29日到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王英彦 说:“受理后,他们让我们回家听通知。8月12 日,经侦支队法制科的周科长给出口头答复:不予立案。我要求书面答复,周科长说,要请示领导。之后,我每隔几天就通过手机向周科长讨要书面答复。8月27 日上午,周科长电话里说,要等青奥会后再给答复。之后,便无下文。” “9月中旬,正是江苏省委巡视组进驻常州期间,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通过袁君律师带信,要我带材料重新去报案。我照办后,自以为会有结果,但等待一 段时间后,得到的仍是不予立案的口头告知。此时,江苏省委巡视组已离开常州。在我的坚持下,经侦支队于10月10日终于给了书面的不予立案告知函。”王英 彦称:“有段日子,我们几乎每个月都要到检察院、公安机关,但均无结果。” 4015理财卡在同一时段的三份银行对账单多处矛盾 “本案根本就不复杂,甚至主线条极其清晰:银行柜员私开储户4015理财卡的网银,5300万元是被这个网银转走。因此,只要查清相关账户流水,案件自然告破了,但办案人员就是不调查这个关键环节。为什么?”王英彦说:“一只无形的权利之手在控制案件的调查!” “2016 年1月26日,案件似乎出现了转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傅某组织涉案双方代理律师,一同前往中行常州分行延陵支行调取银行 ‘原始’交易数据——4015号理财卡的银行对账单。”张家成律师称:“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王金凤的4015理财卡在2011年6月1日 至2013年5月9日期间,先后出现了三份银行对账单,作为呈堂证据。” “第一份是我母亲本人在延陵支行打印的对账单;第二份是一审期间常 州分行向法庭提供的对账单;第三份就是再审法官在延陵支行电脑里调取的对账单。这 三份对账单,理应完全一致,但事实却是各不相同,多处矛盾,甚至,它们之间竟然出现了630万的差额!”说着,王英彦将3份对账单,向记者一一做了展示。 “就拿2010年10月14日这一天来说, 一审期间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显示,当天共发生了20笔交易,其中有2笔是30万支出;而再审法官调取的对账单则显示,当天共发生了19笔交易,其中也是2笔 30万的支出;而王金凤自己在银行打印的对账单却显示,当天共发生了20笔交易,出现了3笔30万支出!”王英彦手指对账单说:“更为离谱的是12月30 日这一天的流水。一审期间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显示,当天共发生5笔交易,显示进账600万元;再审法官调取的的对账单显示当天共发生了5笔交易,亦显示进账 600万元;王金凤打印的对账单显示,当天竟然没有任何交易。怎么能这样?这可是银行的对账单,不是小卖部的小账本啊!” “除此以外,三份帐单之间还出现多笔合并出账和进账现象。按照‘笔笔清’的银行业务规则,是绝对不允许出现这样的问题的!”有着多年企业管理经验的王道灿称。 “根 据中行常州分行的说法,一审期间银行提供的和再审期间法官调取的对账单,都是从中国银行后台系统打印出来,王金凤在延陵支行打印的对账单,也是 从你中行的机器里打印出来的,均应出自同一套自动生成的数据系统,这3份对账单就该一致,为什么如此不同?”王英彦看着记者说:“我请教了专业人士,人家 说这3份银行的对账单,可能存在‘手工干预’的嫌疑!” “银行管理有黑洞:仿冒储户的签字,随意支取客户存款” “不 仅提供漏洞百出的对账单,为了自证清白,中行常州分行还向再审法庭提供了涉案范围内的存取款凭证。这些凭证,更暴露了他们在业务操作中的严重问 题。”王金凤称:“这些涉及我和老伴儿王道灿的所有取款凭证,都不是我们本人办理的,签字都是他们伪造的。模仿我们同一个人的签字竟然出现了好几种笔体! 几百万、几百万一笔的巨款,他们就敢伪造签名领取?!” 王英彦将数十张中国银行取款凭据,展示给记者。 记者发现,用肉眼就可看出“王金凤”的签名有多种笔体。 (在三份中国银行取款凭条上,取款人“王金凤”的笔迹明显不同。王金凤指出,这些签字均非她本人所签,系伪造) “更加离谱的是,还有数十份取款凭证中的代办人,我们根本不认识,也没有委托他们办理取款业务。这就说明,他们找个人签个字,就可以从我们的账户中取款啊!”王金凤瞪大眼睛用手指敲打着取款凭证上的签名说。 王道灿激动地说:“要把钱从银行弄出来,要过经办人一关,要过复核人一关,要过事后监督一关,但为什么关关失守,致使我们储户的存款被随意支取?” “针对以上笔迹问题,张家成律师在2016年7月15日的法庭询问程序中,书面申请要求进行司法鉴定。”王金凤告诉记者。 8月8日,张家成律师当着记者的面,致电再审法院的主审法官傅某,询问法庭对鉴定申请的意见。傅某明确地表示:“我们合议庭认为,目前还没有必要做相应的鉴定。” “针对冒用储户签字取款,以及‘三本对账单相矛盾的问题’,王金凤夫妇实名向中国银监会进行了举报。”张家成律师称:“6月21日,中国银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向王金凤、王道灿下达了《常州银监分局告知书》。” (《常州银监分局告知书》) 记者看到,该“告知书”载明:你们向中国银监会寄送的《关于中国银行违规违纪、制造假账侵占储户5300万财产举报材料》等已于2016年6月14日转我局收悉。经研究,我分局决定对你们反映的相关事项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核查。 “我们老两口不知道银监会能不能顶住压力,履行职责,做到客观公正,查清楚问题,我们每天都在期待中!” 王金凤不无担忧地说。 私开网银等“重大违规事件”,只被“家法”处置 “银行一方面用假证据糊弄法院,另一方面用‘家法’处置涉案人员,以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王金凤说着,将中行常州分行在2014年11月5日做出的《关于对延陵支行营业部重大违规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常中银发(2014)225号文件),交给了记者。 (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对延陵支行营业部私开网银、电话银行的的陈某等分别作出了纪律处分) 该 “处理决定”有这样的表述:我行经过对客户王金凤、王道灿理财业务真实交易背景的核实,结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发现延陵支行营业部 对私柜员陈某,2009年11月3日违规开立王金凤活期账户,并联动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功能,其行为违反了《中国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施细 则》第十一条第四点规定……对私柜员薛某、孙某,在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间,对业务专用章(6)保管不善,其行为违反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省分行运营条线业务印章管理实施细则(2008年制定,2012年修订版)》第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2010年版)》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以)项、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三)项之规定,给予陈某记过处分。 该“处理决定”还给予薛某、孙某记过处分,给予马某、何某、钱某等5人警告处分;给予王某燕、徐某平、胡某柱等扣减1个月绩效收入的处罚。给予张某、刘某、左某扣减2个月绩效收入的处罚。 “我们储户5300万元存款被转走这样严重的违法犯罪问题,就这样被常州分行轻描淡写地‘家法’处置了。”王金凤说:“最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主要涉案人员张某,没有被处分,这是为什么?” “再审期间,王金凤的代理人将这份‘处理决定’提交给了法庭作为证据。庭审中,审判长唐军数次问中行常州分行的代理人对于这份证据的质证意见,他支支吾吾,未做出任何解释。”王金凤说。 张某:未回复;吴某: 做期货亏完了所有资金 为了核实王金凤一方对张某一方投诉的真实性,法律与生活特派记者在8曰9日下午,拨通了张某的手机。 表明身份、说明意图,记者开始采访。这时,张某挂断了电话。此后记者连续数次拨打张某的电话,均无法打通。 记者只好将采访内容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给了张某,并告诉她在9日下午下班之前,联系记者。 但直到10日截稿,也没有她的任何回复。 为了全面了解相关情况,记者查阅了公安人员对张某所做的《询问笔录》。 张某在2013年7月1日的《询问笔录》中称,其老公吴某2007年从中行常州分行辞职在家做期货、炒股票,王英彦就提出由其出资金,由吴某作股票、期货,双方还签订了协议。 查阅相关案卷材料,记者发现,王英彦与吴某于2010年10月9日,签署了一份《委托理财协议》。该“协议”约定,王英彦出资200万元,由吴某作为管理人进行期货交易。如果盈利,30%作为吴某的管理费用。合同期限是2010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9日。 吴 某在2013年7月9日的《询问笔录》中与警察有这样的对话:“警察问:王英彦委托你进行个人理财一共给你多少资金?目前还有多少钱在你那里?吴 某答:从2009年底到2011年10月底从多个账户累计给了我5300万元,目前我已归还本金1096.5万元,实际还有4200余万元没有归还。警察 问:没有归还给王英彦的4200万元目前是什么情况?吴某答:没有归还给王英彦的4200余万元目前已经全部在期货交易中亏掉了。” “我与吴某之间的《委托理财协议》约定的是用200万元进行期货交易,有效期限是在2010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9日之间,我并没有允许张某和吴某在几年后,动用我父母的5300万元!”王英彦说。 针 对吴某炒期货将全部资金亏损的说法,张家成律师认为:“如果真的是炒期货亏掉了全部资金,那么,张某和中行常州分行为何在3年的诉讼中,不把期货 交易记录提交给法庭?炒期货到底亏了还是赚了,看看期货交易记录和资金往来记录不就一目了然了?办案法院和公安机关完全可以调取相关期货账户中的资金流向 账单来印证张某夫妇所述的真假啊。但是,所有的办案机关到了关键节点,就都止步不前了。” 常州分行:未回复 就王金凤一方的投诉,记者在8月9日14时许,来到了中行常州分行办公大楼,试图找到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常州分行办公室的蒋主任接待了记者。 当蒋主任听清记者的来意之后,就告诉记者,采访须经上级批准,她得请示上级。记者把采访提纲留给她,并告诉她无论是否接受采访,请在9日下班前给记者个回复。 但是,直到10日截稿,记者也未收到中行常州分行一方的任何回复。 律师:法院主要定案证据出现严重冲突,理应发回重审 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家成和孔祥印就本案发表了意见。 第一、一审和二审法院核心判决观点认为,在王金凤持有的5300万理财确认单载明的日期期间,王金凤4015的中行理财卡中,没有相应的证据作为证明其履行了款项支付义务。由此,王金凤要求中行返还资金或赔偿资金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针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依据,再审期间从中行调取的4015银行卡的对账单与另外两份提供给法院的对账单出现巨额差异,说明一审和二审期间,法院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对账单”真假存疑,再审法院应当将本案发回重审,以还原事实真相。 第二、在一审、二审甚至目前的再审诉讼期间,针对庭审中出现的中行印章的真实性、存取款的存疑签字等,应当采取科学手段进行司法鉴定,用事实和证据来说话,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事实的公正。 另外,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该案涉及的网银登录IP地址、网银电子交易回单以及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业务交易柜员台账、机构台账等,查明案件事实。遗憾的是,再审的主审法官并未如此做,仅在调取了4015理财卡的对账单之后,就匆忙地结束了本次法庭调查活动。 第三、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特别是中行常州分行作为本案诉讼当事人的时候,必须承担提供原始交易凭证的责任,以尊重客观事实,还原真相,给储户一个交代。 对于这样一起在常州,在江苏省,甚至在全国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的走向,本社将保持关注。 ...
今年1月末,中央政法委表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以来,公安部、央行主要负责人相继表态,配合、启动互联网金融整治,到4月14日,由央行牵头、十余个部委参与起草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文件,通过国务院批复并印发,预示着全国范围内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启动。 正是这项整治的展开,一些互金平台开始了去“互金”、去“P2P”化的“转型”,取而代之的是以“科技金融”定义自身的业务及品牌形象。不管P2P、还是科技金融,均属大互联网金融范畴。 一些平台之所以“转型”,这背后当然有被迫无奈做出的选择,行业乱象造成的污名化,使每个平台承受了巨大舆论压力,更让个别平台付出了惨痛代价,当然也有借助新概念顺势炒作、推广品牌、抬升估值,而更为现实且舆论普遍解读,或为逃避监管。 无论是被迫,还是借势,亦或是规避监管,或者的确在金融科技领域有了一定积累,所以选择改以“科技金融”自居,但终究本质一致。对于目前改名“科技金融”现象,原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认为,这既无必要也无实际意义。他指出,我们大可不必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出了一些问题就去改名换姓,也不必去咬文嚼字,关键是我们一定要摒弃那种莫名的对于新名词的追崇心理,不能一味地追时髦、赶风头,要注意透过表象看内容,看事情的本质。 一、科技金融日渐升温 今年以来,有关科技金融的报道逐月上升。从年初每个月的媒体相关信息量几千篇次,到5月份,相关信息量突破1.5万篇,直到上个月,相关信息量较年初翻了4倍多,达到3.1万篇。显然,科技金融概念的热度越来越高,声量也越来越大。 值得注意的是,以4月份为界,相关报道大幅度增加,这背后的推动因素自然与行业宏观环境密切联系。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国务院电视会议,作为行业政策风向,也成为了一些平台“转型”的风向标。此后,陆续有平台开始了去“互金”、去“P2P”化之路,自然的,这些平台意图让科技金融成为自身的“保护伞”。因此,科技金融顺理成章的被置于聚光灯下,成为新金融领域的“新明星”。 二、国家官方媒体加入报道 科技金融是“Fintech(即finance+technology的缩写)”的直译,概念来自国外,金融科技更偏向于科技,而互联网金融更多的是指一种商业模式。有些金融科技企业认为,“金融科技”主要是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创新技术进行风险控制和平台管理。 正是基于互联网创新技术的金融科技,也成为主流媒体报道关注的重点。其中,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央视今年以来对这一概念保持着较高的报道密度。两家媒体总计刊发新闻71篇,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人民日报》头版相关报道就有3篇,央视《新闻联播》播发3条相关新闻。 从两家媒体报道内容来看,传统银行借助金融科技转型,以及地区创新发展抓手为角度,采写的报道居多。 1、人民日报 2、央视 三、科技金融需要与有牌照机构合作 科技金融日渐风行,然而,来自监管层,以及传统金融领域对此发出警告,避免概念炒作,要回归业务本质。 据报道,日前央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明确指出,要划清互联网金融和Fintech的界限,Fintech要与持牌机构合作才能从事金融业务,并抛开表面属性,从业务模式出发进行穿透式监管。 按照央行刘向民的观点,互联网金融跟科技金融是有区别的,科技金融作为技术手段,需要与有牌照的金融机构合作才能开展相关业务。这一逻辑,与此前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是一脉相承的,而且似乎在监管层面达成共识。 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近日亦表示,金融信息中介机构一定要按照金融特质和通性来进行监管,不管叫银行、P2P、众筹等,只要进行社会化的资金归集,就一定要有牌照。 四、用“金融科技”来代替“互联网金融”无实际意义 《财经》杂志文章援引原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观点指出,在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成长过程中,发生一些波折和问题也许就是难以避免的,我们不能因此去否定了创新,阻碍了进步。 杨凯生表示,现在值得关注的是,我们在面对一些问题的时候似乎仍然还没有完全改掉那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例如关于Fintech的问题。互联网金融的提法和Fintech的叫法究竟有什么联系和区别?现在也许是互联网金融的形象和信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名化影响,我们一些人就不约而同开始用“金融科技”来代替“互联网金融”了,希望能够通过这种说法的改变来实现与原有问题的切割。 杨凯生认为这既无必要也无实际意义。其实“互联网金融”这个名词在我国已经广为人知,在一定程度上它有通俗易懂的特点,而且对于它的内涵定义也已有了权威的规范的说法(有关部门的文件中明确“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杨凯生指出,我们大可不必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出了一些问题就去改名换姓,也不必去咬文嚼字地死抠什么互联网金融的落脚是金融,Fintech的落脚是科技等等,关键是我们一定要摒弃那种莫名的对于新名词的追崇心理,不能一味地追时髦、赶风头,要注意透过表象看内容,看事情的本质。 “无论叫什么名称,只要是从事金融业务,就要按现行的金融从业规则办,就要接受必要的金融监管。如果还是在名词概念上兜圈子,那不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也不利于控制和减少发展过程中的试错成本。”杨凯生说。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金融机构不能按照名称监管,因为变化太快了,一定要按照金融业务的风险特质来进行监管。 ...
“央行已授权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制定二维码支付的行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则,协会已向会员单位发送征求意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人士近日向记者透露。 这意味着二维码支付的市场地位将得到官方的认可。 事实上,这项诞生于银联实验室里的技术,在2013年7月被中信银行推出市场。2014年3月,央行以二维码安全性存疑,需要等待安全验证为由,联合工信部暂停线下二维码支付服务后,二维码支付在市场中暂时偃旗息鼓。 不过,随后监管默许市场探索,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二维码支付服务在近两年发力抢占线下支付市场。如今,消费者的手机支付习惯已渐养成,当银行重新开展二维码支付业务时,还有多少机遇? 面对风险的态度 “二维码支付在国内最早是银联研发的。”中国银联负责人此前向经济观察报表示,银联的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国家工程实验室是国内金融行业唯一的国家工程实验室,一直以来都在联合境内外产业各方积极研究、探索包括二维码支付在内的各种创新支付模式。 而中信银行是最早发展二维码支付的银行之一,2013年7月份,该行推出第一期二维码支付业务,给用户带来了快速、便捷的支付体验。同一年内,中信银行又推出“异度支付”,不过,支付消费场景较少,且这些支付需在下载中信银行APP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不过,这种创新产品的探索于2014年3月戛然而止。彼时,央行以二维码支付安全性存疑,需要等待安全验证为由,联合工信部暂停线下二维码支付服务。当年9月份,支付宝、微信支付即再次布局二维码支付,如今正向全国加速铺开。不仅支付宝、微信支付,随后多家银行的手机客户端都设有扫码支付功能,但使用该功能的用户极少。 一位股份制银行电子银行部负责人向经济观察报表示,监管机构担忧二维码的风险,但市场正逐步成熟,近年技术方面进展并不大。现在支付宝、微信支付以及银行都在开展,是不愿放弃这块新兴市场,而监管机构默认市场的探索。 当银行重新进入这个市场时,早已非2014年的模样。大中城市中的线下商超、餐饮等线下高频支付场景大部分为支付宝、微信支付所覆盖,而这一趋势正向中小城市及县城蔓延。蚂蚁金服方面表示,“我们看好二维码未来的发展趋势。只要是用到小额支付高频场景的,我们都会去覆盖。” 支付的背后 金融业务始于账户,但如何通过账户及支付,提供综合服务才是取胜的关键。 今年7月,工行正式推出二维码支付产品,成为国内首家具有二维码支付产品的商业银行。该二维码支付通过简单的“扫一扫”覆盖线上线下和O2O支付全场景,无缝链接商家和客户,同时通过二维码支付的推广应用改善大众消费环境,使支付网络既广泛覆盖大酒店、大卖场、大百货这样的“大动脉”,又密集延伸至便利店、加油站、咖啡厅这些“毛细血管”,将金融服务广布社会民生各个领域。工行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军二维码支付市场。 不过,这些功能早已在支付宝、微信支付中实现。麦肯锡的研究表明,支付宝和数以千计企业合作,提供各种线上和线下的应用场景,覆盖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交通、旅行、超市和便利店、饭店、娱乐、水电缴费等。这种完整性和便利性使支付宝在中国的各种消费群体中广受欢迎。另外,目前支付宝推出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已有347个城市入住,提供车主服务、政务办事、医疗、教育、交通等便民服务;同时,在支付的基础上增加余额理财、城市服务、芝麻信用等不同的产品线,不断完善、增加自己的服务产品。 蚂蚁国际事业部总经理郏航表示,“未来我们不能只立足于支付而来谈支付,我们最终的服务对象是我们的客户。客户的需求,围绕着支付商业所衍生出来的相关的服务,或者是相关的价值是我们所需要特别关注的。” 微信支付则依托微信拥有大量的用户群体,从红包开始,引导用户绑定银行卡,从最开始的游戏场景消费到购物,以及现在的餐饮、手机充值、城市服务,商店支付等场景。麦肯锡认为,互联网类的机构另一项核心竞争优势就是对大数据和先进分析技术的追求及使用。金融从不缺少数据,但是全面利用非结构化数据,特别是互联网端的数据,可以在产品和营销设计以至风险控制上产生更多的创新。 事实上,无论是二维码支付还是其他方式的支付,支付只是开端。支付宝提供的并非简单的支付业务,而是基于支付等数据,提供安全、信用、理财、融资,亦即营销、会员等多重功能。 谁的阵地? 简单的二维码支付背后是业务阵地的争夺,有了支付清算协会的规范和政策的支持,未来肯定会有更多的银行、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到二维码支付的市场推广中,商家也会更容易接受。 “对当前移动支付观察分析结果看,商业银行的线上网络支付阵地已处于明显劣势,几近沦为第三方网络支付机构、尤其是支付宝的后台和资金管道。”央行金融IC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前主任李晓枫曾向经济观察报称,“手机内下载一个支付宝APP即能解决大多数的线上支付需求。”从目前线下网络支付的进展看,即使央行尽快放行二维码支付,银行未必能重新夺回这个阵地。 银联方面向记者表示,移动支付领域正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整体支付市场尤其是对成本较为敏感的小微商户对二维码支付有一定的需求,银联成员银行和入网收单机构也表达了在非接支付为主流的基础上,同时支持二维码支付的诉求。 2015年12月,中国银联联合20余家商业银行推出“云闪付”,最初的“云闪付”仅支持安卓系统,持卡人需在手机银行上生成云闪付卡,在具有银联“闪付”标识的Pos机上完成支付。目前“云闪付”的产品系列覆盖非接IC卡、手机、可穿戴设备等多种介质形态。 在监管认可、产品技术较为成熟,安全风险可控、且通过相关检测认证的情况下,银联拟把二维码充实到“云闪付”产品系列中,作为非接支付的补充,丰富“云闪付”产品体系。 从现金交易到刷卡是一种创新,从刷卡到手机支付可以说是一种颠覆。二维码支付的未来在哪里,谁将能赢取用户的心? ...
困扰P2P网贷的资金存管问题,正在监管层面上获得推进。昨日,记者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银监会于近日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南都记者获得的全文,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6条,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包括要求,存管银行必须在官方指定的网站公开披露包括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等数据的报告。同时对于现有的资金存管模式,意见稿最具“杀伤力”的是提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意味着联合存管模式不受监管认可。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认为,按照征求意见稿,未来网贷的运营真实情况将掌握在银行手中,容易掌握网贷平台的真实情况,有利于有关部门对于网贷行业整体的监管。新联在线副总经理陈智诚认为,资金存管一旦落地,行业将迎来一次大规模的退出潮。主管部门的智慧在于没有直接采取牌照式的方式,而是以符合银行资金存管要求的方式给了一个较高的门槛,直接掐住网贷的命门。 备案成为P2P资金存管资质之一 从南都记者独家获取的征求意见稿全文看,意见稿对开展资金存管业务银行和网贷平台提出资质的要求。其中对于提供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提出的资质要求包括“设置专门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障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行资金清算支付的能力;以及必须申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和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等六项。 广州P2P平台新联在线副总经理陈智诚对南都记者表示,目前已经开展P2P资金存管的银行中,有部分并不满足设立专门的部门以及自主开发和自主运营技术等要求。不过,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在看完南都记者提供的意见稿后认为,这些条件对于银行而言,并不算高。“尽管当前部分银行并未对该业务设置专门的部门,但一旦银行有意愿,要达到上述要求并不难。”方颂表示。 而对于资金存管的委托人———P2P平台,意见稿提出了包括“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五项具体要求。“这个要求是比较高的。”方颂认为,目前全国应该没有一家平台达到上述要求,主要原因是,尽管监管多次提出网贷的备案问题,但是尚未落地,因为目前没有可实际操作的流程,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获取也较为困难,业内获得许可的P2P平台极少。方颂表示,从这个角度看,《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最终落地还需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等其他文件的率先出台。 第三方联合存管不受认可 从征求意见稿看,对于现有的资金存管模式,最具杀伤力的莫过于提出:“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这意味监管对资金联合存管模式不认可,”陈智诚判断,意见稿若实施等于对第三方联合存管“判死刑”。 据悉,目前,银行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有三种模式,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其中,银行直连是指P2P网贷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直接存管是目前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最常见的模式,银行一般会为平台开设存管账户、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风险备用金账户和担保公司账户。 而联合存管是“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目前包括富友支付、汇付天下、中金支付等多家支付公司均已与多家银行开展合作推行此类资金存管模式。 业内人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亦认为,上述要求对联合存管模式造成实际性的挑战。“根据意见稿,开户不能委托P2P平台和第三方机构,而现有的联合存管模式,开户主要依托第三方支付。”洪凯彬认为。陈智诚也指出,如果上述要求落地实施,现有的联合存管模式必须进行改造,第三方支付成为纯粹的支付通道,但实际上,银行自身就有支付的资质,无需第三方支付介入,对于第三方支付而言,如何在新的监管框架下找到自身的定位,目前较为尴尬。 银行不得捆绑销售 据悉,从去年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到P2P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继续实施资金存管方案,到今年的互金专项整治方案再次强调P2P网贷平台选择适合条件的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但为完成指定动作,P2P平台纷纷寻求银行进行合作,此前一直效果不如人意。 根据盈灿咨询昨日向南都记者提供的数据,截至本周,与银行已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只有68家,占网贷平台总数量不到5%. 在方颂看来,关键原因在于银行的担忧。特别是监管细则不明确的情况下,银行担心一旦P2P平台出现风险会受到连累。而征求意见稿明显为打消银行的顾虑做了安排。 其中第十四条提到,“存管人(即银行,下同)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委托人故意欺诈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由委托人承担。”第十九条规定,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第二十条要求:“存管人担任网络借贷资金的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存管人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方颂认为,上述三条分别为银行在信息准确性、增信以及最终的兑付风险上进行了“免责”,将可以打消银行的顾虑,加大银行推进网贷存管业务的意愿。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悲观地认为,意见稿若落地,反而会削弱银行推动存管业务的积极性。因为意见稿提及银行“不得以开展存管业务为由开展捆绑销售并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华南一位与多家银行进行过沟通的网贷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银行开展存管业务除了赚取一定的手续费外,更大的动力在推进资金存管的过程中可以实现拉存款和产品搭售。 影响 资金存管将令P2P经历退出潮 在记者提供上述指引意见稿后,多位业内人士判断,上述资金存管方案将令P2P行业经历一次最大规模的洗牌。而做出上述判断的主要依据是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存管银行应定期出具网贷机构资金存管报告,按照双方约定的报告制订标准和规范,对网贷机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保管情况在官方指定网站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意见稿,要求披露的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平均借款期限及借款成本等。 “一旦公开上述数据,对于P2P平台而言将极大提高运营成本。”陈智诚认为,上述数据要和银行的资金数据完全匹配要求P2P平台拥有较强的内部管理流程。而行业中,不少平台会对逾期率、不良率以及交易规模等进行粉饰。一旦上述要求落地,逾期、坏账数据等没办法掩饰,为了让平台数据一如既往的好看,平台必须在风控、贷后管理、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做出更大的投入,运营成本将大幅上升,必将大幅压缩盈利空间。“资金存管是监管对网贷平台要求的硬性指标。”陈智诚认为,这是平台实力的一次检验,平台自身并不想完全公开上述数据,但这是监管明确要求,因此留给大多数中小平台的就只有退出这一条路,行业将迎来一次最猛烈的退出潮。 投资建议 实现银行资金存管也不一定就安全 近期可谓是P2P对接银行资金存管的高潮期。仅本周在广深两地的P2P平台中,就有壹宝贷、珠宝贷、万盈金融等多家平台宣布上线银行存管,分别对接华兴银行、浙商银行、江西银行。 那么是否对接银行就意味着平台完全可靠呢?洪凯彬认为,资金存管制度并不是解决网贷行业的灵丹妙药,平台依然有空间进行各种灰色操作。因为银行只能看到资金流,但无法辨别项目真伪。盈灿咨询研究员王海梅提醒各位投资者,并不是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的平台就一定安全,也有签订资金存管的平台出现问题情况,如徽金所和信东创赢。而且银行并不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收益。 王海梅表示,在咨询银行关于资金存管问题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都会强调银行只是作为存管行,不保证真实安全性和收益。而且部分平台可能只是风险备用金资金存管,企图鱼目混珠,所以投资人判断是否真的资金存管还需擦亮眼睛并多方核实。另外,并不是银行资金存管真的就是安全,银行并不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只能说资金流向相对明确,避免了平台直接触碰资金的可能性,所以投资人选择平台时还是要看平台的资质情况。 ...
在两年的时间内,福建工程学院一大二学生小彬(化名),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30万元左右,用于在网络上购买彩票赌球。2日晚,得知儿子再次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恨铁不成钢的父亲将儿子打成骨折,儿子报警求助。12日,记者赶往永泰,与当事人对话。 记者调查发现,网络贷款在校园内跑马圈地,贷款仅需身份证、学生证即可,无须抵押,多数父母并不知情,借款年利率超过24%。 事件 从挪用学费到刷父母卡 再到网贷一路沉沦 说起儿子,江女士(化名)刚讲一两句,眼泪就忍不住掉了下来。江女士告诉记者,去年8月,她突然收到信用卡账单,催其还款,才知道儿子小彬刷了她的卡套现,去买彩票赌球。家长才第一次知道儿子沉溺赌博。 “学费6000多元,是存在儿子持有的银行卡内,但因学校没有及时扣款,又被孩子取出。”江女士说,她一学期帮儿子交了三四次学费,都被小彬取出购买彩票。 让江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去年开始,小彬在校园接触到了网络贷款。起初小彬是拆东墙补西墙,到了最后无法偿还的账单,都汇聚到了江女士的手上。因为不忍心让唯一的儿子自生自灭,父母陆陆续续都帮儿子还上了。 昨日在医院,小彬告诉记者,自己起初并不知道网络借贷,只是找同学借钱,同学介绍了一个中介。后来他发现,这个中介不过拿着他的身份证、学生证等,到网络上借贷,还收取了他的中介费。之后小彬摸索找到了三十四家的网络借贷平台借款。 沉迷赌球 输了多少不敢算 “自己平日也打足球、篮球,对结果也猜得比较准”,小彬说,自己赌球,就是在互联网彩票网站上如“智赢500彩票店”等购买彩票。“总觉得自己就差那么一点,当长时间不中奖时,又突然中一下,让你觉得还有希望。”小彬告诉记者,到底赌输了多少钱,心里有个数,但不敢算。 “只需要身份证、学生证就可,并不需要抵押”,小彬说,除了填写自己的信息资料,也需要填写父母的信息资料。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这些网贷平台也深知家长多半会制止,所以他们验证学生父母身份和电话真假的方法也很巧妙,一般是打电话过去询问对方是不是某某同学的父母,说有一份快递之类的话,绝对不会提到贷款的事情。小彬说,这些平台在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上也并不严格,无需任何抵押,不看信用记录,仅强调贷款便利性和低门槛。在借款人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平台就会联系家长。 被父暴打 儿子报警称“家暴” “网络借贷的钱,都被儿子用于网络赌球”,江女士说,一两年来,儿子从网络借贷了三十余万元,用于赌博。江女士的丈夫是个急性子,得知后也曾多次动手打儿子,而儿子也曾下跪保证,不再网络赌球,不再网络借贷。 8月2日,家人再次发现小彬从网络借贷平台借贷了700元。家人认为又被小彬拿去赌球,恨铁不成钢的小彬父亲气极,拿起棍子暴打小彬近半个小时。 这场家庭纷争,以小彬拨打110报警称“遭遇家暴”而结束。江女士哭着说,夫妻俩均是从农村出来的,月收入不过数千元。小彬从小到大,都是夫妻俩的骄傲,但现在,因为网络借贷,一切都变了。 闻讯赶到的叔叔将小彬送到了永泰县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左手手臂骨折。昨日,记者在骨科病房看到,小彬双腿仍大面积淤青,左手骨折的手臂被固定。 调查 学生借款额度 数千元至2万不等 记者昨日也到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进行随机采访,不少学生坦言自己身边有使用网络借贷的。 记者梳理发现,花样繁多的学生网贷途径大概有三类:一是单纯的P2P贷款平台,比如名校贷、我来贷等;二是学生分期购物网站,如趣分期等;三是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业务。尽管学生并没有很强的偿还能力,但学生的借款额度甚至可以达到2万元。 在福州高校,很多网络借贷中介成立了QQ群,专门向大学生发放贷款。而加入这些群,必须要出示学生证,甚至提供辅导员的电话号码等信息。记者辗转进入到“福州大学生贷款群”后,发现该群已近满员,不同的网友在群里不间断发送各种借贷信息,指明仅向大学生发放。根据学历不同,贷款额度有差别:专科生最高贷款6000元;本科生最高有1万元的贷款额度;研究生则可贷2万元。贷款最快1小时内到账。而文末还不忘附带“另招实力代理,成功一单50元”。 福建工程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师告诉记者,目前学生中使用借贷的的确不少。虽也曾劝导学生网贷风险比较高,但是从学校的角度,没有更好的办法进行制止。 年利率超24% 业界称暗藏高风险 记者发现,校园网贷虽然手续简单,其利息却相当高。各网贷平台规则都由自己制定,手续费、服务费、利息也不一样,暗藏陷阱。 采访中,小彬告诉记者,一次在借贷宝平台借款2600元,但是扣除各项开支后,自己最后到手的是1000元。30天左右的时间,最后还款超过3500元。而在江女士的还款记录上,记者也发现,借贷宝平台注明的年利率达到了24%。而江女士表示,加上各种费用,实际利息超过24%。 记者了解到,即便是在签订贷款申请时,有的申请人还需要缴纳贷款额20%的费用作为押金,如果按时还款,押金会悉数归还,如果逾期还款超过24小时,押金将被扣除。 学生还款一旦逾期,随之而来的“利滚利”更是惊人。“名校贷”会每天收取逾期未还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趣分期”则每天收取贷款金额的1%,有的公司甚至会每天收取贷款金额的7%至8%作为违约金。 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学生仍然缺乏成熟的理财观和消费观,而且偿还能力欠佳,校园网贷风险较大。 一位高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校方也在密切关注此类现象,并以电话、短信、网络、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但有效的手段不多。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规范网络借贷平台,一方面应严格审核借贷平台资质,提高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要限制网络贷款的利率,特别是针对大学生的网络借贷利率不能高于一定水平。 ...
去年,网络上出现了一个叫“贤贤贷”的网络融资平台,该平台显示融资额高达2亿多元,骗取全国27个省份超过万名投资者注册,最终有200多名投资者被骗200多万元。 而这平台的幕后操纵者,竟是龙岩90后江某。 日前,龙岩连城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江某。 注册假公司 90后“老板”风光无限 在其它人看来,90后的江某风光无限,他年轻有为,有车有房,还有多家注册千万元的公司,手下员工多达20多人。 原来,2015年3月起,江某先后以自己和他人的名义注册成立“龙岩市贤贤贷网络投资有限公司”、“龙岩市好运财富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和“龙岩市好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同年10月,江某虚构了“连城县昌盛石英矿业有限公司”等虚假投资标的,并将“连城县昌盛石英矿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挂在“贤贤贷”平台上进行融资。 为吸引更多的投资人,江某在2015年3月修订公司章程,变更“贤贤贷”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随后又向他人借款2000万元注入公司,随即将公司存款情况发布于平台。而达到目的后,江某一天后将2000万元撤资。 承诺高额回报 骗取万余投资者注册 同时,江某还想到了用丰厚的经济回报做诱饵。该平台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时间越长,收益率越高。一般投资一个月年收益率为12%,投资3个月则高达18%。 为鼓励客户推荐其他人进来投资,投资人投资1万元(投资时间必须在三个月以上),推荐人就有50元的奖励,投资人投资2万元,推荐人就有100元的奖励,以此递增。 此外,在公司运营期间,江某雇请了20多个员工,前期专门为公司后台刷交易金额,将融资金额刷到2亿多元。同时通过网络平台、电视栏目等方式为公司进行宣传,待吸引了大批投资者后,员工就开始通过固定电话和QQ聊天方式联系投资者。 通过这样的方式,江某的“贤贤贷”融资平台在上线不久后,就吸引了超过万名的注册者。 不过,“贤贤贷”这种高回报的融资平台,撑了不久后就出现资金链断裂,于2015年11月30日发布清盘公告。该平台承诺同年12月处理投资总额的10%,分4个月返还投资人的投资款。 但是投资人12月份按10%的限额进行操作仍无法提现,账户提现资金被冻结。随后,众多投资人通过组建QQ维权群进行维权。 很快,龙岩警方介入调查。 涉嫌集资诈骗 受害者遍布27省 警方发现,江某的“贤贤贷”平台涉嫌集资诈骗。 原来,江某是靠着美化公司财力、注册多个网络融资平台、虚构投资标的、高额回报及投资奖励等方式骗取投资人信任,转手再将投资人投资的钱用于投资自己经营的“一元就够”的平台去赚钱,从而实现假借P2P理财形式为自己融资用于运作其他项目。 其中,一名投资受害者称,其通过一个叫匹诺曹(也是受害人之一)的人,在2015年12月加入了“贤贤贷”平台。该受害者前后在“贤贤贷”平台进行投资,共计18万元。 该受害者称,当初听到18%的年收益一下子就心动了,一开始也有过担心,但看很多人都投了,再看着账户内一天天增长起来的收益,心里就踏实了。不承想,该受害者想再放一个月时,投资平台就出事了。 据统计,在“贤贤贷”平台注册的10000余名人员,分布于全国27个省份,分布各个年龄层、社会的各个职业。目前,经侦查人员核实投资人具体身份信息的有239名,累计被骗金额达200余万元。 ...
10家P2P对接股权质押资产端 质押率最高50%接近银行水平 资产荒让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将“搜索”的目光投得更远,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就是其中的一个方向。数据统计,目前对接新三板股权质押资产端的P2P平台仅10家,其中恒普金融、168理财网、聚金资本和抱财网较为典型。 在这4家平台中,恒普金融做的规模最大。截至今年8月12日,其网站显示平台累计成交金额为13.6亿元,累计收益金额为1834.65万元。记者统计数据发现,今年以来截至8月9日,新三板共有31笔股权质押给了恒普金融所隶属的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恒普金融的项目均有股权质押作担保且设有补仓线,但仍受到新三板企业风险波及。 因此,有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做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应对这种股价迅速下跌的情况,平台一方面应设有风险警戒线,一旦股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 ,就立马采取措施,而不是等爆仓或者平仓后处理;另一方面,在进行股权质押时,平台应严格核查企业,对其股权进行准确估值,且融资金额最好不要超过其估值的一定比例,整体质押率最好不要超过40%。 公司所属行业分布较广 流通股质押率高至50% 资料显示,恒普金融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恒泰证券旗下成员。恒普金融主要业务为新三板及沪深A股股权质押融资,截至8月12日,网站显示平台累计成交金额为13.6亿元,注册用户为17004人,累计收益金额为1834.65万元。 从恒普金融发布的标的来看,项目期限多为6个月或12个月,少数标的期限为24个月或100天,而年化收益率则从5.5%到8.2%不等。据本报记者观察,在平台上质押股权进行融资的新三板公司所属行业较为广泛,包括农业、零售业、医药制造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等。 数据显示,“以恒普金融公布的质押率来看,按挂牌公司20日均价计算,其提供给流通股的质押率能高至50%,这一质押率已接近大部分银行为新三板企业提供的最高质押率水平;而对于限售股质押率基本在30%以下。” 以平台近期发布的“新三板-公准股份-质押-602191”标的为例,该项目金额为6000万元,项目期限为12个月,年化收益率为6.5%。借款描述显示:该公司股权性质为流通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5亿元,营业收入11.96亿元,净利润为1.08亿元,每股净资产7.07元,每股收益1.17元。质押率则显示,每股融资1.42元,按照每股净资产(2015年报除权)3.07元计,质押率46%;按照近20日均价4.009元(2016/5/31)计,质押率35%。同时,平台还给出了风险措施,一条为借款人以其所持有的公准股份流通股质押作担保,并且该项目设置了补仓线为160%,即补仓价格为1.42×160%=2.27元。 新三板企业风险爆发 公司股价跌破质押价 虽然恒普金融的项目均有股权质押作担保,同时也根据股价设置补仓线。但是面对新三板企业突然爆发风险,也难免受到波及。早在今年年初,华龙证券表示,在对枫盛阳进行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股价在2016年2月25日较前日下跌16.26%后,26日继续下跌10.29%。对此,华龙证券通过多重沟通方式联系枫盛阳相关人员却未获得有效信息。事实上,自去年4月16日由协议转让方式转为做市转让方式后,枫盛阳股价走势一直异常。当日,枫盛阳股价为20.88元,随后一路下跌,在今年春节后股价已跌至2.81元,跌幅近90%。 枫盛阳事件的爆发也让恒普金融受到牵连。在今年1月5日,恒普金融发布名为 “新三板-枫盛阳-质押-512091”的项目。据项目基本信息显示,借款人系天津枫盛阳医疗器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1000万股股权作质押,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起投金额为1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8.1%。 该项目预还款日期为2016年7月5日。质押股票作价3元/股。恒普金融网站信息显示,共有两位投资人,分别投资了1000万元和2000万元。 该项目风控措施显示,项目设置补仓线为4.80元。不过,2016年2月4日,枫盛阳股价报收4.65元已跌破补仓线。而据本报记者查询,还款日当天即7月5日枫盛阳股价报收1.65元,已远远低于补仓线。目前,该项目是否还款完成在网站上并无显示。 前述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在开展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时有几个方面尤其需要注意:第一,什么样的或者说什么类型的新三板企业可以融资;第二,产品最大融资金额应采取限制;第三,风控团队应对这种融资企业如何建立其特有的风控手段,以保证资金安全。 ...
对于可以投资理财的资金信托,人们可能比较熟悉,但对于财产信托则比较陌生。在我国的信托实践中,根据信托资产来源划分,信托可分为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在这个统计口径下,财产信托就是与资金信托对应的信托类型,是指以资金以外的财产(包括资金以外的动产、不动产以及财产权利)设立的信托统称为财产信托。”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陈进说。 一般而言,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资金属于特殊的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有相应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所以,能够设立信托的财产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以及财产权利,这需要首先予以明确。“从法律视角看,委托人合法拥有的房屋等不动产,字画、珠宝等动产,以及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都可以设立财产信托。”陈进说。 网贷财经分析师说,实践中,信托公司开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质上就是以债权为信托财产的财产信托。 据了解,目前我国财产信托业务已有一定规模。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季度末,信托业管理财产信托占比为10.43%,较去年同期提升了3.81个百分点。中信信托、北京信托、中诚信托、平安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推出了财产信托业务,有的信托公司财产信托的占比还比较高。 那么,财产信托可以起到什么作用呢?曾有业内专家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一对青年男女准备结婚,需要界定婚前财产,即便通过公证,但并没有解决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怎么算的问题。如果把婚前财产成立一个信托,基于信托账户的独立性和风险隔离等特点,和婚后的收入就没有直接关系。 因为,当委托人的财产纳入信托后,该部分财产的法定所有权已从委托人名下转移到受托人即信托公司名下,信托公司以受托人身份代为持有,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处置,同时信托财产与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有所区别,从而实现财产隔离。 “财产信托可以对委托人拥有的股权、房产以及收藏品等以信托方式管理,实现财产保护、传承等多重目的。”陈进说,对于财产信托的委托人来说,财产信托表明信托已从理财工具开始向财富管理和传承工具过渡。从国外经验看,财产信托与家族财富管理、慈善信托密切相连。 不过,在实践中,设立财产信托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信托财产登记。按照信托法的规定,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须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目前我国并无如何办理信托财产登记的相关规定。”陈进说,实际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房产等不动产、专利须办理登记手续,其余财产转移无需办理登记手续或者登记并非生效要件。 除了信托登记制度外,税收制度对于财产信托的开展也有一些影响。陈进说,以股权信托为例,虽然不存在登记上的障碍,但由于我国不承认非交易性过户,将股权放入信托需交易过户,委托人要承担高额的税负。 总之,设立财产信托目前有利有弊,需要综合衡量。业内人士认为,从行业发展看,基于推进信托向本源业务转型以及探寻新的业务模式,财产信托规模和占比将会持续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