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转型的道路,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希望这2000多家平台,不要把转型变成一场践踏。”华南一位P2P网贷平台负责人感叹道。 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对外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银行资金存管、贷款限额设定、禁止债权转让模式、ICP经营许可证等使得P2P网贷平台寻求转型,以达合规要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调查P2P网贷平台的转型路径发现,P2P网贷平台或选择退出,或转型做汽车金融、垂直电商、消费金融或小贷等牌照,或与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甚至,通过“联合放贷”、拆分平台等继续从事大额标的,不过其现实中很难操作。 资金存款、贷款限额 《暂行办法》要求的银行存管费用,在现实中不低。“假设平台10亿元的成交量,即使存管费用2‰,也要200万,如果平台盈利能力不行,那就是给银行打工。”华南某网贷负责人表示。 某股份行资产托管部人士表示,对于网贷资金存管,“大行基本上是不接的,有股份行可能接大一些的平台。基本上一事一议,没有具体标准,非常慎重。” 其原因,在于银行担心发生网贷“跑路”风险事件给银行带来信誉风险。 上述网贷负责人称,存管费用上,有的银行要求风险保证金,有的要求按照交易量来交。目前,有意愿做资金存管的主要是城商行和部分股份行,原因是希望获得客户,并做大资产规模。“华兴银行、浙商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等都在做,民生银行此前也为数家平台提供资金存管。” 根据规定,网贷平台的行为监管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机构监管由地方金融办负责。 “我们准备专门召开机构座谈会,讨论转型。目前,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还没有出台备案细则。而且备案后才可申请ICP许可。”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表示。 对网贷而言,转型压力最大是贷款限额设定。《暂行办法》规定以小额贷款为主。 “传统的网贷放贷模式无法维系。”华南某P2P网贷平台负责人称,原有的20万以上抵质押贷款被限定为20万以下的信用贷款,受制于成本,不可能再对借款人做现场核验。 贷款额200万-500万的小微企业也受到影响。该网贷负责人表示,以华南部分贸易型小微企业为例,其对货物、资金快速周转要求较高,因为借款期限短,利润率可以覆盖从网贷借入资金成本。贷款限额设定之后,其也面临融资转型。 转型路径一:资产端切入产业链 P2P网贷此前更擅长于资金端业务,转型倒逼其关注资产端。 “现在只能想办法转型。我们准备做汽车类抵押贷款,针对中档汽车首付分期需求,但只做一手车。”有P2P网贷负责人称,但网贷平台无法与汽车厂商合作,其准备与汽车4S店合作,切入汽车贷款和汽车融资租赁。 不过,各大汽车厂商均已设立自属的汽车金融公司,表面“蓝海”的汽车金融市场实则竞争激烈,汽车金融公司可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或者使用自有资金,成本很低,其盈利主要是靠汽车的维护保养。P2P网贷缺乏资金成本优势,但是做汽车金融也只能去拼价格,P2P网贷平台的加入,有可能把汽车金融市场变成“红海”。 另有P2P网贷负责人表示,其准备做垂直电商平台。“我们一直想做垂直电商,监管规定给了平台一年的转型期,我们只能提前启动转型计划,在电商平台上做中高端农产品销售等业务,P2P网贷客户除了做小额贷款,也引流到电商平台上。” 转型路径二:消费金融 《暂行办法》对P2P网贷20万元贷款额度上限规定,与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有不少重合。 “网贷平台不能入股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收购。”上海某消费金融公司人士表示,但消费金融牌照多为银行所有,对股东资质、注册资本要求较高。“实际上,目前大部分消费金融业务都是金融服务公司在做,并没有牌照。” 实际中,消费金融类公司的特点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贷款额度多为几千元,“上万块钱都要银行提供流水。” 多家网贷平台早已开始或准备做消费类贷款,如口袋理财、麦子金服、拍拍贷、有利网、点融网等。一些大的P2P网贷也已开始尝试切入这一领域。 记者获悉,华南一家以大额标的知名的P2P网贷平台已开始为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提供资金,而此前,该P2P网贷平台以大额抵押类贷款居多。不过,该平台提供的资金要求该消费金融公司提供固定年化收益和兜底。“他们觉得目前还不具备做资产端的能力,还没想好在消费类贷款上怎么做。” 转型路径之三:小贷、融资担保、金交所等通道 “小贷、融资担保、金交所等从事网贷还没有限制。”深圳某互联网金融平台人士表示,可以尝试与之合作。 实际上,国内有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一直从事大额标的放贷,其原因就在于通过旗下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该业务。 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首席研究员王朝阳表示,存在合规压力的P2P网贷平台,可以考虑通过和拥有相关牌照的金交所合作的模式来实现业务的合规化。 他认为,金交所可发展P2P网贷平台作为金交所经纪商,其部分受限业务可以转移到金交所平台。互金平台也可通过代销交易所理财产品(交易所的理财产品投向货币基金),间接实现代销货币基金,为投资人提供活期产品。交易所发行理财产品,可通过互金平台销售,募集资金投资于互金平台指定的或审核通过的金融资产。 另外,《暂行办法》禁止网贷平台开展类ABS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这种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实为变相债权转让和理财业务。金交所的基础业务就是为债权等各类收益权提供挂牌转让服务,可以为P2P网贷平台存量债权提供挂牌转让。”王朝阳表示。 另外,自然人和法人在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有限制,但金交所转让金融资产收益权则不受此监管约束。 转型路径之四:联合放贷 记者获悉,针对《暂行办法》对P2P网贷贷款上限,有平台提出参考“银团贷款”思路,建立联合放贷平台。即,由一家网贷平台带头,联合其他几家平台,共同为一个借款人放款。 但,这种“拆标”做法并不被看好。 “银团贷款一般是政府项目,有政府信用背书,银行在强势政府面前并无定价权,只提供资金。P2P网贷联合放贷,首先是各家风控标准不统一,很难做到一起放贷;一旦出现风险,优先受偿权怎么处理;贷后检查如果异常,单家抽贷怎么办?”一位P2P网贷负责人表示。 另一某大型P2P内部人士也表示,“‘拆标’很麻烦。假设一个主体贷款1个亿,拆分成20个,风控怎么做都是问题。” 此外,华南某P2P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网贷平台之间信用数据多无法共享。“P2P平台没有介入央行征信系统,只能让借款人自行打印央行征信。我们接入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的互联网金融共享系统,但这个系统只接入了几十家机构。” 转型路径之问:小额贷款是方向吗? 目前,网贷行业对个人信用贷款的操作模式是采用大数据分析,以批量放贷收益覆盖违约风险。 不过,“小额分散的确是方向,但批量化操作,不太可能逐个核实借款人信息。”前述华南P2P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另一P2P网贷平台内部人士则表示,个人信用贷款本身就是次级贷款,违约率较高。 针对小额分散贷款,其所需要的经营思路已与大额抵押贷款完全不同。 曾光认为,网贷平台要想好转型路径,如果做小额个人信用贷款,低成本获客就是难关,因为不可能靠大规模人力。 “放贷平台可能都没见过个人信用贷款的借款人,还款全靠个人还款意愿。而且,信用贷款的放贷技术需要积累、试错,经历牛熊周期的变化才能最终稳定下来。”他说。 在此情况下,有部分P2P网贷计划转入线下或转型私募机构。“很多平台计划避开P2P,收购小贷或者私募牌照。通过私募发行产品的形式放贷。”某网贷负责人称,但这样的话,阳光化借贷有可能走入地下,又走上了传统高利贷的老路。 ...
截至9月2日,新三板在审的金融类企业有45家 9月5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机构、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商业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六类金融企业挂牌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六类金融企业均为“一行三会”监管企业。 与此同时,全国股转系统并没有公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挂牌信披细则,这意味着全国股转系统仍将暂不受理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申请。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日,在审的金融类企业有45家。 六类金融企业挂牌信息披露体现了差异化以及从严监管的特点,其中,私募机构挂牌坚持了此前监管方向,体现出了很强的穿透性和覆盖面。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私募机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企业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同样适用本规定。 细则要求,私募机构披露基金设立与日常管理、投资、投资项目退出等全覆盖的相关情况,其中,在基金设立与日常管理层面,细则要求私募机构披露存续基金总数、全部存续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募集推介方式、基金资产安全性等八项基本信息。 “对私募机构挂牌的信息披露要求体现了穿透性、全覆盖等特点,体现了证监会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坚守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市场定位的理念。”一位资深业内研究人士表示,该细则旨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更好地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有效降低杠杆率和控制金融风险,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
监管近年来通过“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方式,极大释放了保险业发展的活力,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期。 城头变幻大王旗?在“宝万之争”步步紧逼之下,一些理财型保险产品和以此为主要销售对象的保险公司似乎成为保险业的另类代名词,原本的“朝阳行业”倏忽阴云密布、甚嚣尘上。 这一现象的出现,令保险业颇为苦恼与无奈。“有些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保险业发展,把个别混淆成一般,将局部夸大为整体,连累整个保险业声誉受损。”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中,这位大型保险公司高层人士的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 一方面,理财型保险产品产生于经济环境变化和客户投资需求,是保险保障功能的延续,本身不应受到口诛笔伐,但一些保险公司开发无度、销售无节,一味缩短期限、提高收益,无视负债成本和投资压力,这在利率下行周期和资本市场波动的情形下,使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尤为突出。 另一方面,从上市保险公司中期业绩报告中期交、个险和趸交、银保业务增速一高一低的对比,以及一些依靠理财型保险产品高歌猛进的中小保险公司规模保费收入负增长的现象,即不难发现保险业在优化产品结构、注重业务价值和及时防范风险上付出的努力。 上述情况的出现对监管而言无疑是一种挑战。其实,监管近年来通过“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方式,极大释放了保险业发展的活力,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期。 如今,究竟是向前进一步还是往后退一步?“希望继续探索管与放之间的平衡点,提高负债端和资产端的协调性,通过市场化监管手段推动保险业良性发展。既不能因噎废食,使保险业束手束脚,错失发展机遇期;也不该姑息风险,严把保险业准入门槛,对一些保险公司加强检查和督导,实施精准监管政策,约束激进的经营和投资行为,引导其回归主流。”一位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人士对记者如是说。 引导主流:风险保障、财富积累兼具 与金融领域的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是自身独有的标签,是安身立命之本和核心价值所在,忽视这一点意味着背弃保险业的初心。 当前,保险公司可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价值与规模型、投资驱动型、价值型、股东型。价值和规模型以“老七家”为主,规模与价值并重,新业务以个险和期交为主;投资驱动型以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为主,通过理财型保险产品积聚规模,依靠权益类投资等获得超额利润;价值型以华泰人寿和一些外资保险公司等为典型,主要经营高价值率业务,对规模发展程度要求较低;最后一种包括工银安盛、交银康联等,更多的通过股东银保资源获取保费。 然而,在众声喧哗之下,似乎投资驱动型保险公司独大,其他三种类型保险公司势微,这显然不是保险业发展的真实情况。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产品查询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等大型保险公司查询量较高,占比共计46%。其中,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访问量占比最高,达到15%;意外伤害保险、医疗报销次之,分别为13%、11%。在一定程度上,上述结果从侧面证明民众对保险公司和产品的认知仍是理性状态。 当然,一些中小保险公司近年来通过理财型保险突飞猛进,挤占了原来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使得一些发展保障型业务的公司“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必须对此予以警惕。 一位大型保险公司精算师告诉记者,“这些中小保险公司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期限短、收益高、保障低,与其他行业的理财产品不无区别,加上保险公司背书看似更加靠谱,形成负面示范效应。实际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保险公司采取不同策略可以理解,但是一旦业务结构过于单一,保费集中度过高,面对利率持续下行、资产配置难度增加的环境,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突出,并且谁家也不愿主动降低收益,使得投资端不得不铤而走险,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其实,理财型保险不是瘟神,关键在于开发和销售的产品特性、目的和方式。比如,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将万能险以附加险的形式组合销售,这些万能险多是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传统万能险,期限较长,与中短存续期产品具有较大差别,既能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服务,也能提供长期稳健的资产保值增值,并且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也有向此转型的动作。 “保险业应该思考,为什么中小保险公司开发和销售的理财型保险具有市场。这是因为一是客户缺乏优质的投资渠道,二是传统的保险产品不能充分满足需求,客户希望分享保单中的高现金价值。”一位人身险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他进一步说道,“保险业风险保障和管理功能发挥还不到位,储蓄和财富管理功能发挥还不充分,具有较大的努力和发展空间。以香港保单为例,虽然其具有汇率风险、政策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等,但是内地保险公司应该学习其保单价格、保障范围、投资回报等一系列贴心之处。未来,随着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兴起,保险公司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如何更为吸引客户,需要狠下一番功夫。” 精准监管:堵不如疏 创新往往意味着对既有格局的突破,而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发展。因此,保险业发展的新格局,对监管也意味着新挑战。 近来,社会舆论对于理财型保险和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行为等颇有谈虎色变之势,更有声音主张限制“急刹车”、“一刀切”,这种因为局部问题而否定整体保险业,将保险业发展前景描述得暗淡无光、危机重重,一味靠“堵”的言辞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例如,在负债端上,万能险在美国市场是一种主流保险产品,如果国内保险公司在追求产品结构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重视万能险发展,把握其特点和负债属性,着重发展期交、终身型万能险产品,或者以附加险形式发展此类产品,为客户提供死亡、重疾、意外等一揽子风险保障服务,以及长期稳健的资产保值增值功能,何乐而不为? 一位外资保险公司首席风险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问题的关键不是限制理财型保险,而是规范和引导其发展,如中短存续期产品新规中对期限、数额和资本的限制,再如下一步可以考虑效仿美国,对万能险设立专属账户管理等。” 诚然,风险保障是保险的核心,但如果忽视储蓄和财富管理功能,不顺应财富管理的发展趋势,保险业在金融领域的发展是否将逐渐边缘化,这是一个值得保险业深入思考的问题。 在投资端,保险业素以稳健著称,但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与金融领域其他行业相比,投资范围和工具相对有限。因此,在利率持续下行、资产配置难度加大的背景下,需要监管引导保险资金到河边喝水,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投资机会。 “此前,在保险资金基础设施投资新规上,监管已经放开了保险资金参与PPP的形式和领域限制。此外,监管可以鼓励保险资金在股市中发现价值、稳定市场的行为,限制投机、赚取热钱的行为;在长钱短投上,监管是否可以协调有关部门,针对保险资金发行相应期限的债券等。”一位保险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其实,无论是负债端,还是资产端,二者谁也不能各行其道。监管应该引导保险公司建立产品开发和投资运作的协调机制,产品、精算、投资、销售协调一致,重视资产管理部门意见,考虑投资能力和市场状况,实现前端资产方和后端负债方的良性互动。 事实上,监管近年来实行的“放开前端”,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给予保险公司更多的经营自主权,“管住后端”,健全保险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处置机制,在较好地管控风险的基础上,激发了保险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不少保险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希望监管能够前端解放到位,后端加强技术性管控,对一些浑水摸鱼的保险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及早发现苗头,实现精准监管,加强事中监管,如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 总之,保险业的滚滚巨轮正在加速行驶,监管的正确引导可以保证这艘巨轮行驶在正确航道上,保险负债和资产端的创新应用,终将服务好保险主业、服务好实体经济、服务好社会发展。 ...
8月30日,恒大集团发布2016年度中期业绩报告。从报告来看,恒大上半年表现可谓十分亮眼。恒大总资产9999.2亿元,规模全国第一,可使用资金3380亿,远远超过万科、绿地。 然而在一片大好之中,出生就自带光环的恒大金服表现却有些出人意料。据报道,数据显示,恒大金服目前总交易量超88.9亿元,作为一个上线不满半年的平台来说,确实很不错。但在用户方面有些差强人意,目前累计注册用户近千万,交易人数仅为37万。虽然人数看起来不算少,但是约3.7%的转化比例还是有点让人惋惜。 笔者依稀还记得恒大金服3月份刚上线时的火爆景象。营销方式简单粗暴,电梯广告、明星微博推广什么的都是小case,随处可见的红包才是重头戏,果然背靠的亲爹确实给力。 恒大金服转化如此之低,究其根本可能在于产品吸引力不够。 目前该平台产品并不多,大多为中长期,期限175天到363天,年化收益6%-7.5%,收益在行业内处于较低水平。另外,除了一些活动标外,起投门槛都比较高,几乎都在1万元、5万元,有的竟高达50万。资金流向方面,其现有的大部分产品都是定向委托投资,还有一些对接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计划。 恒大金服其实只是恒大集团金融布局的一部分,财大气粗的恒大早就不停地买买买,已并购银行、保险,前不久又通过收购广西集付通,曲线获得了支付牌照。早前还有消息称,恒大正在申请小贷牌照。当然,恒大的目标不止于此,恒大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夏海钧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未来或将准备并购一些小型地产商、一些金融机构,尤其券商、信托公司都会有并购计划”。...
洗车店老板王先生因急需5万元用于资金周转,遂上网搜索贷款渠道险些被骗,幸遇民警及时识破骗术,才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8月10日18时许,事主王先生来到通州公安分局马驹桥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办理网络贷款时被骗1.3万元人民币。民警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得知,8月5日,王先生在上网时看到一条办理贷款的广告,随后便和对方联系办理贷款,并依照对方要求提供了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对方以王先生银行流水过低需要刷流水为由向王先生索要银行短信验证码。王先生在提供验证码后发现,其银行卡内的1.3万元人民币被悉数转走,于是急忙赶到马驹桥派出所报案。 民警查看了王先生收到的短信验证码记录,发现并没有支出类、消费类的验证码,为了尽快查明资金去向,民警让王先生到银行打印了账户交易流水明细。根据交易流水明细,民警发现王先生的钱被转到了一个互联网理财平台。后民警通过拨打平台客服,了解到有人利用王先生的身份信息在该理财平台注册了账户,并将王先生银行卡内的1.3万元放在了该平台账户中。 在民警帮助下,王先生立即使用手机操作修改了理财平台账户密码,并将账户内的1.3万元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最终挽回了经济损失。 ...
经过多方围剿,首付贷看似消失于江湖,但是却并未曾走远。事实上,消费贷、抵押贷等各类帮助购房人凑首付的方式如今风头正劲,只不过行事更为低调。 “这种消费贷款的年化利率是5.5%,与之前我们协助办理的首付贷利率一样,就是换个包装,门槛也比较低,即使你现在还有按揭贷款没还清也不影响批贷”,一位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但是这种贷款的缺点是额度比较低,一般也就20万元-30万元,期限不超过5年,适合首付困难,但是月还款能力比较强的客户。” 此外,本报记者发现,在按揭贷款的流程中,首付类贷款并不是可能唯一藏猫腻环节,客户贷款需要提供的工资流水、收入证明都有着各自的“专业包装线”。 多种猫腻聚焦首付 贷款买房,你以为的房贷计算公示很简单,首套房首付与贷款“三七开”,拿起计算器用总房价分别一乘就万事大吉。但实际上,关于房贷首付的故事和演绎显然并非一个公式就能描述的。 在今年春节以前,首付贷还没有被监管明确定性,几乎可以说是高调存在的,而且由于部分P2P平台的介入,首付贷还一度顶上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光环。 但是,随着首付贷杠杆风险被重视,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两会”期间表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开展清理和整顿,打击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此后,首付贷遭遇多方围剿,并逐渐式微。不过,即便是时至今日,仍有部分贷款推介将首付贷作为搜索关键词以便导入更多流量。 记者在近日的连续暗访中注意到,首付贷虽然已经上不了台面,但是提供类似贷款功能的产品却依旧存在。 “我们可以协助客户申请一家股份制银行的消费类信用贷款产品,年利率为5.5%,与之前我们做的首付贷的利率一致,只不过最短的贷款期限是半年,半年内不宜提前还贷,否则会收取提前偿还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上述中介公司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贷款额度一般也就20万元-30万元,期限不超过5年。” 本报记者查询该款信用类贷款产品的详细信息发现,该产品虽然看起来年化利率并不算太高(相较于P2P平台的平均借款利率和信用卡的年化贷款利率),但是由于该产品通常要求借款人采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而且借款期限不得短于半年,因此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利率高于5.5%。 以借款25万元、五年期计算,等额本息还款的月供约4900元,由于等额本息还款法的特点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因此前六个月内,客户支付的利息已经逾7700元。 除了这类消费类贷款,记者还发现,抵押贷款的资金也可能流入楼市。北京地区一家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抵押自有房屋的贷款利率如果征信特别好基本上就是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五年以上目前是4.9%左右,如果征信达不到要求,利率要上浮10%,资金用途需要担保公司做一下包装,但是肯定不会实际监管,钱完全可以用来买房做首付”。该人士还表示,担保公司一般收取贷款金额的1.5%至3%作为手续费,具体要看客户的资料以及包装的难度。 “我近期正在看第二套房,属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学区房,为了凑首付准备将现在的房子抵押了”,家住大兴区的小金对《证券日报》表示,“我的一位邻居已经这么操作了。” 本报记者同时注意到,由于二手房交易可能涉及不同的税费环节,为了避税或凑首付款,房贷网签价也脱离了真实成交价格,并被设定得弹性十足。 “如果房屋要缴纳的税费比较高,而客户需要贷款的金额较低,我们就按照监管部门设定的最低评估价来进行网签,因为部分房屋距离上次交易没有满5年,需缴纳房价增资部分的20%作为所得税,所以需要调整网签价格,这样也会要求客户的实际首付比例比较高”,中介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客户的首付金额不足但差得不多,购房人资质比较好,可以通过将房屋的网签价抬高的方式,提高贷款金额,这其中一部分贷款实际上会是首付款部分转化而来的,房屋卖家通常对此也并不太计较。” “我最初看房的时候设定的预算是房价不超过270万元的小户型,首付不超过100万元,然而中介推荐过来的项目大多是总房价在300万元左右,加上佣金、税费等,首付也就被推高至120万元以上,因此首付方面出现了30万元左右的缺口”,购房人高先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开始以为自己是个案,后来无意中听见中介的员工交流心得,才发现劝说客户‘垫着脚向上够着买房’也是一种话术。” “专业代办”流水 如果你以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全部“心机”都用在首付方面,那么你就OUT了。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在购房人缴纳首付后的申贷和银行的审贷环节,依旧暗藏猫腻。 银行审批房贷时,通常要求购房人提供半年的工资流水、收入证明等材料,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不同银行对此的掌控尺度略有不同,部分银行对于月供金额不足1万元的贷款申请人不要求流水,只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收入证明,而对两项证明都要求的银行则也会审核两项证明的内容是否互相呼应——资金进出和公章来自同一家公司。 据本报记者了解,由于部分购房人拿不出符合额度要求的工资流水——工资流水通常需要为月还款额的2倍以上,因此有公司“专业代办”工资流水、收入证明等材料。 “这类公司办理的材料其实一样能审核通过,因为他们非常了解银行的审核要求和样式,两份证明办下来几千块就可以搞定”,有了解相关情况的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部分公司与银行审贷员的关系非常好。” “银行房贷业务量大而且琐碎,逐一严格审核的难度确实很大,成本也高;更重要的是,没有合格流水的客户其实并不一定是不合格客户,并不意味着一定违约,毕竟现在很多行业和公司为了避税,工资发放的形式五花八门,以现在比较热门的专车司机为例,北京地区专职的专车司机一个月如果做得好可以赚到接近两万元,但是他们也拿不出工资流水”,某股份制银行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银行来说,房屋抵押才是贷款追讨的兜底资产,一线城市房贷业务的风险很小,甚至有银行由于处置从断供贷款人处获得的房产而小赚一笔,因此银行对于前期的一些审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
曾被视为帮助购房支付能力不足人群购房的“首付贷”金融产品,在经过了超过半年的争议与拉锯之后,终于迎来了命运裁决的时刻。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与房地产有关的金融业务,首付贷的命运,在中央七部委文件确认下,画上了句号。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总行(以下简称“央行”)、银监会等七部委议定,“首付贷”已被确认为违法违规金融产品,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此类产品或服务。 在此之前,首付贷已经被认定为目前多地房地产市场波动的主要推波助澜者。在“去库存”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的“去杠杆”也随着首付贷的违法违规认定而拉开帷幕。怎样在“去库存”与“去杠杆”之间寻求平衡,将是接下来楼市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认定违规 “已经认定是违规的了,接下来的清查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的专项行动中,首付贷也是重点检查和整顿的对象。”8月17日中午,一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的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在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清理行动之前,首付贷已经被认定为违法违规金融产品。 所谓首付贷,即是通过相关机构,以不同科目、名义的贷款方式,向购房者提供首付阶段的“贷款”,从而使购房支付能力不足或需资金周转的购房者达到按揭贷款首付比例,继而达到银行按揭贷款放款要求,完成贷款购房行为的一种金融产品。 首付贷实际上只是一种通俗称谓,其涵盖的金融产品范围较广。一般情况下,部分首付贷是以个人消费贷款等科目由相关机构发放,还有部分首付贷产品由P2P等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资金穿透而来,其间不少游离于现有监管体系的视野之外。 首付贷是否违规的问题,一度争议颇大。也正因如此,此次对首付贷性质做出正式认定,由中央七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做出。这七个中央部委包括: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 在由上述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168号文件”)中,针对首付贷问题,七部委表示,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 这是首次在官方文件中,首付贷被列为“违法违规金融产品”。“以前只是系统内部、央行的地方营业部,我们在进行交流和询问的时候,会被告知首付贷这类产品并不被监管层认可,但是,没有文件明确表明,首付贷是违法违规金融产品,这次168号文件中,明确出现了这个表述,这就是明确了。”前述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的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专项整治 在168号文件首次明确了首付贷“违规”的性质之后,一场包含首付贷的集中专项整治或将拉开帷幕。而与首付贷发放关联甚为紧密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也成为了这个专项整顿的主角。 由于对购房者购房环节的直接切入,房地产中介机构一直以来是首付贷等金融产品的主要发放渠道。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的大中型房地产中介公司,都曾为自己的客户提供首付贷等金融服务,只是程度规模不同而已。而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收购等方式,已经拥有持有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 “首付贷这类产品,实际上是把很多支付能力不足的人拉入了房地产市场,一旦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出现逆转,这些支付能力较差的人会产生违约风险,从而造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2016年4月,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说。 在此之前,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两会新闻记者会上曾明确表示,住建部将配合央行开展围绕首付贷等房地产消费金融产品的专项整顿工作。 记者了解到,从目前来看,针对首付贷等房地产金融类产品的市场整顿工作,将与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顿结合一并开展。“首付贷很大一部分是中介公司为渠道发放的,一并进行专项整治,是合理的。”前述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 正因如此,168号文件明确要求,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并提供当地的贷款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等房地产信贷政策,供委托人参考。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降低杠杆 “现实当中,很大一部分首付贷,被用于投资性的房地产购房,这实际上是一种加杠杆的行为,类似于股票市场的配资,我个人认为,决策层一直担心的是这个问题,因为,这个渠道很多放贷机构属于表外,很多时候不知道楼市里加了多少倍的杠杆。”中国房地产综合开发研究院分析师孙永升向记者表示。 在当前的监管框架下,房地产市场的名义杠杆率,实际上是银行按揭贷款利率。首付贷是针对购房者在首付的阶段发放贷款,这部分贷款的利率高于按揭贷款。由于这部分放贷的资金来源复杂,监管层很难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中的实际杠杆率。 面对2015年底以来的特大型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异动,中央各相关部门对市场异动的成因进行了多次探讨与分析,主流意见认为,房地产市场中以首付贷、消费贷为表现形式的房地产市场配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特大型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并蕴含着很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截止到2016年3月前后,某P2P行业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由2016年3月,向前倒推8个月,深圳市通过线上渠道发放的首付贷为45亿元人民币,而该平台上的P2P公司,2015年全年发放首付贷约50亿元人民币。这还仅是一个平台在一个城市的数据。 168号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省级房地产、价格、通信、金融、税务、工商行政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尽管大基调仍然是去库存,但房地产市场的高杠杆,会逐渐地被遏制,清理首付贷,我相信只是个开始。”孙永升说。 ...
去年银行资金怎么入得股市,今年就怎么涌入了楼市。 持续放量的按揭贷,是本轮一二线楼市上涨的主要驱动因素。除此,消费贷、房抵贷、首付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产品,也是楼市杠杆资金的出处。 2014年下半年以来,消费贷、信用贷等银行贷款疯狂涌入股市;2015年下半年,这类资金开始转向楼市。同时,银行纷纷重启房抵贷,其规模爆发式增长。 所谓房抵贷,是指借款人以房产抵押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各家行的产品名称不同。由于按揭贷款额度须在“房抵贷”中扣除,也被称作二次抵押贷款。 据记者了解,目前房抵贷普遍的质押率是70%,利率各有偏差,至少较基准利率上浮30%;期限一般在3-5年,甚至10年。本质上,房抵贷就是更高额度的消费贷款,而一般个人消费贷款最高上限在100万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房抵贷”的贷款用途为消费或经营,包括买车、装修、教育、医疗、旅游等用途,不能用于买房。但是,由于银行与中介等在受托支付上发明多种规避之道,银行难以对贷款去向进行监管。多位不同银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房抵贷的真实资金用途,也包括去买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农行、建行、民生、中信、平安、华夏、招行均推出了“房抵贷”产品。宁波银行在按揭贷上规模较小,但其实该行在消费贷与房抵贷上投放力度很大。 中信银行2016半年报披露,该行重点发展以核心房产为抵押的“房产抵押综合授信贷款”产品,这已占到全部个人贷款新增规模的66.7%,不良率0.47%。截至6月末,房抵贷余额2283.9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8.7%。这意味着,该行新增“房抵贷”规模近1000亿元。 据记者了解,部分大行把房抵贷额度控制在300万元以内,农行的上限是1000万元。中小银行更为激进,比如华夏银行官网显示,房抵贷最高可贷2000万元;而一位城商行人士告诉记者,他们的房抵贷业务没有上限。 银行认为,房抵贷比按揭贷利率更高,收益更好,规模也上得快。按揭贷市场竞争激烈,多家银行的按揭贷利率已连续多月下降,较基准利率下浮。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金融机构开始跟P2P平台合作,将房抵贷变成了在P2P平台上流转的理财产品。记者查询发现,“房金所”这一P2P平台推介“房抵贷”的产品,称预期收益率达8%-9.5%。 具体操作为,借款人将其名下房产抵押至房金所的合作金融机构。借款人通过房金所提出借款申请,从而获得投资人的出借款。投资人将获得最高9.5%/年的收益。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房金所合作金融机构为借款人代偿本息。目前房金所官网显示,其合作机构为中保国信。 “房抵贷是个雷。”一位大行风控人士对记者指出,房抵贷完全依靠房地产的价值,没有按揭分期偿还这一风险递延。“抵押了房子再去买,一套房涨到1000万元,就能给出700万元的贷款。楼市这样不断加杠杆,很恐怖。” “房抵贷的房,实行名单制,看起来风险可控。但事实上,好楼盘都是涨得猛的楼盘,这就演变成,越涨的楼盘越好贷款,形成危险的循环。”前述大行人士说。 不过,按质押率看,目前银行普遍认为,房抵贷跟按揭贷的风险是一致的。据记者了解,银行的压力测试结果是,房价下跌30%-40%,银行不会有损失。 “按揭贷款是中国最安全的贷款,如果它大面积出风险,意味着中国经济出了大问题,属于系统性风险。” 招商银行高管在近期召开的2016年中期业绩会上如此明确表态。 ...
深圳互联网金融商会律师正式发函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局对深圳P2P企业的问卷调查应立即停止。 ...
在网贷监管新政发布10天后,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各平台已纷纷行动,有些痛砍业务,有些主动清盘,还有些忙着找银行存管,拿ICP许可证。在分析人士看来,整改期为合规性好的平台提供了做大做强的绝佳窗口,同时随着整改的持续,平台分化也将加速。 痛砍业务求合规 银监会等四部委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经10天,网贷行业从业者不再持观望态度,纷纷行动起来进行合规整改。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多家网贷平台已经开始加快整改,备案登记、调整产品、下调利息甚至清盘退出等,整改大风已经刮来。如理财范平台9月2日发布公告称,8月底,平台已在北京市平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完成备案。而在8月底的一则公告中,理财范也宣布下线其支持随存随取的活期产品,并要求所有的债权项目方于2016年9月2日提前还款。 另一家平台爱钱进也发布了业务调整公告。爱钱进日前发布公告表示,由于业务调整,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加入爱月投投资计划。翼龙贷发布关于9月7日起翼农计划预期年化收益下调的公告,表示为促进平台健康合规发展。 还有一些平台积极将线下门店业务进行转型。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王晓婷表示,目前公司的所有门店P2P业务已经转到线上,原来的线下门店会转型做有牌照的代销业务,比如保险私募之类的。 此外,在网贷监管高压政策下,一些没有过多能力进行整改的中小平台也无心逗留,主动宣布退出。一家车贷平台聚车贷发布公告称,因暂行办法对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暂时停止聚车贷平台,即日起停止发标,正常提现,进行账务结算。 两大隐形牌照难突破 除了业务转型外,银行存管和ICP备案被认为是平台合规的两个隐形牌照。暂行办法明确平台必须要持有ICP(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不完全统计,仅有31家获得ICP许可证。虽然目前绝大部分平台都进行了ICP备案,但仅有少数平台获得ICP许可证。近日不少平台向监管层询问ICP的申请流程,但目前北京地区并未重启申请。王晓婷表示,“针对ICP许可证我们询问了工信部,但工信部让我们先备案;之后又问了金融办和银监会,但他们均表示目前没有下批文的流程,所以只能先等着”。 理财范CEO申磊表示,并不是说各家平台没有能力去拿ICP许可证,而是当地部门不给平台批。另外,作为第二个隐形牌照,银行存管此前推进并不十分顺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5日,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有130家,其中上线直接存管系统的平台有39家。目前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数高达2235家,直接上线银行存管的数量不到2%。凤凰钱包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完成银行存管,现在正和多家银行进行洽谈。 对于网贷平台的整改举措,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目前网贷平台面临的主要合规门槛集中在银行资金存管、借款限额、ICP许可证、债权转让、发行理财产品等几个方面,全部达标平台不超过10家,有针对性地整改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P2P行业的主旋律。 整改期将加速行业分化 12个月的整改期已拉开序幕,各网贷平台正奋力朝着合规方向迈进,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在这场限时合规竞赛中,一定有人会掉队,也一定有人到不了终点。在业界看来,监管整改期也是一些平台做大做强的窗口期。 对于网贷行业整改的时间节点,薛洪言表示,暂行办法给出了12个月的整改期,从几项合规要求看,银行资金存管和ICP许可证等要求非平台单方面所能控制,紧迫性最强。相对而言,借款限额、债权转让等规定平台自身可控性很强,过渡期后做到合规不难,难的是如何做到合规的同时确保业务模式可持续且有竞争力,相关平台的当务之急是进行业务模式转型。 记者注意到,在监管办法下发后,红岭创投仍连发了几款大额标的。对于限额问题,红岭创投在官网的一篇《红岭创投适应网贷监管之路》中回应称,“限额是大难题,但不能不改,怎么改正在讨论,9月将会公布进展”。业内人士也表示,一些平台的大额标的并不是想停就能停的,平台还要考虑能否找到替代资产。 而对于网贷行业整改之后的情况,薛洪言认为,行业有望出现三大变化,一是平台数量大幅下降;二是对大额标和债权转让的限制将使得行业交易量骤降;三是大小平台加速分化,信息披露规则的严格执行,也把平台的成绩单大白于天下,交易量低的、不良率高的会被投资人主动抛弃,平台分化加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