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6年基金半年报全部披露完毕,记者注意到,在基金持有者结构指标中,机构投资者占比较去年同期增加13.24%,其中固定收益类基金受到青睐,偏股型基金则被冷落。 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末,在公募73693.74亿基金份额中,机构投资者的持有规模达到39230.87亿份,占比超过50%达到53.24%,而在去年同期,机构持有规模占比为40%。具体从机构投资者在各类型基金占比情况看,货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基金上半年获得机构投资者持有比重增加。 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货币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为24164.61亿份,占比59.31%,较去年同期38.58%增加了20.73%。此外,相较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机构客户比重也是飞快增长,今年上半年债券型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为6456.72亿份,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高达73.87%,较去年同期的58.52%上升了15.35个百分点。 在权益类基金中,股票型基金的机构持有比例较去年同期相差不大,但是股票型基金整体遭遇机构投资者赎回,机构投资者持有规模缩水677.1亿份。此外,混合型基金也遭遇机构投资者大量赎回,份额规模缩水达到2636.05亿份,混合型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同比下降高达37.56%。 由此不难看出,上半年股市行情整体呈现震荡走势,机构投资者避险情绪浓厚,机构持有人在不同类型基金中持有比例也出现分化,固定收益类产品受到机构投资者青睐。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从去年底至今蔓延的“资产荒”让资金抢筹公募基金,不少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资金借道公募布局低风险的债券市场和打新市场,发行定制化收益目标和投资方向的公募产品,这不仅正在改变公募基金中的持有人结构,也将对公募产品的投资风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事实上,机构投资者持有各类型基金比例的变化,与今年以来各类型基金的市场表现不无关系。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上半年固定收益类基金较好实现整体正收益,其中,货币型基金利润合计达1153.61亿元,债券型基金上半年利润合计为82.37亿元。而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权益类基金盈利情况表现不佳,上半年股票类基金利润合计亏损1093亿元,混合型基金利润亏损2041亿元。 网贷财经分析师认为,2016年权益类市场“开门黑”,经过多次股市波动后,投资情绪不高,而在资产配置荒以及多轮股市波动的大背景下,很多资金寻求避险,机构客户大多对资金安全性要求更高,而固定收益类基金无疑成为机构投资者的首选。此外,固收类基金更安全,虽然2016年的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爆发,发生了小幅震荡,但是整体仍可控,在市场流动性充裕、权益市场受冷的背景下,债市无疑成为性价比很高的避风港。 ...
继上海之后,昨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正式发文,将组织深圳各互金平台高管去参观深圳监狱,记者了解到,目前确定参加的已有数十家。 据记者拿到的这份《关于举办互联网金融企业高管走进监狱进行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显示,此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为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支持单位为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监狱,参训人员为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各会员单位高管”,受训时间为9月13日。 《通知》显示举办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为配合全市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行业自律氛围,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进一步增强风险管控、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记者注意到,在该《通知》中的注意事项中首条便强调“各会员单位高管必须参加,此次培训记入会员单位高管培训教育档案”。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虽然该《通知》中显示,此次活动面向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所有成员单位,但重点针对的还是“P2P平台高管”,对其进行风险警示。而且该知情人士透露,这一活动事实上从上个月开始在筹备,如今才正式通知。 这一说法得到了官方证实。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虽然该文件均已下发到其协会全部会员单位那里,但此次参观监狱的活动主要针对的还是P2P、众筹及线下私募等平台进行风险警示。 “目前已经有数十家平台高管报名。”有人士透露,此次参观监狱的内容除了走访监狱外,各互金平台的高管还将于现场观看一些经济犯罪有关的纪录片。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是深圳最大的互联网金融的行业性组织,于2015年7月28日正式成立,由深圳地区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机构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无论是会员单位的数量及影响力均位居全国前列,其代表会员单位包括平安集团、招商银行、微众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财付通、合拍在线、红岭创投、投哪网、金斧子、众投邦、大家投、钱爸爸、海钜信达等。 值得注意的是,举行这样活动的深圳并非是首个这样做的城市。在此之前,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也曾组织近50名互联网金融会员单位高管走进青浦监狱参观,在业内引发较大轰动。而且在7月17日举办的2016朗迪(LendIt)金融科技峰会上,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孟添还透露,参观监狱的活动只是全年的行业从业者继续教育活动之一,未来协会还会组织会员单位到法院、检察院进行教育。 ...
上周前春雨医生CTO冯大辉与老东家产生了严重的纠纷,引起了创投和科技圈的广泛关注,其中的一个争执焦点是期权问题。本文是百姓网创始人王建硕撰写的文章,文中把创业时的期权设计,期权可能涉及到的纠纷写得一清二楚。这些知识,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在创业热的当下都值得人们学习。 近期丁香园的关于期权的纷争对创业环境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让创业团队对于期权的担心快赶上食品安全了。连以前多次表示不感兴趣的小排同学都开始到处找期权文件看。所以现在写一篇文章,帮创始人和团队理一理期权的事情,尽一点创业社区里应尽的义务。 本文先按照境外架构来讲,就是期权发放主体在开曼群岛或者BVI的公司,因为法律简单清晰而且现在还是主要的方式。国内的期权晚些再说(都卡在公司和个人你情我愿的约定法律却不允许上面)。 期权怎么设计? 通用的条款是: 发放时规定行权价(grant price)和起始日(commercement date);分4年行权;工作满1年,vest全额的1/4,剩下的每个月可以vest剩余部分的1/36;离职后90天内有权利按行权价向公司支付已经vest的股票价值获得股票,未vest的部分取消。(当然法律文件有严格得多的表述) 我的建议:大家一切按照常用方案设计,没有特殊的原因不要改动。 现行的股票期权制度在硅谷和全球造就了很多伟大的公司,无数的律师,风险投资家,创业者不断改良,通用的条款已经比较成熟,vest时间长短的选择,vest的过程设置,还有很多时间和比例的细节都已经很多次推敲了。最重要的是,这是他们是在经历了无数创业故事愉快或者痛苦的结局以后反推过来设计的,很多的安排并非在刚刚创立公司的时候的创始人可以预料得到的。 人的精力有限,选择不在期权方案上面创新,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体现。要是你亲身经历了太多的创业故事的全过程从中发现了什么原来的设计不合理的地方,那就另当别论了。 期权文件谁来写? 股票期权落实到纸面上需要几份文件。一份是《Share Incentive Plan》,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期权文件。百姓网VIE时期的期权计划是36页,320个段落,10万多个字符,在加上一份十几页的常见问题回答,很显然不是专业律师写不来的。我建议大家如果还没有这份东西,一定要找好的律师事务所写一遍。我以前合作过的美国几个大的律师事务所都很不错,比如O'Melveny & Myers (OMM),Latham & Watkins (L&W),Gunderson Dettmer, Orrick等(他们大多有中国办公室)。他们的几个合伙人做的文件都很棒,毕竟这事情对于他们来说轻车熟路。虽然看起来几万美金的费用对于A轮融资的公司看起来很高,但对于公司的长久发展这是期权领域的法律基石。这个钱不能省。这个钱不能省。这个钱不能省。 有一个靠谱的律师参与,期权设置自然会很干净。基本上之后不再会出现太大的纠纷。以后哪怕一个黑天鹅事件发生了,律师基本上都会在这份文档里面找到相应的条款,我们只要按照这个条款规定的进行就好了。 这份股票计划不需要被授予人签署,只需要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通过。只要通过了,公司就有了董事会(代表股东)的授权,就可以发期权。也就是说,之后再以董事会不同意做挡箭牌说事儿可以省省了。 另外一份是公司和被授予人签的《Share Option Agreement》。这个每个人的文档都不一样。这个就是写明股数,行权价,开始日就好了。基本上就是一页A4纸。双方签字。这个拿好,可以压箱底了。除此以外,大家是有权力去要求拿到一份前面所述的很长很长的员工期权计划的文档的。 期权文件里面有什么? 我开玩笑说,看一个期权文件里面对于期权被授予人死亡的情形的规定的详细程度答题可以看出这个文件的严谨程度。 若是连死亡,离婚,伤残这样的低概率事件都做了规定,就更不要说离职(主动离职,被动离职),公司控制权转移(被收购,破产,上市,重大重组)这样的大概率事件了。 作为经历过创业公司的10年,并且对与法律还有一些兴趣的人来说,这些文档有点像悬疑片一样,从前往后看是看不出什么玄妙的,看了大结局之后往前再看一遍才能理解很多情节设置的必要性。举个例子:签署期权协议的时候需要被授予人的配偶也签署一份同意函,以避免被授予人以另外一半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不合理抗辩。像这样的事情不是过来人是很难想到的。 这些都交给律师起草就好了。这些情形的处理也都是有章可循的。因为没有发生而且大家都认为是小概率,所以事先约定的时候就好像看别人的事情一样,比较容易按照合理的方式约定。 离职呢? 如果是股票期权,离职的时候已经vest的怎么办?离职的时候,只要在规定的时间(一般90天)把已经vest的期权数乘以行权价对应的钱交给公司就可以获得股票。这个不需要签署其他的什么文件的。期权的事情都是在入职的时候谈好的,离职的时候不需要谈期权,照约定进行就好。 离职的时候单方面重新谈期权的事儿就是耍流氓。 离职还要给公司钱? 对。通常离职之后的90天期权被授予人是需要决定对于vest的部分是行权还是不行权。期权是“买”股票的权利,不是“卖”股票的权利。期权协议只保证大家可以一个固定的价格买到公司的股票,不承诺能卖掉或者按什么价格卖掉。这个的确需要纠结一下。基于对于公司的未来的判断,行权价,期权总数量等等可以综合考量。 可以不给钱吗?这个回到了期权设置的基本原则里面,就是公平。期权的授予价格就是公允市场价,既不偏向公司也不偏向员工。从美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如果创始人和最初的创始团队把公司第一天的价值认定为零还说得过去的话,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经历了一轮融资以后还认为公司的公允价是零就不合适了。 37号文? 在中国,的确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规定,原来叫做外管局75号文,我真的是一字不差的把这个文的名字背了下来,叫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它的确让人陷入即便成为境外公司股东也无法在外管局登记的窘境,所以我们原来外籍的员工就出现在开曼的股东名录里,而中国籍的员工就因为这个规定的限制就没有办法。这时常用的做法,是在离职的时候公司给员工一个延期授权,把期权从90天延期到10年,并且保证在任何未来的变化使称为真正股东的条件允许的时候立刻变更。这也就是实质上保证了员工的期权的长期拥有。 现在的75号文被37号文替代了,规定了期权被授予人而不仅仅是境外公司的创立人也可以做外汇登记了。实际上法律规定了而实际规定因各地执行不同还不确定,但公司是有义务在中国的现实框架下完成自己的承诺的。在这一点上期权被授予人是可以放心的: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是不能通过一个决议或者做一个决定就剥夺这部分权力,或者以外部环境不支持为由减少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跟某公司董事会开会通过决议把隔壁老王家的房子认定为自己公司的房子一样不被法律支持。 能随意取消吗? 曾经和帮我们撰写期权文件的律师讨论过,公司可以以员工的过错为由取消员工期权吗?答案是按照我们的期权文件,不能。发的期权就好像工资一样,没有权利随意的宣布,因为员工的过错,前面两年的工资无效,限你三天内退还全部或部分工资。若是真的员工有过错,也要经过法律流程证明需要赔偿,然后走赔偿流程,但发出去的期权就如泼出去的水,不可回收。我其实了解到这一点是很开心的。当公司就算是有收回的心也无收回的法律支撑,这才是真正的保证。我建议创业者都按照这样的条款来规定期权。 当然如果期权文件里面写道:董事会任何时候随时可以没有成本的没有理由的取消任何人的期权,那也就得按这个办,但很少有公司在成立的时候就这么写的。若真是这样想,别折腾期权这事儿就好了。 期权是你的。你可以很强势 对于期权所有者,我还是希望给大家一些信心,不用过于担心中国的法制问题,因为VIE结构的期权都是按照开曼或者BVI的法律框架和诉讼流程,和中国法律无关,所有的股票方面的纷争的保护是很国际化的一件事情。既然签署了协议,就按照协议去办就好了。违反协议的结果可确定性相当大。 在下一轮融资,尤其是IPO的时候,创始人,还有公司需要对新的投资人做大量的保证和陈述(这部分的长度和详细程度不亚于期权文档),那个时候这个对于你所持有的期权的归属的纷争是必须做陈述的,否则就是虚假陈述,这事儿很大。被授予人IPO的时候也是可以按照文件规定主张自己的权益。所以合理的解决期权纠纷的责任和压力全在公司身上。有时候很小的瑕疵就会导致上市前功尽弃,更不用说发了期权不兑现这种算是极为重大的事件了。 期权价格 期权是需要定价的。有两个时候需要期权的价格。一个是授予的时候,一个是回购的时候 (当然美国还有IRS 408a规定的交税的时候)。这个基本上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Fair Market Value,FMV)。授予的时候,就是行权价,一般是在上一次融资的时候的价格上打一个折。打折是为了反映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权利不同的差价,毕竟优先股在清算的时候是最后拿钱的,这对价值的差异影响还是很大的。这个是董事会定的。折扣越大,对员工越好。但是对于美元架构,低于2折未来上市就会有问题(Cheap Stock Problem),因为2折是公司可以合理的争辩这个的确是普通股的最低公允价,再低就比较难解释了。 可以强行回购吗? 公司回购价格又看是强制回购还是自愿回购。我们历史上做过几次自愿回购,就是不定期的按照一个价格买回股票期权,大家可以选择卖或者不卖。只要是自愿的,价格还好,嫌低就可以不卖再等等。但是强制回购,要看期权文件里面有没有这个条款了。即便是有,对于公允价的设定就变得非常的复杂。要是期权被授予人提出异议,要求第三方出具意见是常用的办法,而非董事会定价。 注意:这个中间有很多财务和审计上的问题,一旦出现过一次普通股回购(哪怕只是一股),这个价格就被认定为普通股的新的市场公允价,公司再也不能按照以前的较低的价格发放期权了,否则将来审计上会有很大的问题(公司需要补足差价)。这也就是回购需要小心处理的原因。 回购按我的理解是公司给员工提供一些些流动性的努力。员工离职,公司强行回购所有股票是不明智的做法。1)价格很难确定。的确不能按照优先股的价格(也就是上一轮估值)定价,但是打多少折太难界定。强行定价有很多的费用和麻烦。2)提前支付现金。对于创业公司,尤其是在寒冬将到的时候消耗现金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且是不通过不合理手段强迫人家先富)对于公司也是没有好处的。3)就算是这部分股票现在价值100万,将来价值一个亿,那也是人家用汗水作为投资换来的,一旦vest了就是投资者了,不要眼红人家所得。没见过谁觉得投资者赚的钱太多了,股票一涨就要强制回购的。 背后的原则 如上都是些实操层面的讨论。但真正重要的是这背后的恒久的原则。我希望我们在制定规则(就是那些法律文件)和遵循规则的时候,思考制定这些文件的背后的原则。 其一,公平和平衡。 在看了这么多的法律文档和期权设计的原则以后,我最深的感触就是对于公平的追求。很多很好的律师在具体条款的拟定的时候也在尽量的追求公平。这就像两人分蛋糕,一个负责切,一个负责挑一样。创始人在切蛋糕,期权文件怎么写由你说了算,但是期权被授予人是在挑蛋糕的。不能保护人家的期权权利的法律文件,或者不履行法律文件,迟早会被发现的。员工可以不再选你这家公司。 制度设计的根本是平衡 - 通过不断的调整利益双方的平衡,达到最大化的共赢。若是有人对这个方案做了过多的偏向一方的安排,最终对于核心成员的积极性的打击,会导致双输的结果。我看到越是有经验的VC,在A轮的投资条款(Termsheet)越是简单,因为他们知道,这里为投资者(也就是自己)争取越多的权利,在后面的B轮里面,B轮就会继承这些条款,而A轮就变成弱势的优先股,C轮进来B轮和A轮投资者相对弱势。在这个条款上面耍小聪明,最终伤害的是包括自己的整体。 其一,事先约定。 一个团队往前走,什么约定都好过没有约定,怕就怕没有约定。所以期权文件就是对各种事件进行约定。这需要一些专业的帮助,来起草一些自己也想不到的情形。 如上是我按照自己经验的理解。我不是律师也不是审计师出身。若有常识性错误欢迎留言指出以便修正。毕竟这不是件小事儿,不能把大家带沟里去。 靠谱众投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上周,一宗众筹个案又再一次让社会善心被折腾了一轮。事缘广州某重点高校一名女教师不幸患上重病送入ICU,其丈夫以校友求助之名在众筹平台上发起筹款。重点高校的校友网络自然是精英云集,筹款发起一天左右便筹得几十万,远超医疗费所需。然而,与此同时各种质疑之声亦汹涌而来。撇除部分主观判断,这些质疑之中有这么一条非常值得公众思考:家境相对殷实的中产家庭,是否应该跑去众筹医药费?或者更直接一点,众筹医药费究竟应该优先帮助哪个群体? 这个质疑关注到,该家庭双职工都拥有重点高校的硕士学历,在事业单位及大公司工作,有存款有房子,如此情况下去众筹医药费是求命,还是维持其生活标准?这个质疑掷地有声,几天之后该筹款平台在与事主商讨后决定退回捐款,事件告一段落。然而,余波未了的是,如果这个平台继续允许类似的筹款发起,类似争议未来只会陆续有来。 如同经济学中说的资源稀缺,必须价高者得一样;在慈善部门中,善心与捐款也是稀缺的,在何种情况下才可以唤起社会善心与呼吁捐款?这里的“价高”应指在希望得到援助的对象中最彷徨无助的群体,或者直白一点,应该先帮“最穷和最惨”的个案。相比起什么病能算“最惨”,何种职业及待遇才算最穷,或者说最“彷徨无助”,在现代社会中会显得更为直观。首先是看个人收入水平,客观地讲,高校教师一般比较大部分生活在城市底层的农民工和下岗工人要有高一点的收入,通常也会有少量的积蓄。其次是遇上社会风险时可以得到保护,重点高校教师基本上都有公费医疗或者职工医保,尽管有自费部分,但一般能报销大部分的医疗费用,此外不少单位的工会还有各类救助基金。从这个角度上看,该家庭似乎算不上“最穷和最惨”。 然而,相比起上述这种思考的理性,人的怜悯之心却是感性的。人会更加关心与自己拉得上关系的群体,写得凄厉的文字比简单的检验报告更易勾起捐款的欲望。故此,更能与有钱人拉上关系(例如“校友”),文化水平更高于是更懂得写苦状惨况的千字乃至万字描述者,肯定会在众筹医药费的个案中突围而出。反过来,那些同样不幸地患了重病但却攀不上“权贵圈”,又写不出“状元文”的群体,自然是不会获得同等级的关注,最后筹不到同水平的款额。 翻看相关筹款平台的众筹医药费个案,如果只看客观指标不看主观描述,不难找到一批穷困程度与筹款能力成反比的例子。不难推测,如果社会的救助资源依靠这类平台来分配,筹款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将必然出现两个问题,首先,资金使用的低效,更多的捐款落入有力自救的群体手中,而非无力自救者;其次是不公平,明明已经有相当保障的群体通过众筹获得更好的保障,但原来并无保障者却乏人问津乃至继续缺乏保障。这些问题的不断出现,必然令善心被一再透支,令社会变得“高冷”:如同现在很多人不再可怜路边的残疾行乞者一样,因为骗子太多了。 这件事能被揭露出来,最后拨乱反正,可以讲是幸运,这是成也某重点高校,败也某重点高校:毕竟知识分子是不好骗的,要比对出求助者的收入与家境,校友们当然更加火眼金睛。然而,放诸整个社会,这种捐款者与求助者的信息对称,却并不总是存在。捐款者的判断,非常依赖筹款平台的公信力与审核制度,而很多平台并无匹配的机制。下个月将正式实施的《慈善法》规定了,以后个人募捐要通过有公募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众筹医药费一再引发的慈善风波,足以说明这个制度安排的必要性。但是,也是从这宗个案中得出来还有另一个教训:除却第三方机构的公募资质,如何令捐款真正帮到“最”有需要的群体,公募者是否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去判断,这将会是未来成败的关键。 靠谱众投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对于初入职场的年轻人来说,处于低层,工资不高,“月光”应该算是一个常有的尴尬状态。但是也不排除现在有的年轻人早已有了理财意识,懂得如何在收入少的情况下“节流”,一个月攒一千元,一年下来也有一万二的积蓄。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那如果让你用一万元规划自己的理财方案,你会怎么做呢? 想要用一万元做好理财,首先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理财方向;其次,还要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来评估,是想要高收益还只是为了安全保值,明确这些才能将这一万运用到极致。 保守型代表:银行、国债 在传统理念中,很多人都偏爱银行存款。如果你是一个保守型的投资人,银行定存毋庸置疑是最安全的。当然安全性高必然对应的是收益低,现在各大银行的一年定期利率平均还不到2%,那么一万元放在银行,一年后的收益在200元左右,定期越长,收益越多。 说到国债,优点还是挺多的,首先门槛低,100元起买;因为发行主体是国家,安全性很高。但是收益相对就不高了,但是相对于银行定存,还是高些。以购买三年国债为例,收益率在4%左右,一年可以收益400元。不过,国债提现支取要支付0.1%的手续费。所以,国债作为长期投资,一般不建议提前兑取。 激进型代表:买彩票、炒股 如果你想一夜暴富,买彩票也是一个好办法。2块钱一张的彩票,1万元能买5000张,中奖概率多大?这个就真的看运气了,也许一不小心,好运就砸在你头上了。不过,一般不建议年轻人去碰这种运气。 除了买彩票还有一种快速增值的办法,那就是炒股。股市的魅力就在于它有强大的赚钱效应,如果你选对了一只股票,来几个涨停就能让资金大幅升值。当然,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不过还是不建议年轻人把辛辛苦苦攒下的一万元去炒股,风险高。但是如果你一定要炒股,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大行情好,二是你的选股能力非常强,三是运气也不错,四是懂得及时收手。 稳健型代表:P2P、宝宝类产品 如今,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非常火热,门槛很低,适合普通投资者。目前P2P的收益率在5%-12%左右,比银行理财产品高几倍。那么一万元本金,一年收益在500-1200之间。当然,P2P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是有一定风险的,牢记高收益必然有高风险。选择靠谱的P2P平台很重要。 以合力贷平台为例,50元就可起投,年化收益在10%-12%之间。稳定运营4年老平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员单位,安全稳定有保障,值得购买。 现在“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的收益持续在下滑,但是其低门槛、低风险、高流动性等优点还是很多人对它放不下。如果你一万元是用来平时开销的话,可以放在“宝宝类”产品里,随存随取,虽然没有多少,但是苍蝇腿也是肉啊。 总之,一万元投资理财毕竟有限制,但对于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讲,房价涨,物价涨,只有工资不涨的年代,一定要利用好自己的钱来升值。不要让钱躺在银行睡大觉,大胆走向理财产品,让它涨起来,日积月累,你的资产也就会越来越多,一万变两万,两万变四万……只会越来越富有。 ...
专注于保险业的首家普惠金融服务公司即将上线。昨日,在中国人保业绩发布会上,人保集团相关负责人披露,人保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即将上线,前期将关注普惠金融和汽车后市场。 在保险业,传统的大保险集团在创新方面总是显得后知后觉。当“互联网+”迅速发展、电商平台快速融入时,人保做出反应,还率先摘得了金融服务牌照。今年4月,保监会披露,同意人保出资10亿元设立人保金服,人保金服将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等。 人保集团副总裁盛和泰表示,从业务来看,人保金服前期关注普惠金融和汽车后市场,这些是人保相对有优势的市场项目,同时积研究车联网、健康管理、养老、财富管理这些长期价值的项目,服务集团“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事实上,险企进军汽车后市场已现端倪。7月中旬,大地、中华、阳光、太平、天安、安盛天平共六家财产保险公司联合打造的“透明修车”项目正式启动,这也是迄今为止国内保险公司与汽车后市场的第一次大范围、深层次的合作。作为车险老大,人保在汽车的后端服务方面并不示弱。 除了金融服务方面,在“互联网+保险”方面,人保正在推动传统网点数字化升级,完善构建集团统一电子商务门户。去年年中,市场就传出人保正在筹建电子商务公司,虽然目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但是早已开始招兵买马。当前,在保险业国寿、平安、太保、太平、泰康、新华等大险企纷纷挺进电商领域,都争先打造专业化的互联网保险平台,但是业务表现相差较大,人保和国寿显得较为滞后。 目前,在互联网崛起之后,全社会都在积累大数据,人保也不例外,人保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要建设集团统一的大数据平台,推广统一客户视图,建立集团一体化的客户账户积分体系。不过,在这方面平安早已先行一步,通过面向社会服务的陆金所控股形成了旗下陆金所、前交所、普惠金融等实现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客户正向传统金融领域客户深度迁徙。 ...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确定,将在全国72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为期三年的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 这次确定的专利权质押融资示范名单包含广州市、成都市、无锡市等11个地区和单位;专利保险示范名单包括南京市、济南市、深圳市等9个地区和单位。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包含青岛市、沈阳市、长春市等40个地区和单位;专利保险试点包含烟台市、安阳市、平安财险等12个地区和单位。 专利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将合法拥有的专利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专利保险是指投保人以授权专利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为专利维权而支出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进行赔偿。 相关通知指出,试点示范工作有助于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困难的问题,加强专利转移转化以及金融服务创新工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
从互联网金融到科技金融(Fintech),这种转变不仅仅是词语的推陈出新,而是服务内涵的创新,更是资金风口的切换。事实上,在财富管理领域,智能投顾正成为科技金融风口下的资金新宠。 一直以来,在财富管理领域有个有趣的现象被称之为“10万美元困境”,大致的意思是,即便客户手握10万美元,也很难从金融机构得到足够的财富管理服务,因为对于金融机构来说,10万美元资产的衍生价值并不算高。不过,如今这一困境正在被智能投顾所打破。 所谓智能投顾,就是利用移动终端和海量计算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智能的全球跨区域跨资产类别的优化资产配置,成为目前国际领先的科技金融的结合。 “资产配置式的资管服务一定是大势所趋,事实上,金融机构对于所服务的高净值客户是提供资产配置的,而且资产配置在发达市场已经深入人心并且被多年实践所验证了。只不过,对于小客户而言,资产配置服务的成本过高,金融机构以往难向小客户提供,如今借助智能投顾的力量,成本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业内人士唐宁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与一些认为智能投顾将冲击传统金融机构产品的观点不同。唐宁认为,“智能投顾首先是要让大家理解资产配置的逻辑,这是第一位的;因为智能投顾其实不等同于一个产品,它不是到银行买理财、也不是买万能险或信托产品,它是资产配置理念下的一个组合,它是跨资产类别配置、跨地域国别配置,而且这个组合可能会用到传统金融机构的很多种类的产品”。 IDG资本的投资合伙人高梅也支持了唐宁的观点,并且从客户体验的角度强调了智能投顾越来越受到关注和追捧背后的现实原因。“智能投顾受到这么多的关注,跟低收入也有关系”,高梅表示,“如今资产管理的环境里,大家关注的问题就是利率非常低,很多资产管理人员都觉得现在很难使资金得到很好的回报。在低利率、低回报的情况下,客户也不愿意付出过高的费用。智能投顾也是投资的一种方法,费用低甚至免费,加上风险的分散,所以很受年轻人的欢迎。” ...
8月29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发布公告称,经财政部、银监会同意,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正式成立。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理财登记托管中心8月26日的内部座谈会上指出,成立这个中心的目的是加强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服务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和银行理财服务社会的需要,“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理财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运营、专业服务,成为银行业监管平台、理财市场中介服务平台、投资者教育平台。” 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接下来将先托管创新的产品,“比如有些净值开放型的产品”,具体业务则需等待进一步的业务细则。 中债登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共有6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理财业务,存量规模超过26万亿元。 第三方托管增加透明度 据悉,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由中债登全资设立,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法定代表人由中债登董事长水汝庆担任。 其业务范围包括:理财登记托管结算业务;理财业务的风险监测与分析;理财大数据库建设,信息和技术服务,市场研究;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业务的综合服务;理财信息披露、培训宣传、咨询评价和投资者教育等服务;银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随着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落地,此前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底层资产信息不全,部分信息登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将有望得到有效解决。 “目前银行发的理财产品,只要自己有托管资质,基本上都托管在本行;中债登的登记托管要求肯定会比很多银行的托管要求更高。”华北某银行资管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已经压到极致的托管费率,难以让银行有动力参与第三方托管,理由除了“更高的信披、操作要求”外,还包含“有些银行之间的操作可能就没法进行了。” “比如,银行普遍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现在,银行可以新成立一个理财产品,把募集来的资金划转给托管行后,又转回来,兑付上期理财。这种通过托管行进行理财资金续接的做法,在第三方托管平台上可以实现的可能性较小。”该银行资管部人士说。 “但现在托管费通常只有1-2个BP,有时候托管行干脆不收你托管费,第三方托管在费率上很难有竞争力,未来只能靠监管来推动。” 华南一位银行资管人士对记者说。 或遇银行阻力 实际上,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落地,是银监会理财监管新规的一个重要部分。 据记者日前报道,银监会近期正在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投资特定目的载体、委外投资或信息报送不规范的银行理财产品,应当由银监会指定的机构进行托管,但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明确指定机构。 对此,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中所指机构即为理财登记托管中心。 “这意味着,对接券商资管计划或是进行委外投资的理财产品,接下来很可能都得对接到中债登的托管平台上,这对有的大行来说,在托管费上会有一笔损失,而且因为信披要求提高,有些业务也可能无法进行。”前述华南某银行资管人士说,此举将有助于监管层把控这类业务的风险,但同时也可能在推进过程中遇到来自银行的阻力。 “这是规范化管理的开始,虽然目前并没强制要求银行理财全部托管在这个第三方托管中心,但这应该是个趋势。”前述华南某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托管中心的落地,说明监管部门正朝着统一登记、统一托管的方向推进银行理财的监管,未来的目的应该是逐渐实现理财产品交易流转,形成二级市场,接下来“那些本身没有托管资质的小银行,估计会成为入驻的首批银行”。 ...
网贷新政冲击波 网贷办法的落地,虽然短期内使行业面临整顿局面,但合规性的确立有望带来行业新的发展空间,例如可清除P2P上市合规障碍,以及P2P平台债权有望成为ABS基础资产。 能否在A股市场或新三板独立上市,一直是网络信息中介平台(下称P2P平台)及其投资方关注的命题。 据记者了解,无论是A股还是新三板,其拒绝接受P2P平台类企业的挂牌或上市申请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监管政策尚未明晰。 日前,由银监会、工信部在内的四部委联合下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首次正式明确了P2P的监管规则。 在业内人士看来,P2P监管规则的落地将为平台的合规性带来保障,而这也将进一步清除P2P上市合规障碍。但也有接近监管层的P2P人士透露,P2P挂牌或上市申请仍存在包括信息披露、盈利模式稳定性、类金融企业认定等较多的现实难度。 有助P2P证券化 “P2P办法的落地,正式宣布这个行业阳光化了,这意味着P2P将来挂牌新三板,甚至上市将不再是不可能之事。”8月29日,上海一位P2P平台负责人表示,《办法》虽然在较多方面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但在资本层面对P2P构成利好。 “我们之前一直在谋划新三板挂牌,本来按正常的进度是2015年年中实现挂牌的,但后来发现P2P不让挂牌了。”西部地区一家P2P平台负责人坦言。 “之前不接收P2P企业的材料的原因主要是监管规则没明确。”8月29日,一位接近股转系统的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因为公众公司要为市场负责,所以必须在法规层面做到合规,这也是P2P此前无法独立上市最主要原因。” “新规出来后,之前‘没有监管规则’的障碍要被渐渐清除了。”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不过,目前多数P2P平台盈利、资产规模等多项要求难以满足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要求,更多P2P将目光投向了新三板。但短期内P2P能否作为主体前往新三板挂牌仍存不确定性,原因在于其仍受到股转系统的类金融挂牌限制。 “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大多处于新兴阶段,所属细分行业发展尚不成熟”,此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的《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类金融通知》)指出,“监管政策尚待进一步明确与统一,面临的监管形势错综复杂,行业风险突出。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暂不受理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申请。” “监管政策明确的确需要办法的落地,但办法的落地并不意味着监管政策已明确了,融资担保、小贷这些公司也有监管办法,但一样存在行业政策形成期,”一位接近股转系统的人士说,“P2P则更加年轻,它的监管政策并非一成不变,监管层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此之前很难看到P2P挂牌的希望。” 注入类标的或被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有业内人士认为,从以前案例来看,P2P平台或可通过分步并购重组来达到“借壳挂牌”的目的。 较有代表性的莫过于P2P平台PPmoney(广州万惠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天锐科技的反向收购案。去年底,PPmoney通过定增反向收购天锐科技,实现了对天锐科技控制权的转移。 有分析人士认为,万惠金科收购PPmoney的案例,意味着P2P可通过被新三板公司收购来达成“借壳”目标,并且可通过交易结构实现对借壳认定的规避,因此《办法》并不妨碍P2P平台的证券化路径。 但记者获悉,万惠金科对PPmoney的收购并非为借壳,但也很难被视为“规避借壳”,原因在于PPmoney仍然是万惠金科的子公司,而并非成为全部的挂牌公司主体出现。 “有人说这种方法虽然不是借壳,但也是规避借壳认定,其实不然,因为它根本没有达到借壳的最终目的,除非它将原有资产剥离,只剩下P2P资产或者P2P资产占绝大部分比例,”上海地区一位准保代指出,“目前看,无论是A股还是新三板,几乎不可能出现纯P2P的公司,否则监管部门不会坐视不管。” 但在其看来,随着P2P监管规则的日趋明晰,该类已收购P2P资产的新三板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未来运作路径或值得关注。 “一方面是这类公司的投资价值,如果有一些行业排名前列的P2P注入,合规预期下必然会抬升这些标的股的潜在价值。”上述准保代告诉记者,“另一方面,这类P2P平台并非通过走挂牌或IPO的方式实现的资产证券化,所以在操作上更加灵活,如果顺利也能够为类似资本运作提供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