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丰富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结构,优化中小企业资本形成机制,切实支持科技创业创新,作为我会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简称“双创”公司债)试点,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苏州德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两单“双创”公司债成功发行,近期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是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举措。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功能、切实支持“双创”企业融资,对于丰富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结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会于2016年6月成立了跨部门、跨单位的“双创”债券专项小组,统筹推动“双创”债券试点发展。 本次发行的“双创”公司债中,“16龙腾01”票面利率为3.88%,“16德品债”票面利率为8%,两单债券合计募资550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以及开拓新业务市场等方面。本次“双创”公司债的发行为创新创业企业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加快推动双创债试点,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市场制度建设,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有了新的监管办法。 10月26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下称《办法》),相比之前的管理办法,注册小贷公司的门槛提高,也首次提出网络小贷进行政策支持,办法已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办法》,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为企业法人,注册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上海2008年出台的《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中对发起人的门槛是,净资产5000万元,连续三年利润1500万元。 此外,对注册资金的要求也提高,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主要为众创空间内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可适当降低至人民币1亿元)。相比之下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注册资金需要全额实缴,放在金融办的专门账户中。根据《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必须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足额缴纳,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首次对在上海境内设立网络小贷提供了政策支持。 《办法》指出,对由大型互联网服务企业发起设立、主要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以及由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引入小额信贷先进技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从持股比例、企业名称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支持,但应相应提高对其贷款“小额、分散”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通过网络平台面向全国开展业务是网络小贷的优势所在,相比之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特定辖区内开展线下业务。万达集团、携程都曾宣布在上海拿到了网络小贷牌照。今年1月份,万达集团老总王健林在香港亚洲金融论坛上透露,上海市自贸区给万达发放了全国第一张网络小贷牌照。 而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之后,由于对网贷平台的贷款额度限制,大单模式告终。网贷平台纷纷寻找小贷、私募等牌照谋求新的业务增长点。而该《办法》的出台也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在上海成立网络小贷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办法》对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由市推进小组优先向银行业监管部门推荐,按照相关规定,将其改造为村镇银行。 支持的同时,上海也对小贷严格监管,《办法》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实质上,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企业运行困难、贷款本息回收难度加大等因素影响,小贷行业的日子“很不好过”。根据央行公布的2016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截至2016年9月末,上海市有小贷机构122家,从业人员1604人,实收资本186.3亿元,贷款余额195.8亿元,相比上一季度各个数据均有下降。而同为直辖市的重庆,小贷余额连续占全国各省市前两位。 业内人士指出,上海出台《办法》,虽准入门槛提高,但实际有扶持小额贷款企业发展之意。 附《办法》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3日 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试点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结合区域经济规模、特色及市场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数量、布局结构,着力营造公平竞争、风险可控的市场环境。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坚持“积极试点、有序推进,建章立制、严格准入,明确职责、规范运行,监管有力、防范风险”的原则,切实为本市“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准入资格与运营要求 (一)准入资格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为企业法人,注册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必须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足额缴纳,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试点期间,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主要为众创空间内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可适当降低至人民币1亿元)。支持规范经营、运行良好且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 小额贷款公司应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并持股不超过80%,与主要发起人无关联关系的一般发起人不少于两个,单个股东持股不得低于1%。主要发起人股权三年内不得转让、质押,其他股东一年内不得转让、质押。 对由大型互联网服务企业发起设立、主要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以及由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引入小额信贷先进技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从持股比例、企业名称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支持,但应相应提高对其贷款“小额、分散”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申请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 (二)运营要求 1.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按本市相关规定创新融资方式,扩大可贷资金规模。 2.资金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为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所在区的“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股东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3.风险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防范信贷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完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全面反映企业业务和财务活动。同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时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财务、经营、融资等信息,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披露。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区县政府,并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符合要求的业务信息系统,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市、区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将其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切实遵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报送和查询相关规定。 三、工作机制与批准程序 (一)工作机制 完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小组(下称“市推进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成员单位包括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地税局。 市推进小组的主要职能,一是统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二是审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区;三是协调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四是指导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市金融办为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除承担市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外,其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受理区试点申请;二是负责复审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等事项;三是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分类评价;四是督促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开展试点的区县政府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筛选本辖区的试点对象,预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二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其服务“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情况进行测评;三是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二)批准程序 1.区试点申请及批准 有试点意向的区县政府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试点申请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背景情况介绍。包括区域经济金融及“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情况;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试点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试点组织领导,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初审、日常监管、服务测评、风险处置的具体部门;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其他发起人及股东的基本情况;试点步骤与工作安排;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风险处置承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定期检查,负责处置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违法经营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市金融办审核区试点申请书后,报市推进小组审定。经市推进小组审定试点的区县政府,应对本地区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进行筛选,并报市推进小组。 2.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及批准 经试点区县政府筛选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应向所在地区县政府递交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包括: (1)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定名称、拟注册资本、拟注册地、业务范围等。 (2)公司设立方案。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步骤和时间安排;注册资本、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公司章程草案及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拟任高管人员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 (3)股东基本情况。主要发起人按照规定提供详细情况及有关资料。企业法人投资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满足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条件;自然人投资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入股资金来源证明,并满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条件;其他社会组织须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责任承诺书。股东承诺自愿出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上报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自觉遵守国家、本办法和本市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 (5)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及关联情况,公司设立情况,以及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政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部分材料,可在预审后提供。 区县政府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 试点区县政府将通过预审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和预审意见上报市推进小组。市推进小组征求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后,由市金融办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与否的决定。 3.工商登记 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上海银监局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相关资料。 4.变更等事项 小额贷款公司在本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变更、终止等事项,参照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管理与问题处理 (一)监督管理 除市推进小组、市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试点区县政府分别履行有关职能外,区县政府应明确具体职能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关联交易以及是否符合本办法要求、公司章程等方面情况实施持续、动态监管,牵头进行现场检查;定期接收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经营、融资等信息,并及时向市推进小组报告;每季度向市推进小组报告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等基本情况;每年度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绩、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提交市推进小组。 (二)风险处置 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所在地的区县政府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 2.未经批准变更的; 3.资金来源、运用违反相关规定的; 4.拒绝或阻碍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的; 5.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上报有关情况的; 6.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扶持措施 试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可对小额贷款公司制定相应扶持措施。 市金融办会同上海银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组织开展对试点区县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和试点培训。 对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由市推进小组优先向银行业监管部门推荐,按照有关规定,将其改造为村镇银行。 六、其他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
在房地产市场销售、中介等业务正在经历一场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清理整顿的同时,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即将面临一场力度极强的规范与约束。当前,官方已经将这项即将开展的工作定性为“清理整顿”。 以互联网金融、P2P等为来源的楼市资金,被置于“重点关照”的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已经会同人民银行总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确定,近期将开展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P2P违规进入楼市资金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在此之前,人民银行总行已经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控制理财产品等表外业务向房地产市场输送资金。证监会等部门也已收紧房地产企业再融资、公司债发行、H股上市等的监管口径,房地产市场的资金面,正在面临重新洗牌。 “清理整顿” “上面已经有了对这项即将要开展工作的基本定性,就是要‘清理整顿’。”10月26日上午,一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住建部正在牵头着手准备对互联网金融、P2P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该项工作将由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地方金融办公室、工信部等职能、监管部门开展。住建部近期已经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部,以多种方式,对这一信息进行了传达,并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 9月下旬,面对中国内地多个城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出的市场过热、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态势,中央决策层果断作出强化“分城施策、分类调控”的决策,至今已有超过21个城市出台了稳定本地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措施。其中,北京、深圳等城市稳定本地房地产市场的措施较为严格。 三个独立消息源均向记者证实,在9月下旬中央决策层的决策过程中,强调了三方面的方式和手段,一是通过限购、限贷等手段,稳定房地产市场态势;二是对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进行规范,引导市场预期平稳,严打虚假消息哄抬房价等行为;三是对房地产市场的资金面进行规范,避免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当前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地方金融办等参与开展的针对P2P、互联网金融资金违规进入楼市问题的“清理整顿”整顿工作,即是上述中央决策层主旨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此之前,深圳、上海、杭州等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商部门等,围绕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清理、整顿了一批违规销售、违规发布广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力度颇大。 清理“接口” 由于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P2P等金融创新业务与房地产的结合愈来愈紧密,因此,互联网金融和P2P成为房地产市场资金输入的又一个重要接口。 三个独立消息源均向记者证实,在中央决策层对本轮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现象成因的判断中,“各类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炒作”占有相当比例的权重,而“各类”之中,即包含近年来热度颇高的互联网金融、P2P等为来源的资金。 目前,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已经确定。一方面是对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另一方面是对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与互联网合作从事、开展金融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记者了解到,一些底线性质的清理整顿原则,也已经明确划定。这其中包括: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结构在未取得资质的情况下,严禁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罚。 其二,对于取得相关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其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严格核查。一旦发现违反有关监管规定,迅速、严肃进行处理和处罚。与此同时,还要对取得资质的房企、中介机构合规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过程中,是否遵守宏观调控政策等,并对此进行核查、检查和监督。 其三,在对互联网金融、P2P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进行清理整顿的过程中,对“众筹买房”等要进行专项规范;同时,首付贷及类似业务禁止开展,一旦查实,严肃处理、处罚。 从此前各地开展的围绕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清理整顿情况来看,针对互联网金融、P2P领域资金违规入楼市的“清理整顿”工作,也应“力度不小”。 资金面重置 资金面向来决定着房地产市场的基本走势。一般而言,房地产市场的资金面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银行发放的信贷,其中包括开发贷款、购房按揭贷款等;二是以信托、银行理财资金等为代表的“表外资金”;三是近年来逐步兴起的P2P、互联网金融为来源的资金。 除此之外,公司债、企业债、上市房地产企业再融资等,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资金,但相对规模较小,可控性也相对较强。 “首付贷的很多资金来源,其实就是互联网金融、P2P。”一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高管告诉记者,“由于房地产市场正向预期存在,同时,房地产中介机构又明确掌握买房人的房产交易情况,因此,很多P2P、互联网金融机构愿意与中介机构或者开发商合作,开展首付贷或者类似业务,他们觉得安全,回报率也理想。” 目前,首付贷已经被明确定义为违规行为,一些此前开展首付贷业务的大型中介结构,也都已经停止了这项业务。而在此次清理整顿中,也再次明确了“禁止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业务”。 而在此之前,除房地产信贷闸门通过地方限购、限贷、对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之外,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已经要求各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等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严格控制。与此同时,人民银行总行还将银行理财等表外资金,纳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进行严格监管。 房地产市场相关的资金面收紧也并未到此为止。据媒体报道,中国证监会已经开始严格控制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进行再融资以及H股上市等融资行为,置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际市场发债融资,目前尚未有明朗态度。现在,事关房地产市场命运的资金面,正在悄然重置。 ...
进入2016年以来,“资本寒冬”的说法一直甚嚣尘上,在中国经济大转型的现实条件下,无数企业面临难以为继的局面。可事实上,所谓“资本寒冬”或许只是一个并不成熟的说法,IDG合伙人牛奎光曾表示,此次所谓的“资本寒冬”更多是对“价格”的调整,并非资本市场无钱可投。 具体到P2P行业,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6以来,P2P网贷行业总融资额就超过68亿元人民币(透露融资金额为数千万元按1000万元计算,美元融资额按6.6的汇率计算),其中投资方不乏国资和传统金融机构,很显然,对于P2P行业来说,还称不上寒冬。 18家平台融资过亿元 纵观整个2016年以来的融资情况,数据显示,至少有56家平台完成了融资,其中金额过亿元的就有18家。 单笔融资中,金额最大的当属微贷网和草根投资的10亿元人民币,而投资方中都有国资的身影。5月20日,微贷网宣布获得嘉御基金领投、中信建投资本及东易日盛跟投的10亿元人民币C轮融资,披露的三家股东中,嘉御基金为投资基金,中信建投资本为国资,东易日盛则是上市公司。6月6日,草根投资也宣布获得广州基金旗下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亿元人民币的B轮融资,而广州基金实际上是广州市市委、市政府成立的投融资平台。 此外,人民币融资额较多的还有短融网、理财范、鹏金所、银客网以及团贷网。1月11日,短融网获得A股上市公司背景辅仁集团的3.9亿元B轮融资。4月14日,理财范也获得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英达钢构的3.3亿元C轮融资。随后,万科3亿元入主鹏金所,香港上市公司云游控股集团3亿元进驻银客网,宏商光影3.75亿元领投团贷网。从轮次上看,这几家大多已经是C轮,已经进入到稳健发展的时期。而从股东背景来看,这几家的股东要么是上市公司,要么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实力也不容小觑。 与通过上市公司在国内资本市场融资的平台不同,美元架构的平台,今年则略显寂寞。虽然1月8日,陆金所以9.24亿美元的融资额震惊了整个市场,且投资方包括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重量级股东。但事实上,陆金所并不能单纯地归类到P2P行业。此后,传出拿到大额美元融资的平台也仅有网信理财,由建银国际、三山资本等联合投资的7000万美元C轮融资。 网贷正经历“去糟留精”过程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想在国内上市很难,但是因为A股的估值更高,包括此前互联网公司回归A股的浪潮在内,大多数已经发展到中后期的企业,更多还是在寻求国内资本市场的认可。此外,该业内人士还认为,“P2P这个行业比较特殊,尤其是随着近期监管收紧,寻找新股东更多并不是为了融资的资金,而是为了给自己寻找更多的资源。与‘穷得只剩钱’的风投不同,产业资本、上市公司和国资都有更多的资源,能够给平台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土壤。”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今年网贷行业融资情况可圈可点,但是相较于前两年资本市场对P2P网贷行业的青睐程度仍略有逊色。不完全统计,2015年P2P借贷行业共发生104次融资事件,涉及96家平台,融资总额在130亿元以上。有分析人士认为,因为此前行业几乎处于无监管状态,对资本来说有政策套利的空间。因此在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来以后,行业融资案例明显减少,许多上市公司都纷纷发公告受让此前投资的P2P资产。不过记者发现,虽然案例不多,但是在8月24日以后仍有8家网贷平台获得融资。 对此,业内人士本报记者表示,经过了之前P2P网贷的野蛮生长期,P2P网贷行业正在经历一个“去糟留精”的过程,随着未来发展规模日趋增大,行业有着巨大的想象空间,因此可以说风投仍愿意投资P2P是看好了行业未来长期较为良好的发展,当然也是对于公司有了较为清晰的审核判断,诸如平台的品牌、平台的流量等都是风投目前考虑的重点。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经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协会于10月28日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1—2016)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和项目信息等三方面,以期通过信息披露使行业达到“三个透明”,即通过披露从业机构、年度报表、股东高管与平台经营等信息,达到机构自身透明;通过披露资金存管、还款代偿等信息,达到客户资金流转透明;通过披露借款用途、合同条文、相关风险以及借款人信用等信息,达到业务风险透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分为总则、信息披露管理与责任、信息披露方式和要求、奖惩、附则等五部分内容,对经发现确认为违规的信息披露行为将依据相关条例实施自律惩戒。...
大家一起看一下迷你基金的问题有多严重。 迷你基金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近年来,新基金发行热潮之下,催生了一大批迷你基金的批量诞生,这些迷你基金在各家基金公司中均广泛存在,一些公司迷你基金数量较多,问题较为严重。按照有关基金法规要求,公募基金规模如果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大关,需要向监管层提交问题解决方案。 截至今日刚刚公布完毕的基金三季报显示,截至三季末,共有多达201只公募基金净值规模不足5000万元,占基金总数的6.32%,此外,还有多达542只基金净值规模在5000万元到2亿元的危险区域,一旦发生大的赎回或股市债市调整,这些基金的规模也随时有跌破5000万元红线的风险。 迷你基金要解决规模过小的问题,一般有三个途径,一是通过转型为其他基金,吸引投资者购买,从而扩大规模;二是积极通过持续营销或找来帮忙资金认购,从而增加规模,三是终止基金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清盘。三季末规模最小的公募基金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已经在三季报中表示,拟召开持有人大会提议终止合同。 迷你基金类型分布: 股票型是重灾区 从三季末规模跌破5000万元迷你基金的类型分布看,股票型基金特别是指数型产品毫无疑问是重灾区,该类型基金的数量达到86只,占迷你基金总数的42.79%,混合型基金以67只紧随其后,不过,相比其较大基数而言,这样的数量并不算多,另一个重灾区则是QDII基金,尽管今年人民币贬值使得QDII基金受到热捧,但额度限制使得不少QDII基金无法获得更多资金流入,规模无法获得增长。 不过,随着公募FOF时代的到来,作为工具型产品的指数型基金规模普遍过小的问题有可能迎来转机,但那些同质化的或者边缘化的产品依然难有太大起色。 迷你基金成立时间分布: 多达52只成立于2015年 从这201只迷你基金成立时间看,接近一半成立于2014年之后。特别是有多达52只成立于2015年,占比超过四分之一,成立于2011年到2013年的也较多,分别达28只、29只和28日,成立于2014年和今年前7月的均有19只。 可以看出,2015年股市牛转熊使得不少新基金遭遇了净值和份额双杀的梦魇(一般新基金开放后份额均会大幅缩水,再加上股市大跌),最终沦为一只只迷你基金,等待处置。 迷你基金管理人分布: 12家基金公司有5只及以上迷你基金 究竟这201只基金归属于哪些基金公司,基金君在此也进行了梳理。总体看,这201只基金分属于70家基金公司,其中天弘基金、信诚基金(博客,微博)和大成基金迷你基金数量最多,分别达到14只、9只和8只,不过,天弘基金之所以出现这么多迷你基金,主要是去年大量发行了行业指数发起式基金,本身成立规模就不大,再加上受股灾影响出现不同程度亏损,从而规模更加迷你。除了天弘基金这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其他基金公司则多是非发起式基金。无论是实力较强的大中型基金公司,还是小型基金公司或次新基金公司,迷你基金的问题都十分普遍。这也成为困扰整个行业的顽疾和隐患。 迷你基金规模分布: 48只不足2000万元 如果把这201只基金的规模进一步细分,可以发现,共有48只净值规模不足2000万元,属于极度迷你状态,而更有14只基金不足1000万元,规模最小的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净值规模只有328万元! 迷你处置在行动: 最小基金已决定清盘还有基金要死扛 按照有关规定,基金公司需要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资产净值预警说明,而在本周公布完毕的三季报中,已经有一些迷你基金披露了处置动向,最小的公募基金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将要进行清盘处理。 以下是部分迷你基金三季报公布的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1、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 2015年1月5日-2016年9月30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2、万家上证50ETF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自7月1日至9月30日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4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我公司已经将该基金情况向证监会报备,公司将加强该基金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营销,引入机构投资者,争取尽早解决该基金规模较小的情况。 3、易方达中证500ETF 本报告期,本基金均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鉴于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的下滑主要受市场环境影响,本基金将继续运作。 4、工银瑞信全球(486001,基金吧)资源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根据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我司已向证监会递交解决方案,并说明有关情况 可以看出,清盘、持续营销积极争取更多资金、乃至转型成为当下迷你基金解决规模过小问题的主要方式,如工银瑞信全球资源基金本周公布,将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拟转型为工银瑞信国际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的基金将是一只FOF,投资于境外市场原油基金和原油相关商品类基金(包括ETF)。 不过,也有相当数量的迷你基金最终走上清盘道路。根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本周,今年以来共有16只基金实施清盘,发起式基金触发清盘条款和迷你基金召开持有人大会表决清盘成为清盘主要方式。最新清盘的是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基金,该基金于昨日进入清算期,其三季末规模为0.145万元。 今年以来基金公司大量发行了委外定制基金,一旦债市发生系统性风险、委外资金大举撤出,将会导致众多委外基金规模暴跌,最终很可能走上清盘道路。整个基金行业要保持一份清醒。 ...
如今,商汤科技公司的人脸识别精确度已经高达99.15%,甚至比一个熟练的银行职员还要准确。这个数字,也高过以技术起家的Facebook的人脸识别算法DeepFace的精准度。 这就是科技的能量。10月27日,在“第二届普惠金融CRO全球峰会”上,业内人士叶大清表示,“技术进步,数据的开放、整合是金融科技发展的驱动力。大数据和机器学习、人脸识别等技术逐渐成熟,最近三年开始在金融行业大规模应用。在基础研究层面,中国同美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技术在金融科技的应用层面,中国已经超过美国。” 叶大清从三个方面展望了科技金融的发展趋势。一是科技金融创新将颠覆传统金融。今年4月份,人机围棋大战最终以Google开发的阿尔法狗4:1完胜人类,这意味着人工智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将是颠覆性的。二是金融的在线化和移动化趋势不可阻挡。目前电商的交易总额占中国整个零售总额的比例为15%,中国在线金融化的比例大概2%至3%左右,和15%是有差距的,不到2020年中国金融在线化的比例将会超过电商。三是科技公司迎来春天。随着监管法规的出台和落地,在大浪淘沙中沉淀下来的科技金融公司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未来的12个月到18个月,将会迎来科技金融公司上市潮,过去3年、5年甚至10年的耕耘将会开花结果。 陆金所联席董事长兼CEO计葵生认为,“中国将有机会引领全球互联网金融发展。现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各个方面,从规模来看,客户数、交易量、余额、净增值已经比美国大3倍到10倍。而且,从市场需求、传统市场的状况看,未来五年中国的发展肯定比美国大很多很多。”当前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有四个“跨”:跨群,把中产阶级的钱给了很多的中小企业或者微型企业,这是跨了两个群不同的需求。跨区,投资方70%到80%是来自北上广深,融资方20%到30%来自二三线城市。跨业,一个服务平台可以结合P2P、证券、基金、保险等多种类。跨境,即国内的钱投到国外去,或者国外的资源投到国内来。 2015年央行征信中心覆盖8.8亿人中,有信贷记录的也只有3.8亿人,城镇人口个人征信覆盖率也仅为61%,与美国92%的渗透率相差甚远,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白。在征信领域,虽然央行还未正式颁发个人征信牌照,但8家商业征信机构在个人征信业务已快速开展。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已有几十家数据及征信服务商在快马加鞭地展开布局,在信贷、租赁、公共管理等不同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预见,越来越多的技术将被运用到金融发展之中,这也将带来越来越多的科技公司参与其中。 ...
事件不是如有雷同,是每天在上演着,该段子可以作为新人教科书用。 1. 某位投资人喜欢投女性创业者,常常半夜约女CEO进他房间聊天,后来大部分女CEO会带着老公一起来谈项目。 2. 某基金内部竞(si)争(b)严重,创业者跟一位VP约在咖啡馆里刚聊完,被另外一位VP拉住,“你别听刚才我那位同事的话,她在我们基金里面很没地位,她帮不了你什么……” 巴拉巴拉小魔仙,创业者惊呆了。 3. 投资人看到好的项目,直接进去当VP了,这种比比皆是,也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4. 创业者找某位大佬聊项目,聊了半天业务模式,大佬一头雾水,于是创业者开始讲述自己的辛酸史,大佬十分感动,含着眼泪拍拍创业者的肩膀,“小伙子我看好你哦”。 5. 某土豪大姐连termsheet都看不懂,每次都找人帮她算份额,成功投资了一堆互联网项目,收益还不错。 6. 某土豪企业把竞争对手所在地区的创业项目全投了一遍,相爱相杀啊。 7. 某基金投资决策速度太慢,成功拖死了N多项目。 8. “这个项目我们也看不懂,但是我们基金刚到杭州,要投一个现在最红的项目,好跟杭州的小伙伴一起玩”。这个投资理由不错,效果很好,后来很多创业者都认为“这个基金好骗”。 9. “这个项目是王壕投的,我们想跟王壕一起玩”。结果王壕从来不参加董事会,连个微信都没加上。 10. “最近大家都在看IP/VR,我们要先抓住一个投进去,这样才能进入这个领域”。很多基金确实就是这样学习一个领域的,可见学习成本之高。(你还有理由不好好学习么?) 11. 看了一天项目,全都不靠谱,在机场休息室看到一个人在改BP,“小伙子你这个项目有意思啊”,中了! 12. 几个朋友攒了几千万做天使投资,资金放在带头大哥的账号上,所有人都很关心“你最近和嫂子感情还好吧?” 13. 某基金VP看电商类项目都说“我跟某猫高层关系很好”,看社交类项目都说“我跟某企鹅高层关系很好”,巴拉巴拉说的跟真的一样。后来猫鹅高层们主动向他靠近,“听说你投了不少好项目?" 14. 某投资人的一个电商项目成功了,所有人都向他祝贺,他说“我当初投的是一个社交项目”。当年那个项目做了三年社交,挂了,改行做电商,成了。 15. 投资人A/B/C商量好了投一个项目,这时候D壕过来找A“求带”,A报了一个两倍的价格,D壕表示“哇塞这么便宜”,跟CEO讲要把这一轮全吃掉,A/B/C只好两倍价格跟进。 16. 投资人看到一个好项目,力排众议加入团队当起了VP(这不是最终结局)……三个月后VP离职,拿着差不多的BP和刚刚学来的知识,找老东家要了一笔很大的投资。 17. 在看项目的过程中,我见到了不下十位“双十一的创始人”、“双十一的负责人”这样的“高管”,然而都不认识。 18. 投资人和创业者吃饭,一般都是投资人买单,投资人和投资人吃饭,一般都是后一轮的投资人买单,同一轮次的投资人吃饭,刚投进项目的买单。 19. 号称“团队来自BAT”的电商类项目,一般都是百度的人居多;号称“团队来自BAT”的社交类项目,一般都是来自阿里的人居多;号称“团队来自BAT”的金融类项目,一般都是腾讯的人居多。 20. 一个创业公司开始狂刷PR稿,要不是没钱了(要融资),要不是有钱了(刚拿到钱要烧市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近期,银监会屡次发文强调严控房地产金融风险,并于近期对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银行开出罚单。近日,江苏银监局苏州分局对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做出30万元的罚款处罚,理由是该行未发现本行消费贷款被借款人挪用于支付首付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对于房地产金融的问题,早在今年1季度银监会就提出,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今年7月,银监会要求银行检查是否存在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自P2P平台、小贷公司、房企或房地产中介等渠道;是否存在融资给第三方用于发放首付款、尾款等行为;是否存在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等。 近日,银监会在3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中强调,应严控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规制要求和调控政策;审慎开展与房地产中介和房企相关的业务;规范各类贷款业务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加强理财资金投资管理,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加强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经营。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投向实体经济的银行理财资金余额16.03万亿元,其中流向房地产业的涉及金额大约在2.09万亿元。 与去年相比,流入房地产业的银行理财资金规模占比在今年上半年快速上升,从2015年的9.68%提高至13.06%,较去年新增约5500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实际进入房地产领域的银行资金比上述规模还要多,主要原因在于,部分资金并未出现在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的统计口径之中。 事实上,除了银行理财资金,互联网金融也有部分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银行开始从严审核对开发商等房地产上下游领域的贷款,各部门频频出手调控降温,以防止房地产行业的危机从网贷机构转移到普通民众。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对银行理财资金进入楼市的收紧,还是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进入楼市进行监管,银行和网贷平台的资产荒将更加严重。 ...
近日出现了借贷宝出现大面积逾期的事件,把一直潜伏在水底的催收行业搅出了水面。 自打有了市场贸易,催收行业也就顺势而生,早在唐朝就有了对付老赖的催收法令: “欠债达到1匹布的价值,违约20日不还就要被处以“笞刑”20下,每过20日再加一等,直至从笞刑20下升级为杖刑60下。欠债达到30匹,就要在杖刑60下的基础上加二等,达到100匹的话就要加三等处罚,也就是杖刑90下。” 时至今日,催收在法律的基础上,更多是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灰色地带的社会团队,这些团队使用的催收手段不免伴随着骚扰,软/硬暴力、胁迫、恐吓甚至是破坏,犯罪等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催收行业自始至终就蒙着一层神秘血腥的面纱,寻常百姓对它更是又恨又怕。 当前网贷行业的坏账催收多数是委外处理,至于委外给了谁?人家又是怎么处理,有请各位朋友自行脑补。对于网贷行业的催收隔着互联网,是陌生人之间人性的博弈,又涉及到金钱这个敏感的话题,人性丑陋的一面更是暴露无遗,以暴易暴的事件时有发生,爆发出得新闻多为负面。就像裸条,逼债跳楼,手机定位,声誉施压,呼死你电催,登门恐吓泼油漆,艾滋病人催收团伙等,绝对是无所不用其极。 就拿艾滋病人催收队伍来说,这批人和九十年代某城市火车站那批手持据称有艾滋病毒(或毒品)的注射器威胁勒索旅客钱财的“扎针党”行为极其相似。进化到现在已是持有“小红本”(医院开具艾滋病证明)的人对老赖进行“贴身保护”(乞丐、大妈大爷催收也是同理)。 往欠债人家里塞蛇的也不在少数,趁人不在家的时候,往门缝里,窗台上,排烟管里面放蛇,当欠债人回家一开门的时候有蛇盘在鞋架上,拉开卧室的门床底下窜出来两条蛇,打开厨房排烟管或者厕所换气扇上掉下来几条蛇,不论蛇有毒没毒,哪怕心理素质再强的人,没几回也就崩溃了。 网上多数是“催收→上手段→成功!”的例子,我说个亲身经历失败的例子,朋友公司做车辆抵押放款的时候,和车主说装两个GPS定位仪(实际上装了3个),到期还款,发现两个GPS定位仪和暗中装的第三个分开了,车也从广东开到了福建,经过几番电话、短信博弈之后决定上门催收,我和朋友带着公司的两名员工根据GPS找到了车辆位置,正当准备取车的时候,旁边街道上瞬间冲出来十几个手持钢管的壮汉,吓得哥几个撒腿狂奔,好悬跑得快不然肯定被摁到地上一通海扁。 后来,第三个GPS也被老赖毁掉了。直到朋友公司倒闭解散,那笔钱最终没有要回来。 俗话说“成功细中取,富贵险中求”。高危行业必然伴随着丰厚的收益,仅仅提供渠道信息和老赖资料的人一次性收费近千元,更别论那些上门催收的第三方公司了,往往都是欠款金额的30%起步,高的甚至能到80%以上,而且无论收到多少,就地分账,并非全款收回后结清“服务费”。 暴力之下必有暴利,15年底上海一诺银华能够登陆新三板,堂而皇之的走官方融资渠道不足为奇。催单侠、点金人、催天下等平台的日益火爆也说明了P2P行业贷后管理的旺盛需求。更映射出当前征信大环境的信用缺失以及对老赖的追捕惩处力度不足,导致这批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人赚的盆满钵溢。 文后补充:对于现行的催收规定,可参考《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干问题的意见》、《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如干意见》,以及地方各高等法院出台的相关审理意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