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徐翔实际控制近百人证券账户,并在2010~2015年与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合谋,按徐翔等人要求,由后者控制上市公司发布“高送转”方案、释放公司业绩、引入热点题材等利好消息的披露时机和内容,通过实际控制的泽熙产品证券账户、个人证券账户择机进行相关股票的连续买卖,双方共同操纵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在股价高位时,徐翔等人通过大宗交易接盘的公司高管减持的股票、提前建仓的股票或定向增发解禁股票抛售,从中获利。 2016年12月5日至6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徐翔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宽处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按照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的含义,徐翔两项罪名均成立。 内幕交易简单地说就是得到比市场上得到的信息要早,比如一家公司要选择资产重组,在重组敏感期,任何消息是不能泄露的,若是泄露消息的,不仅泄露消息的受到惩罚,而且听消息得到实际操作的,也会受到惩罚,没收违法所得,如果徐翔和13家企业高管勾结事项成立,构成内幕交易罪,时间持续5年,可见徐翔隐藏之深。 按指控内容,徐翔控制着近百人账户,其实倒腾来倒腾去,自己交易,买入再撤单等操作手法,构成操纵股价罪。 操纵股价一般的方法有在不同的账户间循环炒作,比如一个账户卖出,一个账户买入,当不断这样炒作炒高股价时,就会引起投资者的注意,进而达到控制股价的目的。另一种是利用散布利好消息的方法,配合自己的操作,抬高股价。 这两种方法是较为隐蔽的方法,利用不同账户可以规避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监管,利用信息诱导加上自己的操作引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引进接盘投资者。当然如果只有自己一个账户很难去操纵股价,首先每次交易都会有记录,如果同一个账户频繁交易会引起监管层注意,其次一个账户对资金引诱能力有限,最常用的方法比如频繁申报大单,撤单等操作,很累,而且效果还不是很明显。 徐翔认罪伏法了,你没有听错,徐翔确实已经认罪了,股市一代枭雄就这样圆满落幕了,但是不管你是扼腕叹息还是咬牙切齿,都要了解一下徐翔以及操作股票的历史。 徐翔,1978年出生于上海,人称“宁波涨停板敢死队”总舵主。他19岁时就已经成名了,17岁带3万入市,因为对股市很有天分,所有在股市里如鱼得水,据传他曾被黑帮老大叫去操盘,90年代末时成为浙江龙头老大,被称为浙江敢死队“总舵主”,有人透漏在2013年时,个人资产已经达到40亿元。 事件追溯到2010年,2010年时,徐翔开始就从事内幕交易了,当时徐翔的泽熙瑞金1号宣告成立,募集资金大约10亿元,很奇怪的是沪深300指数当时暴跌15%,而泽熙瑞金1号达到25.47%的收益率,当然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他赚的钱就是黑钱,不过接下来,他的操作方法和操作的股票波动的一致性就让人产生了怀疑,在2011年操底重庆啤酒、双汇发展和酒鬼酒,两次操底重庆啤酒,20元左右徐翔再次入场抄底买入3000万股。此后,重庆啤酒发布利好消息,重庆啤酒一路涨到35元。徐翔在短短一个月内获利数亿元。 2010年徐翔也投资了康得新,康得新2010年四季度股价最低17元,2011年6月10日,康得新公布10股转增10股派现金0.45元。2011年9月,按此时的价格,已经获利几倍了,当康得新正式公布了定向增发预案,是这时候泽熙投资已经不在财报中了。 到2015年,这种操作手法屡试不爽,其实2014年时就有传闻徐翔被证监会盯上了,但是被公关媒体平息了。 实际上,徐翔最大的错误在于太过于高调,获得大部分投资者的追捧时,同时操作事迹也将被挖掘出来,之后的一举一动将不再是秘密,徐翔之前的操作手法和操作股票的波动情况很容易让人怀疑,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被徐翔看上的股票过一段时间都会有利好出现,而且大部分是高送转概念,高送转在任何时候都算是热门题材,即使受到证监会关注的泽熙集团,仍然暗箱操作,比如2015年时明牌珠宝之前从未实施过高送转,泽熙进入,就实施10股转12股的股息政策,之后徐翔完美退出,鑫科材料也延续这一轨迹,徐翔的私募产品大量持仓,高送转等利好,然后择机退出。 同样的手法百发百中,如果是事先没有内幕,纯属猜测,那么,把徐翔视若神明完全是有理由的,那时我们普通投资者已经把徐翔的位置进入了心中的神明,实际上,我们都错了,没有如此厉害的人,也不可能有人100%命中率预测的到上市企业将来发生的事,唯一可以解释的事就是徐翔与某些上市高管勾结,泄露或者制造信息,谋取利益。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勾结都会成功,比如宁波联合,徐翔持股高达1554万股,是第二大流通股东。在今年4月的股东会上,徐翔旗下泽熙系列信托产品曾提议宁波联合实施高送转,但最终被股东会否决。 到2015年11月时,徐翔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认为其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事实上早在2015年11月9日晚间,文峰股份(601010)、大恒科技(600288)分别公告称,股东郑素贞所持股份已经被冻结,总市值逾43亿元,2015年11月10日晚间,宁波中百(600857)、华丽家族(600503)冻结涉及市值18亿元。 2016年11月10日,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被提起公诉。2016年12月5日,徐翔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开庭。徐翔等人当场认罪,并请求从宽处理。 下面是徐翔与高管勾结的13家上市公司情况: 在资本市场,徐翔可谓是一代枭雄,不过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徐翔事迹虽然流传民间,但是终究躲不过法律的制裁,枭雄变狗熊,不禁让人扼腕叹息,按照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的罪名,徐翔估计要永久禁入资本市场了,徐翔将成为历史。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票据交易所(下称票交所)将在12月8日迎来试运行,票据交易管理办法和相关业务的操作规程纷纷落地,这为票交所的运行和今后的市场规范打好基础。 记者获悉,12月6日,人民银行印发了《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票据市场交易行为作出详细规范,为今后的票据市场和票交所的各项业务提供了指引。 《办法》致力于通过票交所,对票据交易采取全国统一的运营管理模式。综合来看,票交所具备四大职能:组织票据交易,公布票据交易的即时行情;票据登记托管;票据交易的清算结算;票据信息服务。 据记者了解,票交所的运行规则以及《办法》的制定围绕市场化原则展开,相关部门研究了票据市场的关键问题,包括参与机构如何接入票交所、如何防范操作风险等,陆续将通过市场化的制度落实。 《办法》也令票交所的多项创新举措得以落地,通过进一步推动票据市场的电子化水平,杜绝屡禁不绝的假票和克隆票、一票多卖等票据市场长期存在的诸多操作风险。据记者了解,市场普遍对此反应正面,实现票据业务电子化也是市场多年的呼声。 票交所也是世界范围并无先例的一大创新。除了进一步提升票据市场电子化本身是一大创新,据接近央行的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最为突破的创新在于把票据这一传统支付工具变成货币市场的一个标准化工具,并与现行相关法律包括《票据法》等做到了很好的衔接。 前述人士强调,《办法》坚持市场化的原则,票交所不会指定票据流转过程中的票据保管行、贴现行、每日交易额度、票据信息中介等,这些都由市场选择。“只要参与者双方达成协议,欢迎各类参与者加入票交所。” 同时,《办法》要求票交所应当从其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并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用于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等造成的相关损失。 文件还留给市场八个月的过渡期(2016年12月8日至2017年7月31日),过渡期间按照11月央行下发的紧急文件、《关于做好票据交易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24号文)执行。过渡期后,票据业务均以本《办法》为准。 此前,央行曾于9月下发了《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被认为是近年来票据市场最重大文件,意味着电票时代来临。前述文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则上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全生命周期管理 以前的票据业务很分散,整个业务流程从签发到转贴现等环节,涉及多个机构,交易信息以及票据信息非常不透明。 《办法》对票据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涉及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登记与托管、票据交易、结算与到期处理等;允许市场参与者可按市场化原则自行选择为纸票交易增信的方式,比如在付款确认、保证增信之后开展交易,包括票据到期后的先行偿付顺序也与前述选择一一对应。 前述接近央行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从《办法》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票据市场采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原则。”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下称银票和商票)都在管理范围内,信息登记涉及整个流程。 《办法》要求电子商业汇票(下称电票)的签发、承兑、质押、保证、贴现等信息应当通过ECDS系统同步传送到票交所;纸票贴现前,金融机构办理承兑、质押、保证等业务也要于规定时间内在票交所完成相关信息登记,纸票贴现后承兑人开户行还要及时登记承兑信息。 此前ECDS于2009年上线,是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是由央行建设并管理,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包括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模块。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确定了两个票交所的创新概念。“保证增信”的概念属于最大创新之一,它是指贴现人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择商业银行对纸票进行保证增信,而保证增信行对纸票进行保管并为贴现人的偿付责任进行先行偿付。纸票贴现后,其保管人可以采用实物确认或影像确认,向承兑人发起“付款确认”,由承兑人在对票据真实性和背书连续性审查的基础上对到期付款责任进行确认。 前述接近央行人士表示,贴现之后可以做到“动账不动票”,就是不需要转移票据,大大增加了票据交易的安全性。 同时,票据到期后的偿付顺序,根据保证增信和付款确认的状态分为四种情况,不同的情况对应不同的先行偿付顺序,票据到期偿付顺序为承兑人、保证增信行和贴现人。如果出现问题,根据市场化的原则按照偿付顺序赔偿责任。 DVP结算避免操作风险 前述人士对记者表示,票交所将采用券款对付(DVP即design verification plan)的结算方式。DVP已经普遍应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见券即时到账”,系统能够自动结算,避免人工结算导致券和款产生时间差,从而封堵“搓券”的现象。 这里的票款对付,是指结算双方同步办理票据过户和资金支付并互为条件的结算方式,应用于市场参与者开展票据交易。 “有了DVP结算方式,类似农行票据大案中的‘票据变报纸’的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了。”他指出,DVP不仅能够帮助票据交易规避操作风险,还能够帮助央行掌握资金流向各个行业的情况,这将有利于央行调整货币政策,并且为央行的再贴现提供窗口。 另外,票交所系统的交易结算还包含纯票过户,这是指结算双方的票据过户与资金支付相互独立的结算方式,应用于同一法人分支机构间的票据交易。 简化交易手续 11月2日,央行曾经下发紧急文件(银办发224号文),要求相关部门做好票据交易平台接入准备工作,并且对纸票电子化的过程作出详细规范。 近日,人民银行除了制定了《办法》,还规定了多项具体业务的操作规程,包括《纸质票据信息登记操作规程》(下称《规程》)。整体而言,《规程》要求金融机构为纸票(包括银票和商票)办理基本信息的登记以及初始权属登记。 市场人士反映,《规程》对于贴现登记、权属登记、票据托收保管等最新的规定,极大改变了原有的操作模式,将对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例如在贴现环节,贴现机构应在被背书人栏中注明贴现机构名称,并在票据背书栏加盖电子登记权属章,这类已加盖权属章的票据将不得再通过纸质背书流转。机构办理信息登记还有时限要求,完成贴现信息登记后,机构还要妥善保管票据实物。 市场人士对于《办法》和《规程》的普遍看法是,相关规定大大简化了票据交易手续。简化的规定包括:纸票和电票的贴现无需提供合同和发票;票据交易无需转贴现凭证、贴现凭证复印件、查询查复书及票面复印件等跟单资料;承兑人对付款责任的确认可以自行选择实物形式或影像形式,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宣布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简称FCA)订立《合作协议》,促进两间监管机构合作推动金融创新。 根据该协议,金管局与FCA会在多方面紧密合作,包括金融科技公司转介、联合创新项目、资讯交流及经验共享,藉以促进香港及英国的金融创新。 对香港来说,《合作协议》是金管局的金融科技促进办公室(FFO)的重要举措,能为金融及金融科技公司在提升服务及拓展全球业务方面带来重大机遇。该协议亦表明金管局致力建设有利金融科技业蓬勃发展的环境的决心。 至于英国方面,这次FCA与金管局订立的《合作协议》,为该局继与澳洲、新加坡、韩国及中国的有关当局订立合作协议后的第五份同类协议。FCA作为监管机构的主要法定目标是确保金融服务市场畅顺运作,而透过创新促进竞争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与金管局订立的《合作协议》将会减少认可公司面对拓展海外市场的屏障,亦有助非英国创新企业进军FCA监察的市场。 金管局助理总裁(金融基建)李树培先生表示:“我们很高兴与FCA签订《合作协议》。香港及英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具备卓越条件可发展成为促进金融创新的理想据点。两地的许多金融科技公司及金融机构都已在各自的市场奠下稳固基础,金管局与FCA的合作将可在两个市场之间产生重大的协同作用,让金融科技公司及金融机构能拓展其全球业务,以及从其境外同业中汲取经验。此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亦会因此而得到提升。” FCA 的策略及竞争部助理总裁Christopher Woolard先生表示:“除促进英国企业的创新外,我们亦期望吸引世界各地首屈一指的公司到英国经营。消费者以至英国整体经济都会受惠于这种科技概念及创新的转移。今日与金管局签订的《合作协议》正是这类国际合作的上佳例子,我们期待与金管局通力合作,推动创新,以及减少企业进入英国及香港市场的屏障。” 双方在伦敦举行的伦敦与香港金融服务研讨会上签订《合作协议》;该研讨会每年举行一次,目的是促进香港与英国在金融合作及发展方面的讨论。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近日,一个将近10G的“女大学生裸条”照片、视频压缩包在网络上疯传,涉及167名女大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女大学生“裸条”借贷一事就已闹得沸沸扬扬。时隔半年,这一现象依然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针对此事,记者从多渠道截取了3万余条网友留言发现,36.3%的网友认为涉事女生自我保护意识太过薄弱,28.7%的网友表示,借贷平台泄露和出卖“裸条”信息,强迫大学生“肉偿”,已涉嫌触犯法律;63.2%的网友认为,“裸条”泄露,大学生自身要承担很大责任,31.1%的网友则认为,出借方才是罪恶的源头,利用学生的懵懂无知发展色情产业。此外,近7成网友认为,“裸条”遭泄露,借贷平台应该担责。另外,超6成网友建议,加大对网络非法高利贷的打击力度。 莫让“裸条”黑手继续黑下去 一些女学生为了购买化妆品、电子产品而拍裸照借钱,这样的行为固然是自轻自贱,需要加强批评和教育,但追根溯源,幕后的黑手可不仅仅是违反道德规范,而是实实在在地涉嫌违法犯罪。对于他们的行径,早就不能再睁只眼闭只眼,或者仅限于舆论谴责。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能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放高利贷虽然谈不上犯罪,却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本不受法律保护。 再者,放贷人将女性的裸照和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上,就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若将借贷者的个人信息、亲友信息上传,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为了逼债,骚扰、威胁、恐吓借贷者,则明显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更进一步,一些“裸条”的放贷者让还不清债务的学生“肉偿”,通过卖淫或是被“包养”的方式获得资金还款,就触犯了刑法,涉嫌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根据刑法358条与359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早在今年6月,女大学生“裸条”借贷一事就已闹得沸沸扬扬,如今,又有一个将近10G的“女大学生裸条”照片、视频压缩包在网络上疯传,涉及167名女大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 这一切都说明,我们的执法、司法机构理应及时出手。对于非法放高利贷的个人、借贷平台以及利用学生发展色情产业的,都要根据其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依法予以惩处。只有如此,才能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网络环境,让家长更放心地把孩子送进校园。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12月7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表示,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工作流于表面,难以落实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根本原因在于缺乏追求。 杜晓山在圆桌讨论时称:“大家看普惠金融不要太乐观,现在太多的银行、各种各样的正规金融机构都在说我在做普惠金融,老实说,假的、做做样子比较多,离真心实意推动普惠金融还差的很远。”他认为,背后的原因不在于成本、信息不对称或者风险,而是金融机构缺乏追求。 杜晓山认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推动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推动实现普惠金融。但是,不少以技术驱动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还是主要关注发达地区,而未必能够解决贫困地区、偏远地区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可持续金融服务问题。 根据杜晓山在广西、四川、贵州三省6个贫困县的调查结果,农民中能够使用微信的仅占10%,能够使用微信支付的只占1%。金融机构要扪心自问有没有真正覆盖到弱势群体,即使有技术,如果没有决心,普惠金融可能沦为作秀和形象工程。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张晓艳在圆桌讨论时表示,数字技术有助于金融机构通过降低成本,更好地分析客户的风险状况,从而扩大金融服务的人群,突破地缘限制为贫困人群提供服务。 不过,她也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金融产品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问题。“普惠金融涉及的主要是偏远山区的村民、城市农民工,或者一些老年人等,他们一方面接触金融的机会较少,风险防范意识与风险承担能力相对较弱。在这种情况下,要加强对他们金融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蚂蚁金服集团首席战略官陈龙在峰会主题演讲时称,在过去两年中,已经有很多伪劣的互联网金融和伪劣的普惠金融,它们对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P2P跑路不能抹煞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潜力和巨大的前景,而数字化金融的发展仍需要市场化的土壤。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围绕“快鹿集团”事件引发的神开股份(002278.SZ)股权纷争迟迟未有平息,最新进展则是原本有意接盘神开股份有关股权的宁波惠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宁波惠佳)最终选择了放弃。 12月6日,神开股份发布公告称,2016 年 12月 5 日接到自然人股东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的通知,告知公司其与宁波惠佳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签署了《交易终止协议书》,此前有关股权转让事项终止。 此前,宁波惠佳、自然人股东以及神开股份第一大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业祥投资)于2016 年6月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上述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神开股份 5460 万股股份转让给宁波惠佳,占神开股份总股本的 15.004%。 宁波惠佳原拟接盘 记者当天在采访当中获悉,宁波惠佳原拟接盘神开股份的计划之所以最终终止,主要是被业祥投资的有关股权纷争所打乱。 “收购自然人股东股份只是宁波惠佳原计划的一部分,后者原拟还收购业祥投资所持的13.07%的股份,并计划控股神开股份。”12月6日,此次想转让股份的神开股份自然人股东顾冰告诉记者。 但由于业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存在纠纷,现时再行收购其所持股份已不具备可行性。 “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交易。自然人股东将在约定期限内将已收到的第一期股份转让款14000 万元全额返还至宁波惠佳指定账户。” 顾冰补充道。 早在今年6月8日上述自然人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后,业祥投资便随即提出质疑。 据业祥投资称,其于2016 年6月21 日启动了法院诉讼程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并请求法院确认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无效。业祥投资表示,案外人徐琪(快鹿集团前总裁)擅自以业祥投资名义与宁波惠佳、顾正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未经业祥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损害了业祥股东方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6月22日,公司接到的另一份通知也表明,2016年6月20日,业祥投资就其和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等神开股份自然人股东签署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无效,并称该《协议书》未经业祥投资法定代表人谷平的签字确认和业祥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 顾冰表示,尽管后续业祥投资提出了撤诉申请,但股权转让的有利时机已经过去了。 2016年9月13日,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通过微博发布案情通告称,“金鹿财行”及“当天财富”两家融资平台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立案侦查。快鹿集团公告并购了“金鹿财行”及“当天财富”,而业祥投资则是快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此,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的全部股票便在2016年9月1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予以冻结。 神开股份公告显示,业祥投资的上述诉讼于9月22日才提出撤诉申请,10月11日,公司确认该案按撤诉处理。 对于手中所持股权终止转让后的去向,顾冰直言,更多会考虑二级市场减持,包括大宗交易在内。当然,也不排除找人接盘的打算。 另据神开股份11月23日发布的公告表明,11月22日,顾正和袁建新两人已经率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了1416.8795万股和1066.5484万股,分别套现26467.31万元和19923.12万元。 股权纷争白热化 作为快鹿集团旗下的上市资产,神开股份实际控制权转让纷争一直充满争议。除了此次和宁波惠佳不欢而散外,其与君隆资产之间就控股权转让的矛盾也在近期白热化。 7月27日,神开股份发布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君隆资产通过以10亿元作价受让快鹿集团所持业祥投资100%的股权,间接持有神开股份13.07%股权,并成为公司新任第一大股东。 按照原计划,君隆资产分两期共三笔支付给快鹿集团10 亿元股权转让款。不过,在君隆资产已支付首期第一笔股权转让款4900 万元,但在首期第二笔款项支付期满前,因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的全部股票在 2016 年 9 月 14 日被冻结,基于股份转让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客观变化及可能导致君隆资产收购目的无法实现,君隆资产基于不安抗辩之考虑,暂未向快鹿集团支付第二笔及后续收购价款。双方矛盾由此引发,双方各执一词。 快鹿集团则委托律师向君隆资产发出《律师函》督促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表示快鹿集团尚未在约定时间收到君隆资产剩余转让价款,君隆资产已构成根本违约。 但君隆资产方则指出快鹿集团未能协助君隆资产于约定日前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且业祥投资持有的神开股份股权以及君隆资产持有的业祥投资股权均被上海公安局长宁分局司法冻结,导致君隆资产收购该等股份的合同目的将受到严重影响,在快鹿集团纠正上述违约行为之前,君隆资产将中止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11 月 16 日,又因业祥投资到期未归还借款,君隆资产合伙人王阿炳向法院提出起诉,轮候冻结了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全部股权。 而有关股权的冻结也为宁波惠佳最终弃购埋下了伏笔。 对此,神开股份证券部人士回应称,股东之争的确对公司有不利影响,但尚没有影响到公司经营层面。 “快鹿集团派出了两名董事成员,经营还是公司在自主进行。对公司来讲,股权归属无非是两个去向,要么是留在快鹿集团内,要么是给君隆资产。由于仲裁是一裁终决,无论结果怎样,公司都会接受。”该人士称。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短短两个月时间,涉赌、涉黄APP迅速泛滥,引发大量投诉。其中,疑是同一个游戏运营方运营的金华扎金花、多金游戏、齐齐乐游戏等APP在不到两个月时间被投诉99次,涉及金额578万元,人均损失约6万元。有受害人告诉记者,“同一个账号,可以在这三个平台上登录,而且他们运营模式一模一样。”三个APP上均主打斗地主、扎金花、欢乐牛牛三类游戏。 “9月以来,有1920人投诉涉黄、涉赌类APP,涉及商户69家。其中52家商户使用微信支付,主要为涉黄类APP收款,涉及投诉人1013名。17家商户使用支付宝,涉黄涉赌各占一半,涉及投诉人907名”,业内人士介绍,10月、11月,有效投诉量1.1万件,黄、赌类投诉占比接近20%,属于投诉量最高的类目。 不过,据记者接触的数十名受害人介绍,“金华、多金、齐齐乐,这些游戏的受害规模远远超过这个投诉量,受害人接近400人,有很多在游戏里充值六七十万的人没去投诉,总几千万肯定是有的。”如果按照6万元人均损失计算,该赌博游戏涉及金额接近2400万,其中一位受害人告诉记者:“有人输了92万,怕家里人知道,完全不敢讲。” 典型赌博游戏 在正常游戏产业中,每年消费上万元的用户已可视为“鲸鱼”用户。但在赌博类APP中,月消费10万以上的用户比比皆是。诸多投诉中,损失10万以上的用户占比接近30%。记者接触的受害人中,“3天输了18万”、“半个多月输了20万”者不在少数。 在2015年广东省破获的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件中,国内最大的赌博网络每月有50万会员投注,每月投注额超过4000亿,这相当于2014年广州GDP总额的1/4。 互联网的隐蔽、高效、支付便捷等特性使得赌博产业迅速发展。不过,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于赌博网站的认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具备‘为赌客提供赌博场所或平台’、‘通过抽头渔利方式获取非法利益’、‘人民币与虚拟币自由兑换’,具备这三个特征中的部分,即可认定为赌博平台。”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祝静告诉记者,“目前已生效案例中的赌博网站都是符合这些特征的。”祝静律师此前曾参与一案值5亿的特大网络赌博案。 被投诉的齐齐乐、多金、金华等APP,是非常典型的赌博平台。这些主打“真人棋牌”的游戏平台,以1元=1金币的方式充值且不设上限。每局游戏中,平台从赢家手中抽取5%的所得。惊人的是,这类APP还提供“提现通道”,以“齐齐乐游戏”为例,该APP允许用户将游戏币按照1金币=1元提现,提现额直接通过支付宝打入用户账户,“100元以下提现手续费2元,150元以上提现收取2%手续费,只支持提现50元的倍数。”多金游戏同样如此规定。 一位此前从事博彩软件开发的人士告诉记者:“整个博彩行业的软件架构已经非常成熟,运营者可以清楚看到每个玩家的状态。高明的运营者会通过操作整个游戏走向来长期盈利,而低劣的人就可以操作每局游戏、每个玩家的牌,这样短期盈利更多。这种架构10年前大概10万元买很多套,现在估计不用钱了。” 祝静告诉记者:“存在机器人后台操作,也是赌博网站的重要特征。国内一直打击网络赌博,具备这么多典型特征的赌博网站已经挺少的了,很多都学会了规避。” 灰色产业中的汇元科技 当然,齐齐乐、多金游戏的运营方也在规避,其主要方式就是借助大量空壳公司、境外服务器、新注册公司藏匿身形。以多金游戏为例,其域名“duojinyx.com”在监管部门查询显示“无备案信息”,其IP地址显示在美国特拉华州。 到目前为止,尚无受害人能够找到这些游戏的实际运营人,即便报警、工商投诉也暂无进展。唯一有效果的线索是充值通道,在受害人的支付宝或者微信的账单详情上,可以看到这个网站的收款方。 虽然游戏运营方几乎“每天换一次收款方”,但大部分交易最终指向了天津璀璨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诸多投诉也几乎全部出现了天津璀璨。 需要指出,天津璀璨还出现在另外一个大量投诉案例中——一款名为“快播成人”的APP,接近300多名消费者投诉该APP用涉黄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充值,涉及金额147万,资金均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流入天津璀璨。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津璀璨星辰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的企业法人。汇元科技是一家在2012年获颁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上市公司,自称“中国支付第一股”。 该公司旗下的另一家子公司北京驰汇友邦科技有限公司同样也在诸如赌博APP、色情视频、兼职诈骗等事件中扮演收款方。记者致电汇元科技官方电话,其前台工作人员承诺转交记者联系方式、采访诉求至公关部门,但始终无人回应记者。 “线上二清”泛滥 据30多名受害人向记者提供的信息,在齐齐乐游戏、多金游戏、金华扎金花三款游戏中,已经出现过20多个收款方,均由微信、支付宝提供支付通道。不过,游戏币的提现操作仅支持支付宝。 对于“提现”问题,支付宝回应记者称:“汇元旗下公司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资质,可以开展棋牌游戏业务。但我们明确禁止将游戏资金通过支付宝提现,且该游戏平台不是支付宝的签约商户,是支付宝和合作伙伴进行合作的一个收单业务,合作伙伴把收单的接口开放给该商户。目前,我们已通知所有合作伙伴停止与该商户的支付宝收款业务。” “现在,很多疑是‘线上二清’的机构,在黄、赌等违法行业提供支付通道。他们先成为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商,再违规开展业务,”一位银行清算业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线上二清’属于严打的对象,但却很难发现他们。” 数据显示,涉及微信支付的1013个投诉中,有327名用户获得退款,解决率约30%。涉及支付宝的872个投诉中,105名用户获得退款。需要指出,记者就上述多个案例咨询多名律师,得到一致回应称:“涉黄类消费,并不受《消法》保护。消费者可以通过起诉合同诈骗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款,或者以受害人身份寻求公安部门以诈骗立案。” 微信回应记者表示,“商户在入驻微信时,其工商登记资料,以及售卖内容是否需要特殊资质都会受到审查。其经营中的行为,会在用户举报和专项治理中受到清退。”受到投诉的商户在入驻时审核符合资质,被用户举报违规行为后,已经受到清退处理。 蚂蚁金服有关负责人称,支付宝对涉黄涉赌商户从来都是严厉打击。但据了解,目前支付平台对于此类入驻商户的事前审核主要集中在相关资质、资格的审理,由于其服务器大多在境外,很难从源头治理。且大多并非是支付平台的直接签约商户,使得监管更加困难。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对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即将被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畴,迎来监管新规。 近日,接近证监会人士告诉记者,证监会在去年向相关主体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完成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规则制定,并上交国务院等待批复,预计将于12月正式发布。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共有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都是由当地省级政府批准设立,并由当地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证监会将与地方政府一起进行双层监管,即由证监会出台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省级政府具体审批执行,若出现风险性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风险处置。 为何要将四板市场纳入证监会监管范畴?上述人士称,这是资本市场向下延伸、增加资本市场包容性的方式。四板市场跟其他石油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所等是不同的,四板市场是新三板和创业板的重要补充。 知情人士称,新规则实施前,省级行政区划内已经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不能再新设;尚未设立的,可以设立一家。 目前全国的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有个别省份有2-3家,比如黑龙江省有三家,分别为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绿地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山东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江苏省、天津市和浙江省都分别有两家四板市场;云南省尚无。 监管新规将明确设定四板市场的投资者门槛。消息人士称,按照新的规则,将允许金融资产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四板市场的投资。 一家股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告诉记者,从当前四板市场情况看,投资者门槛各不相同,有的交易所投资者门槛低至10万元,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的门槛则是300万元,下一步是否要统一为50万元的门槛,还不确定。 此外,记者获悉,按照新的监管规则,四板市场挂牌的企业可以转板到新三板市场,但具体的转板细节还需进一步明确。 “对于资本市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小微企业来说,新三板并不是单兵突进。”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日前在公开发言中指出,证监会还注重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促进三板和四板合作对接、协同发展、比翼齐飞。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是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将其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统筹发展,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投资生态链,加速创业资本有序循环,扭转资本市场“倒金字塔”结构。 截至2016年9月底,各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有挂牌企业1.35万家,展示企业5.41万家,累计为企业实现各类融资6450亿元。 在地方除了这40家四板市场,还有形形色色的交易所,这些是否都是非法存在的?上述股权交易中心人士认为,这些交易所只是不在证监会监管范围,并不能直接认定为非法。 证监会打非局陈柏峰坦言,对于非法交易所较难认定。因为有些交易所平台有地方政府的批文或者备案,不能直接定性为“非法”;但是从其从事或采取的交易模式来看,又很难说是合法的。因为目前大部分这种交易平台都采取了类期货交易模式(采用保证金或者杠杆交易)。而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未经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组织期货交易。所以在认定上要证监会跟地方金融办进行商议。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部署各地对地方交易场所进行摸底排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业内所瞩目的基金子公司新政终于落幕,而与之相关的行业转型预期也在进一步明晰。 12月2日,证监会正式下发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下称《子公司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下称《风控指标规定》),对基金子公司的各项业务边界进行最终敲定。 对于基金子公司的监管收紧,行业早有预期,由于通道业务和融资类项目已不被监管所鼓励,且考虑到此前《风控指标规定》讨论稿中的风险系数分配情况,不少基金子公司曾将更具标准化的ABS业务视为转型方向。这一筹谋如今恐将面临改变。记者注意到,根据《风控指标规定》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显示,ABS业务的风险占用较此前再一次调高至挂牌类4‰和未挂牌8‰。 更高的风险系数将给净资本、风险资本等指标造成更多的消耗,而规模预期的下降显然让不少基金子公司开始调整思路。 “风险系数数次递进后,不少基金子公司可能要重新思考新的转型方向了,至少在ABS这项业务上,转型不会那么顺利。”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高管坦言。 两次上调风险系数 基金子公司新政诸多条款的敲定,无疑对下一步行业的转型方向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事实上,在《风控指标规定》讨论稿阶段,ABS曾被视为新的转型方向,其原因在于讨论稿拟定该业务对风险资本的占用,较多的低于传统的非标融资类项目。 讨论稿阶段,ABS业务风险系数为未挂牌0.2%,而挂牌后仅为0.1%。 和部分一对多、非标类业务动辄1%以上的风险占用相比,ABS对净资本的消耗并不强——讨论稿规定,一对一、一对多专户的风险系数至少将达到0.8%-1%,而即便是附带义务豁免条款的通道业务,也高达0.15%。 记者了解到,彼时包括银河、博时等多家基金子公司均将ABS视为其业务转型的重要领域之一。 “ABS当时被许多子公司视为一个重要方向,毕竟未来一段时间里,国内资本市场如同ABS一样的结构化融资需求是越来越多的。”在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约束讨论阶段,一位接近博时基金人士告诉记者。 然而在向后来的征求意见稿过渡中,有关ABS业务的风险系数再一次遭到了调高,其中未挂牌与挂牌ABS业务分别提升至6‰和4‰,为前者的3倍和4倍。 而在最新的正式版中,未挂牌的ABS业务的风险系数再一次向上调整。即从此前的0.6%上调至0.8%,这一资本消耗水平已经与时常扮演通道角色的贷款、非标等债权类一对一资管计划相同。 “非标ABS的风险成本已经接近通道业务了,但就算是挂牌,也只能节省0.2%的风险规模,”前述基金公司负责人坦言,“其实子公司之前还有一类非标ABS,就是用普通的一对多对接资产、挂牌,然后再找评级公司给评级,但是这里(《风控指标规定》)的ABS指的是标准化的。”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大政策非标转标、打破刚性兑付的情况下,在非标项目与ABS两类业务上安排相同的风险系数,将难以对ABS业务形成鼓励机制。 “通道业务的规模大,成本低,对子公司来说是比较划算的,”灯卓投资董事姚剑锋参与通道业务嵌套设计后认为,“如果给予差不多的风险资本,其实相当于不鼓励子公司来做ABS了,避难就易本来就是理性选择。” 缘何梦碎 风险资本占用的数次调高,让基金子公司对ABS这一转型方向感到忐忑。 “风险资本两次修改都调高了,”上述基金子公司高管认为,“这可能和很多基子(基金子公司)公开表示要向ABS业务转型的表态被监管层注意有关,很多基子从最早的讨论稿猜监管层希望大家向标准化卖方业务转型,但这种揣度现在看是有问题的。” 无独有偶的是,不少在基金子公司ABS业务人士也有这种感受。 “这样的规定,相当于同一类业务,基金子公司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本金和风险占用,所以我们倾向于认为监管层有意识的在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同类业务上制造不平衡。”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ABS项目负责人称。 不过也有基金子公司人士认为,对于增资空间广阔、待清整的存量业务较小的基金子公司而言,仍然有挺进ABS业务的机会。 “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有注资意愿,同时通道业务存量不是很大,是有条件扩宽ABS的业务的,但是必须按照0.4%的挂牌ABS来操作,比如对照1000万的净资本,最大的业务规模应该能有25亿元,”前述ABS项目负责人称,“假设承销费能达到0.3%-0.4%,每年1000万净资本能够实现的收入能够达到750万元到1000万元,若净资本放大到1个亿,年收入也能接近1个亿。” 事实上,必须按照0.4%的挂牌ABS操作项目也符合监管思路。“ABS中,未挂牌产品系数显著高于挂牌产品,不鼓励非挂牌产品的导向也十分清楚。”一位接近基金业协会人士指出。 此外,在资本金不足时,借用券商资管等资本占用更少的“通道”也成为基金子公司的一种选择。 “有的子公司其实是和券商签投顾协议的,相当于借券商的牌照来发ABS,试图节省资本占用,在净资本约束刚出来的时候,有的基金子公司已经开始留意这种机会了。”北京一家AMC系券商资管投资经理表示,“不过这种情况可复制性并不大,毕竟和券商相比,在ABS领域能做到专业的基子团队其实非常有限。”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今年以来,P2P网络借贷潜伏的非法集资、高利贷和洗钱等风险逐步暴露,给我国金融稳定和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监管部门已从多个路径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社会各界对P2P业务涉及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的风险也有所认识,但其所涉及的洗钱风险尚未得到应有重视,建议加快构建P2P洗钱风险防控体系。 P2P网络借贷具有便利的洗钱条件。各类洗钱案例表明,犯罪分子主要利用正规或非正规金融机构清洗犯罪资金,所以金融领域是反洗钱的主战场。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形态,一方面投资门槛低,客户众多,极易被洗钱分子所利用;另一方面洗钱者利用P2P的贷款购买各类资产等,不法资金经过改头换面后,其非法来源易被掩饰。而且,非临柜办理业务难以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P2P的所有业务均通过网上非面对面渠道进行,无法了解客户的真实份及其实际控制人、受益人、交易目的与经营活动性质。虽然出于自身业务需要,它们对借款方的身份信息有所了解,但并不能满足反洗钱的需要。 此外,我国的P2P公司尚未纳入反洗钱监管框架。相应的反洗钱规定尚不完善,P2P公司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反洗钱内控制度。P2P领域成了金融领域的反洗钱真空。目前,P2P公司没有对客户的可疑资金和异常交易开展监测,同时,其所有资金往来都要先通过融资平台,每笔资金交易的完整链条被切断了,即使与其合作的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难以监测通过P2P渠道进行的交易,这就形成了反洗钱资金监测方面的真空。 对此,笔者建议首先应尽快建立网络借贷反洗钱监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并颁布《P2P行业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或相关行业反洗钱操作指引,明确P2P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及其相关内容,并对P2P行业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提出要求,从机构和行业自身实际入手,深入分析外部威胁与内部漏洞,总结P2P行业异常资金交易特征和可疑交易识别点。同时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人民银行)还应加大对P2P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反洗钱法规的严肃性。对于不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此外,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有效防控P2P洗钱风险。 其次,合理设计身份识别制度,夯实P2P行业的反洗钱基础。建议针对网络借贷业务特点,按照风险为本原则,对P2P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身份资料留存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作出具体规定。目前,鉴于网络借贷平台的客户数量众多,对所有客户开展身份识别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P2P机构必须对初次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进行规定金额以上交易的客户开展身份识别。除此之外,还要了解相关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与受益所有人,以及出借资金和还款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此外,对客户的身份识别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但第三方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且能够证明其可满足要求。P2P机构应定期对所有客户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划分洗钱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于高风险客户要面对面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采取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了解其资金来源、交易目的和交易背景等信息,并加强资金监测。 第三,建立资金监测系统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通过外部监管和业务指导,督促P2P机构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以及技术支持,研究建立一套符合行业实际且行之有效的反洗钱资金监测指标和模型。在此基础上,运用现代大数据技术开发计算机监测系统,对全部业务以及各个操作流程的资金交易实行全天候、多角度、不间断的自动监测,及时关注客户和产品的潜在洗钱风险。同时,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对发现的异常交易,应结合客户身份进行深入分析,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四,发挥反洗钱整体功能,预防自融平台非法集资的风险。目前,鉴于信息的不透明,与P2P合作的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虽然难以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个客户的洗钱行为进行有效监控,不过当P2P机构的整体资金交易出现异常,存在非法集资嫌疑时,相关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也是可以监测的。例如,“e租宝”非法集资线索最初就是由商业银行发现并报送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应加强对P2P领域的风险提示和业务辅导,指导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资金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坚决打击涉及网络信贷业务的非法集资和洗钱犯罪行为。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托管银行制度。目前,不少P2P平台宣称与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但真正实现实质性托管的平台仍然屈指可数。为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托管业务模式,P2P平台需要对全部借贷资金进行托管,借贷双方的投资人与借款人均在平台合作的银行开立个人账户,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指令进行资金划转,实现资金流在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点对点”直接流动的资金托管模式,从而与P2P公司的自有账户相分离。还应规定P2P公司建立平台只能在一家银行开户,严禁多头开立银行开户,资金归集和资金划拨只能通过托管银行进行;并厘清托管银行与P2P机构之间的反洗钱责任关系,明确各自的反洗钱义务,强化反洗钱监管,进一步增强P2P平台资金流动的透明度。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