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美在线金融被曝资金流向自家地产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美美理财被曝为失信企业融资之后,“国美系”P2P平台又一次被媒体曝光。 国美在线金融“美美赚-国金1号”系列产品的年化收益率9%,投资期限365天,项目金额100万,1000元起投(单笔限额5万),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付息。 图片来自:国美在线金融 根据项目详情,该系列项目由鹏润控股提供担保,借款企业是西安鹏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鹏润)。值得注意的是,鹏润控股董事长黄秀虹同时也是国美在线的股东。 图片来自:国美在线金融 注:虽然没有直接写明借款企业是西安鹏润,但根据国美在线金融的信息披露方式,产品介绍栏目展示的是融资方的信息。 工商资料显示,西安鹏润成立于2014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5000万,法人代表黄秀虹,唯一股东是鹏润置业有限公司,黄秀虹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开资料显示,黄秀虹鹏控股的董事长、国美创始人黄光裕的妹妹。 据记者了解,除西安鹏润以外,重庆鹏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重庆鹏泽)也在国美在线金融融资。工商资料显示,重庆鹏泽与西安鹏润是兄弟公司,同属鹏润置业的全资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鹏润置业与国美在线都是国美控股旗下公司。 图片来自:天眼查 综上来看,国美在线金融不仅涉嫌关联担保,而且涉嫌替关联企业融资。 去年8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贷平台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此外,国美在线金融还违反了网贷暂行办法中企业单笔借款超过100万元的限制。同时该平台也没有上线银行存管。 根据暂行办法,国美在线金融这几项违规有12个月的整改期,目前还剩半年时间。 据记者观察,3月13日,国美在线金融前5页产品中只有第一个项目不是西安鹏润的融资项目,按照每个标的100万融资额计算,西安鹏润在国美在线金融合计融资达49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国美在线金融只显示前5页的产品信息,西安鹏润与重庆鹏泽在国美在线金融累计融资金额无法统计。 据记者了解,“国美系”共有4家互金平台,分别是国美在线金融频道(国美控股)、华人金融(国美控股持股55%)、美易理财(国美控股)、美美理财(鹏润控股)。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国美控股还是鹏润控股,幕后实际控制人都是黄秀虹(黄光裕妹妹)与杜鹃(黄光裕妻子)。 目前,除美美理财上线了厦门银行存管外,华人金融、国美在线金融、美易理财都没有银行存管。 延伸阅读 上市系P2P平台涉嫌自融自担并非首例 曾有文章曝光称,海控金融与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借款企业)、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担保方)都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2日,格力地产(股票代码:600185)发布公告回应上交所的问询函称,融资人格力建材是格力地产孙公司,海控金融为格力地产全资子公司,担保人两江格力是格力地产控股孙公司,三家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实体,担保人、融资人和海控金融之间没有相互持股关系。经向公司了解,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海控金融没有收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处罚、通知或整改要求。 2016年11月23日,海控金融已下架被质疑的企业融资项目,只剩下个人融资项目。海控金融客服表示,最近平台在做运营调整,因此将企业融资标的下架,至于未来什么时候重新上线企业标的,目前暂不清楚。 记者注意到,目前海控金融已上线个人融资和企业融资标的。值得注意的是,从标的现有的信息披露来看,企业融资标的已不涉及自融。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严惩暴力伤医、突出惩治“村霸”、继续亮剑电信网络诈骗、给基层干警更多保障……今年,“两高”重点要干的这八件事,与你息息相关。 1。惩治校园暴力、伤医事件不含糊 [最高检]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制假售假、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 近几年,校园暴力、伤医事件等频频见诸报端。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发生在校园里、医院里的暴力不仅仅是过去以为的“学生矛盾”“医患纠纷”。在这些问题上,法律不能缺席。这次,最高检明确提出要严惩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可以想见,未来此类暴力事件将得到更好的预防和惩罚。 2。矛头对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最高检]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 去年,各级检察机关在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查办“蝇贪”17410人。然而,在部分农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并未绝迹。操纵选举、开设赌场、暴力抗法、霸占资源,他们的种种恶行让群众怨声载道。此次,最高检在往年严查群众身边腐败的基础上,将惩治矛头明确对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老百姓将收获更多的安全感。 3。亮剑电信网络诈骗 [最高法]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 [最高检]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隐蔽、花样翻新,百姓防不胜防,有人被骗得倾家荡产,有人因骗局失去生命。除了筑起技术保护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外,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必须重拳出击。这次两高齐“亮剑”,无疑给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很大震慑:法网恢恢,伸手必被抓! 4。非法集资将被从严惩处 [最高检]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 当下,各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其中的风险也越来越多。假借网贷名义诈骗、打着创新旗号集资,以高回报为诱饵,不断变换“外衣”的非法集资让很多人身陷其中。今年,最高检明确表示,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老百姓的钱袋子将得到更好保护。 5。严防司法腐败“灯下黑” [最高法]坚决惩处队伍中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最高检]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 司法腐败的消极影响远不止于个案,它摧残公民法律信仰,打击社会对正义的期盼,危害很大。最高法、最高检每年工作都少不了惩治司法腐败。今年最高法提出坚决惩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最高检提出“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为全年司法领域反腐划定了重点。 6。让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最高法]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最高法去年“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仅去年一年,各级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89万例,限制62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229万人次乘坐高铁。 “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破题,最高法今年提出,加强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如期实现”目标,法院判决“执行难”这个老大难”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纾解。 7。重拳打击扶贫领域“蝇贪” [最高检]继续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贪占扶贫物资”“骗取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识别优亲厚友”“倒卖扶贫物品获利”,抢穷人饭的扶贫“蝇贪”太招百姓恨。去年各级法院审结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相关案件1.5万件,各级检察机关查办扶贫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892人。 今年最高检提出要“继续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并表示要同发改委、扶贫办共同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监督,实行挂牌督办,贫困群众的权益将有更坚实的保障。 8。给基层干警更多保障支持 [最高法]关心爱护基层干警,强化履职保障。 [最高检]支持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建设。 工作繁杂压力大,没多少时间照顾家,收入待遇偏低、晋升机会较少,履行法定职责有时还会遭遇恐吓威胁、暴力抗法,这已经成为不少基层政法干警的现实写照。 如今,最高法提出“关心爱护基层干警,强化履职保障”,最高检提出“支持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建设”,两高都提出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支持帮扶力度,基层干警有望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今年2月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终于给两年半前轰动一时的基金子公司近10亿资金挪用案,画上了一个沉重的句号。据法院判决,此案两名被告——深圳吾思基金负责人李志刚,云南楚雄地产开发商李锐锋——因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年有期徒刑;二人还分别被判处500万元和300万元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意味着私募基金管理人李志刚受到了“顶格”刑罚。 李志刚与李锐锋合作,以巨大的资金杠杆和多个环节嵌套的融资结构,撬动位于云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却遭资金链断裂。为了填补资金窟窿,二李编造并不存在的银行过桥贷款项目,骗取了万家共赢公司募集的9.5亿元资金。这些钱刚一到账即被挪用还债,本案由此而起。 作为持有证监会牌照的基金子公司,万家共赢盲目追求业务规模,缺乏风控手段,轻信了人为制造的作为“增信手段”的银行合作协议,陷入二李设计好的骗局。另一家基金子公司金元百利(案发前名为“金元惠理”)亦为二李的融资通道,更把通道做成了自己的业务,上述挪用资金中有近6亿元被用作兑付金元百利的产品本息。由此两家基金公司也陷入法律纠纷,进一步暴露基金子公司通道业务的巨大风险。 2014年8月,记者独家披露了万家共赢资金被挪用案。该案是当时数起基金子公司风险事件中性质最恶劣、后果最严重的一起,直接导致了针对券商基金通道类业务的监管收紧。这一标志性事件,与2016年证监会对基金子公司的彻底整肃首尾呼应。如今,因为监管要求业务量需与净资本挂钩,在资管混战中被作为“万能神器”的基金子公司,已经黯然退场。 另外,本案中将李志刚和金元百利合作募集的有限合伙基金“吾思十八期”亦作为合同诈骗共犯,判处罚金100万元。这是国内第一起基金产品犯罪的裁判记录,也说明被无数金融机构视作低风险可免责的所谓“通道”,其对法律风险的隔离,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并不认可。基金子公司现存的十万亿资管计划风险几何,值得关注。本案在司法层面的指导意义,或与“控杠杆、限通道”的金融监管取向产生共振,影响至为深远。 开发商沦于借新还旧 李志刚是深圳吾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吾思)实际控制人。李锐锋系楚雄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佳泰地产)和楚雄润泰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润泰置业)实际控制人,两家公司都在云南。李锐锋通过旗下公司运作昆明、楚雄的两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债务累累。 事情回溯到2012年12月,李志刚管理的吾思基金,为李锐锋发行了吾思一、二、三期有限合伙基金,募集2.8亿元,用于楚雄“中央公园”地方项目开发。项目委托贷款由中国银行楚雄分行发放给润泰置业。2013年7月,李志刚与金元百利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吾思十八期”,募集4.9亿元,通过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委托贷款给李锐锋控制的项目公司丰华鸿业(佳泰地产子公司),后者具体运作位于昆明的“宝华寺城中村改造”项目。 现在看,李锐锋并不算一个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在用借新还旧不断加杠杆的方式,维系着规模百亿元的地产项目。在与李志刚合作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筹钱之前,他还求助过利息成本更高的民间借贷。 李锐锋前期投入丰华鸿业宝华寺项目的5亿元就是从小贷公司和个人筹措。即便通过李志刚融资,成本也高得惊人。吾思一、二、三期募集的资金,支付给李志刚的顾问费用近4000万元,2亿元用于归还各类借款本息,实际投入中央公园项目的不到1亿元。吾思十八期的4.9亿元到账之后,又以各种名目支付给李志刚近7000万元,支付前期借款本息3.4亿元,实际投入宝华寺项目的不到1亿元。 不仅仅项目开发高度依赖于资金杠杆,项目销售中本应该由客户承担的按揭贷款,也需要由开发商先行背负,以此促进销售。 根据法院判决文书,2013年底云南省内各家商业银行个人房贷额度紧张,开发商无法获得银行发放给个人购房者的按揭贷款,进而造成中央公园项目销售不达预期,吾思一、二、三期即将在2014年6月到期的产品可能无法按期兑付。 另一方面,二李急着将与金元百利共管的“吾思十八期”对项目公司丰华鸿业70%股权解除质押,以继续办理抵押融资。而金元百利方面提出首先提供6亿元保证金。 在这个背景下,二李商议继续借新还旧,另外成立一个基金,以银行应向开发商发放的个人按揭贷款为基础资产,获取新的融资。这就是在本案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接力宝合作协议”的由来。 “以为在跟银行打交道” 要募集新的资金,首先要有一个新的“壳”。2014年3月,李志刚第一个步骤是成立深圳景泰系列基金;接着由景泰基金与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签订一个基于住房按揭过桥贷款的收益权转让协议,即“接力宝合作协议”。 拿着这份合作协议,李志刚开始在市场上寻找新的资金。2014年5月,他找到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诺亚财富,后者将这单业务介绍给自己参股的基金子公司万家共赢(诺亚财富是仅次于万家基金的二股东)。最终诺亚财富实际募集资金,而万家共赢作为放款的通道,成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用于向深圳景泰投资。 但是上述接力宝项目并不合规,并且很快被中国银行总行和监管部门注意到。中国银行总行要求云南省分行重新审核再报批,后者于6月10日暂停了与李志刚方面的接力宝合作。 李志刚则隐瞒了接力宝项目被中行叫停这一关键信息,继续推进与诺亚财富和万家共赢方面的合作。万家共赢于6月13日和18日分两笔共计近10亿元投资接力宝项目的资金划转至深圳景泰一期基金的银行账户。 6月17日,中行云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正式向景泰一期发函,告知“接力宝合作协议”暂停履行。在此背景下,李志刚仍然催促万家共赢方面完成最后一笔打款。 6月18日资金全部到账后,李志刚安排财务人员,将3.36亿元划入润泰置业银行账户用于吾思一、二、三期的还本付息;又将5.9亿元划入吾思十八期,准备提前归还金元百利募集的资管计划本息。另有290万元划入李志刚控制的银行账户作为顾问费,1455万元划入景泰基金用于支付管理费,1277万元打给万家共赢作为预分配款。 直到此时,李志刚方才告知万家共赢方面接力宝项目的真实情况。获悉被骗之后,诺亚财富和万家共赢立即报案,上海警方很快将李志刚、李锐锋抓获。由于报案及时、二李配合追缴赃款,被骗取和挪用的9.5亿元,有1亿元当时就被追回,近6亿元冻结在吾思十八期的账户上。但是转到吾思一、二、三期的部分资金已经被兑付,造成实际损失。 本案中,二李设计骗局使用的过桥贷款项目最初来自中行云南省分行,并且二李还与该行有更多的关联。李志刚的吾思一、二、三期资金在销售中得到中行深圳某支行工作人员的帮助,又通过该行楚雄分行委托贷款给李锐锋的公司。当这些产品可能遭遇兑付困难时,该行云南和深圳的工作人员,陪同李志刚与受害人万家共赢方面的尽职调查人员会面。这些做法,客观上帮助了二李轻易获得来自基金子公司的融资。 “我们自始至终一直以为是在与中行云南分行打交道。”万家共赢的一位高管2014年8月对记者说。 本案中,有限合伙基金“吾思十八期”成为共犯、并获罚金,开创了先例,也势必在资管圈引发波澜。 基金产品被判共犯:通道不意味着免责 根据判决书,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对法人间合伙即法人型联营企业构成犯罪的,应按照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李志刚吾思基金负责人身份与被害人万家共赢洽谈,并以景泰基金的名义与万家共赢签订合伙协议,其实质是为了骗取投资款用于兑付吾思一、二、三期和“吾思十八期”的投资款项。李志刚实际控制吾思一、二、三期和“吾思十八期”,为偿还合伙企业债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被害单位签订、履行合同前后实施了犯罪行为,故上述单位以及“吾思十八期”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上海高院判决认为,本案实施诈骗行为虽是李志刚、李锐锋以景泰基金名义实施,但吾思十八期参与签订五方合作协议为赃款转移提供了帮助,因此认定“吾思十八期”为合同诈骗的共犯。 本案中,金元百利一直认为自己仅仅是扮演“通道”的角色。但实际上,做别人的通道,不仅存在操作风险,还有实际的经济与法律风险。 金元百利实际上是“吾思十八期”有限合伙基金的LP,同时发行了5期资管计划募集4.9亿元投资到该有限合伙基金。这种用资管计划嵌套有限合伙的方式,过去几年在规模十万亿的基金子公司资管业务中比比皆是。管理人认为如此一来可以隔绝风险,但是一旦投顾出事,客户只能找通道寻求补偿。“这说明所谓通道原本就是掩耳盗铃。”一位监管人士如此评价。 “吾思十八期”对接的宝华寺项目,远在昆明滇池湖畔,是一个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李锐锋控制的佳泰地产通过项目公司“丰华鸿业”具体运作官渡区宝华寺城中村改造,共有10个地块,占地1400余亩。项目公司中,佳泰地产持股70%,被质押给“吾思十八期”;官渡区政府平台公司拥有剩余30%股权。 这个项目当时运作已经有三年时间,此前也进行过融资。金元百利募集的4.9亿元资金一部分用于清偿之前的借款,另一部分用于拆迁和平整土地的费用,当时已使用完毕。 拆迁和土地平整本身是一个无利可图的业务,但是由于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作为补偿,使得这项业务可能获得超额利润。宝华寺项目有400亩地块原定于2014年8月和11月进行招拍挂。其熟地市价,估计在每亩800万元左右,甚至达到1000万元。 佳泰地产由于参与了土地一级开发,可以按照约每亩300万元的资金拿地。佳泰需要为项目公司筹集多达12亿元资金应对8月的土地交易,一旦土地到手,手中的项目公司就可以高价转让,或者继续用于质押融资放出更大的杠杆。 身为民营企业的佳泰地产不可能从银行获得一级开发贷款,按照其资质,甚至也很难与风控较严格金融机构做对手交易。资金链捉襟见肘的佳泰地产唯一能用作筹码的就是具备潜在丰厚收益的项目公司丰华鸿业。 6月11日,李志刚联系金元百利,要求其对已经办理质押的项目公司70%股权解质押,以方便使用这笔股权进行后续融资。金元百利方面提出的条件是必须提供总计6亿元的保证金。 二李挪用万家共赢9.5亿元资金之后,其中近6亿元打到“吾思十八期”银行账户,但是金元百利没来得及处理即被上海警方查封。但丰华鸿业项目的70%股权质押也还留在“吾思十八期”手里,这也成为金元百利和万家共赢方面日后解决兑付问题的关键。 本次上海高院将“吾思十八期”作为共犯判处罚金,这对后续投资者追偿可能带来负面影响。金元百利是“吾思十八期”的LP,同时管理对接该有限合伙的5期资管计划。 目前金元百利的母公司金元惠理基金已经变更为金元顺安,引入了新的股东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同时接手了金元百利的少数股权。上海泉益则是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公司。云南九天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知情人士称,这家公司注入的资金,帮助金元百利部分刚兑了涉及吾思十八期的资管计划。 剩余部分则取决于云南地产项目的开发与回款的情况,最终的解决看起来会旷日持久。 基金子公司的滑铁卢 法庭认为,在本案中,二李急于骗取融资,设计的骗局带有很强的主观恶意。但是基金子公司作为正规金融牌照持有者,盲目冲规模、忽视实际借款人信用状况和资金用途的尽职调查,也是酿成风险事件的重要原因。 万家共赢巨额资金挪用案,是2014年一系列基金子公司风险事件中最严重的一起。中国证监会对暴露风险的基金子公司均作了严厉处罚,同时开始纠正过去重规模轻风险的政策取向。当时分管机构监管的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2014年9月对全行业强调资管业务要牢牢守住“八条底线”。 然而由于缺乏与数量指标挂钩的带有强约束的监管细则,基金券商的资管业务规模仍是一路狂奔。从2012年11月第一家基金子公司获批至2016年3月底,不到四年时间,79家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一路狂奔至9.84万亿元,超远母公司同期水平——101家公募基金合计管理资产4.50万亿元。 有的银行系基金子公司,净资本只有一个亿,资产规模却达到8000多亿。 成立之初,被证监会监管的基金子公司即享受“监管套利”的红利。信托公司当时被银监会要求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同时不能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通道业务大大受限。而基金子公司除了2000万元注册资本的门槛外,并无其他资本要求。于是,它以低成本的优势逐渐抢食信托蛋糕,开始成为银行表外业务通道。 “通道业务早晚是要消亡的,不是资产管理业务的重点。”证监会副主席李超2016年7月在哈尔滨向行业表态。 他说,一些机构大量从事通道业务、非标融资类业务,拉长交易链条、提高融资成本,部分机构还设计了比较复杂、不透明的产品,进行监管套利、政策套利,未真正创造社会价值,反而主导了金融扭曲。此外,一些机构盲目扩展业务,发展路径存在偏差。“脱离自身管控能力和人才储备,盲目扩张,重规模、轻质量,抢占地盘,无序设立分支机构,组织架构混乱。”李超说。 从2016年二季度起,证监会开始酝酿管束基金子公司,建立净资本约束机制。业内大多数基金子公司将需要补充大量资本金,否则将无法开展新业务。这项“最严新政”最终于2016年12月落地。 新规被认为是基本给被动做通道的基金子公司判了死刑。但背景深厚的银行系基金子公司仍可以考虑通过增资满足监管要求;而中小规模的基金子公司,则需要思考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这一块牌照。 在更大的图景中,基金子公司的问题也不是证监会一家能够解决。资管市场监管分割、监管竞争的格局,导致套利泛滥,投资者散户化、杠杆高叠、层层嵌套等乱象愈演愈烈,成为2015年夏的“股灾”、保险资金二级市场炒作以及2016年冬“债灾”的根源。 目前,央行协调三会正在制定统一监管资产管理业务的规则体系。问题摆在那里,求解的路径也皆有成本。在一些有远见的监管官员看来,已经到了要下决心的时候,“能够统一的规则必须统一”。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近两年,非法集资事件时有发生。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透露,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了非法集资案件9500余件。3月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也就此关注点表示,《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2016年7月提交法制办,现在正在修改过程中。 在全国两会现场,关于打击非法集资的话题也被提及。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这次他就提交了相关提案,敦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让它有一个法律界限,法规的规范。这是各个领域都要有的一种意识”。他认为,有了应对的法律法规,虽不能完全杜绝此类事件,但可以从源头上减少。 投资前,最需关注什么 近年来,借助网络的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以陈国庆厅长此前透露的一起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案件为例,该平台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的公众资金,累计达762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金额已达380亿余元。 对于非法集资改变形式,“傍”上网络,蔡鄂生分析说,其实这些非法集资手段假若用原始的形态,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会信了——除一些老人或偏远地区的群众还可能没看透。但利用科技平台、理念的包装后,像上述互联网金融平台案,一说到互联网后,有的人就会觉得是高科技。 “这样的投资者,恰恰又是一群容易被伤害的群体。”蔡鄂生不无痛惜地说道。对于防范这种伤害,他进一步说道:“非法集资的伤害现在宣传淡化了,老是去说一些高大上的防范风险的词,但非法集资是否正确、风险点在哪儿,没有给广大的投资人做普及”。蔡鄂生认为,“无论政府部门、监管部门,甚至公民,他都有义务把这个东西提出来,然后就提出的疑问,应该有部门来关注。这样,就不会使行文盲目,让许多人受到伤害”。 新形势下的非法集资,投资者往往只关注收益,虽想关注安全却未必知晓关注点何在。其实,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很重要的一环。蔡鄂生就此表示,按理凡是不向公众——特别是向个人消费者全面披露信息的,就应该有对应的法律法规来明确是否合法。以美国为例,在传统上,对企业的贷款利率是保密的,但是消费贷款都是公开的,可以利率水平不一样,但必须贴在营业厅或者机构里,让大家有判断。 对于投资者来说,要注意所签的文件是否有法律效应,利润与成本能否得到法律保护。蔡鄂生也强调道:“作为投资人来讲,一定要有法律保护与不保护的概念。” 此外,他还提到,随着互联网出现,类金融、新金融被当作一种创新。但创新是要看内容的,不光是靠嘴上喊。 根本解决仍需一个过程 据相关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你说的事(即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等方式)拿来的钱,实际上没有用到这上头去,就有非法集资的嫌疑。如果还挪用了,那完全是骗了。”蔡鄂生说。 目前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地方政府,对非法集资都很重视。那么,应当怎样防范非法集资?蔡鄂生认为,打击非法集资,“监管部门只能从结果上去解决,但若要从源头上解决,得靠整体机器,政府部门、法律、监管,甚至投资者一起,这就是我的看法。” 其实,现有的法律并不是没有应对。对此,蔡鄂生指出,之前的法律是零散的,通过司法解释(即《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把非法集资加了上去。现在,还需要一个专门的法规,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效率。 根据公开消息,目前正在修改中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望明确非法集资的行为特征、对应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还会明确非法集资的发起人、协助人、参与人这三类主体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规范处置的程序、方法和手段也将得以明确。 那么,《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出台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问题呢?蔡鄂生表示,要想根本解决问题,肯定还有一个过程。总体上,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和金额是在下降的。但从最近几个案例来讲,非法集资的危害仍不能小视。完全杜绝比较难,但最主要的是要有所限制,不要发生大的、涉跨区域的案件。 蔡鄂生漫谈打击非法集资 背后本质:其实这些非法集资手段假若用原始的形态,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会信了……但一说到互联网后,有的人就会觉得是高科技 个人防范:凡是不向公众——特别是向个人消费者全面披露信息的,就应该有对应的法律法规来明确是否合法……投资人一定要有法律保护与不保护的概念 目前形势:要想根本解决问题,肯定还要有一个过程。总体上,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和金额是在下降的 源头打击:监管部门只能从结果上去解决,但若要从源头上解决,得靠整体机器,政府部门、法律、监管,甚至投资者一起,这就是我的看法。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一条新“金融”产业链——金融牌照转让的中介市场悄然成型。 部分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收紧、牌照(或壳资源)资源需求走俏、市场信息不对称,这三重因素叠加催生一批专业从事牌照交易撮合交易的掮客。 牌照掮客业务活动正从地下转到地上,网上出现了一些披着类官方外衣、实则为民营网站的半公开交易场所。 半公开的牌照交易市场 牌照买卖早已不仅仅止步于微信定向询问 “你要买XX牌照吗,我有”的地下场景了。目前记者可以查询到的,就已经有“中国金融牌照网”、“金融牌照网”、“中国金融牌照信息港”三家公开撮合金融牌照的交易场所。值得一提的是,中介行业还自发建立了冠有“中”字头的“中国金融牌照服务中心”、“中国金融牌照协会”一类组织。 当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上述网站工作人员时,对方一般会问记者的身份属于直接买方还是中介;如果表明身份为 “直接买方”,工作人员会在确认记者的购牌意向后,要求必须出示营业执照与若干财务证明。只有经过平台确认买方贸易背景与资金实力真实有效后,才会开出牌照的价格。 这些交易平台的功能设置均包括发布出售牌照信息(卖方)和发布求购牌照信息(买方)。其中,卖方需要填的出售股权信息较多,包括牌照类型、经营区域、转股比例、公司注册资金、转让意向价格、过户费由买方还是卖方支付、公司股权结构、金融业务范围等。而这些信息,卖方同样均可以设置为“不公开”。 一名熟悉金融牌照交易市场的人士表述,这是一个被趋紧的牌照、井喷的需求共同催生的市场。以前他们公司就有牌照代办的服务,而从去年开始,撮合交易渐渐成为主营业务。 记者拿到的某牌照经纪商的合同显示,中介获得的“居间费用及报酬”标准为:“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总价减去X亿元的价差,该部分价差全部归乙方(中介)所有。甲方(买方)确保本条款约定的居间费用和报酬的标准不因任何因素而改变”。 “一些刚大学毕业的小孩,什么都不懂就去做这个。运气好的,搞到了难搞到的牌照的,真的可能一笔能赚到百万。”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金融牌照水涨船高 “市场上的行情是,私募基金牌照(管理人资格)价格为:管理资金规模×0.2+100万元。市场上很多私募管理的规模为一两亿元,交易价格就有2000多万至4000多万。牌照具体价格取决于管理公司的规模和质量的。”一位私募公司高管告诉记者。 除此以外,热销的还有基金销售牌照。有媒体报道基金销售牌照十分走俏,中介报出4500万元以上的价格,但记者拿到的信息是,销售和支付两项资质合起来的大约报价在3000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背后的原因主要是牌照发放收紧:监管部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累计发给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募基金销售牌照为107张。其中,2016年前三季度才发放了29张。 同样因为资源紧缩而价格走俏的是第三方支付牌照。目前我国共有267张第三方支付牌照,而央行对这个领域的监管在趋严。在前三批支付牌照都延期续牌后,央行今年6月份才会公布第四批支付机构的续展结果。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没有流动资金,公司怎么活下去? 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现金为王! 战场上两军对垒,将士们浴血奋战,不少勇士中弹倒下,他们怎么死的?绝大多数都是失血过多后休克最终导致牺牲!如果能够及时的获救并给予输血,那么这些战士就可以看见胜利的旗帜在阵地上飘扬!对于人体而言,就算你各个器官都健康正常,失血过多也会导致死亡。 一个游客路过一个小镇,他走进一家旅馆给了店主1000元现金,挑了一个房间,他上楼以后,店主拿这1000元给了对门的屠夫支付了这个月的肉钱;屠夫去养猪的农夫家里把欠的买猪款付清了,农夫还了饲料钱,饲料商贩还清了赌债,赌徒赶紧去旅馆还了房钱,这1000元又回到旅馆店主手里,可就在此时,游客下楼说房间不合适,拿钱走了;但是,全镇的债务都还清了!看完这个故事,请问有谁亏了吗?一个也不亏,没有这1000元现金,大家都还在相互持续的追债,后果不堪设想 ,可外地游客带来的1000元现金流动了一下,大家的债务就全部解决了。这就是资金流动让经济社会焕发了生机! 现金流的故事 1.重视现金流 公司经营当中同样离不开现金,如果没有这些现金,可想而知,公司的经营将是多么糟糕,流动资金为什么重要,因为它在每周转一次都能产生营业收入和利润,所以本质上说流动资金就是公司利益的创造者。 如今生意不好做,前几年还在说大鱼吃小鱼,去年又说快鱼吃慢鱼,今年可好了,大鱼吃大鱼!小鱼吃小鱼!公司要想在这样的逆境中生存下来,着实不易! 一些刚刚入行的小公司,本来创业资金就不足,为了生存,虎口夺食,展开低价竞争,货物发出去以后,账款被客户拖欠,公司房租都已经一次性支付,员工薪资及各项固定费用都无法拖欠,几个资金不流动的合同做下来以后,这些公司就面临关门倒闭了,他们没有输给对手,输给了“钱” 现金是公司的血液,只有流动起来,才能产生利益,才会推动公司的发展,如果一个公司没有充足的现金便无法正常运转,这种局面如果一直得不到改善的话,必然危及公司生存! 资金不但要流动,并且在流动中获取利益,凡是不盈利的商业活动也是在失血,古语道:千做万做,亏本不做!当然,现代经济领域里,有些商业模式可以暂时性的不盈利,但是一定要清楚什么时候可以盈利,不然就会造成持续的“失血”现象,后果很严重! 一个公司经营的好坏不能仅仅看损益表(利润表),国外很多大型公司都是在公司赢利的阶段突然崩溃的,原因就是公司经营“失血严重”,流动资金匮乏导致资金链断裂后阵亡,很可惜的是,这些都不是被竞争对手击败的! 生意少做一点,公司不会致命,但是资金都被流通环节占用了的话,如果不能在财务安全期内让资金流动起来,公司的命运就岌岌可危。 2.资本家 VS 资产家 如果上帝给我选择的机会:我选择做一个优雅的资本家,有资本可以换资产,可是有资产不一定能换资本,经济现象往往就是,当你着急出售资产的时候,偏偏资本家都不愿意出钱! 最快速度明白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力图回答以下两个核心问题: 1)我的现金和上期比是增加还是减少了? 2)我的“钱”都花在什么地方?(经营 or 投资or 融资?) 回答了以上两个问题,分析师通常会通过比较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和净利润的关系来分析企业的盈利质量。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反映的是日常经营活动带给企业的现金净流量,是经营性现金流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出的净值反映。净利润,从损益的角度回答了企业本期是否盈利的问题,是所有收入抵减成本费用以及税金后的净利。其中,收入包括经营性和投资性(投资收益),成本费用包括付现成本以及非付现成本(比如折旧摊销,一种经济学上的成本,他的形成是因为一次性支付购买设备或者无形资产,但是经济学上应该按照一定期间确认的成本)。 衡量一个企业盈利质量很重要的指标就是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和净利润的比较。在极端条件下,假设公司的收入都是纯现金收入(或者银行入帐)所有的成本都是现金(或者银行)付款,这种情况下净利润等于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然而,大多数企业两者不等的原因包括: (1)收入非现金收入,比如存在应收帐款 应收帐期(DSO)越长,企业的客户占用企业资金越多,对于企业都是一项成本,相当于企业在为客户提供无息商业贷款。很多企业为了增加收入首先想到的办法就是降低商业信贷门槛。资金的回笼速度还和企业的定价权以及在行业中处于上/下游有关。应收帐款对收入影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软件外包行业,通过比较不同上市公司客户构成,帐期,坏账情况,就能从侧面了解到企业在同样一个行业中定价权上面的差异。 (2)支出非付现成本 比如摊销折旧以及期权费用(SBC),很多企业用EBITDA(息前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前利润)即未扣除摊销折旧这种非付现成本的利润来作为衡量企业的经营状况,因为首先这个比率能扣除企业选择不同会计政策(折旧摊销年限等)影响;其次这些摊销并没有真正的现金流支出。然而,实际操作中,更多的企业会利用EBITDA来描画一个Margin很高的企业,显得公司的“护城河”很宽。不同行业,不同发展模式的企业单纯拿出一个EBITDA来分析是没有意义的,对于一个不断靠并购发展的企业,单纯的扣除摊销特别是商誉的摊销是值得商榷的。 (3)营运资金影响 营运资金占用包括预付以及预收等款项。首先,一个企业是否有预收和预付和企业的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 是有关的。比如教育行业的新东方,典型的模式是先收学费再上课,因此预收帐款的变动一方面反映了企业未来的增长空间,因为预收款项会在服务提供的时候全部变成收入。预收款项的多少以及他们转化成收入的速度直接反映了企业未来收入。因此,教育行业对预收款项的收取以及预收款的转化率管理是对企业收入管理的核心。 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的关系在现金流量表中以附表的形式出现。通常来说,如果一个企业的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能够满足他的资本性支出(CAPEX)就说明企业可以自己造血来维持企业的发展。如果一个企业的净利增长大幅超过经营性净现金流增长,必须要对企业的资金回笼周期以及融资渠道进行了解,因为如果没有融资(债券或者股东资本投入)支持,资金回笼出现问题时,企业早晚会耗尽账面资金。 深入理解现金流的10大法则 现金流(Cash flow)问题可以扼杀那些原本可能存活下来的公司。根据美国银行(U.S. Bank)的一项研究,82%的公司经营失败可以归因于现金管理不当。为避免重蹈其覆辙,请牢记下面提到的十大现金流法则。 1、利润不是现金,只是会计账务处理。 会计账务比你想象中要复杂得多。利润不能用来支付账单,事实上利润会让你放松警惕。假如你付了自己的账单而你的客户却没有,那么公司经营很快就会陷入困境。你可能创造了利润但实际上没有获得任何钱。 2、现金流无法凭直觉判断。 不要试图用头脑计算,有销售并不必然意味你有钱,而费用发生了也不必然意味着你已经对此付出代价。存货在转为销售成本前,你通常要先购买、付款再储存它。 3、增长耗费现金。 这听起来有些荒谬,公司发展最好的时期可能会遭遇最坏的局面。曾经在我们销售业绩翻倍时也正是经营最艰难的一个时期,公司几乎倒闭。我们提前两个月开工,但推迟六个月才得到销售资金。将发展纳入进来,它就好比特洛伊木马(Trojan horse),解决办法里正潜伏着问题。是的,你当然想公司增长,我们都想壮大自己的业务,但必须当心,因为增长要耗费现金。这属于营运资本(working capital)问题,你发展得越快,就需要具备更强的融资能力。 4、B2B(Business-to-business)销售耗费现金。 有个简单的观点是销售意味着金钱,但当你做直接销售给另一个终端企业的生意时,事情很少会那么简单。你把货品或服务随发货单一起送出去,对方迟些时候付款,通常是几个月后。那些企业都是好顾客,你也不能经常催讨账款,否则他们可能再也不会光顾你,所以必须等待。当你把东西卖给分销商,他再转卖给零售商,幸运的话你通常能在4~5个月后拿到钱。 5、存货耗费现金。 在销售前,你必须先购买你的产品或生产好它。很可能你刚开始销售产品,你的供货商已经在要求你付款。这是个简单的经验规则,每多1块钱存货你就会少1块钱现金。 6、营运资本是你最好的生存能力。 技术上说,营运资本是一个会计词汇,代表你的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剩余的部分。实际操作上说,它是你可以用来支付运营成本和开支、等待客户还款前购买存货的银行存款。 7、“应收账款”可以用四个字母表示。 客户欠你的钱称为“应收账款”。这里有个快捷的现金规划方法,即“应收账款每多1块钱你就少了1块钱现金”。 8、银行家不喜欢惊喜。 提前做好计划,你无法靠现场发挥去应对银行。假如你认为公司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那么当新产品受阻或是客户无法按时支付货款时,你越快带着财务报表和现实可行的计划书去银行,就对你越好。 9、关注三个重要的指标。 “回款期限”(Collection days)衡量你用了多长时间收回账款。“存货周转率”(Inventory turnover)衡量你的存货占用营运资本和现金流的时间。“付款账期”(Payment days)衡量你从收到货物到向供货商付款的时间。永远监控这三个非常重要的现金流信号,提前一年制定计划,并与后来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 10、假如你是例外,上述情况都没有遇到,祝贺你。 假如你所有的顾客在购买商品时立即付款,在销售产品前你不用进行购买,就没什么需要担心。但假如你向其他公司销售产品,请记住他们通常不会立即付款。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殡葬服务,可以说是人这一生最终的“享受”,可能很多人对这个行业感到陌生害怕,但却也有因为做“死人生意”做成上市公司的。究竟,殡葬行业里面有何乾坤?一起来听听资深业内人士刘哥是怎么说的吧。 ■口述 /殡葬行业资深人士 我在殡葬行业呆了差不多8年的时间。殡葬服务行业是一个非常冷门、悠久的行业,这个生意走得依然是传统路子,里面的东西,外人也鲜为人知。 1、“888元的骨灰盒,进价不超100” 做殡葬服务业,最关键的就是要找到死者,即尸体的来源。尸体来源基本都是大型医院,因为一个人死没死,主要取决于医院的死亡证明。当然也有少量会来自社区医院。 殡葬服务公司的葬品利润非常可观。一件普通的寿衣7件套(披风、棉衣、棉裤、衬衣、衬裤、单衣、单裤),进价总共200块,在店里可以卖2000块往上,这个比传统的服装利润高很多,利润率达1000%。 一个普通的骨灰盒, 进价不到100快,可以卖800多块,我这边基本都是888块。如果材料与制作上了档次,比如用松木大理石刻出来,这样就可以卖好几千。 这些还不止,骨灰盒还可以镶上翡翠钻石,卖价可以到10万—20万。当然,普通老百姓一般都会选择普通骨灰盒,但是不管几百的还是几十万的,利润都相当可观。 与葬品相比,殡葬服务价格这块就相对灵活,不会像前者那样明码标价。比方说,一个死于交通的死者,我们需要对身体进行缝合,保证身体的完整性,给的价格是“随机应变”的。 这个价格由两个因素决定:1.服务人员的修复技术水平。2.客户的经济实力。 定价大致是这样的:死者由于车祸,肚子破了需要缝补,这个价格是几万块钱,具体什么价,要靠大家一起来商量,最终达成双方都满意的价格,这种做法是合乎民情的。 殡葬服务项目也有很多,主要的有穿衣服,整容化妆,打防腐剂,按摩。说简单点,除了火化之外,所有服务都可以在公司操作。 2、“炒事件,央视都报道” 许多人会认为我们这行业很偏,不需要去做推广、打广告的,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17岁左右的时候,在做遗体SPA服务,公司为了推广这个项目,需要炒一个新闻出来,他们于是跟本地的电视台合作。节目的主题大致是年轻少女做遗体SPA的日常,播出后效果不错。 市民看了节目感觉很吃惊:哇,还有这种奇葩服务!这小姑娘也挺尊重死人的,天天跟死人打交道真不容易!于是,在当地大家都在讨论这件事,公司也跟着这个热点火起来了,生意也随之而来。 殡葬公司之所以采取这种营销手段,主要跟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有关。我是个90后,我做遗体SPA的那个时候,正值90后们不懂事、叛逆,整个社会和媒体也非常关注这个群体,而殡葬服务行业许多都是90后女孩子。 于是,殡葬服务公司借题发挥,把殡葬女孩“勇敢、冷静、懂礼貌”的特点当成营销重点,向社会进行宣传炒作,主要方式就是上电视节目做访谈,而人民群众也非常喜欢,因为这些都是正能量。 我给某事故中的遇难人员整容化妆,自己也亲眼见证了许多悲痛欲绝的情景。我记得那个时候,我经常代表入殓员,参加很多电视台节目做嘉宾访谈,最后还上了中央电视台。 自从这次事件之后,整个殡葬行业才稍稍有了热度,不然这个行业依旧会冷门。 3、“死人玩“消费升级”?呵呵!” 现如今,殡葬行业的大众认知度有所增加,但依然还是个冷门行业。为什么? 这个主要是因为,大陆内地人现在依然避讳跟死人相关的事情。在这个行业,很多年轻男女因为职业问题找不到对象,亲戚朋友会故意避开你,甚至他们的小孩都不让跟你玩。 相反,台湾那边明显就比大陆开放很多,殡葬行业已经非常成熟了。如果中国人能改变下思维观念,殡葬这个市场是非常广阔的,因为我们中国的企业基本做的是“活人”市场,没怎么用心挖掘“死人”市场,而且“死人”市场结构已经比较成熟了,也有专门的《殡葬管理条例》给予规则支持。 就拿寿衣来说吧,虽然人是死了,但还是要追潮流的,殡葬公司订购的寿衣都是最新款式,跟活人没什么两样。还有一方面,由于殡葬风气和思想陈旧,新的思想和消费方式融不进去,这样也导致行业服务升级很慢,更谈不上搞时髦的“消费升级”。 我见过一些殡葬公司在某些服务项目上深度改进,效果也不错,价格就是贵了点,结果老百姓不吃这套,他们是这么念叨的:人都死了,搞这么多名堂有什么用? 我有位朋友在杭州开了一家殡葬服务公司,我过去帮忙,去后就发现这个公司的尸源太少了,生意根本做不起来啊。回来就跟别人聊这事,有人就问原因:是不是被当地大公司垄断了? 其实不是这回事,主要原因是当地老百姓非常喜欢“熟手操刀”,他们依旧愿意去之前口碑好、资历老的殡葬公司,就算新开的公司很完善,服务很新颖,当地老百姓就是不愿意尝鲜。这种情况算是殡葬行业一个奇葩难点吧。创新是个好事,但在目前的殡葬行业,可不一定管用。 所以说,外人想要进入这个行业,一定要考虑清楚这个问题:当地人的风俗习惯是否影响尸体来源?如果外人想稳妥地挣殡葬行业的钱,最好跟当地的“老字号”殡葬公司进行合作。 总的来看,殡葬这块市场前景广阔,但目前由于文化习俗等原因,市场活力被抑制住了。 生意笔记: 1、殡葬服务公司的葬品利润非常可观。一件普通的寿衣7件套(披风、棉衣、棉裤、衬衣、衬裤、单衣、单裤),进价总共200块,在店里可以卖2000块往上。 2、殡葬服务价格相对灵活,不像葬品那样明码标价,给的价格基本是“随机应变”的。这个价格由两个因素决定:1.服务人员的修复技术水平。2.客户的经济实力。 3、如果外人想稳妥地挣殡葬行业的钱,最好跟当地的“老字号”殡葬公司进行合作。创新是个好事,但在目前的殡葬行业,不一定管用。这种情况算是殡葬行业一个奇葩难点。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近年来,金融监管风暴刮向私募行业,去年监管部门搭建“7+2”私募基金监管体系,开启了私募行业严监管时代,今年私募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加码,不断升级。3月12日,第四届(2017)中国资管精英大会在深圳召开。中国基金业协会法律部主任邓寰乐在会上针对今年监管工作重点的相关内容发表讲话,今年监管部门将从法律制度建设、私募统一登记备案、私募投顾等方面加强对私募行业的监管,并预计在今年适时推出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私募基金投资办法。 两大新规正在推进 在第四届(2017)中国资管精英大会上,邓寰乐对今年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做出介绍,他表示,一方面需要加大立法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和震慑力,另一方面将继续对私募基金行业的制度建设做出进一步完善。“今年将是一个私募基金立法的高峰期,也是制度不断落地的时期。”邓寰乐表示。 其中,今年私募基金行业工作重点中最大的看点即国务院牵头制定的条例《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推进工作,《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将所有的私募基金纳入国家监管,实施统一的登记备案制度,并且进一步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条件。事实上,2012年监管部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意味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合法地位。不过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监管发现私募基金行业存在诸如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监管空白有待完善,《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应运而生,目前上述条例已经由国务院法制办起草,正在向各个部委征求意见,等到相对成熟的时候,预计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今年工作的另一个重点是加强对私募投顾的监督管理,计划推出私募基金投资办法。这个办法的难点在于怎么样在私募基金管理人里设定相应的条件,形成一批具有资质的投顾,使得他能够更好的发展,这是对一些合格的、合规的激励,也是对不合格、不合规的惩戒,总的来说投顾办法还是要以诚信、合规为基础要件。 同时,邓寰乐指出,监管层还将修订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去掉了暂行两个字,改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邓寰乐表示,通过三年的实践证监会在监管方面也摸索到了一些经验,也总结了一些教训,在制定相关规定细则的过程中,将充分的把这些经验和教训结合在里面。 私募规模突破10万亿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突飞猛进,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断扩容,基金产品发行火热,一度造成私募基金行业规模大增。然而在疯狂规模扩张的背后,一系列风险隐患、监管空白等弊端逐渐暴露,引起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私募基金规模呈逐月递增趋势,并于2016年底,认缴规模突破10万亿元大关,以10.24万亿元的规模首度超过了公募基金行业规模。较2015年底增长了5.17万亿元,增幅为101.88%。去年受市场股市低迷,债市信用风险不断暴露影响,一些投资者开始转向股权类基金投资,通过长期投资来获取相对稳健的收益,2016年私募股权管理规模增加了3.88万亿元,增幅达138.48%。股权类私募成为私募基金行业规模上涨的主要推动力。此外,证券类私募基金、创业类私募基金规模分别达到2.77万亿元、0.36万亿元,同比增长54.6%、36.6%。 私募基金规模大增背后,私募基金产品发行火热。会上,邓寰乐表示,目前共有18000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数量已近5万只。数据显示,2016年末备案的私募产品为5.4万只,较2015年末数量增加超3万只,增长率高达126%。 私募基金行业发展了三年,从0监管到“7+2”体系的不断完善,私募行业逐渐从无序管理过度到统一监管的轨迹中去。不过邓寰乐表示,在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过程中,毕竟是采用完全的没有管理的状态,进入到有管理的状态。所以整个行业遵纪守法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底线还比较低,很多事情在以前没有纳入到统一规范管理的时候,大家认为这是属于一种常见的业务,但可能纳入到监管的聚光灯与统一规范管理以后,这就属于违法违规的情况。甚至有一些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行为,只不过没有以前予以关注。 另外,邓寰乐也表示,目前私募基金行业的10万亿规模里面本身有很多并不是私募基金的业务,只是通过以私募基金的名义在从事这些业务,存在很多监管套利的情况,由此也引起了各个监管机构高度重视。 监管持续加码 随着私募基金问题的滋生,私募行业也迎来了“强监管”,尤其在去年,一系列行业新规密集出台后,私募机构也被纳入常规抽查范围内。 2016年成为私募基金行业严监管的一年,监管层制定“7+2”监管体系从私募机构产品募集、登记备案、信息披露、投顾业务、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实行监管。今年以来,私募机构严监管态势更是不断加码。 今年2月,为隔离风险,实现经营业务分类监管,中国基金业协会对原有的私募管理人系统进行迁移和升级。今年3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申请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机构门槛、基金份额登记服务业务、基金估值核算服务业务、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等诸多问题进行规范,自此,服务机构不得将已承诺的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转包或变相转包。 此外,私募机构也被纳入监管抽查范围,去年多地证监局开始了对私募行业的专项检查,共开出了73张罚单。今年,江西、四川、上海等多个地区证监局相继发布公告,启动2017年的辖区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除此之外,北京、天津的证监局也有关于私募基金的相关工作部署。其中,不少知名私募机构也被列入抽查范围,如朱雀、耀之、交银国际等。 此次《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内容的推进将从规则体系上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空白区域。 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市场部分析人士表示,《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推动将为私募股权基金等非证券基金纳入监管奠定基础,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定义,并在监管、税收、触发等各方面进行了完善,私募行业发展将逐步走上正规化轨迹。 事实上,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又被称为国务院版私募法规,2014年由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工作小组负责为起草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据了解,上述条例界定了证监会、发改委及央行在私募基金监管中的角色,并再次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的主导地位,首次将投资于一二级市场的非公开募集的基金统称为私募基金,在监管、税收、处罚等各方面进行了完善并新增一章专门界定了创业投资基金。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全国两会期间,万众瞩目的“ 徐翔案 ”被最高法及最高检在工作报告中同时提及。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做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目前徐翔等操纵证券市场案各分案已陆续开庭审理,这是继徐翔等人审判结果公布后的最新进展。 这说明,除青岛中院外,徐翔案涉的多家公司、大量嫌疑人,可能均由各地检察院依法向各地法院提起公诉。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还表示,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2010年至2015年,徐翔等人与13家上市公司高管合谋,控制上市公司则吉发布“高送转”方案、引入热点题材等利好信息,在二级市场拉升股价并在高位减持套现获利,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徐翔案始于2015年11月1日,被称为证券市场的“私募一哥”的徐翔从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上被司法部门带走。2016年11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1月23日,徐翔、王巍、竺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34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宣判后,三人未上诉。 两份高院的工作报告中,均未公开披露追缴赃款与罚金的具体数额,只宣布徐翔和王巍的赃款全部被追缴,竺勇的赃款部分被追缴。 据记者此前了解,徐翔、王巍、竺勇三人累计动用400余亿元资金操纵股票股价,非法获利约70亿元。 此案是审计署在审计某证券公司时,发现徐翔有给上市公司大股东汇款的行为。这一线索经报告后,当局决定让公安部对徐翔立案,是为此案调查的开始。而最终案情也是从调查徐翔和所投13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关系中突破的。 徐翔案涉13家上市公司及相关高管,几乎全部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和董秘这样的关键职位。这13家出现在徐翔案起诉书中的上市公司分别为美邦服饰( 002269.SZ )原董事长周成建,文峰股份( 601010.SH )董事长徐长江,华丽家族( 600503.SH )原董事长王伟林、大股东上海南江集团原董事长王栋,乐通股份( 002319.SZ )原董事长张彬贤,明牌珠宝( 002574.SZ )董事长虞兔良、原董秘曹国其,东方金钰( 600086.SH )原董事长赵兴龙、原董秘顾峰,鑫科材料( 600255.SH )实际控制人李非列,上海新梅(*ST新梅 600732.SH )原董事长张静静、董秘何婧,向日葵( 300111.SZ )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原董秘杨旺翔,金科股份( 000656.SZ )原董事长黄红云,万邦达( 300055.SZ )董事长王飘扬、原董秘龙嘉、财务总监李继富,中弘股份( 000979.SZ )原董事长王永红、董秘金洁,赛象科技( 002337.SZ )实际控制人张建浩、原董秘朱洪光、大股东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务主管刘桂荣。13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主要为董事长和董秘这样的关键职位,显然主要代表的是大股东的利益。 据记者了解,这些被另案处理的涉案上市公司高管,已经将非法获利回吐,部分已取保候审,青岛中院未公布相关进展。目前,有关高管已在上市公司辞职,预计只涉及个人责任,应不会涉及相关上市公司。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3月12日消息,第四届(2017)中国资管精英大会在深圳召开。国务院参事当代经济学基金会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夏斌出席本次会议并发表主题演讲。 夏斌表示,资管业务到底怎么发展?也就是说未来的方向是什么?夏斌认为未来的方向是回归真正的信托,市场到现在这么多教训,最后必须回归到信托。要整顿目前混乱的市场管理,核心就是要把资产管理业务回归真正的信托,如何理解真正的信托?核心要素有四条: 1、规范受托委托行为;银行主要赚取利差为主要的金融机构,各类资管机构主要以赚取手续费为主要特征的金融机构,因此一切以赚取资产管理手续费为主的业务,都必须受到信托法的制约。因此,各种形式的资管业务,要贯彻信托独立的原则。信托文件要具体、明确,受托人要恪守职责,履责要诚实信用、审慎有效。 2、既然是信托行为,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其资产应该得到最大的保护。防止受托人不诚实,不尽责。怎么办?监管者对受托者的资金、资产,可以实行第三方托管制度。不准受托人建立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不准受托人自作主张挪作他用。 3、既然是信托行为,不是银行行为,因此资产管理合同中,一般不允许出现确保固定回报率之类的最低投资收益保障条款即要打破刚性兑付。你是接受人家委托做事,人家教你怎么办,按照合同双方签署合同。除非你拿到钱搞界定性产品,市场收益率假设短期内银行同意拆解3%、4%,你可以说我固定汇报2%以上,2%绝对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货币市场利率,银行同类拆借利率还在变,无非是短期内根据一定的经营数据,做一个完全可能接受的,和你资本金规模相衔接的可以做,关紧是监管部门脑子要清醒,无论做到多少,但是要输输你的资本金,绝对不要影响社会稳定。一般不允许出现确保固定回报。 4、要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在市场欠发达,投资者风险意识差,和全社会现在普遍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什么叫全社会普遍存在?现在发了好多产品,在座都知道,这些产品都有风险,银行做渠道拿1%,信托做计划拿1.5%,或者你们某些机构再拿几个点都不担心,只要你政府敢发,信托敢做,银行敢给渠道。最后还的了,还不了,如果完全按照市场原则,老百姓认为你应该还我,你说依法办事,我就说谁也不管。全社会存在社会道德风险的情况之下,政府监管者有义务充分掌握市场上各类监管业务活动的信息,加强监管,以确保金融市场和社会的稳定,这是我想讲的第4条。 我认为以上的4条,是当前我国资管业务整顿的核心内容,必须坚守的底线,这是第一性的。至于资管市场中的杠杆率问题,投资内容与方式问题,监管中的穿透式尽管问题及其其他非法集资问题,都是资管市场监管中派生的,是第二性问题,是基础性的。我认为只要坚守资管市场就是信托市场的核心要素,其他问题的解决,都好办,解决了方向,自然也就明确了。 以下是夏斌的演讲实录: 我谈四个观点:第一、当前资管必要性。第二、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管理业务指导意见的想法。第三资管业务的实质是什么?第四未来的方向应该是回归真正的信托。 关于资管的必要性问题,在座都是高学历的人,都有这方面的基础,我认为很简单,我就点一下,第一是中国经济这么快发展,人均收入不停的加速增长,传统的银行,传统的资本市场的业务已经不能适应我们储蓄者,或者说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第二方面,因为金融市场在不停的深化,产品的多样性、专业性、复杂性,需要有更多的专业人士来帮助投资者经营。 第三方面,本世纪以来在市场业务上的各类创新,绝大多数是围绕资管产品,但是这方面恰恰监管没有跟上,如果跟上的话,最近微信上就不会传由人民银行牵头,一行三会在征求意见,准备对这么庞大的资管市场进行统一规范监管的指导意见,就不会出这个文件,这里面的教训太多了。这也是为什么现在讲加强资管,发展资管业务很有必要,加强资管业务同样很有必要。 第二点,出台指导意见意味着什么? 最近央行在征求意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出。意味着要规范统一中国的资管市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当前的问题是,多年来我们的金融监管决策层,对资管市场的实质是信托行为,对这样一个认识不足造成的,各个监管部门多年以来监管不协调造成的。在这方面,我帮大家回顾一下。其实资管业务不是今天你们搞中国决策者或者说业界才有反应的,其实在2000年左右,对资管业务就已经有人提出来一些想法,面对当时证券公司在国债回购上的惨痛教训。2001年初在上海陆家嘴开会,我说针对当时中国受托理财市场上监管制度安排的欠缺不统一,以及正在暴露的严重问题和隐患,本人曾经呼吁要尽快构建中国统一的财产管理制度,或者说代客理财制度。大家可以看一下当时的财经杂志2001年第5号财经杂志,等了我的观点。过了两年到了2002年左右,银监会承认了这个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市场纠纷不停的出现,投资风险不断的暴露,监管部门叫停声一片,在座的对于历史稍微有所了解的,可以回忆一下,首先是银监会在2003年3月叫停民生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后来同年2003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叫停银证理财计划等等。为此本人在5月份又进一步呼吁,必须结束委托理财政策多门的混乱局面,要统一协调理财市场的制度,而且宜早不宜迟,因为我们以前在国债回购的时候已经有惨痛的代价,这个报告当时送给了国务院有关领导,也转批了一行三会的主要负责人,而且在财经时报2003年5月24日,在报纸上也对有关监管部门监管制度的不协调,不严肃性,以及已经发生的严重风险,提出了批评意见,这个白纸黑字都可以查。 2005年9月份,又进一步向国务院明确建议,由一行三会共同出台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方式,监管方式。明确建议一行三会赶紧出台这个文件,统一规则,防范金融风险。同时建立监管协调平台,包括危机处理的协调机制,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的协调机制,信息的共享机制。但是这一切到了今天,还在呼吁。前不久人民银行刚刚才出台一行三会的征求意见稿,但是多年年过去了。 我们今天看所有这一切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不能再拖延不办了。但是即使现在办我认为决策已经晚了,是40多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史上的又一次惨痛的教训,又一次亡羊补牢,是付出了沉重代价以后的决策,这是我想的第二个板块,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第三点,我想向在座各位讲一下我对于资管的认识; 资管业务的实质是什么?怎么把握资管业务?从监管层也好,从市场进一步要开发新产品也好,从防范风险也好,从中国资管未来的方向,可能会是什么?我们先搞清楚资管业务的实质是什么? 目前现状据有人统计,总规模88万亿,扣除重复计算60万亿左右。资管业务的业务类型包括私募在内,有8种。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券商资管、保险资管、期货资管、公募资金、私募资金,也可能还有遗漏,这个是你们业界归纳的,因为平时我不搞这方面研究。 其实可以说中国目前的积累金融机构,都在做,都可以做资管业务,从这八种类型可以知道,其实各种金融机构都在做。资管业务的实质到底是什么?我认为它不是需要通过银行中介的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也不是投资者自己决策,进行投资的股票投资,债券业务投资业务。而是典型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业务。大家想一想,你们做的一切,我再声明一下,我今天说的可能在座有的人听起来不太高兴,但是我坚持我自己作为一个独立学者,对中国市场的一些观点。 讲一下我们做的实质是什么?都是人家托来做投资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业务。之所以市场上现在对这方面认识比较混乱,主要的原因是,金融监管部门的认识不统一,政策文件不一致造成的。这一次央行出台的,关于统一资管业务的指导文件,涉及了很多方面,我如果帮大家解读一下,可以归纳为6项内容。第1项内容需要统一规范信托业务行为的本身的监管业务。本身是信托业务,应该怎么管?这个内容是一方面。叫资管,它的基本依据是什么?是信托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比如金融机构的勤勉尽责义务,穿透式监管等等。这都是信托法所要求的。第2有些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有些内容,应该是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进行思考的问题,可能在座对这方面不太熟悉,除了微观审慎监管,监管机构对微观金融机构怎么监管?风险怎么控制。从国家角度,怎么列周期,保持经济稳定发展,保持资产泡沫的产生。从宏观审慎角度进行思考,比如说杠杆的问题,这是很典型的,而且很在乎的。但是我认为,严格说这个问题本来不应该是信托业务中间考虑的问题。但是现实中间又大量存在,杠杆率是1倍,还是1.5倍,还是2倍,我们从市场到监管者都要认识到,实际上这个问题,是宏观审慎管理中间应该考虑的。实际上我提醒监管部门,这个事情是重要,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这个问题什么情况下才会产生?到今天怎么办?我们今天是在收拾这个摊子,一下子杠杆全下来了会是什么情况?信托本来要讲什么?应该讲什么?这是我要解决的第二方面。 第3方面新老划断问题,这个在座能理解,对中国国情能了解。这是基于现实存在的问题,不能一下解决,亡羊补牢不能一下到位,这个是过渡时期采取的无奈的,不得已的措施,新老划断。 第4方面打破刚需兑付,这是属于进一步需要强调、确认、坚守的市场原则。这本来就是搞市场经济应该的其中之一。不存在什么需要讨论的,但是中国这个问题现在不能不考虑,不能不强调,相应的商业银行在座已经了解,我们已经出台了破产条例。资产管理中间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意进行管理,损失自然是委托人应该承担的。但是这个问题从现在文件中强调很多。 第5方面,对于非金融机构,也就是工商企业,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要求,本不应该写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条例中间。那是针对现实社会中间,P2P等等,已经存在各类的违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这是金融机构,向全社会,各企业主体的一种监管思想的造势、宣告。我是监管金融机构,但是你不是金融机构,你不能干这个事。 第6方面,建立资管业务信息综合统一制度建设问题,这是从市场,从被监管者角度,不存在的问题,这是上面监管部的问题,不协调的问题。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银监会保监会对此有不同意见,不同意人民银行直接掌握市场信息的综合统一,我开玩笑的建议,不同意可以,谁不同意可以统一到不同意的部门,比如说银监会、保监会,你来承担这个责任,统一监管信息。但是,你要统一监管信息,你就要承担监管责任,你需要向国务院及时的报送,定期的报送信息综合分析报告,以及监管建议,承担部门责任,这段我开玩笑。 第四点,我们的资管业务到底怎么发展?也就是说未来的方向是什么? 未来的方向是回归真正的信托,我说的以下观点你可以不信,但是我很自信,我们的市场到现在这么多教训,7搞、8搞,最后必须回归到信托。什么叫信托? 2001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定义了什么叫信托,大家想一想?什么叫信托?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业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进行处分的行为、处理的行为。从这个角度大家可以看到,什么叫信托?就是我把钱委托给你授业,简单说是首任支托代人理财。因此我想说,一切符合上述定义要素的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各种资产管理业务,都应该属于信托行为。在座我相信有很多是学法律出身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定义的信托要素,你看看我们8类业务中间,大多数是不是都在做这个业务,你说你不是,那你是按照什么?按照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还是按照投资基金法?投资基金法你仔细看一下,有关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和信托有些是不矛盾的。 都属于信托行为,都应该受信托法的约束。信托法从制定公布的第一天起,不仅仅是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是规范信托行为的。因为信托法第四条有约定,基于2001年现状,又规定了,认识又不一样,因此全国人大通过的信托法也规定,受托人采取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其组织和管理,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根据这个条款,国务院办公厅在2001年12月国办101号文件又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分别负责对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从事营业性信托活动的进行管理,那个时候没有发展这么丰富,那个时候发展的产品就是面对了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因此国务院要求这两个机构,被你管辖的金融机构你拿出监管办法,这个是他们从事信托行为的信托机构。 未经人民银行、证监会批准的,任何法人机构一律不得以各种形式从事营业性信托活动,不准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资产管理的钱。现在成立了银监会,从事信托业务的机构多了,信托法的要领没变,我们需要的是国务院应该根据法律和现实,做出新的解释,对2001年国办的文件做出新的解释。这么多机构都在从事信托行为,根据什么国务院条例在做?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不允许出现各个机构违背法律和国务院条例做出自行解释,这是我个人认为,各监管部门必须符合法律,必须符合国务院条例。部门定的是部门规章,小的必须服从大的,下面必须服从上面,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 我的理解,要整顿目前混乱的市场管理,核心就是要把资产管理业务回归真正的信托,如何理解真正的信托?我前面讲了,规范的指导文件从6个方面,从现实出发不得以定了这个方面,实际上就信托行为,在座的我们要掌握的,可能没有到位。未来可能往那个方向发展,就那么几条,我认为核心要素有四条: 1、规范受托委托行为;银行主要赚取利差为主要的金融机构,各类资管机构主要以赚取手续费为主要特征的金融机构,因此一切以赚取资产管理手续费为主的业务,都必须受到信托法的制约。因此,各种形式的资管业务,要贯彻信托独立的原则。信托文件要具体、明确,受托人要恪守职责,履责要诚实信用、审慎有效。 2、既然是信托行为,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其资产应该得到最大的保护。防止受托人不诚实,不尽责。怎么办?监管者对受托者的资金、资产,可以实行第三方托管制度。不准受托人建立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不准受托人自作主张挪作他用。 3、既然是信托行为,不是银行行为,因此资产管理合同中,一般不允许出现确保固定回报率之类的最低投资收益保障条款即要打破刚性兑付。你是接受人家委托做事,人家教你怎么办,按照合同双方签署合同。除非你拿到钱搞界定性产品,市场收益率假设短期内银行同意拆解3%、4%,你可以说我固定汇报2%以上,2%绝对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货币市场利率,银行同类拆借利率还在变,无非是短期内根据一定的经营数据,做一个完全可能接受的,和你资本金规模相衔接的可以做,关键是监管部门脑子要清醒,无论做到多少,但是要输输你的资本金,绝对不要影响社会稳定。一般不允许出现确保固定回报。 4、要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在市场欠发达,投资者风险意识差,和全社会现在普遍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什么叫全社会普遍存在?现在发了好多产品,在座都知道,这些产品都有风险,银行做渠道拿1%,信托做计划拿1.5%,或者你们某些机构再拿几个点都不担心,只要你政府敢法,信托敢做,信托敢做,银行敢给渠道。最后还的了,还不了,如果完全按照市场原则,老百姓认为你应该还我,你说依法办事,我就说谁也不管。全社会存在社会道德风险的情况之下,政府监管者有义务充分掌握市场上各类监管业务活动的信息,加强尽管,以确保金融市场和社会的稳定,这是我想讲的第4条。 我认为以上的4条,是当前我国资管业务整顿的核心内容,必须坚守的底线,这是第一性的。至于资管市场中的杠杆率问题,投资内容和方式问题,监管中的穿透式尽管问题及其其他非法集资问题,都是资管市场监管中派生的,是第二性问题,是基础性的。我认为只要坚守资管市场就是信托市场的核心要素,其他问题的解决,都好办,解决了方向,自然也就明确了。这是我做了认真准备,想在中国资管精英大会上,就中国资管市场现状,多年来发展的教训,以及接下来怎么理解一行三会问准备出台的文件,和未来发展方向主要是什么,作为学者谈一点我的观点,说错的请大家批评,谢谢大家!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