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公布了今年2月份私募备案登记月报。 数据显示,到2月底,私募基金总规模突破了12万亿元,相比两年前增长了172%,创造了新的历史记录。同时,私募备案基金数量超出7万只,已登记私募管理人数量为2.31万家,私募员工总数达到24.21万人,两年间私募发展进入快车道。股权创投私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规模达7.27万亿,证券私募受市场影响规模略减,为2.60万亿,百亿级大型私募机构为210家。 私募总规模突破12万亿 两年增长172% 私募备案登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底,私募基金的管理总规模达到12.01万亿元,较上月增长了2500亿元,增幅为2.08%。记者发现,此次私募规模突破又一个万亿“高峰”速度非常快,从去年12月底的11.1万亿元到现在的12.01万亿元,仅用了2个月左右。相比2016年2月底的4.42万亿元,在两年时间里,私募规模增幅达172%。 同时,私募备案的基金数量也持续增加。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底,已备案的私募基金为70802只,较上月增加1716只,增幅为2.48%。相比2016年2月的26387只,两年间私募产品数量增长了168%左右。 另外,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也保持稳步增长态势,2月份新登记214家,较上月增长0.94%,总数量为23097家。但是,相比2016年2月的25979家,管理人数量却下降了11%左右。 2016年2月5日 ,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新登记私募需6个月内备案首只产品、开展业务。近两年来,私募备案产品热情非常高,同时,协会针对部分机构借私募之名从事P2P、民间借贷、担保等业务,甚至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展开了“空壳”私募注销工作。 协会表示,截至2018年2月底,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13936家,2月份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60家。其中既有未完成首只产品备案被注销的,也有列入失联名录满3个月未主动联系被注销的,还有主动申请注销的。两年来,私募管理规模、产品数量增加,而管理人数量减少,一增一减之间,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质量显著提高,行业诚信状况大为好转。 如今,私募基金发展走上了快车道,成为大资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募基金几乎并驾齐驱。截至2018年2月底,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为24.21万人,较上月增加1181人,其中,已在从业人员系统注册员工人数20.36万人,较上月增加2984人。 股权创投私募 规模达7.27万亿 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国家鼓励创新创业,股权创投私募成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几年发展十分迅速。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规模达到7.27万亿元,较上月增加1846.03亿元;在12万亿的私募总规模中,股权创投私募约占61%。同时,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为13682家,2月份新登记151家;备案的基金为28344只,增加897只。 受2月份A股市场大幅波动影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累计规模较上月略有减少,为2.60万亿元,占私募总规模的22%左右。证券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为8639家,较上月增加64家;已备案基金达到35481只,增加292只。 另外,截至2月底,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规模为2.14万亿元,较上月增加650.43亿元,占私募总规模的18%左右。同时,其他类私募管理人为776 家,较上月减少1家,管理基金为6977只,增加了527只。 从地域分布来看,截至2月底,已登记私募管理人数量从注册地分布来看(按36个辖区),集中在上海、深圳、北京、浙江(除宁波)、广东(除深圳)的占比达72.20%,略低于1月份的72.25%,前五大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集中度呈逐月下降趋势。 另外,北上深三地的私募管理人数量约占全国总数的58%,规模约占60%。其中,上海的私募管理人、基金数量最多,分别为4668家、20492只;北京的私募管理基金规模最大,达到27690亿元。 从规模情况看,截至2018年2月底,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管理规模的共19923家,平均管理基金规模为6.03亿元。 今年百亿以上的私募机构数量迈上新台阶,到2月底达到210家。同时,规模在50亿元~100亿元的有258家,20亿元~50亿元的有650家,10亿元~20亿元的有774家,5亿元~10亿元的有1047家,1亿元~5亿元的有4093家,0.5亿元~1亿元的有2190家。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有句话叫做“亲兄弟,明算账”,在借钱时打借条是最平常不过的事了,而同在美国明尼苏达读书的吴骏(化名)和刘颖(化名),却因为一个小小的符号写错了,引发了双方父母间的矛盾,更差点打翻了友谊的小船。 借条应该怎么写?来听听专家怎么说。 弄错币种符号 借出的5000美金“变”5000人民币 吴骏(化名)对上游新闻记者说:“刘颖(化名)是我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一起读书的同学,关系也挺好。” 2017年初,刘颖在明尼苏达州一家公司实习,由于离家太远,想买辆代步车,手里钱不够,刘颖便找吴骏借了5000美金买车。 当时写了借条,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了5000美金到刘颖那里,并将借条寄回国内由父母保管。本来事情就这么简单,但是年后父母打电话告诉吴骏:“借条有问题,刘颖的父母说上面写的是人民币不是美金,只还5000人民币……” 上游新闻记者在吴骏手机里看到父母拍过来的那张借条,上面写着2017年2月15日,刘颖向吴骏借到五千元整(¥5000元)于2018年2月15日到期时归还本。如逾期未还,则按月利率2%计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刘颖,身份证号:XXXX,借款日期2017年2月15日。 吴骏颇为郁闷,他说:“我也是看了照片才恍然大悟,美金的符号是‘$’而人民币的符号是‘¥’我从来没借过钱给其他人,也不知道借条怎么写,在写金额时习惯性用了人民币符号的前缀。” 结果双方父母为此还发生了矛盾,吴骏很憋屈。 幸运的是刘颖联系他父母并及时说明了情况,误会得以消除。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刘颖,“我爸妈当时情绪很激动,说借5000人民币还5000美金哪有这个道理!我跟他们说了,确实借了吴骏5000美金,是他自己写错了。” 吴骏的借条有4处错误 知道是哪些吗? 针对吴骏的遭遇,重庆某小贷公司负责人张鹏涛说,借条一定要认真写,里面的细节错一点就有可能拿不回钱来,吴骏的借条里有4个的错误。 一是没有写借款用途和转账方式,借款流向何处必须写清楚,转账方式出现在借条里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二是没有写借款币种,还把后面的美金符号写成了人民币符号; 三是手写的借条字里行间空白太多,容易在写好后被人加字进去,造成借条无效或引起其他纠纷; 四是借款为美金,借条寄回中国,还款方式为人民币,因此归还时还要把利率变动造成的问题写进去。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因此,为了以后不吃亏,借条一定要写规范。”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记者11日从武汉市公安局获悉,武汉市近日摧毁一个以“小额贷”引诱受害人、暴力敛财的涉黑犯罪团伙,83名成员悉数落网。 据武汉警方通报,今年1月底警方根据群众多个举报线索,锁定了4个从事“小额贷”的投资公司。这些公司以“低息贷款”为幌子,利用诱骗、暴力威逼等手段非法敛财。 经警方调查,团伙成员先是通过电话、QQ、微信、“58同城”等网络平台发布“小额贷”广告。这些广告标称“2分息”,而当客户实地签订贷款协议时,团伙成员采用威逼手段,逼迫借款人签订“8分息”高息贷款协议。若贷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团伙采取泼油漆、打电话骚扰受害人亲属等方式逼迫还贷,并累加收取高额“劳务费”“违约费”非法牟利。 警方奔赴仙桃、孝感、黄石、鄂州等地找到受害人36名。在逐步摸清犯罪团伙作案手法和组织架构后,警方对团伙的4家涉案投资公司、9个办公地点和2个集中住宿窝点实施收网,抓获涉案人员83人,查获铁锤、砍刀、棍棒等大量作案工具。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新三板做市越来越不受待见。 截至3月9日,2018年以来共有110条做市商退出挂牌企业做市的相关公告,共涉及92家公司和34家做市商。其中,东莞证券退出做市的挂牌公司数量最多,共计14家,国泰君安有9家。 同时,挂牌公司也在撤退。2018年1月15日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实施以来,共有德孚转向(838381)、中外名人(830798)等14家挂牌企业宣布由做市转为集合竞价转让。 做市商不待见 在新三板市场,做市商退出为挂牌企业做市并不罕见。但在做市商频频退出为挂牌企业做市的2018年,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做市商加入做市的积极性并不强烈。 截至3月8日,进入2018年以来共有110条做市商退出挂牌企业做市的相关公告。共涉及92家挂牌公司和34家做市商,而对应的做市商加入做市的公告仅有40条。 退出为挂牌公司做市最为频繁的是东莞证券。3月6日,东莞证券称退出为浩丰设计(835693)、必然传媒(832985)、万达重工(832936)等8家挂牌企业做市服务。 事实上,东莞证券退出为挂牌公司做市这一举措早在年初就已经开始了。 2018年1月4日,东莞证券退出为鑫聚光电提供做市报价服务。截至3月8日,2018年东莞证券共退出为14家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服务。 同样批量退出的还有国泰君安、中信建投、九州证券等。据统计,国泰君安退出做市企业高达9家,中信建投、华泰证券和光大证券分别退出6家。 做市商频繁退出做市与当前新三板做市不景气不无关系。3月9日,三板做市指数报收935.37点,与2015年“牛市”时最高2673.17点相比,已跌去六成。 在交易规模方面,2018年2月做市交易总成交额为25.16亿元,较1月份的32.63亿元减少了7.47亿元,再创新低。可作为对比的数据是,2017年新三板做市交易额为785.05亿元,平均月成交额为65.42亿元。 不可忽略的是,近期不少企业因做市商不足2家而暂停股票转让。 3月1日,金瑞科技(430585)称,为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做市商少于2家,公司自3月2日起暂停转让。根据股转系统规定,如果公司未在30个转让日内恢复为2家以上,股票转让方式将强制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类似的还有汇能精电(830996)、天呈医流(430345)、天信投资(831889)等,截至3月9日,有14家企业因做市商不足2家股票暂停转让。 14家公司转为集合竞价 与此同时,不少做市企业也纷纷选择放弃做市,转投集合竞价的怀抱。 3月6日,德孚转向将股票转让方式正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此前的3月1日,中外名人也对外宣称自3月5日起,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 数据显示,截至3月9日,2018年1月15日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实施以来,共有14家企业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 其中,筹划1年多做市计划的方圆现代,3月1日,公司放弃做市转让计划。 方圆现代是原计划由“协议转让”转为做市转让的企业之一。2017年4月,方圆现代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2018年1月30日,方圆现代表示,因公司发展规划调整,拟仍采用目前的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与方圆现代一样“变卦”的还有赛乐奇(834496)。 2月9日,赛乐奇称公司股票维持集合竞价转让方式。赛乐奇曾于2016年8月定向增发股票引入华鑫证券、民生证券、中原证券三家做市商拟用该部分股票开展做市业务,但尚未提交转让方式变更申请。 甚至首次进入私募做市业务试点的浙商创投(834069)也选择抛弃做市。2018年1月31日,浙商创投宣布,公司股票于2月1日起以集合竞价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浙商创投是首次进入私募做市业务试点的10家单位之一,于2016年1月29日首次做市,做市商包括浙商证券等9家券商。最近一个交易日(2017年8月28日)收盘价格为11.05元。 对此,有市场人士认为,交易不活跃、估值不及预期等是影响挂牌企业变更交易方式的主要原因。新三板在线注意到,上述14家企业中,股价下跌的有10家,其中下跌幅度最大的是中外名人,自做市以来中外名人股价下跌68.48%。 当然,也有挂牌企业看好做市,选择由集合竞价转为做市转让。截至3月8日,包括健佰氏(834887)、精益达(871519)、武侯高新(871326)等9家企业转为做市。 不过,转为做市的第一天,健佰氏情况并不乐观,股价暴跌53.21%。3月8日,健佰氏以9.02元/股高开,随后股价迅速走低,仅1个半小时,其股价暴跌54.87,最低交易价仅为3.36元/股,最终报收3.65元/股,跌幅为53.21%。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过去21个月,鲁西化工(000830.SZ)如同坐过山车,经历了狂热与失落。 2009年以来,其从传统化肥转型煤化工、氯碱化工、石油化工和新材料等多产业链后,伴随2016年下半年以来的周期行情,其股价从2016年6月15日最低的4.31元,攀升至2018年2月6日最高的25.1元,20个月内涨了4.82倍。 这只股票在2017年牛股榜单中,排名第五位。 与方大炭素的故事雷同,1月27日,鲁西化工预计2017年业绩修正后净利润19亿-20亿元,同比增长652%-692%。然而, 2018年2月7日、2月9日、3月5日,其收下了三个跌停。 鲁西化工只是一个缩影,一个趋势却成为不少A股企业的“明牌”:正通过并购重组,牵手走入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周期性行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月1日-2018年3月9日,包括A股和新三板在内的并购事件中,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煤炭与消费用燃料”为32起,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钢铁、贵金属与矿石以及非金属”为286起,合计318起并购交易。 3月9日,中国五矿集团经济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左更认为,“前两年正好是矿业周期的一个低点”,这轮并购小热潮可以理解为“业务调整过程中的逢高出货”,在普遍受到追捧的周期行情下,一些白马股的下跌“更多出于大家对市场预期的调整,其股价可能已到高位,需要回调”。 跨界“小热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在318起并购案例中,标的资产涉及钢铁行业的24起,如2017年5月,中钢国际(000928.SZ)以6455万元收购中钢印度99%股权;2017年11月,三钢闽光(002110.SZ)以27.62亿元收购三安钢铁100%股权;2017年12月,根据《重整计划》,长寿钢铁以42亿元接手重庆钢铁20.97亿股(23.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等。 不过,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传统行业上市公司跨界周期行业的案例。 就在3月7日晚间,美都能源(600175.SH)公告称,拟以29.06亿元现金收购主营碳酸锂生产加工的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98.51%的股权,此次收购价格,相比于瑞福锂业6.3亿元的账面净资产,增值率高达368.78%。 在此之前,22亿元向瑞福锂业抛出橄榄枝的还有江泉实业(600212.SH),无奈该收购在2017年3月宣布终止。对此,江泉实业解释为“国内证券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数据显示,涵盖能源、地产开发、金融投资等多元化业务的美都能源,2017年业绩表现平平:2017年前三季度单季利润分别为3394万元、-1164万元、498万元。相比之下,尽管瑞福锂业并无上游锂矿资源,原料高度依赖于国外进口,但是2017年营收8.97亿元,净利润1.87亿元,从而两度被上市公司青睐。而背后的逻辑,离不开新能源汽车前景看涨,碳酸锂产业随之走红的市场预期。 在宣布上述收购计划的第二天,3月8日,美都能源拿下了一个涨停。 更为典型的一个跨界案例是,2016年依靠政府补助扭亏的天首发展(000611.SZ),意图通过并购行动,从纺织品生产贸易主业,向有色采选行业转型。 2017年4月18日,天首发展宣布购买天成矿业持有天池钼业75%股权以及天池矿业对天池钼业享有的3.42亿元债权,股权部分对价9.64亿元。 根据公告,天首发展将以其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吉林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完成收购,新公司GP为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LP之一为天首发展,出资4.99亿元。合计13.06亿元的收购资金中,上市公司自筹5.06亿元,外部资金提供方提供资金约8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并购资金、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从市场表现来看,2016年,国内钼精矿价格仅为800元/吨,2017年初涨至1000元/吨左右。到2017年下半年,钼精矿价格已涨至1300元/吨左右,今年2月20日以后,其价格再度走高,目前达到1700元/吨,刷新近五年新高。 无独有偶,主营纤维板的威华股份(002240.SZ)也布局进军锂盐行业。 2017年11月23日,威华股份公告称,将以8000万元收购致远锂业30%股权,加上2016年以4.15亿元增资控股致远锂业70%股权,其将揽下致远锂业100%股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其主营业务从2016年底营收占比98%以上的单一纤维板产品,逐渐拓展至2017年底营收占比71.7%的纤维板和占比26.56%的稀土及锂盐等产品。 2018年2月12日以来,其收获了8个交易日的股价上涨。 并购的收支账 金联创钢铁行业分析师易易将这波周期行业并购“小热潮”总结为“行情好转、利润增加、政策导向去糟存精”等原因。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3月9日针对钢铁行业的并购潮指出,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针对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46号文件,设定总目标是到2025年,中国钢铁产业60%-70%的产量将集中在10家左右的大集团内,其中包括8000万吨级的钢铁集团3家-4家、4000万吨级的钢铁集团6家-8家,和一些专业化的钢铁集团,例如无缝钢管、不锈钢等专业化钢铁集团。 “在这样的政策指导下,很多企业就会主动出击,无论是2016年宝武重组,还是2017年以来,钢铁行业涌现的更多并购重组案例,都符合提升钢铁行业集中度,实现企业资产优化的政策导向。” 王国清预测。 收购更多体现为一种资本运作,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标的资产对上市公司究竟带来多少业绩贡献。 3月9日,曾参与完成江西德兴铜矿1500万t/a露天开采、安徽冬瓜山铜矿400万 t/a地下开采等工作,现任北京金点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余绍泽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矿业涨跌的循环周期一般是10年左右,当矿石价格行情从波谷开始爬升时,一些新的矿山会开始投资,从设计到投产,一般需要2-3年时间产能才能释放出来,在此过程中,将经历2-3年的价格爬升期,逐步达到顶点,然后出现市场过剩,价格逐渐出现2-3年下滑,最后再经过2-3年探底,价格下跌,价格高企的矿山关闭破产”。 尽管天首发展宣布了收购计划,但其和天池钼业,目前仍然陷入资金饥渴。 就在3月3日,天首发展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吉林天首已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设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凯信腾龙已经缴纳认缴出资份额,日信投资正在办理与缴纳出资份额相关的各项手续过程中。标的资产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已过户至吉林天首名下。 公开数据显示,尚未进行钼矿采选的天池钼业,2015年和2016年分别亏损2258.47万元与2506.62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交易中,其并未作出业绩承诺。 此外,天池钼业旗下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已于2013年获得吉林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但由于天池钼业资金不足,矿山建设进展缓慢,尚未建成投产。公告称,预计2018年年中建成投产。 3月9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天首发展证券事务部,一位工作人士称,“天池钼业的矿山投产时间未定,不能按原来的时间表走了,原因是资金没有到位,而且,那边山里还没有暖和,至少比这儿迟1个月才能开工建设”,其强调,公司会持续跟进并及时披露进展。 趋势更迭? 资本对周期行业的青睐背后,不少业内人士对几年前的矿业收购热仍记忆犹新。 北京金点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余绍泽还回忆称,“2013年-2016年,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下跌,一些矿业资产处于低谷,那是最悲观的时候,不过我们做了一些市场分析,预测2017年上半年原材料会上涨,后来的结果验证了我们的判断,比如好多煤矿上半年非常艰难,后半年大赚。” 一拥而上的热情过后,或许是寒潮袭来。 近十年间,大批国内企业收购矿产,在2007-2012年达到了收购高峰,然而真金白银,不少石沉大海。 2017年11月6日才上市的东宏股份(603856.SH),已经在为其投资风险埋单。 据最新招股书,其对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1339.23万元的应收账款,在2016年末进行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中国五矿集团经济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左更认为,与前两年的矿业收购热潮不同,这次周期行业的并购热潮“只是底部的调整,企业之间进行资源置换或重新分配,态度会更加理性,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更有针对性”。 眼下,一些公司正在寻找现象级的更迭。 如2015年7月8日,山东黄金(600547.SH)在北京设立了山东黄金(北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4月,其与山东黄金签署了《境外矿业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寻找战略性的矿业资产。 就在2017年下半年,该公司还拓展对外投资业务,相关团队在京专门寻找合适的矿业资产。 那么,2018年的周期行情是否可持续? 以钢铁市场为例,王国清指出,“今年春季的需求启动相对慢一些,现在库存已经达到2015年以来的三年最高点,库存压力加大,这其中有20%左右属于贸易商冬储,但也要考虑2月的春节需求停滞、钢厂生产钢材直接发往贸易商等综合因素,而导致库存的被动上升”,不过其指出,“3月15日结束取暖季后,唐山等地错峰生产实施将使得产量释放力度有所缓和,对市场还是有一定的支撑,另外预计3月中下旬将会有需求逐步释放,后续或将有一波行情启动”。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A股市场 “不死鸟” 传说画上句号。 3月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不仅IPO及重组上市中的欺诈发行要“一退到底”,年报财务指标造假及其他各类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均被纳入退市范围,形成全面监管威慑。 持续改良市场生态秩序是一项长期工程,完善退市制度是题中应有之义。值得留意的是,全国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谈到退市规则时表示,将“逐步加强,所有的事都要水到渠成”。他还表示,把市场运行秩序安排好了,就是增加投资者获得感的最大举措。 重大违法“一网打尽” 《征求意见稿》中,市场最关注的是对欺诈发行“一退到底”。其实,除了第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首发上市、重组上市中的欺诈发行行为,其他诸如通过年报财务指标造假规避退市,以及司法判决与证监会行政处罚查明的各类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均被纳入强制退市的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六种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以说,新规实现了对重大违法行为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发布之前,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主要路径是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公司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易所据此启动退市程序。例如沪市博元投资就是资本市场第一家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公司。同时,从实践来看,相关程序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具体标准也需要进一步明确。这次改革,明确了交易所的退市决策责任,将市场反响强烈、投资者深恶痛绝的重大违法行为分门别类,明确了具体的标准,将大大提高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执行力,形成强大的监管威慑。 例如,年报数据造假也可能触发强制退市。《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其股票本应被终止上市。假设某上市公司通过财务造假,掩盖其连续4年亏损、连续3年净资产为负或者连续3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等事实来规避退市,若后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被行政处罚认定了上述亏损事实,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依序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如果前述财务造假行为被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还会触及第(四)项的规定,被实施强制退市。 另外,《征求意见稿》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申请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据了解,第(四)项其实是对前面三项的“兜底”条款,可涵盖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行为中的各类重大违法行为,体现了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五)项,上市公司最近60个月内,被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3次以上行政处罚,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据了解,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分,不是行政处罚,不会直接触及这项规定。但后续会考虑将一定期间内多次受到交易所顶格处罚的情形,也纳入退市范围。另外,该条第(六)项还授权交易所可根据违法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违法公司“一退到底” 此次改革力度之猛,还体现在程序上的进一步收紧,坚持重大违法公司“一退到底”。只要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就依序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其中,暂停上市期间由12个月缩短至6个月,也取消了自救恢复等安排。公司退市后,欺诈发行的公司不得重新上市,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间隔期由1年延至5年。 在新老划断上,也体现了从严原则。沪深交易所均明确,拟遵循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发布前后的衔接事宜作出相应安排。具体而言,《办法》发布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办法》发布后,上市公司被行政处罚或生效司法裁判认定存在违法事实的,无论其行为发生时点,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均适用新规。 按照前述安排,如果上市公司在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后,收到重大违法退市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生效司法裁判,将依据新规核实是否触及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并视情况启动程序。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出现规定的情况,将坚决依据新规,有一家退一家。” 由此可见,强制退市的“高危”公司,集中在已被立案调查但尚未有处罚结果的公司中。据初步统计,沪市此类公司约有10多家。对于这些公司,投资者要特别关注是否涉嫌首次上市、重组上市欺诈发行、重大财务造假或者其他类型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新规发布后,如果证监会对这类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交易所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虽然实施了新老划断,但实施办法对问题公司的威慑力不言而喻。”投行人士指出,可以想见,部分问题公司后续启动资本运作时,将不得不正视违法成本的问题。 退市规则改革循序渐进 退市制度改革,是证券市场各项改革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两会期间的种种信号表明,监管部门对退市制度改革已经“动真格”。 本次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情形和相关程序。对其他触发退市的情形的执行力度强化,也在监管部门的考虑之中。 证监会3月2日就修改《退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指出,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内在可持续发展基础,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记者了解到,对于通过突击交易实现盈利的壳公司、“僵尸企业”,监管部门今后将继续优化财务类退市指标,加大退市执行力度。对于上市公司年末通过变卖资产等手段突击调节利润的情况,上交所已经强化了问询的力度,重点关注交易合理性、交易价格、关联关系等情况。 上交所称,这次监管部门启动退市制度改革,就是要夯实基础制度建设,规范市场出口,着力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这些制度安排,与证监会近年来在首发上市、并购重组等基础制度方面的改革一脉相承,其主旨是持续改良市场生态秩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市场专业人士也特别提示,对于构成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投资者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起诉有关责任主体,要求民事赔偿;投资者也需要关注投资风险,尽量避开那些经营运作不规范、屡屡受到市场质疑的风险公司,也要当心频繁炒作的“壳公司”、“僵尸企业”,避免“踩雷”,投资真正专心主业的优质上市公司。 深交所:从严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深交所近日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了深交所是深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主体,“上市地位是否受到严重影响”是深交所确定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标准的关键核心,除了欺诈发行外,年报造假和“屡教不改”的上市公司都可能被强制退市。 再启退市制度改革利于优胜劣汰机制形成 总体来看,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其与新股发行、并购重组等市场基础性制度密切相关,需要协同考虑。 退市新规“查缺补漏” 让违法公司无所遁形 上周,证监会和深沪交易所先后就修改退市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的方案对退市制度进行进一步“查缺补漏”,细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实施标准和程序。 强制退市水到渠成 A股加速“祛腐排毒” “严格退市可以净化市场风气、消除害群之马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随着市场对于‘肃清市场毒瘤企业’呼声越来越高,更加完善的退市制度早已蓄势待发。”一位深交所公司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深交所一直在对退市制度进行“查漏补缺”,细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实施标准和程序,“此次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发布,可谓水到渠成。” 短期内多次被交易所顶格处罚情形或纳入退市范围 3月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对外征求意见,引起市场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11日,上交所就媒体和投资者关注的几个问题做出了解答。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达到退市条件的“该退就退” 对于退市制度进一步完善后,今年退市公司会否增多的问题,姜洋表示,要根据修改之后的实施规则来看,那些达到退市条件的,该退就退,“总之,做什么都要依法办事。”他说。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新西兰天维网刊发文章称,最近新西兰的签证审批变慢,拒签率也特别高,让许多人大伤脑筋。其中配偶担保类签证频频出现被拒签的情况。数据显示,最近申请配偶访问签证的拒签率高达1/3,移民顾问表示背后的原因是移民局的审批变得更严格。 文章摘编如下: 新西兰的配偶签证主要有2种类型:配偶访问签证和配偶工签。两者的区别是持访问签证者不能在新西兰工作,但持配偶工签可以在新西兰任何地点为任何雇主工作。 但就是这样一份时间最长2年,且不能合法工作的配偶访问签证,最近拒签率却异常高。数据显示,10年前该签证的拒签率仅为14%,但2017年的拒签率到了35%。 4年前Steve Razos和太太Krystel在菲律宾相识,现在育有一个2岁的儿子John。没想到,就在Krystel和丈夫短暂分别回国探亲时,移民局取消了她的签证,原因是移民局认为她提供了虚假信息,怀疑他们夫妻关系的真实性和稳定性。目前,夫妇俩在往返交通和签证处理上已经花费了3万至4万新西兰元。 “这真的让人很沮丧,这堵大墙让我们分隔两地。”Steve说,“我们有一个孩子,我们结婚在一起很久了,也不打算去别的地方,而且我们非常相爱,可是当下我们却不能在一起。”移民局副局长Kris Faafoi拒绝重新考虑这个案子,因为这是他的前任审理的。对此Steve也觉得非常受伤,而且他并没有合法渠道可以进行申诉。 根据当前政策,如果配偶签证申请人在新西兰境内提交申请被拒后可以提起申诉,但如果申请人在海外就没有申诉权。新西兰移民投资协会主席June Ranson认为,在海外的申请人也应该有申诉的权利。 新西兰移民投资协会称,签证审批的转变是因为移民官的审理更加严格了。配偶签证的申请也变得更难,移民官的审查重点是配偶关系的真实性。仅仅拥有一个共同的银行账户已经不能说明问题,还需要更多其它的证据。 “有些审理真的很不公平,整个过程是不透明的。我们确实看到签证审批发生了很大变化。” 移民顾问表示,移民局审查配偶关系主要看3个方面:真实性,稳定性,同居。很多朋友喜欢自主申请配偶签证,但他们却容易忽略很多重要信息,导致拒签。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根本不想让你还钱,一步一步套住你”。 借款到手5000元,结果被骗了一套房; 借5万“滚”成572万,小伙赔上了自己和父母的住房; “在套路贷案件中,多数犯罪分子的最终目标是被害人的房产,也就是说多数被害人是有房一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奚山青在今年1月份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3月10日,新华社报道称,一些专门打着短期借贷幌子、以谋取借款人资产为真实目的的“套路贷”组织在不知不觉中让人倾家荡产。江苏无锡警方提示,民间借贷尤须谨慎,小心落入骗局。 据新华社梳理,近两年来,上海、江苏、浙江、重庆等多地都出现“套路贷”案件。 其中,2017年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就共起诉“套路贷”案件58件183人,已判决42件118人。案件罪名涉及诈骗、敲诈勒索、合同诈骗、非法拘禁、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等。 这些案件中,受害者都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向放贷机构借过款,但通常在短短几个月内,债务就滚雪球般飞涨数十倍。 奚山青表示,所谓“套路贷”,是指犯罪嫌疑人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或者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 随后,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被害人去借款,多数情况下,对方会要求提供房产证。”奚山青说,一般会通过两种方式控制被害人房产,一种为签订长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另一种则是通过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网签,为以后获取房产作铺垫。 案例一:借款到手5000元,房子被骗过户 2017年8月28日,上海宝山法院审理的瞿某等诈骗案是比较典型的一例“套路贷”。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该案被害人之一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在诱骗下借了4万元,之后被告人“空放”高利贷16万元给杭某,杭当场取现12万元还款,余下3.5万元交了中介费,实际只拿到5000元。 没想到,7个月后,被告人以上述16万元借款已“利滚利”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转而又让其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到房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60万元将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马某。 在此期间,被告人瞿某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收到房款后,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还清欠款”。该房产后来被马某以182.5万元全款销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瞿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6万元;判处作为中间人、同伙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2万至7万不等,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杭某经济损失。 案例二:借5万“滚”成572万,新债拿来还旧债 据央视新闻报道,2015年4月,上海小伙儿寿某为了还信用卡欠款,找到了一家无抵押的小额贷款公司。 被害人寿某:我说只要借5万就可以了,但是他们跟我说写条子要翻倍,然后就写了11万翻倍条,跟我说是他们的行规。 签了合同后,寿某当天确实收到11万元的转账,但贷款公司立刻就让他把现金从银行取了出来,并拿走了其中的6万,当做手续费和保证金。没多久,仍然无力偿还债务的寿某,在这家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的鼓动下,去另一家高利贷公司借钱。 被害人寿某:他们直接带我去银行走了56万的账,写欠条也是写了56万,剩下的再七扣八扣的话,到手8万左右。 经过所谓的平账和行规,寿某原本5万元的借款,变成了56万,利息也越滚越多,寿某不得已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找贷款公司,通过所谓的平账,加码借款金额,还抵押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 到2016年8月,寿某的欠款数额已经达到572万元,但实际上他拿到手的现金,不到100万元。 被害人寿某:威胁我个人,他知道我也不会怎么样,他们就开始威胁我父母,说什么老年人过马路小心,现在交通蛮乱的,言语上威胁我父母的人身安全。这种情况下也没法,只能按照他们说的去做。 随后,通过不断催债的第五家贷款公司的协助,寿某想办法将原本在父母和他自己三个人名下的房产,转到了自己单独名下,抵押给了这家贷款公司。 5万元的借款弄到倾家荡产,寿某终于醒悟这是个骗局,于是选择报了警。 警方总结,类似的“套路贷”通常有以下行骗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同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欺骗借款人签订不能按时还款时的“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条款;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制造违约陷阱,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还常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公司就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等,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公司会再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与借款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这些人容易入套 上海法治报消息称,警方表示,经对已侦破案件分析,“套路贷”案件中的被害人以低收入、无业人员居多,主要是20至50岁之间的中青年,多数被害人名下有房产,且自控能力差、消费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识,容易被骗入“套”。 另外,此类被害人大多银行贷款信用低,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转而通过街边广告和互联网媒介上发布的无抵押放贷信息,或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借款,被害人身份证、房产证甚至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等被犯罪团伙扣留,个人信息、房产地址等也被犯罪团伙所掌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及《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统称“质押新规”)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质押新规对场内股票质押的融资门槛、资金用途、质押集中度、单只股票的质押比例等作了明确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在质押新规发布后的过渡期内,行业出现质押率下行、利率回升、资金融出方回归券商自有资金为主等多重改变,行业竞争逐渐走向良性、有序,股票质押整体风险回落。 行业回归有序发展、融资利率回升、质押率进一步走低及通道业务规模收缩等四大变化,正深刻影响行业的发展。 行业回归有序发展 “此前各家券商为做大规模,低成本争抢项目,质押新规发布以来,行业由此前的‘求量’逐渐转向‘求质’。”某中型券商信用交易部总经理表示,质押新规的及时出台促进了行业的有序发展。 这样的观点也得到不少业内人士的认可。“股权质押本质是风险业务,有券商为争抢客户而大打价格战,大家都叫苦不迭,但为了完成任务又不得不跟进。”一家大型上市券商资深股权质押人士说。 场内股票质押业务手续简单,流程相对标准化,此前有个别券商将它看作同质化竞争业务,以更低的融资成本、更高的质押率等牺牲风险控制手段来吸引客户,行业恶性竞争激烈。沪深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月报显示,融资利率最低曾达到4%。 融资利率回升 根据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月报,在质押新规发布的当月,融资利率环比回升。其中,深市1月加权平均利率为6.52%,环比增加0.21个百分点;沪市1月加权平均利率为6.58%,环比增加0.3个百分点。 华东地区一位资深两融市场人士认为,1月份场内质押融资利率回升的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彼时资金面紧张,证券公司融资成本增长,融出资金利率随之上调; 二是质押新规发布,监管层要求过渡期也参考新规执行,不得趁机实施规模冲刺,证券公司收紧新增业务。加之2月初市场调整,部分质押项目风险暴露,券商对股票质押的风险意识有所提高。 数据显示,1月沪深两市期末待回购初始交易金额合计16280亿元,环比增加30.19亿元。其中,沪市增加27.17亿元,深市增加3.02亿元,而去年12月两市环比增加额为321.27亿元,全市场新增规模大幅缩小。 “以前7%的融资利率客户都嫌高,现在8%的利率客户也能接受了。”上述中型券商人士表示。 质押率进一步走低 融资利率回暖的同时,全行业质押率也在走低。 根据沪市1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月报显示,沪市当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平均质押率为42.5%,较去年的43.67%下跌了1.17个百分点。 “我们公司的深市质押率也在下降。”沪上某小券商信用交易部总经理表示,质押率下降是大势所趋,一是质押新规明确规定,单个股票的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二是市场调整导致质押业务风险事件爆发,证券公司面临巨大的违约风险,券商下调质押率以寻求更大的安全区间。 “现在客户也更能接受质押率低的融资项目。今年2月初,部分中小票股价快速下挫,导致少数公司质押股份跌破预警线甚至平仓线,那些股份质押率高的股东成天提心吊胆,当初接受更低质押率的股东反而安心了,都来感谢我们。”上述中型券商负责人表示。 通道业务规模收缩 在质押新规的指导下,以银行端出资,借证券公司资管通道,向上市公司大股东融出资金的业务模式逐渐衰落。 1月份,沪市券商自有资金出资的金额为134.78亿元,资管产品出资金额为32亿元;深市券商自有资金出资的金额为377.96亿元,集合及定向资管产品出资金额合计99.09亿元,券商自有出资项目金额占比分别为80.78%、79.2%。 某大型券商信用交易部负责人表示,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对银行端资金来说属非标资产,投资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从公司及同行交流看,实质违约项目大部分为通道业务,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出资项目出现问题的并不多。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2017年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类案件占立案案件65%;律师表示,目前股民索赔集中在虚假陈述领域。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长期以来,中国上亿股民并没有一个属于他们的“股民权益保护日”,资本市场上,股民权益被侵害的现象和事件屡见不鲜。随着法律意识增强,股民通过诉讼等手段进行索赔的现象日渐增多。 2017年至今,有哪些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侵害了股民利益?有多少股民通过诉讼等手段进行维权、索赔?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7年至今,仅证监会系统针对上市公司方面就开出超50张罚单。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2017年以来,股民通过法律手段诉讼维权的热情日益高涨。个别索赔案的投资者甚至超过400人且仍在持续增长。不过,索赔金额和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违法获益相比,仍属“九牛一毛”。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整体制度框架,仍需进一步健全。 不少投资者“没想过”诉讼索赔 有统计显示,2001年-2015年间,共有214家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行政处罚,但已公开信息显示,仅有65家被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占比仅为30%。 根据投服中心早前随机开展的投资者电话访谈结果,有些上市公司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但是投资者并不知情,甚至也不了解其所受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全部获得赔偿。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称,对于股民而言,目前在诉讼索赔上的最大难度是获取索赔信息。股民首先要知道能不能索赔,然后才是要不要决定索赔,大部分股民仍然是不知道的。“比如大智慧,有几千万股东,但只有2000人参与索赔。” “愿赌服输”这个词被周宇频频提起。他在乐视重组前两月购入乐视股票,亏了85%。 2017年4月17日,乐视网停牌重组,当时乐视公告称,新的重组方案预计将与公司2016年报同时披露,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股票停牌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然而,这次原本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的停牌持续了9个月。直到2018年1月24日,乐视终于复牌,但重大资产重组失败了。 周宇是在2017年2月中旬买的股票,“我买的时候是37.4元,买了200股,当时花了7480元,现在乐视网的股价只有5.4元,我手上的200股现在相当于一千多元,亏了85%。” 周宇称,当时看见涉及重大重组停牌,还曾因认为自己股票买得及时而开心。对于乐视停牌让自己遭受损失,周宇并未想过,也不知如何索赔。 沈寒则因为信任“小燕子”把本钱都“赔没了”。 因为《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是她最喜欢的角色,沈寒看到“小燕子”要重组万家文化的消息,出于对赵薇的信任感,买了万家文化的股票。 2017年2月27日,万家文化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17年4月1日,万家文化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与赵薇的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并签署“解除协议”。 据当时媒体统计,2017年1月12日万家文化宣布赵薇入主之后,停牌32个交易日之久的万家文化在5个交易日之内涨幅达到了36%。在1月12日至2月24日的22个交易日内,万家文化股价的震幅达到了46.8%。 在万家文化发布解除协议后,公司股价持续下跌。2017年11月9日,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证监会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愿赌服输吧。”沈寒说,她把2016年中过两次签赚到的钱和本金全部“砸”了进去,得知万家文化不会重组后卖出,亏了近6万。 李萌则是栽在发“奇葩公告”的ST慧球上。 2017年1月,ST慧球的一份“奇葩公告”流出,通过网络迅速传播,这份ST慧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共有1001项议案,内容包括“关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关于第一大股东每年捐赠上市公司不少于100亿元现金的议案”等。 早在2016年9月,ST慧球发布了前董事长顾国平的署名声明,表示自己已不再也无意成为慧球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此后,ST慧球是否有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谁等问题模糊不清。 李萌是在2016年下半年,即ST慧球停牌前购入股票,后来ST慧球被停牌整改,但由于是重仓,她在股价下跌后一直犹豫是否割肉。最终,她前后花了30万买ST慧球,亏损5万-8万元。 17家上市公司处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 “资本市场的开户投资者达到1.3亿人,涉及很多家庭,要稳定社会稳定国家,必须要稳定资本市场。”据报道,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副主席姜洋10日在参加经济组分组讨论时指出,现有法律对欺诈发行顶格处罚是60万,此类案件被判罚后市场都说罚得轻,但证监会是依法行政,要加大对证券犯罪刑罚处罚力度。 2月8日,*ST众和公告称,经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对公司调查完毕,2月6日公司收到其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由此,*ST众和成为2018年以来最新一起被监管机构处罚的上市公司。 此前在2017年9月12日,*ST众和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告知书》显示,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拟对众和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董事长许建成等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根据王智斌律师统计,2017年至今,仅证监会系统针对上市公司方面就开出54张罚单。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证监会系统对超过50家上市公司做出处罚。 除此之外,证监会已调查终结并拟处罚的上市公司共计13家,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的上市公司共计17家,分别是庞大集团、神农基因、国农科技、亿晶光电、欢瑞世纪、中兵红箭、亿阳信通、联建光电、国民技术、凯瑞德、龙力生物、富控互动、千山药机、尤夫股份、科融环境、三维丝和獐子岛。 近年来,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现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根据证监会早前通报,2017年,稽查部门受理各类违法违规有效线索625件,交易监控发现的异常线索占70%,全年新启动调查478起,启动调查率76%;立案调查312起,立案率65%。 从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来看,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三大类传统违法案件的占比仍然较高。根据证监会通报,2017年,上述三大类传统违法案件合计立案203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65%。 以内幕交易类型为例,2017年内幕交易平均案值超过3000万元,7%的案件涉案金额突破亿元,超过70%的内幕交易获利,最高收益4000余万元。 证监会表示,网络社交工具的普及客观上为内幕信息在亲属圈、朋友圈、同事圈等多种熟人圈内多层多级多向传递提供了便利,形成一批窝案串案。统计显示,超过25%的案件涉案主体在3人以上,最多7人同时被查。 山东墨龙即是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例。 早在2016年10月,山东墨龙公告三季度盈利800余万元并预计全年盈利。2017年2月修正称,预计2016年全年亏损4.8亿至6.3亿元,业绩“大变脸”引发市场质疑。根据证监会调查,2015年以来,山东墨龙通过虚增售价、少计成本等手法连续两年将季报、半年报“扭亏为盈”,虚增收入最高达1亿元,虚增利润最高达2.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业绩“变脸”的内幕信息发布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恩荣及其子总经理张云山以大宗交易方式抛售股票,避损3824万元。 2017年9月,证监会依法对山东墨龙和张恩荣父子内幕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1月19日,以“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实际控制人父子提前避损”为特点的山东墨龙虚假陈述及实际控制人精准减持案成为2017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之一。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股民索赔难 在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或实控人等相关主体违法违规现象保持高压监管的同时,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股民也开始通过各种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王智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2017年以来,投资者的法律意识有明显提高,通过法律手段诉讼维权也在增多。“仅我们律师事务所,2017年至今接受委托的证券索赔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已超2500人。比如在雅百特案件中,仅我们所代理的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人数已达800余人,参与金亚科技索赔案的投资者逼近500人,参与保千里索赔案、中安消索赔案、众和股份索赔案的投资者均超过400人且仍在持续增长。” “众多的投资者中,既有索赔一两千元的小散户,也有单个股票索赔超过2000万元的大户,机构投资者参与索赔诉讼的情形也越来越常见。”王智斌称。 根据王智斌律师团队统计,目前遭遇投资者诉讼的上市公司共计23家,分别是金亚科技、武汉凡谷、*ST昆机、*ST烯碳、超华科技、雅百特、*ST佳电、*ST墨龙、新力金融、保千里、*ST大控、宝利国际、匹凸匹、ST慧球、北大医药、方正科技、方正证券、中国高科、*ST大有、嘉寓股份、鞍重股份、益盛药业、文峰股份。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23家上市公司中,北大医药、方正科技、方正证券、中国高科均为资本市场赫赫有名的“方正系”旗下。 以市值计算,遭遇索赔的上市公司市值最低的是金亚科技,最新市值15.72亿元,最高的是方正证券,市值536.73亿元。 此外,证监会尚未出具最终处罚结论,但投资者有索赔意向的上市公司共计9家,分别是美丽生态、恒顺众昇、祥源文化、宁波中百、中毅达、*ST上普、勤上股份、中安消、*ST众和。 许峰律师表示,目前股民索赔集中在虚假陈述领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比较少。虚假陈述主要涉及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大部分都是自然人,最终可能出现打赢官司赢不了钱的结果。 2017年5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刘斌等诉被告匹凸匹及其实际控制人鲜言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一案作出宣判。法院一审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各类损失共计233万余元。 该案是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案,即首次由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提起证券赔偿的诉讼案。 王智斌指出,目前,全国各地有不少针对虚假陈述行为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不过整体来说,索赔金额和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违法获益相比,仍属“九牛一毛”。 据证监会此前通报,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为最主要的三大类传统违法案件。而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领域,股民索赔的难度仍然很大。 “针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民事索赔诉讼,由于司法解释缺位,目前仅有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一例胜诉判例,绝大部分的内幕交易行为人并不会实际面临投资者的民事索赔。”王智斌称。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9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秦某等8名投资者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6名投资者胜诉获赔,2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彼时,业界对此评价称,“光大乌龙指”索赔是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首个胜诉案例,具有里程碑意义。 “由投资者通过证据去证明内幕交易的因果关系几乎不可能。”上海二中院当时表示,证券市场中因果关系不同于传统的民事因果关系。首先,证券市场主体人数众多、交易迅速、成交量大,内幕交易行为人与受害人并不直接对应或接触,二者交易的股票无法完全一一对应。 王智斌表示,对于操纵市场的行为,证券法规定行为人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哪部分投资者、如何确定投资者的损失范围,这些均无细化规定,司法实践中,至今不存在民事索赔的胜诉案例。 王智斌建议,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整体制度框架,仍需进一步健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证券违法违规行为面临的违法成本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刑事法律责任,二是行政法律责任,三是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违法人的违法成本,应当在以上三个方面进行‘三位一体’的制度设计。而关于民事赔偿责任问题,总体而言,立法尚属于缺位状态。”王智斌称。 ■ 案例 “跌停王”保千里:股民索赔VS散户抄底 2017年8月12日,保千里公告,保千里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保千里涉嫌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收购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收购中达股份过程中涉嫌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致使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评估值虚增,损害被收购公司中达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中达股份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等。 2017年12月14日,保千里公告,再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2月7日收盘,ST保千里股价为2.46元,这是其自2017年12月29日复牌以来连续第29个交易日跌停,刷新A股最长连续跌停纪录,跌幅近80%。 “跌停王”保千里让股东们蒙受损失,首当其冲的就是当初在市场火热期间定增入股的机构投资者。在借壳上市的2015年,保千里发布定增方案,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88亿元,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参与其中。目前保千里最新股价仅有2.28元,上述参与定增的机构投资人已深度被套。 目前,机构投资者尚未有所行动,中小股民已开始诉讼。 3月9日,保千里发布了对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回复公告显示,中小投资者31人作为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公司发起一系列诉讼,其中1件已开庭,公司上诉;11件一审;19件起诉状资料暂未收到。 3月11日,记者自许峰律师处获悉,保千里投资者索赔近日已获得一审胜诉判决,为后续投资者提起索赔获胜增加了信心。 不过,保千里目前已陷入资金危机,股民胜诉之后能否赔偿到位?许峰律师表示,保千里现在确实非常困难,不排除打赢官司赢不了钱的可能性,“我们在考虑把东北证券等中介机构一起作为共同被告来处理”。 “我们认为中介机构都是有一定责任的,不仅是券商、独立财务顾问,还有会计所、律所。假合同(指保千里虚假协议)这个东西,会计所、律所的人难道发现不了吗?”许峰称。 大举买入公司股票的保千里员工也蒙受损失。新京报记者获悉,两年之前,上百名员工每人向上海银行借贷几十万购买公司股票,如今被“深套”,每人有几十万到数百万的巨额贷款“压顶”。据记者了解,有相关员工曾去深圳市相关部门寻求协调、帮助,目前暂无进展。根据这位员工提供的材料,深圳相关政府人员曾来到保千里了解情况,将事件上报至市金融办,并与银行进行协调。 “我们现在是担心股票退市,钱打了水漂,债务又背了一身。”保千里的一位前中层员工说。 股价持续暴跌,部分股民开始抄底。今年2月初,一位散户告诉记者,保千里最近危机不断,但20个左右跌停板后,他觉得抄底机会来了,于是在大约3.6元时买入,但没想到公司又发了无法估计亏损额的公告,引进投资人也没有进展,这让他非常苦恼。 2月8日开始,保千里股价出现波动,当日上涨4.88%,2月22日涨停,截至上周五,保千里报2.28元,涨幅0.88%。“目前亏损更大,但机遇也开始出现,现在选择坚守。”该散户说。 投资者也是消费者,保护他们就是保护资本市场 专家认为,降低公司违法收益,提高公司违法成本,是制度上亟待考虑的关键因素;建议引进公益诉讼制度 ■ 对话 降低公司违法收益,提高公司违法成本 新京报:你认为在股市中的投资者算是消费者吗? 刘俊海:算消费者。不仅一行三会使用过“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明文规定,证券、保险、银行等领域的经营者一定要让消费者履行风险揭示的义务。所以,消费者在我国法律语境下,包括证券、金融、保险行业的用户,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国资本市场。 新京报:利益受损的中小股民应该如何索求赔偿呢? 刘俊海:要索赔,理论上存在非诉讼和诉讼两种方式。前者,是指公司方准备一笔钱,通过第三方,赔偿投资者。在2013年,万福生科曾经发生过虚假陈述的事件,由于这件事,公司专门委托第三方建立了专项赔偿金,投资者可以向基金拿到赔偿。而如果公司不愿意主动赔偿,那投资者就只能走法院诉讼索赔的途径了。 新京报:现在股民告上市公司,受理情况如何? 刘俊海:从2002年开始,我国法院系统陆续受理了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案件,2006年实施的新的证券法对于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增加了民事条款,2009年也增加了赔偿条款。 但是,对于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案件,现在很多地方法院心存疑虑,要么是不立案,要么是立案以后驳回。法院这样做的主要理由是,《证券法》、《公司法》可诉性不强,基层法院说要等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我曾经建议过最高法院的同志,赶紧出台司法解释,但最高法院说,这不能闭门造车,要等基层法院有足够多的判例。但基层法院没有司法解释,就不敢断案,这就形成了循环。 新京报:从过往案例来看,中小股民胜诉的几率如何? 刘俊海:首先,民事赔偿与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是重叠的,公司被证监会处罚了以后,还需要赔偿股民,不会因为被罚了款就可以不赔偿。二者赔偿金额不同,行政处罚最高罚60万元,民事赔偿则上不封顶,投资者损失多少就需要赔偿多少。 其次,中小股民胜诉的案例还是有不少的,但现在股民最大的问题是“为了追回一只鸡,就要杀掉一头牛”。这句话的意思是,可能股民损失的金钱、诉讼花费的金额和时间成本,全部加起来比最终得到的赔偿金低,所以股民不愿意提起诉讼。 希望未来我国可以降低股民维权成本,提高股民维权收益;降低公司违法收益,提高公司违法成本;降低公司的守信成本,提高公司的失信成本,这些是需要在制度上亟待考虑的关键因素。 绝大多数违法者没有被罚得“疼痛难忍” 新京报:公司的违法成本应该提高到什么程度呢? 刘俊海:大约10年前,曾经的“股市名嘴”汪建中因为操纵市场案情,被没收违法所得1.25亿元,罚款1.25亿元人民币,这是非常高的金额。但是,这种案例并不多见。现在绝大多数违法者还没有被罚得“疼痛难忍”,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新京报:在现实中我们遇到不少股民认为“告赢了也拿不到赔偿”从而放弃维权,你对此有何建议? 刘俊海:法律中有一个概念叫做“司法救济”,它是说,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对受害人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偿。这种情况就适用于,法院作出判决,上市公司输了,但是公司没有更多财产用于经济赔偿,国家因此给予被害人一定的救济,这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股民认为的“告赢了也没用”的问题。 新京报:在你看来,我国股市投资者保护机制是否还有改进空间? 刘俊海:还是有改进空间的。现在投资者保护领域比较短板的方面主要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这些操作可以说是“防不胜防”,很容易出现“坑爹”公司,严重损害投资者的权益。除了上述问题,关联交易、违法担保、挪用侵占等等在监管中仍然没有完全的化解。 我希望,未来我国可以构建投资者友好型社会,推动资本市场治理现代化。 首先,为避免投资者“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的窘境,建议引进公益诉讼制度。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可担当公益诉讼原告。 其次,为降低维权成本,建议对公众投资者针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全面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制度。作为被告的控股股东和内部控制人有义务自证清白。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