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广州互金协会在广州大厦组织召开了“广州互金机构高管系列培训第八期”,参加人数约200,包括互金机构从业高管、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等。会议由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主持,广州市金融局数位相关负责人到场讲解网贷整改验收流程。据参会人士透露,此次培训会上,监管部门人士透露的信息显示,此次备案验收整体趋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提出,凡是没有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备案一票否决。凡是踩监管办法十三条红线的,同样一票否决。 以下7种情形不予备案和验收 一位参会的业内人士透露,本次整改验收对于未上线银行存管和违反“13条禁令”的P2P平台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2016年8月24日之后成立的平台以及未纳入网贷专项整治的平台不予备案。对于仍开展首付贷、现金贷、校园贷的平台,仍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进行合作或存量合作业务未转让或清偿完成的平台,暂停业务后恢复正常运营少于2个月的平台不予验收通过。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上线存管银行平台,如果对接的存管银行不在互金协会白名单里,监管部门会给平台6个月的时间进行更换。 申请验收平台共需提交10项材料 广州市网贷机构申请验收共需提交10项材料,主要包括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风险应急预案、银行存管协议等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申请验收资料第8条,广州市监管部门鼓励网贷机构提交公司主要股东、控制人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函,据了解,本项为自愿提交,对于提交该资料的网贷机构,会给予相应的加分。 平台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将重新验收 根据《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方案》要求,广州市按照业务规模实行省市分级验收,其中业务规模(以2017年12月底待收余额为依据)不足9亿元的,由区金融工作部门牵头开展整改审核,市金融局牵头开展整改初验;业务规模超9亿元(含)的,由省市联合联合验收工作组(由省组建)验收。 根据广州市整改验收流程安排,网贷机构在提交资料申请验收后,需由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现场检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市验收工作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初验后,给出合格与否的意见。 对于合格网贷机构,市金融局以及该网贷机构官网会对结果进行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经市验收工作小组核查属实后,会撤销合格意见,重新验收;通过公示的平台,市验收专责小组多初验结果确认后,由省验收专责小组进行复核、抽查以及审定,全部通过后,网贷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变更经营范围后方可申请备案。根据广东省监管要求,网贷机构需在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建议聘请广东本地有网贷业务经验的律所 根据广东地区监管要求,网贷机构在申请验收前,需聘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整改合规情况法律意见书。对此,广州市监管部门建议网贷机构聘请建议广东本地有网贷业务经验的律所,并至少指派两名律师承办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 在对律师资质要求方面,广州市监管部门要求指派的律师需通过司法部门上年年度考核、正常执业、近一年内未收到相关部门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风险应急预案需对8条内容进行说明 此外,网贷机构申请验收时还需提交风险应急预案。根据广州市监管部门给出的风险应急预案编写说明,网贷机构需对8条内容进行说明,包括如何与存管银行以及借款人保持应急还款通道,避免因为断网而导致到期后借款人无法通过托管银行还款的情况发生;未到期的资产能否通过非平台关联方转让处置,或通过其他途径处置等。 ...
互联网江湖从来的都是暗流涌动,看上去的风平浪静,无法掩盖背后的激烈斗争和残酷。 近日,重庆多家餐饮商家向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爆料称,在与美团外卖合作时被要求签署排他性独家协议。在双方博弈中,美团外卖频频使用“冷暴力”比如缩短配送距离等手段,并向商家暗示:不排他,或下架。 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连日调查发现,这样的案例大多存在客单量较少的小商家中,由于过度依赖美团外卖,他们正面临失去“自由”的困境。 自从有了外卖,不少市民都乐于享受着它的便捷和实惠,曾几何时,外卖平台的各种折扣、福利,更是让人心里喜滋滋。不过,随着外卖行业进入美团和饿了么的两强争霸时代,捆绑在平台的商家,却沦为“刀上鱼肉”。近日,在陈家桥经营铁板炒饭的石盛伟就遭遇了烦心事,因为拒绝签订美团外卖的独家合作协议,他的外卖生意急剧下滑。 “不签美团独家,我的配送距离从3公里缩小到50米。50米有多少客户?我已经准备不做美团外卖平台了。”石盛伟说,在辖区内,每天来自美团外卖的约200单的稳定订单,算是优质客户了,而饿了么有50—100单。自从去年12月开始营业以来,两家都是公平竞争,也不曾说过要签独家协议。但2月底,情况发生了突变。美团的片区经理找上门来,要求独家合作,即只能选择一个平台。“我原本就是加盟的一个外卖品牌,由总公司分别向两家平台采购服务。我也没权限,单独签订独家合作。”石盛伟表示,这种带强制性的合作要求让他很反感,“消费愿意选择哪个平台消费,是选择哪个啊。”石盛伟仍坚持用两个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当然,他也为坚持付出了代价。“我们的配送距离被拉到50米,几乎没有美团单了。”据了解,“被独家”事件已造成石盛伟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但他仍不准备妥协,正准备放弃美团平台,改投饿了么。 石盛伟的案例并不孤案,在陈家桥片区今年大约10个商家一起找到美团外卖抗议,希望平台给予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相关商家还闭店几日以示抗议。“都是一些小商家,就算团结起来,也力量有限吧。”此举并没给石盛伟们的困境带来改善。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了解,在这场反抗与妥协中,有的商家与美团签了独家合作协议,也有的商家决定放弃美团平台。 “3月初,美团一声不吭就把配送范围缩小了,日单量突然下跌,我们才反应过来。”观音桥一商圈某饮品店王老板告诉记者:“正月初五后,我们区域的骑手配送费就降低了,接单量就开始减少,但我们当时还没注意到。3月初缩小了配送范围,以往在美团每天有50-60单,突然减少到每天不到20单,日营业额减少500左右,我们这才发现。随后打电话给站长才知道,要签独家合作协议才给恢复。” 事发后,美团外卖区域站长给王老板的说法是,因为饮品店所处区域营业数据太差,才会降低此区域的骑手配送费成本,而缩小配送范围,则是为了提升用户体验感。王先生听后觉得很不公平,而后,向美团总部打电话询问,但对方说等1个工作日回复后便至今没有音讯。 不止是王先生的一家饮品店,记者走访该商圈的多家商户发现,大部门商家均遭受了美团的“冷暴力”,许多商户都无奈表示,商圈的人流量稀少,其中的商家多靠外卖维系生存。“我们商家很被动,要么跟美团独家合作,要么死。”王老板表示很无奈,“美团的流量要比饿了么多很多,美团这种措施一出,我们跟附近的商家坚持了不到10天就陆续妥协了。就这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损失了近1万,不妥协不行。” 在九龙坡经营米线生意的小李,就是其中的妥协者。“原本外卖单就少,日均大概30、40单吧,饿了么也就不到10单吧。”小李称,今年美团商家必须与之排他性的独家合作,不然就将店铺在美团上下架。“虽然,心里不是滋味。但美团承诺给服务费从20个点,降到15个点,也就从了。”小李称,除此之外,选择与美团排他性合作的理由还有单量少,他们片区饿了么骑手运力不足等。 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打探发现,美团并不一味的给予商家“大棒”,也会拿些“胡萝卜”给商家,最常见的便是降低服务费。上述饮品店的王老板就告诉记者,如果不签独家合作协议,美团的服务费抽成为20%,签订之后会缩减到15%。 在小商家失语的情境下,日均500单、上千单的大商家是否也遭遇了同样困境?在采访中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发现,由于具有充分的话语权,大商家们并没有遭遇“被独家”。“服务费,饿了么的约10个点,美团约15个点,两个平台都在用。从来都没那个平台要求我们必须独家合作。”重庆某大型餐企相关负责表示,他们外卖量日均上千单,可能相对而言更有话语权,如果”被独家“,很有可能便把企业逼到另一个平台上去了,而且公司也会依法律维护自身权利。 针对多家商户的爆料,日前记者拨通了美团外卖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对独家性合作协议全国有不同的规定,对于重庆市场的情况并不清楚。根据商户提供的电话,记者随后拨通了美团外卖重庆江北片区业务经理黄先生的电话,黄先生否认美团以强制下架、缩减配送距离等条件,胁迫商户签订独家协议的情况,“商家与美团外卖的合作都是自愿选择”。他还表示,缩短配送距离是片区规划的原因所致。对于“独家合作协议”,黄先生表示,的确存在,商家签订后,会享受到更广的配送范围,更低服务费抽成等优惠政策。 事实上,被美团“独家合作”的不仅仅是重庆餐饮企业,在浙江省金华市、南云昆明,都被媒体曝出过类似的案例。根据《法制日报》报道,在浙江金华的“美团网”,以不提供美团外卖服务、不签协议等方式迫使商家签署外卖服务合同中选择“只与美团外卖进行外卖在线平台合作”这一补充约定。2017年6月12日,工商管理部门认定,“美团网”利用自身优势,阻碍、胁迫他人与竞争对手发生正常交易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对“美团网”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合计罚没52.6万元。另据昆明《春城晚报》报道,昆明的不少商户在与美团外卖合作时,也被要求签署独家协议,如果不签,店铺将被做下线处理。 对于美团的行为是否涉嫌垄断经营,昨日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采访了重庆谦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毅,他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如果美团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在合同里要求经营户与其独家合作,那么就可能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 自从去年10月获得40亿美元的新一轮融资,美团似乎就成为互联网+生活圈领域的“搅局者”,从外卖起家,业务逐渐拓展到旅游服务(美团旅游)、共享出行(美团打车),甚至网传美团内部甚至喊出“灭饿除滴,商渠共赢”的口号。但是美团在各个领域的竞争对手却不容小觑,个个都是独角兽。在共享出行领域,滴滴已经深耕多年,为了阻击滴滴,美团开启了“撒币”模式,还因此被曝出资金链吃紧的情况;在旅游领域,携程占据着大半壁江山,仅去年的净营收就高达268亿元;而在美团擅长的外卖领域,随着饿了么收购百度外卖,之后又传出进一步整合阿里旗下的口碑,美团外卖一哥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根据,易观智库数据显示,2017年第四季度饿了么的交易份额占比为49.8%,高出美团外卖的43.5%。 经历上一轮融资后,美团点评最新估值已达到300亿美元,但对于投资人迫切的盈利需求,美团亟需在各个领域获得利润增长。面对四面夹击,进一步稳固外卖市场优势,拓展市场份额,势必美团下一步竞争的关键。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今天刚接到通知:6月30日前,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直连都将被切断,银行不会再单独直接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代扣通道。”华东一家老牌支付公司区域销售负责人杨明(化名)昨天向南都记者表示,从今年开始,因为代扣业务受到影响,他们包括互金在内的商户都不同程度受到冲击。 南都记者注意到,“6·30”大限将至,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联)日前下发42号文督促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网联渠道,但让第三方支付公司更忧心的是骤然收紧的快捷支付、代扣代付渠道。 “控制了通道就掐住了命脉,做支付的,没有通道还能正常运作吗?”沪上一家中型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昨天向南都记者表示。 支付机构: 没想到这次整顿力度如此之大 不过,杨明对与银行的直连将被切断并不显得十分在意:“我想总会有对策的。”杨明不在意的原因,是过去数年每一场针对第三方支付的整顿,行业各家总是能各显神通,找到化解的办法。 但杨明不清楚的是,随着网联的成立,以及这次整顿与以往或许有些不同,一切可能没有他设想的那么乐观。 “哪位大佬有通道”、“老板们给几个口子给条生路”、“谁有快捷通道,我这边有代付通道可以交换”……连日来,南都记者在多个支付群上不断看到类似求快捷支付、代扣代付通道的信息。 其中一位总部位于上海的支付机构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公司最近很需要快捷通道,因为没有想到这次整顿力度如此之大,以前也经历过突然关通道,但往往两三天、最长一周左右就能够恢复了,对机构业务影响较小。 但以此次率先整顿第三方支付代收的农行为例,南都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该行自3月17日正式停止将银联代收接口用至消费、转账汇款、互联网理财(包括但不限于P2P)、基金、消费金融、还款、直销银行等场景后,至今尚未恢复。 第三方支付确实有点慌。这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业务结构有关,以持有网络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例,线上支付主要有网关支付、代扣代付和快捷支付三种方式。 其中,快捷支付和代扣代付是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最主要的业务类型,对其营业收入贡献较大。例如,根据宝付的招股书,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中的代扣及代付两大类业务,其中代扣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平均为92.40%。 转型: 有公司用“协议支付”代替代扣业务 快捷支付和代扣代付因何遭到整顿?缘起支付接口滥用,引发央行重拳整治。 “代扣业务发生时不必征求用户许可,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央行在281号文中明确强化代扣业务管理,并禁止收款人滥用、出借、出租、出售代收付交易接口”,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指出。 据悉,2017年12月央行发布《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281号文)》要求,加强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管理,包括加大交易监测力度,确保接入单位将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用于协议约定的范围和用途,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业务系统接口被用于违法违规用途。此外,2017年6月央行发布110号文,规定集中代收付中心对代扣额度的限制和后续代扣业务行业只能用亍公益和公用事业。 监管政策重点整治,业内开始达成共识:代扣通道关闭已成定局。接下来有什么新办法可以补上代扣退出后的市场空白? 事实上,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设想到了可能的绕道方式———合规的方案,是通过快捷支付来替代,但该方案价格高,对第三方支付而言毛利低了很多。杨明透露,相较于代扣,快捷支付成本要高6倍、7倍。此外,他进一步透露,行业里有些不合规的办法是,将代扣业务的商户改变成为保险商户,这样市场报价具有竞争力。 南都记者注意到,已有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迅速推出了“协议支付”代替代扣业务。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央行281号文和网联42号文,银行代扣业务通道在6月30日前将全部关闭。届时,投融资、消费金融、分期贷等行业将由代扣还款转变为主动还款场景。因此,公司近期上线了“协议支付”,此外还将上线“直接支付”等新产品。 所谓协议支付,是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协议,将客户银行账户与商户关联账户进行绑定,付款时可直接输入商户关联账户的支付密码即可完成付款。区别于代扣,协议支付强调用户需要签约并完成绑卡授权,以及在支付中也需要用户授权,第三方支付机构才有权利通过网联(银联)将用户在银行卡中的钱划走。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出售仍在运营中的中小型P2P平台,已对接存管银行,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有意向者私聊。”近期,《国际金融报》记者频繁在互联网金融群里看到P2P平台“求卖身”的信息。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备案临近,越来越多的中小型平台加入了“大甩卖”行列,交易价格大多为平台待收余额的2至3折。 但一桩买卖的成交并不省心,甚至成交之后可能还有一堆“后遗症”。最近,爱多银的接盘者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因交易前没有对原股东背景尽调清楚,而惹来一身麻烦。 3月26日,一位投资者李先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爆料称,杭州一家叫“爱多银”的P2P平台(运营方为杭州艾慕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已爆雷的易人金服可能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而杭州艾慕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艾慕杰信息”)不久前才刚经历“易手”。交易不足半年,接手方就遇到这样的“尴尬”,后续麻烦是否会继续发酵还难下定论。 一位曾多次参与促成平台买卖的掮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爱多银因尽调不完善而被第三方投资者质疑信誉,就这样“躺枪”,对想要接手P2P平台的公司而言也是一个经验教训。 爱多银“遇尴尬” 据记者了解,易人金服的“爆雷”时点大致在去年9月。 “9月20日,易人金服还在正常发布融资标的。而在4天后,易人金服方面就开始只回款部分标的。”上述投资者李先生称,自己也在这一平台做投资,至今未收到回款。 《国际金融报》搜寻易人金服的官网发现,目前已无法打开。 为何爆料者直指杭州爱多银与易人金服疑似有关系? 李先生告诉记者,爱多银曾和易人金服“共享”过同一个“母公司”。 根据天眼查信息,2017年10月18日,爱多银运营方艾慕杰信息的法人股东由宁波市锦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锦恒投资”)变更为蔡凤华。 李先生称,锦恒投资的法人刘娜和易人金服存在着关联。 根据天眼查信息,刘娜在一家名为上海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管。而上海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股的杭州哲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易人金服运营公司福建银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就此,《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了爱多银方面。爱多银负责人对记者多次强调,他们和易人金服方面并无任何关系,他们只是从锦恒投资方面接手了艾慕杰信息,爱多银平台是他们自己开发的。 但当记者询问该负责人是否清楚彼时锦恒投资和易人金服存在的复杂关系时,他表示,“我不知道这个情况,但我不清楚我的合作公司是否清楚这个情况。” “当时我们买到艾慕杰信息时,公司从法律和工商信息来看并无任何问题。”该负责人谈到。 那么,当时他们在购买艾慕杰信息时,是否有对股东背景进行尽调呢? 上述负责人指出,对他们而言,只要购买的公司本身没有法律、债务风险和工商问题就好,至于股东背景等问题,他们不会过多调查。 但现在已有投资人对艾慕杰信息曾和易人金服“共享”过同一“母公司”提出疑问,这会对爱多银运营产生影响吗? “我不知道,可能有影响也可能没影响。”上述负责人给出了模棱两可的答案。 买卖前做好尽调 实际上,随着网贷整改的持续推进,不少中小型网贷平台都选择“卖壳”退出。 《国际金融报》记者以有意向购买平台的买方身份向一位出售平台中介方了解到,目前市场的行情价都是按待收余额的2至3折收购,也就是说,10亿元待收余额的平台大概可以卖2至3亿元。 但据记者了解,像爱多银负责人这样连股东背景尽调都不做的买方在市场中也算少数。 上海某中型网贷平台高管刘涛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谈到,“我认识几个已经多次操作过平台买卖的人,一笔买卖能顺利谈完的基本没有。有的时候卖方和买方在互相尽调后默契分手,有的情况是双方在几轮谈判后发现条件确实不能匹配后不了了之,有的平台卖出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还会牵扯出不少运营问题。” 刘涛认为,现在处于备案前的关键时期,所以平台买卖的情况非常频繁,但是由此而带来的问题也不少,“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 “从尽调上说,正规平台的出售方也会对购买方有资质考量,除了出售价格,也会考虑购买方的背景。”刘涛称,而从购买方角度考虑,需要考量的东西更多,四大要点要记牢: ● 需要确定购买平台是连着平台公司和债权一起购买还是仅购买平台公司; ● 需要考虑平台包括平台运营方是否有法律风险和违规操作的前科; ● 对于平台目前体量的计算也很重要,包括了现有待收余额、用户留存率、用户体量等多维度数据; ● 平台真实的运营情况,这是很隐蔽但非常重要的一点。比如,之前很多平台运营方会“养平台”,前期靠着羊毛党冲量做起了规模,但是后期在维护用户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待收余额是否存在风险,可能存在关联运营的平台是否存在运营风险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上述掮客也对记者再三强调,“尽调非常重要,不管是对买方还是对卖方。” “尽调背景要尽可能完善。除了根据工商信息、法律风险等可获取的公开资料之外,也需要更多地从运营数据和业内情况等方面了解。”这位掮客举例称,被类似前股东参股的公司出现“爆雷”、员工揭露过内部风控问题或者管理混乱等负面消息包围的平台,买家必须再三考量是否要继续购买。 不过,刘涛也坦言,对于平台购买方来说,这些尽调在没有实际数据支撑或者知情人士告知的情况下很难全面掌握,所以也加大了平台交易的风险。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3月29日上午,郑州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非法收车黑恶犯罪“铁拳”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发布通告敦促25名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凡发现在逃人员的人民群众,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连续顺线打掉多个黑恶犯罪团伙,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数百名。 大快人心! 郑州警方连续打掉多个黑恶犯罪团伙 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数百名 据了解,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郑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郑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马义中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出《郑州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专门调整警力部署,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建设。 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主动出击,采用网格化的排查方法,通过走村入户、问卷调查等举措,梳理出一批违法犯罪线索,也接到一批群众来信、来电和上门举报的犯罪线索,并通过深入研判、缜密查证确保了对黑恶犯罪活动的依法严厉打击。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连续顺线打掉多个黑恶犯罪团伙,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数百名。 根据市民举报! 打掉10余个非法收车犯罪团伙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用乘用汽车也快步进入普通百姓家庭。其中部分家庭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车辆,社会上逐渐出现一些分期贷款服务公司。 在购车的过程中,与分期贷款公司他们为牟取不法高额利润,在与贷款购车客户签订合同中,故意设置各种陷阱、采取各种手段促使客户违约,然后再以客户违约为借口强行收走车辆,并编造各种理由及费用清单向客户索要钱财、强拿硬要。 更有甚者,一些职业收车人员专门向车贷担保公司购买违约客户的资料,然后大肆进行非法收车活动,对贷款购车客户实施敲诈勒索,情节十分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极大破坏了社会秩序。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根据群众举报,还立案侦办了一批以车贷违约为名,组织雇佣他人采取非法手段收回车主车辆,并向车主索取高额费用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抓获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极大打击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郑州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 郑州警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了“铁拳”专项行动,对非法收车黑恶犯罪进行集中打击。全面排查发现非法收车违法犯罪线索,准确适用法律,统一执法标准,成立打击非法收车专案组,集中全市精干警力封闭办案、专案专办。当前已有上百人的专案力量,立案侦办了数十个非法收车团伙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打掉10余个非法收车犯罪团伙。 @25名涉黑涉恶逃犯 郑州警方喊你投案自首 “这25名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都涉嫌参与非法收车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掌握确凿犯罪证据,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新闻通气会上,郑州警方发布通告敦促25名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自首。 针对下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郑州警方强调一方面突出重点,瞄准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发现一个,打掉一个,绝不容许为恶一方,欺压百姓;一方面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收车违法犯罪,全面收集线索,深挖细查,专案侦办,打掉一批非法收车黑恶犯罪团伙,坚决遏制非法收车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若不是现金贷业务,很难想象去年互金平台能交出如此亮丽的业绩。”一家正协助3家互金平台海外上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她透露,目前这三家互金平台去年利润同比增速均超过150%,其中现金贷业务的利润贡献度占比超过60%。 但是,为了规避政策监管,这些互金平台财报并没有采取“现金贷”字眼,而是以“通用目的型消费贷款”或“生活类消费贷款”等名义进行替代。但它们业务范畴与现金贷业务相当类似——没有特定的消费贷款用途、期限较短且额度不高。 在她看来,这主要得益于这些平台钻了现金贷尚未明确定义的空子。 一家拟海外上市的互金平台负责人谢晨(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少互金平台也意识到,依靠现金贷业务维系利润持续高增长已变得难以实现。今年以来不少拟赴港上市的互金平台在IPO路演期间,更多以科技公司姿态亮相,旨在借助技术输出谋求更高IPO募资额与企业估值。 “尽管技术输出能否创造高业绩,目前还是未知数。但当前资本市场似乎对此颇为青睐。”谢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双刃现金贷 “即便P2P业务存在广阔发展前景,若没有实实在在的高业绩支撑,资本市场肯定不会买单。”谢晨直言。这也是过去两三年众多互金平台纷纷涉足现金贷业务的主要原因之一。 尽管现金贷业务平均坏账率动辄15%左右,但其高利息收入依然能创造可观的利润回报。他坦言,3年前他所在的平台开始运作现金贷业务,每个季度都能创造3000万-4000万元利润,去年得益于现金贷业务突发猛进,当年利润同比增速超过200%,也让他们有底气运作平台赴海外上市。 然而,随着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加强现金贷业务监管,如今他也在思考现金贷业务的转型方向。 “原先的规划,是对接一些消费场景引导现金贷业务变成有特定消费用途的P2P贷款。”谢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过去3个月的转型尝试,让他最终打了退堂鼓。究其原因,一是要对接消费场景并非易事,需要大量技术对接与流程磨合,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客户体验下降与用户流失,二是双方围绕利益分配也时有摩擦,令一些消费金融业务创新被搁置。 转型受挫,让谢晨开始担心2018年业绩能否维系高增长。 “日子肯定没有2017年那么好过。”他直言。目前他所在平台现金贷业务正从“宠儿”变成“鸡肋”,一方面相关部门设定现金贷利率上限不超过年化36%,令不少老赖以此前现金贷年化利率超标为由拒绝还款,导致平台逾期率同比上涨6-8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平台需先清理存量现金贷业务才允许备案,令其利润贡献度进一步下滑。 “这种状况并非个案。已经海外上市的互金平台也面临不小的逾期率上涨压力。”一家国内互金平台业务主管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说。 趣店集团首席财务官杨家康介绍,去年四季度随着消费信贷供给以及消费者流动性的下降,行业的整体信贷质量恶化,因此,公司的逾期率在新监管出台后略有上升。因此趣店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主动实施相对保守的缩贷措施来保护信贷质量。 宜人贷年报指出,第四季度监管收紧造成全行业借款人的风险表现出现短期波动,公司在本季度的借款批核率略有下降。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逾期15-29天、30-59天、60-89天借款的逾期率分别为0.8%, 0.9%和0.7%,三季度末逾期率分别0.5%, 0.7%和0.6%,相较均有明显上升。 在这位业务主管看来,若逾期率管控不当,可能会带来坏账悬崖点来临——随着逾期率不断上涨,平台坏账率也会水涨船高,若坏账率突破某个临界点(比如7%),就可能直接跳涨至13%-16%,原因是逾期率持续走高背后,是越来越多老赖不还钱,最终演变成坏账率飙涨。 谢晨透露,他所在平台决定双管齐下,一是压缩存量现金贷业务,二是对优质借款人提供更长期限、额度更高(动辄逾万元)的生活类消费贷款。 “这实质是打了政策擦边球。”他对此并不否认。目前他听说相关部门对现金贷的定义,主要是借鉴欧美国家的工薪贷模式,对超短期、小额、无特定消费用途的个人贷款加强监管,若将个人贷款期限拉长、额度抬高、消费用途挂钩“生活类”,或许能规避监管。 不过,随着相关部门规定最高利率上限(年化36%),加之老赖采取各种手段推迟还款,他深知现金贷业务如何“改头换面”,都难逃利润下滑的窘境。 “现在我们希望能借着去年高利润契机,争取今年能海外上市,否则2018年业绩变脸,整个上市计划又将被搁置。”谢晨直言。 改打科技公司概念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注意到,在近期IPO路演中,这三家互金平台都在刻意淡化金融科技与互金平台形象,转而侧重以科技公司姿态亮相。 具体而言,这些互金平台在路演期间会将大部分时间介绍自身的技术输出,是如何推动中小银行与传统小贷公司提高消费金融风控能力与业务运作效率,以及客户体验。 不过,改打科技公司概念能否获得理想的高估值与高IPO募资额,业界存在不小的分歧。 上述国内互金平台业务主管坦言,目前技术输出到底能如互金平台宣传般创造高业绩与巨大发展空间,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一方面很多互金平台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惜以极低价格向中小银行提供技术输出,甚至出现赔本赚吆喝的局面,另一方面双方还存在相对漫长的技术系统磨合期,稍有不慎就很难兑现金融创新与金融生态圈变革憧憬。 在香港三甲金融集团执行董事陈健祥看来,所谓的技术输出与科技公司概念,目前更多停留在“讲故事”阶段。然而,香港资本市场似乎对此情有独钟。 “这某种程度与南下资金日益增多有关。”他分析。随着越来越多内地资金通过港股通流入香港股市,A股散户市场流行的炒概念投资模式也迅速在港股得到复制,加之A股尚无互金平台上市,因此南下资金更倾向炒作赴港上市互金概念公司获利。 陈健祥坦言,在经历概念炒作后,市场终究会回归理性。随着现金贷高利润时代一去不复返,若技术输出未能创造理想业绩,资本市场迟早会对擅长“讲故事”的互金平台用脚投票。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距离备案登记只剩一个月了,各家P2P平台的合规整改进展如何了?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尽管业界已经积极整改,但在备案大限到来前没法完成整改的平台也不在少数。因此,一些专门服务P2P备案的第三方公司,就成了P2P平台的“救命稻草”。一些此类公司更是喊出了“收费200万,承诺40天包过”的口号在市场上招揽生意。 根据2017年12月出台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相关工作。 “冲刺备案,有点像一场赌博。”第三方互金观察机构麻袋研究院总监路南表示,平台一旦通过备案,虽需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相关费用,但P2P平台的价值将达千万元以上。 代办备案40天包过 “最新异地P2P备案,只要平台合规包过,价格适中,名额有限,3月31日之前交材料!最后一次机会!”一家位于杭州的第三方公司在互金圈内招揽P2P备案生意。 该公司所说的当前并不被监管允许的“异地P2P备案”,采取的做法是,让P2P平台在西南某省注册成立公司,或者更改现有平台的注册地信息至该省,一旦该平台母公司在该省通过备案,平台将可以通过在各地区成立分公司的形式,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 上述整个过程,都由该公司“包办”。“涉及的包括工商、税务等变更,都会有人指导,有一个详细的完整的流程。”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整套备案准备工作下来,大概只要40天。 至于费用方面,“200万左右,不管平台规模大小。”上述人员介绍,只要平台合规包过,不管哪里的平台都可以,整个公司没有法律纠纷、刑事责任就行,“最好以前没备案过,备案申请过如果被驳回,要告诉我驳回原因。” “办成了收钱,事情没办下来的话,钱会全额返退。”上述人员告诉了记者整个操作流程:首先双方会签订一个合作协议,这时P2P平台将出120万元保证金,然后按照该公司推荐的资料指引、流程单去做准备;准备好材料后将交到地方监管部门;倘若备案被驳回的话,该公司将在一周左右出一个调整单,P2P平台再按调整单进行调整。 据其透露,目前该公司已与一家位于北京的贵金属交易方面的P2P平台,和一家位于深圳的某国有药企控股的P2P平台有了业务接洽。前者官网显示注册人数已逾220万,曾于2016年8月获得行业首家ICP经营许可证;后者目前官网显示,标的全部都是借款成功或正在待审,已无新标发放,资金存管银行为江西银行。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这家公司宣称的“保证备案通过”存在诸多疑点,但对P2P平台还是有一定诱惑力。路南表示:“(这)对于P2P平台来说,为了合规,没有选择啊。部分P2P平台选择和第三方公司合作,冲刺备案,有点像一场赌博,赢了的话,P2P平台一旦通过并完成了备案,虽然需要支付给第三方费用,但这时P2P平台的价值,将达到千万元以上。” 平台去违规标的推进中 除了备案问题,违规标的清理也在进行之中。记者了解到,针对平台的违规标的,众多平台也已着手开始更换。 据红岭创投总裁周世平透露,截至今年3月,大额标的已停发。但该平台存量不良资产问题严重,虽然去年已回收现金将近20亿元,目前仍有超过50亿元的不良资产在处置中。 周世平还表示,经过平台多次风险宣传教育,5倍以上高杠杆人数已大幅降低;同时,经该公司内部评估,目前净值标的整体风险可控,随着不良资产的回收,净值标的整体规模会大幅度降低。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不愿具名的广东P2P平台负责人表示,平台已在本月将集合标形式的产品更换为散标,主要原因是集合标形式的产品可能涉及期限拆分。例如,若用户投资一个6个月的集合标产品,若平台如果没有6个月期限的债权,可帮匹配两个3个月的债权或匹配一个12个月的债权。按照监管要求,这类集合标产品并不合规。 等待“白名单”公布 属地化存管的整改也在推进之中。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属地化存管对于大部分网贷平台整改难度不大,众多平台表示目前均在等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的存管银行“白名单”。 深圳地区一家大型网贷平台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该平台银行存管、信息披露等都已按照金融办要求完成整改,前段时间会计师事务所也已完成平台审计工作。值得一提的是,该平台的存管银行不在深圳,并在当地也没有设立分行。该平台人士还表示,按照监管要求,如果存管银行不符合属地化规定,可先备案再申请更换。 一家存管银行也不在本地的广州P2P平台表示:“存管银行现在可以换,但是现在白名单没出,现换存管银行不保险,换银行需要时间至少要3~6个月,这样只会影响平台整改的进度,因此在白名单公布前不会盲目更换存管银行。” 此外,一直做大额标的的红岭创投之前在重点对接平安银行、工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银行后,正式选择签约厦门国际银行。据悉,目前技术接口已经基本完成,只是还在等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测试白名单,协调存管上线时间。 据业内人士透露,首批进入“白名单”的存管银行最快将于本周内公布,数量为10家左右。但接近协会的监管人士并未证实这一数字,表示具体公布时间暂时还不清楚。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楼市传来大消息!银行不仅提供存款服务,还能提供“存房”服务。 昨天(28日),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住房金融服务中心开业,该中心为广州市民建房、买房、卖房、租房、存房、以房养老、房改金融等与住房有关的金融业务提供服务。截至目前,该行已累计受理约400笔“存房”业务申请,储备了约600套房源。 主推不动产财富管理业务 一周前的银监会第158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建行广东省分行“不动产财富管理”业务(俗称“存房”)亮相。昨日,建行广州住房金融服务中心的开业,又在住房租赁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开启了不动产财富管理新时代。 何谓“住房金融服务中心”?据建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住房金融需求的客户,无论是个人按揭,还是租房、存房、理财等相关金融服务,只需带上相关证件和资料来到住房金融服务中心,中心都提供房产长租收益权评估和财富管理咨询等相关服务。 据了解,目前多数银行都设立了“一站式”的住房金融服务中心或机构,但大多只是针对住房按揭办理。广州住房金融服务中心则一改以往以按揭为主的服务模式,不仅为广州市民建房、买房、卖房、租房、存房、以房养老、房改金融等与住房有关的金融业务提供“全景式”、“一站式”服务,还肩负着住房指数发布等功能。其中,该中心充分利用造价评估的专业优势,以不动产财富管理业务为主打,推出长租收益权评估、交易撮合等创新型综合金融服务,是目前全国业内首个可以提供该类服务的金融机构。 有人一次性拿到40多万 “一次性转让多年的租赁权,很多人担心赶不上租金上涨,租金收益会不会吃亏?但是我算了一下,一次性拿到40多万元租金,综合来看还是有着数的。”昨天,办了五年“存房”业务的曹先生表示,一年一签的话,除了找中介要付佣金,手续麻烦,还要担心家具家电的损坏。存给银行的租赁公司,省掉不少麻烦,而且有银行信誉作保障,更加放心。同时,一次性拿到40多万元租金,可以一部分拿来家庭消费,另一部分做理财,收益上并不吃亏。 建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吴集荣表示,建行推出“存房”业务的目的是创新长租房源供给模式,激活社会上存量闲置房源。在该业务中,建行担当资源整合者和金融服务的角色,具体运营由专业住房租赁公司负责。 吴集荣介绍,银行具备造价评估专业优势,房东提出“存房”需求后,银行可以对其房产未来3~10年租金收益进行专业评估。房主认可后,银行再撮合房主和租赁公司达成住房长租权交易,由租赁公司向房主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未来的长租租金,然后负责出租及管理。在交易期满后,租赁公司会将房产归还给房主。 助圆老百姓安居梦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事实上,不仅是建行一家瞄准住房租赁领域。2017年以来,国内各大银行陆续发力,谋划落实以金融手段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 比如,工商银行陆续在广州、佛山、肇庆等地与住建部门及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包括广州越秀、珠江实业集团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在上海与万科、中海地产、华润置地、招商地产、保利地产、碧桂园、龙湖地产、绿城等签署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计划提供融资规模超过2000亿元并开启面向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农业银行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越秀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等。 “建行以新模式投入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最终是为了回归‘房子是用来住的’本源,让老百姓住得安心。”吴集荣表示,“长租即长住,长住即安家”,这是建行关于住房租赁的理念。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3月28日,杭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通知。 据了解,《指导意见》主要从总体要求、案件定性、共同犯罪认定、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四个方面进行说明。 通知指出,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妨害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套路贷”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重惩处,坚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具体来看,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案、立案和开展侦查工作,对符合移诉条件的一律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审查,从严掌握不捕和不起诉适用条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要坚持依法从重惩处,从严掌握缓刑适用条件,注重利用财产刑及涉案财物处置打击“套路贷”犯罪的经济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对“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定性,要结合案件的本质特征从整体把握,“套路贷”犯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部分犯罪主体带有黑恶团伙性质。 在共同犯罪认定方面,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1.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 2.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 3.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 4.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6.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 7.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 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 上述规定的“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他人关系、获利情况、是否因“套路贷”犯罪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调查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此外,在“套路贷”犯罪数额的认定上,要把握“套路贷”行为的犯罪本质,将其与民间借贷区别开来,从整体上对其予以否定性评价。除了被害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外,虚高的本金、双方约定的利息以及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作为犯罪数额予以认定。(凤凰网WEMONEY 秦玮/编辑) 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全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公通字[2018]2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治“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表现形式的“套路贷”犯罪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018年3月18日 为依法惩治“套路贷”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妨害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对“套路贷”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重惩处,坚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案、立案和开展侦查工作,对符合移诉条件的一律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审查,从严掌握不捕和不起诉适用条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要坚持依法从重惩处,从严掌握缓刑适用条件,注重利用财产刑及涉案财物处置打击“套路贷”犯罪的经济基础。 二、案件定性 (一)对“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定性,要结合案件的本质特征从整体把握,“套路贷”犯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部分犯罪主体带有黑恶团伙性质。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或者与被害人进行相关口头约定,制造资金给付凭证或证据,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侵犯财产类犯罪定罪处罚。对实施上述“套路贷”行为的,可参照以下情形加以认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时,未采用明显暴力或者威胁手段, 被害人依约定交付资金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从整体上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产的诈骗行为,一般可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时,既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又采用了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同时构成诈骗、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多种犯罪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按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暴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心理强制等“软暴力”手段。 (三)在“套路贷”犯罪案件中,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明知真实借贷情况,帮助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或者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行为,或者帮助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的,对该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三、共同犯罪认定 (一)多人共同实施“套路贷”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 有证据证明三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二)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1.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 2.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 3.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 4.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6.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 7.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 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 上述规定的“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他人关系、获利情况、是否因“套路贷”犯罪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调查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四、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 (一)在“套路贷”犯罪数额的认定上,要把握“套路贷”行为的犯罪本质,将其与民间借贷区别开来,从整体上对其予以否定性评价。除了被害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外,虚高的本金、双方约定的利息以及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作为犯罪数额予以认定。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将违法所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违法所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套路贷”违法所得财物的,不予追缴。 ...
过渡期可能是发布之日开始算,有可能比征求意见稿的过渡期时间长。2月份,21世纪经济报道从多名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经过多轮调研,资管新规过渡期可能延长半年至2019年底(1.5年+0.5年),不过最新的信息显示过渡期有可能改为从发布之日算起,并且设定了比较长的期限,以使得市场平稳过渡。 3月28日,备受期待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深改委)审议通过。 会议指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要立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统一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发展。 据接近监管人士及机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新规拟补充说明,部分非标可以用成本法估值,但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新规还拟加强对资管产品的审计要求,或进一步明确审计周期。 另外,过渡期可能是发布之日开始算,有可能比征求意见稿的过渡期时间长。2月份,21世纪经济报道从多名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经过多轮调研,资管新规过渡期可能延长半年至2019年底(1.5年+0.5年),不过最新的信息显示过渡期有可能改为从发布之日算起,并且设定了比较长的期限,以使得市场平稳过渡。 “目前资管新规已经充分酝酿,市场参与者已经充分预期,从去年到现在很多机构已经在积极整改,同时大家也对征求意见稿提了一些意见,相信监管会有所吸收,因此未来市场冲击没那么大。”华东地区股份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称。 估值方法或明确,加强审计要求 对于银行资管而言,去年11月17日资管新规公开征求意见时,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银行理财净值化管理后,必须采用什么估值方法。这决定了银行理财净值波动情况及其产生的后续影响。 有银行资管人士分析指出,银行理财收益率之所以和债券型基金的差距较大,主要就是和资产估值方式有关。前者多采用成本估值法,后者采用市价法。估值方法正是银行理财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极大不确定性和挑战。 据接近监管人士及机构人士透露,新规拟补充说明,部分非标可以用成本法估值,但有一定限制条件。 若按此规定,银行挑战不小。“其实不管用什么估值方法,在净值化转型过程中,预计银行理财一定会面临规模收缩的一个过程。”某股份行资管部高管表示,银行理财短期内可能在负债、资产两端同时面临“回表”。 银行承压程度可能存在较大分化。以招行为例, 招行副行长兼董秘王良在2017年业绩发布会上表示,招行表外资产规模2.1万亿元,其中非标资产规模只有2000亿,“即使回表,压力不大”。 此外,接近监管人士还透露,新规还拟加强对资管产品的审计要求,或进一步明确审计周期。 据银行资管业内人士介绍,当前银行理财产品审计,一般都不是以理财产品为对象,而多在总行层面按照整个部门的投资运作一起审计;且审计频度也较低,若按照一年一审,则很多产品到期结束也未经审计。 平安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郭新忠在2017年年中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就指出:“比如在理财产品估值方面,按照会计准则精神,如果摊余成本法和盯市法的估值偏离达到一定程度,就应转为盯市;在资产分类方面,持有至到期的资产实际卖出达一定比例,就应全部重新归类;在刚性兑付产品管理方面,若能够证明其占比超过一定比例,就不能在表内终止确认等。如果这些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严格执行,相信会重塑资管业态,当然这需要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 市场冲击有限 去年11月,央行协同三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意见征求稿)》(下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围绕推动大资管行业回归“代客理财”本源,打破刚性兑付,避免资管业务沦为变相的信贷业务,减少影子银行风险等方面进行规范,社会反响较大,诸多金融机构都提出了反馈意见。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2018年1月时称,已经征求到1300多条意见。 同时,部分市场波动也被指向与资管新规有关,2月初闪崩个股进一步扩大便为其中一例。有分析认为这与资管新规中的杠杆约束有关。“资管新规对通道业务、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杠杆的影响比较大。”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称。 不过他同时认为,2017年底银监会下发文件对通道类业务予以规范,多家信托公司已经开始主动压缩通道业务,另外杠杆方面,部分地方监管已经开始规范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的杠杆率,由于已经出台不少相应规范,预计未来资管新规落地对市场冲击有限。 农业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彭向东称,去年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大家提了很多意见,已经有了预期,各家也在比照新规从严的要求谋划转型方案。“资管新规是框架性的要求,最终还有行为监管,现在银保会刚刚设立,机构设置、人事安排、细则等还会有一系列影响,所以后续还要进一步观察。” “在考虑这个规则(资管新规)的时候,我们会考虑到怎么化解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所隐藏的风险,以及对这个政策出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我们会在这之间寻找一个很好的平衡。”央行副行长潘功胜3月9日时称。 当前上市银行进入年报密集披露期,多位银行高管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资管新规总体而言对自身业务冲击不大。工行行长谷澍表示,工行不会受到大冲击,且有信心实现资管业务更规范更好发展。 中信银行行长孙德顺称,坚信资管业务在中国属于初期发展阶段,只不过目前应该建章建制。“从结构来看,我们目前净值型产品比例较低,正是下一步发展的空间,这也是将来的增长点。” “从全行角度来看,资管业务占比只是一部分,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即便资管新规对资管业务短期形成压力,但是从全行的角度而言,还是可以消化吸收。将来银行理财转型之后,可能也会形成新的增长点。” 彭向东称。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