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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爆雷!上市公司3亿存款“不见了”,浦发行紧急回应!万亿“宁王”曝出利空:少了132亿!
发布时间:2021-11-16 01:46 来源:中国基金报

15日晚间,跟着基金君来看看A股有哪些有趣的公告。

爆雷!又有上市公司的银行存款

“不见了”

渤海银行“28亿存款被质押”谜案还没定论,又有上市公司主动爆出自家存款(3亿多)莫名被质押!这次发生在浦发银行上!

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11月15日晚,A股上市公司科远智慧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科远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部分定期存款存在被质押的情况,公司对上述质押行为毫不知情。


具体来看:

1、公司全资子公司 科远智慧能源投资公司 于2020年11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 浦发银行南通分行 的定期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0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仍未收到该笔资金。

2、公司向浦发银行南通分行问询得知,公司4,000万元定期存款于2020年11月10日已作为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目前因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债,导致公司4,00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未能及时赎回。

3、公司对该质押行为毫不知情,已明确要求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方面出具有效证明材料。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方面出具的任何证明材料。

4、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定期存款总额为3.45亿元。其中,到期未能赎回的金额为4,000万元,未到期显示被质押状态的金额为2.55亿元,公司对上述所有质押行为毫不知情。

5、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向警方及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报案。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尚未受到上述事件影响



对此,对此,浦发银行南京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浦发银行南通分行与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公司确有存款等业务关系。近日,该公司对其与南通分行的有关存款等业务提出查询。为依法保障银行和客户方的权益,查明事实真相,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在开展排查的同时,已于11月15日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刑事报案,并提供了相关业务资料。后续,浦发银行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切实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科远智慧创立于1993年5月,是全方位智慧产业解决方案领导者,领先的智慧工业解决方案供应商、中国工业自动化与信息化规模与品牌价值前三强。2010年3月31日,科远智慧正式在深交所上市。

科远智慧三季报显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4亿,同比增长22.6%;实现归母净利润5085万!要是这个3亿突然没了,这不好几年都白干了?

股价方面,科远智慧总市值33亿元。


今年8月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济民可信集团子公司山禾药业得知,集团旗下的山禾药业和恒生制药两家子公司存放在银行的存款已被质押,合计28亿元存款无法取出,被担保公司为华业石化。在和渤海银行交涉无果后,山禾药业和恒生制药于9月3日报警。

10月24日,渤海银行发布声明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寻求司法解决,并将这一事件归为“企业间异常行为”。这一纸公告也激怒了济民可信,24日凌晨,济民可信发布《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一文,就六大疑问质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要求银行解释何时报的案,和华业石化之间到底什么关系,并怀疑渤海银行出具虚假询证函。

就在涉事双方纷纷报警之际,该案的第三方华业石化又被曝出是假国企。随后,该案持续发酵,11月2日,江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这些办理贷款担保质押业务材料上的印鉴都涉嫌伪造,进一步的事实有待相关部门的核实与披露。有知情人士透露称,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有3名相关员工被抓,其中,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管鹏程已失联。

目前有关该案的真相仍然扑朔迷离,但济民可信和渤海银行已经多次隔空互怼。

11月4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负责人首次发声回应外界质疑,将该案的矛头指向济民可信。该行向央视财经回应称,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济民可信系还收取了来源于华业石化系三倍于渤海银行存款利息的额外收益,渤海银行掌握的其他信息也显示:济民可信对此事是知情的,并非其对外声称的单纯的存款客户。渤海银行还表示,这件事暴露出我们南京分行下辖营业部在人员管理、操作环节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我们对此将一查到底。

宁德时代:少了132亿!

万亿宁德时代的定增也备受市场关注,15日晚间,宁德时代下调定增募资总额,骤降132亿元!

宁德时代11月15日公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产能建设项目和研发项目,并综合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回收期、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投资等因素,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由不超582亿元调整至不超450亿元。

与调整前的方案相比,减少了补充流动资金、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二期)等项目。

之前宁德时代500多亿的定增是这样的↓↓↓


调整后,宁德时代募投项目分别是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四期)、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项目)、宁德时代新能源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投入金额分别约为152亿元、117亿元、65亿元、46亿元、70亿元。

定增募资总额由原先的不超582亿元调整至不超450亿元。募资用途取消了36.1亿元的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二期)以及93亿元的补充流动资金。


宁德时代在问询函中还表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在存货备货、原材料采购、人员薪酬及相关支出等方面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将相应上升;同时存货、预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规模也相应增加。考虑到近期供应链趋紧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公司为供应链保障所支出的资金可能出现更快增长。

公告称,在加快推进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新能源行业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在产能建设、研发投入、产业链投资等方面均存在巨大的资金需求。

宁德时代方面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产能建设、运营资金等对货币资金需求较高。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占比相对较低。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发行融资,顺利开展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不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形。

15日,宁德时代盘中最大跌幅超过5%,收盘跌幅仍达3.28%。


延伸阅读:

经济日报:存款丢了,板子该打在谁身上?

继某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储户数十亿元存款丢失之后,最近,山西某商业银行再曝出1000多万元存款可能被银行“硕鼠”冒领。虽然这些属于极少数的个案,但上市银行竟然也在这方面“掉链子”,不能不让人替存款资金安全捏把汗。

梳理近年存款丢失的案例,有代表性的类型有以下几个。

一是贴息存款被骗走,这是“丢钱”的主要情形之一。部分丢失的存款不是普通存款,而是被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贴息存款。存款是商业银行生存的命根子,为了揽储,银行不惜暗地里许诺给储户高额的贴息,再加上签订所谓的“阳光合同”,储户需要向资金掮客承诺“不开通短信提醒”“不得查询余额”“不得提前支取”等条款。在高额贴息诱惑面前,储户失去风险意识,贴息存款被银行“硕鼠”骗走便不足为奇。

二是“非阳光”贴息存款被挪用。这类存款丢失与中小企业“以存换贷”相关,部分中小企业为更顺利从银行获得贷款,采用“以存换贷”方式“购买”一批存款存入银行,以此获得银行对其提供大额贷款。“购买”存款的成本包括支付给资金掮客的费用等,这一过程也可能涉及资金被挪用。

三是储户被忽悠,存款变成保险合同、基金认购合同,或因个人信息泄露被骗钱。即犯罪分子利用技术克隆银行卡,或利用网上银行技术漏洞,植入木马病毒等盗走存款。

存款丢了,板子该打在谁身上?有人将矛头指向贴息存款,认为这类存款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是国内存款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但是,即使利率完全市场化,秉承规范发展宗旨的商业银行也不可能吸收超乎正常利率水平的存款,而让个别储户拒绝高额“贴息”诱惑,恐怕还得狠下金融教育的功夫。

而且,银行、储户和银行员工三方往往各执一词。储户认为,多数情况下银行员工就代表银行。银行称,个别员工不靠谱,不该让银行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员工则认为,这都是储户贪图高息咎由自取。

存款是储户基于最基本的信任将货币存入银行的一种动产,存款完毕即完成了一份债权合同,不论“丢钱”的真实责任如何界定,契约精神理应得到尊重。在这些存款丢失案调查结果公布前,丢钱的原因和惩处不能一概而论。到底是由于银行的管理漏洞、信息系统漏洞,还是社会犯罪分子与银行员工勾结造成存款丢失,要分清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责任来处理。不过,从道义上看,一“丢钱”就急于撇清责任、沉默不语或干脆甩锅,显然不是一家负责任银行该有的行为。

话说回来,谁也不想“丢钱”,存款丢失不是小事,既涉及银行和储户的经济利益,更涉及银行声誉乃至整个金融系统安全。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服务机构,必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持续强化存款业务流程控制,构建账户资金异常流动检测系统,防范内部熟人作案,让家贼、“硕鼠”无缝可钻。

站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看,银行业更需要深刻领悟新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改变揽储抢市场、高息占份额的发展套路。银行的经营管理者要时刻明晰,存款的多少不是绝对实力的象征,资产规模的扩张不是效益的直接反映,夯实风险意识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才是银行存在的价值,否则迟早会付出更大代价。

对于储户和企业而言,应警惕资金掮客带来的潜在风险,绝不触碰监管红线,不能轻信“天上掉馅饼”,不搞“以存换贷”的事,更不能走“影子银行”融资的歪路和邪路。

此外,金融管理部门要继续健全上市和非上市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不能让储户“丢钱”或被骗后还蒙在鼓里。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投资者保护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让丢失的存款有人赔偿,而非长期无解的“三角债”。同时,各类监管部门还要不断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水平,打击金融诈骗行为,为广大金融消费者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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