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细则出台 数据安全刻不容缓业界期待已久的P2P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面世,本次意见稿对P2P平台的中介定位更加明确,同时以十二道红线,明确了平台禁止从事的行为,这对规范P2P行业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次意见稿中,多次提到电子信息的保全、及电子数据托管。是什么原因让意见稿反复提及电子数据保全?为此我们采访了国内最大的电子数据保全平台--易保全电子数保全中心总经理刘刚。
刘刚在接受采访时谈到,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大数据、互联网+概念的提出,未来互联网将彻底融入人们的生活,随之而来的电子数据安全需求越来越大,今年随着E租宝走下神坛,停止在线交易,大量投资者的交易数据信息无处可查,这给行业的某些平台不重视电子数据存证敲响了警钟。所以,此次意见稿中多次提及电子数据安全的信息,正是电子数据安全需求加大的一个缩影。
本次意见稿中明确提到,网络借贷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法律效力,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刘刚表示,未来能保证电子签名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P2P平台,将更获投资人追捧。
其次,意见稿要求,网络日志、电子借贷合同到期后至少保存五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网络借贷业务活动数据和资料,做好数据备份。刘刚认为,未来P2P平台如何保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法律效力,也是各个平台应该考虑的。
本次意见稿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能被泄露、删除、篡改以及非法买卖。刘刚指出,平台在进行电子数据保全时,应注意用户信息加密存储,保证初始信息的有效性,防止泄露和篡改。
另外,意见稿中关于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刘刚指出未来平台企业必须加强对数据库的开发,同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以及灾备系统设备,和高等级的安全管理系统。
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未来p2p行业将越来越规范,为合法的网络借贷业务正名,电子数据安全也将成为P2P行业,最为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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