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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至暗时刻”迎雪中送炭,税收优惠鼓励投长、投小、投新
发布时间:2018-12-14 10:14 来源:第一财经

简介:行业“至暗时刻”有望远去?

创业投资优惠政策加码,个人LP税负有望减轻。

“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在12月12日的国常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

“有利于鼓励创投基金投长、投小、投新,有利于LP参与早期投资。”投中研究院院长国立波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政策出台考虑到创投基金特点,按照基金周期进行筹划,同时具有对标国际标准的特点。

今年8月底,市场有消息称,部分创投机构旗下基金接到税务部门通知,需补交此前所得税,数额可能高达数亿元。市场预计,创投基金可能需要必须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征收累进税,最高税率为35%。一时引发市场关于“创投税负爆增”的讨论与担忧。

部分受访的VC机构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解除股权类投资出资人税收存在“模糊地带”的问题,出资热情有望提升。不过,政策落实方面仍需进一步关注。

具体来看: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此前,创投基金的缴税方法主要为按照单个项目进行计算,而非按照基金整体进行计算,即实际征收时要单独核算成功项目的应缴税费,不考虑其他资金有去无回的项目情况。因此,整体来看某只基金在投资结算时易呈现总体亏损状态。

“(以前)赚了钱的时候交了税,但是赔钱时候也不会返税。”国立波表示,目前创投企业缴税为按照年度收税,税收负担较重,若改为按照基金周期收税,按赚钱的额度收税,一方面减轻LP缴税负担,另一方面也可对标国际惯例。

“一旦到了私募基金LP这种层级,算下来基本要适用35%。本来私募基金想赚钱就挺难,出资人的热情就会大减。”北京某VC机构负责人李涛(化名)对记者表示。

此前,多地地方政府多通过地方优惠方式为创投机构减压,市场有消息称,北京等多地为吸引投资按照20%的税率征税。

李涛表示,税率的明确对行业形成利好,若执行累进缴纳将形成较大税负,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解除股权类投资出资人税收模糊地带的问题,出资热情将更加踊跃,有利于引导资金进入。

目前,一般的创投基金周期采取5+2或8+2模式。从存量和增量创投基金考虑,“有的基金已经在存续期,如果低于5年的,比较确定的,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按照基金的整个周期收税,有一个选择了。”国立波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是在现有政策上的突破,但对于新设创投基金,5年执行期限可能少于基金周期。

“具体执行层面,估计相关部门还会出台一些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希望执行上不要太复杂,门槛认定标准不要太过于复杂。”有受访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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