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黄国粮业公告称,公司于3月15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处罚决定,2017年6月13日,公司委托重庆三海报关行向重庆海关申报进口糯米,申报商品名称糯米,申报商品规格型号种类:糯米[米粒长度:5.85MM]包装规格:50 公斤/包,申报数量为500000千克,原产国为越南,申报单价0.45美元,申报总价225500美元。随附通关单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其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中注明的商品名称为稻谷大米,配额数量为500吨。经抽样化验鉴定,显示该批货物为糯米,粒型符合长粒米的要求,送检糯米平均长度为6.2MM。与公司申报的米粒长度5.85MM不符,与公司提供中短粒米的关税配额证不符。
黄国粮业委托重庆三海报关行申报进口糯米,米粒规格申报错误,且提供错误的农产品进口配额证。根据相关规定,重庆海关对公司采取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措施。
犀牛之星自选股显示,黄国粮业主营水磨糯米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17上半年实现营收3.15亿元,净利润为818.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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